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雄特上思进口牛隔离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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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雄特上思进口牛隔离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建设单位:广西雄特牧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西南宁启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 年 2 月I概述广西雄特上思进口牛隔离养殖项目概述 项目由来广西雄特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 年 8 月 20 日,隶属北京雄特牧业全资分公司,注册资金4000 万。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养殖业的发展,推动养殖专业化进程,推 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畜牧业,广西雄特牧业有限公司拟投资 500 00 万元在防城港市上思县昌菱农场公司三分场建设广西雄特上思进口牛隔离养殖项目。公 司坚持以生态农业建设、服务“三农”为理念,实行规模化、产业化
2、开发,规范化管理,致 力于依靠农业科技,不断加强生产过程标准化建设,依托来上思县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甘蔗等农业种植的丰富资源,科技示范带动、打造完善的生态种养产业链。拟建项目占地283 亩, 最大存栏量2 万头牛,一年可隔离 6 万头牛(分三批次、每批 次育肥期45 日)。主要建设检验检疫检测用房、牛舍、草料库、病牛区、粪污区、采血区、无害化处理区等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通过收购甘蔗尾,玉米,皇竹草,稻草,其他作物秸秆,秸秆变成牛的饲草料,大大减少秸秆焚烧,过腹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有效减少空气污染,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的决定
3、中的有关规定,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 16 号),拟建项目属于 “二畜牧业 03 3 牲畜饲养 031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 畜禽养殖;存栏生猪 2500 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以及上无出栏量的规模 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的规模,按照 1 头肉牛折算 5 头猪,本 项目年出栏 60000 头肉牛,折合后为年出栏生猪 300000 头)及以上”项,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 年 11 月,受广西雄特牧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广西雄特
4、上思进口牛隔离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任务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的选址及1周边环境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 技术导则、规范,对项目施工期及建成运营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 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为企业制定环境保护跟踪监测方法和管理制度,最终形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1、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接受委托后,收集及研究相关工程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环境状况调查, 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评价因子筛选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
5、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并同时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各环境要素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 论证,给出建设项目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和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概述广西雄特上思进口牛隔离养殖项目评价工作程序框图见图1。第 一 阶 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型1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 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 确定工作
6、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 二 阶 段环境现状调查 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 三 阶 段1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 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图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首先通过现场踏勘及相关资料收集,对项目选址、规划、和产业政策等合理性进行初步判定。3概述广西雄特上思进口牛隔离养殖项目1、评价类型判定项目建成后,年出栏进口牛6万头。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
7、2020年11月30日),项目归入名录“二畜牧业033 牲畜饲养031年出栏生猪5000头(娶她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 殖;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以及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因此评价类型为环境影响报告书。2、规划符合性判定养殖规划符合性项目的建设符合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规划的发展任务要求;项目选址位于 防城港市上思县昌菱农场公司三分场,不在防城港市上思县中心规划用地范围内,与上 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5 年调整)不冲突。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8、项目选址占地为农用地,现状为甘蔗地和果 地,选址不涉及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 区。拟建项目与上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上思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上政办函202032 号) 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 上思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划定类型划定范围符合性分析禁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思县行政区范围内的明江河等河流沿岸、那板水库等水库 沿岸 500m 范围内区域。防城港市十万大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 内的区域。广西十万大山国家森林公园、皇袍山公园等风景区划定的区 域。上思县县城建成区(含思阳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叫安镇等 镇政府所在地
9、的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划定范围的区域。本县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红线范围内的区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区域。项目距离明江最近距离为1.05km,且不涉及各保护区, 根 据上思县思阳镇人民政府及上思 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出具的选址 批复,项目选址符合上思县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上思 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 知(上政办函202032 号) 的要求, 上思县无限养区,选址 也不在防城港市上思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根据上思县设施农用地审核申请表(附件 3),项目选址已办理农用设施用地手续,项目选址符合要求。根据上思县思阳镇人民政府出示的关于广西雄特上思隔离场设施农用地的批复(附件 5
10、),予以同意建设单位在思阳镇昌菱三队 191827m2 土地作为养殖设施农用地。4根据上思县水利局出具关于广西雄特牧业有限公司在上思县思阳镇建设进口种牛隔 离场选址征求意见的函(附件 6),项目拟在红线范围内建设的上思县思阳镇建设进口种牛隔离场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根据上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雄特牧业有限公司在上思县思阳镇建设进口种牛隔 离场选址的复函(附件 7),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用地规模基本合理,符合规划,同意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相符性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对比情况如下:表2 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对比情况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
11、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 号) 一、优化项目选址,合理布置养殖场区。项目选址符合畜禽养殖场选址要求;项 目根据场地地形及畜禽养殖场设计要求,基 本合理布置生产区、生产辅助区和办公生活 区。二、加强粪污减量控制,促进畜禽养殖粪污 资源化利用。 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可减少污水产生 量,并设有粪污处理设施,其中猪场粪便、 沼渣等经发酵后定期外售,养殖废水经黑膜 沼气池厌氧发酵后还田;病死牛采用化尸法 处理等。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经处理后均可 达标排放,主要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化 利用,可满足相关要求。项目建设满足畜禽 规模养殖项目“种养结合”绿色发展。三、强化粪污治理措施,做
12、好污染防治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41369 号)一、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 殖小区需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畜禽养殖 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 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拟建麦序已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 设符合该类相关规划。二、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 殖小区项目,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 得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a 饮用水源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b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 区和缓冲区; c 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 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d 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拟建项目场址不在该范围
13、内。三、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污染物向环境 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 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畜禽养殖废弃物 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项目废水经污水系统处理后,可满足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中卫生学要求,用于周边农作物基 地还田;牛粪及沼渣堆肥处理定期外售,不 直接向环境排放,故符合要求。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5知(环办环评201831 号)及工序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41369 号)的相关要求。审批原则相
14、符性根据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普通公路等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试行)的通知(桂环函20171056 号),本项目与广西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神品原则对比如下:表3 项目与环评文件审批原则对比情况畜禽养殖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原则本项目实际情况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畜禽养殖规划、城市总 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及 规划 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应当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规定要求。 项目位于防城港市上思县明哲村,符合 相关规划要求,不在人民政府划定的禁养区 内。 采用先进适用的畜禽养殖技术、工艺和设备,清洁生产水平 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
15、生产先进水平。项目采用结合微生物畜禽养殖技术、使 用的污水处理系统、粪便处理工艺及病死牛 处理工艺属于国内允许且常用的技术方法, 可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自治区和地方相关控制要求。拟建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不存在大气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外排。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避免恶臭扰民。根据分析,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再厂界外 均可达标,故本次评价不设防护距离。按“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立污水收集、 处理、回用系统。项目实行“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 处理”原则,设立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沼 液最终均用于还田。采取粪尿分离和干清粪方式,日产日清,将畜禽粪便运至贮 存或者处理
16、场所。项目采取粪尿分离和干清粪工艺,粪便每 日清运至堆粪场堆肥发酵,定期外售。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项目采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对风机、泵 类、以及猪粪处理设备、无害化处理设备等 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对环 境的影响,废气、污水、固废等污染物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 18596)要求;场界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要求;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满足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要求;厂界噪声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要求。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水及固体废物 等污
17、染物排放均可满足相关要求。具备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和 妥善处理,不直接进入外环境;对畜禽粪便及达标污水还田利用或 就地消纳可能造成的面源污染和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风险提出合 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对生态的不利影响可得 到控制和减缓。项目设置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 措施,采.取事故废水有效收集措施,厂区 内设置 10000m3 事故应急池,还田区设置雨 水收集沟及总容积 14000m3 应急池,事故废 水不会直接进入外环境。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区域,项目实施后环 境质量仍应满足功能区要求;环境质量现状已不能满足环境功能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满足
18、环境 功能区要求的区域,项目实施后环境质量仍6区要求的区域,进-步强化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提出有效的区域 削减措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应满足功能区要求。明确项目是时候的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指定完 善的环境质量、常规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地下水、生态等的监测 计划。 本次评价已明确项目实施后的环境管 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普通公路等四个行业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桂环函20171056 号)中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要求。3、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第一大
19、类的鼓励类“一、 农林业”中的“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4、环境功能区划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属二类功能区,环境噪声功能区为2类功能区,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的表1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均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农林产品提供功能
20、区”中的“2-1-18 桂南丘陵农林产品提供功能区”。根据防城港市生态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III-4-1经济发展功能区。项目建设用地均不在重要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1)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相符性分析根据2017 年5 月27 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联合发布的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 号),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涵盖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其他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各类保护地。7概述广西雄特上思进口牛隔离养殖项目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 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
21、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 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其他类型禁止开发区的核心保护区域。其他各类保护地主要涵盖:极小种群物种分布的栖息地、国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 (含滨海湿地)、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地、自然岸线、雪山冰川、高原冻土等重要生态保护地。经比对,本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中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和其他各类保护地等生态保护红线。2)与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2017年2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的若干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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