珠海市鸿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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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 染影响 类)项 目 名 称 : 珠海市鸿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且珠海市鸿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盖章):编 制 日 期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生态环 境部制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8六、结论70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1附图 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卫星四至图附图 3 本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4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图附图 5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区划图附图 6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7 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2、附图 8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 9 项目现场照片附图 10 珠海市工业用地控制线专项规划附图 11 珠海市香洲区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 12 本项目所在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上截图)附图 13 本项目所在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截图)附图 14 本项目所在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上截图)附图 15 本项目所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上截图)附件 1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附件 2 现有项目验收意见附件 3 原项目排污登记附件 4 营业执照附件 5 法人身份证附件 6 项目厂房房产证附件 7 排水证明附件 8 现有项目验收
3、检测报告附件 9 现有项目危废处置合同附件 10 项目备案赋码回执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市鸿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项目代码2306-440402-04-01- 17078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永田路 19 号 1 栋 101地理坐标113 度 30 分 50.462 秒,22 度 22 分 49.53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13 橡胶零件 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 业 29 52 橡 胶 制 品 业 291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
4、新报批项 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75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8.57%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2634.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2913橡胶零件制造,主要从事打印机硒鼓配件充电辊、转印 辊、清洁辊、显影辊和送粉辊等胶辊的生产,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该项目不属于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范围;不属于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
5、入类的行业;不在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的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行业之内。2 、选址合理性分析(1)用地性质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永田路19号1栋101,根据建设单位和房 地产权证(详见附件6)可知,项目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要求。(2)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永田路19号1栋101,租用珠海市宜峰电子 机械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产,根据珠海市工业用地控制线专项规划(2022 年修编),珠海市宜峰电子机械有限公司地块为前山工业片区(二期)编号 05- 1- 1地块,地块面积35000m2 ,控规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
6、设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3)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委外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前 山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至前山河。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 环201114号),本项目纳污水体前山河属类水环境功能区;根据珠海市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2022年修订)的通 知(珠环2022197号),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二类区;根 据珠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2020年12月),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项目 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经相应的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在
7、可接受范 围内。项目周围无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 自然保护区等, 项目西北为凤凰山森林公园,距离森林公园的最近距离约为600m ,不在凤凰山森林公园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综上所述,项目用地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 2 选址合理可行。3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 ”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 准入负面清单 ”,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上,本规划区所在管控区截图见附图12 至附图15,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
8、分析见下表1- 1。表1-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类别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区域布局管控要求优先保护生态空间,保育生态功能。 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新建化 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入 园集中管理。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 新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 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 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 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 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 永田路 19 号 1 栋 101,属于 前山工业片区(二期),不 涉及化学制浆、电镀、印染、 鞣革等。所在区域属于环境 质量达标区,项目产生的污 染物对周边环境质量产
9、生 影响较小。本项目使用的原 辅材料均属于低挥发性有 机物原辅材材料。符合能源利用要求积极发展先进核电、海上风电、天然 气发电等清洁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 能源与低碳清洁能源比例,建立现代 化能源体系。贯彻落实“节水优先 ” 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 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 率。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优化岸线开 发利用格局,建立岸线分类管控和长 效管护机制,规范岸线开发秩序。落 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 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 高土地利用效率。本项目生产过程仅消耗电 能和自来水,不涉及自然岸 线的开发,所使用的厂房符 合地方用地规划
10、。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发展平 台、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 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超过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 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 加大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完 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建 设,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政策和市场化 运行机制,确保园区污水稳定达标排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超过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的区域,外排废水仅 为生活污水,污水纳入前山 水质净化厂处理,产生的大 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VOCs 、颗粒物、恶臭,经 有效处
11、理后排放,固废均能 妥善处置。符合 3 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 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 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 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地表水、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控。重 点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 全省环境风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 强化化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 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 环境风险防控。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 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 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 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本项目不位于东江、西江、 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干 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 备用水
12、源环境风险防控地 区。危废设置有符合规范的 贮存场所,并最终交由有资 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项目环 境风险潜势为较小,本评价 提出了一系列风险防范和 应急措施,企业在做好各项 措施的情况下,风险可控。符合(2)与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的通知(珠府(202138 号),项目所在地属于-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ZH44040220014),单元各项管控要求详见下表。表1-2与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类别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区域 布局 管控 要求1-1.【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
13、休闲旅游、 科技信息等现代服务业。1-2.【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按照 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 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管控, 自然保护地核心 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 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 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 8 类有限人为活动。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 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 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 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 以及生态旅游、基础 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 品林,允许依法进
14、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 新等经营活动。1-5.【生态/综合类】珠海香洲板障山地方级森 林自然公园、珠海香洲拱北将军山地方级森林 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 管控。1-6.【水/禁止类】强化前山河流域的工业企业 监管,不得新建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 染、制革、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目企业,对 无环评手续的企业依法取缔。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香 洲区永田路 19 号1 栋 101,属于前山工业片 区(二期),项目占地属于工业用 地,不涉及生态保护 红线和自然保护区, 不涉及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项目租用 已建成标准厂房进行 生产,属于橡胶零件 制造,不属于电镀、 化学制浆、纺织印染、
15、 制革、冶炼、发酵、 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项目所用原辅材料属于低挥发性有机物原材料,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 4 1-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 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 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 污染物项目, 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 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 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鼓 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1-8.【其他/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 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能源 资源 利用 要求2- 1.【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 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16、三条红 线刚性约束。项目不开采取水,用 水由市政管道统一供 给,生活污水排污前 山水质净化厂进行处 理,生产废水委托处 理不外排。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 1.【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 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 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3-2.【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 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 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进去前 山水质净化厂;项目 不涉及氮氧化物的排 放,有机废气执行两 倍削减量替代,总量 来源由珠海市生态环 境局分配。符合环境 风险 防控 要求4- 1.
17、【水/综合类】香洲水质净化厂、吉大水质 净化厂、前山水质净化厂、前山水质净化厂应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建设单位需按报告建 议设置完善的事故风 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 求。符合4 、生态环境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中提出“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 (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 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 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含量限值质 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
18、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 目。严格实施 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 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 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VOCs 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均属于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密炼、硫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塔 ”净化后引至 5 15m高排气筒FQ-2-2019-01排放,废气总体处理效率可达90% ,符合相关排放要求,故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相协调。(2)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
19、十四五 ”规划(珠府202210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 ”规划(珠府202210号)相符性分析如下表。表1-3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 ”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 已建成的按要求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禁止新建耗煤项目、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非燃气供热锅炉。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不设置高污染燃 料设施、锅炉。符合2加强挥发性
20、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低挥发性有 机物(VOCs)含量产品原辅材料替代,严格 执行国家产品 VOCs含量限值和有害物质限量 标准,原则上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 量原辅材料项目。实施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 治理,落实建设项目 VOCs 削减替代制度,重 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 鞋、 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 VOCs 减排。加强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 效治理技术,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 材料均属于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密炼、 硫化过程中产生的有 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 “喷淋塔+过滤棉+ 活性炭吸附塔 ”
21、净化 后引至 15m高排气筒 FQ-2-2019-01 排放, 废气总体处理效率可达 90%符合3强化水污染源头减排。加强涉水企业污水排放 监管与循环利用,推进高耗水行业实施废水深 度处理回用,强化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 工业园、航空航天产业园区等工业园区工业废 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类处理,积极创建“污水零直排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进去前 山水质净化厂,生产 废水委托处理不外排。符合4制定实施“无废城市 ”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打 造富山工业园、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2 个“无 废园区 ”;制定实施全市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或 工作指引,指导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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