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羌圩乡羌圩村班之脉石英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大化羌圩乡羌圩村班之脉石英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化羌圩乡羌圩村班之脉石英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19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大化羌圩乡羌圩村班之脉石英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 大化羌圩乡羌圩村班之脉石英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大化县圣德矿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西南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12月概 述项目由来大化县圣德矿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通过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获得大化羌圩乡羌圩村班之脉石英矿采矿权(详见附件3),属新设矿权,拟于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班之屯东面投资建设大化羌圩乡羌圩村班之脉石英矿项目。项目建成后,开采矿种为脉石英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9.5万吨/年。矿区面积由9个拐点圈定而成,面积为0.4464km2,开采深度为+525m+290m。根据大
2、化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本项目位于规划中拟设开采规划区块内,结合建设单位通过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获得的矿权成交确认书可知,该矿山属大化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设矿权,符合区域资源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河池市矿通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大化羌圩乡班之脉石英矿普查地质报告(2019年11月,以下简称“项目普查地质报告”),委托河池市矿通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大化羌圩乡羌圩村班之脉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20年9月,以下简称“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大化县圣德矿业有限公司大化羌圩乡羌圩村班之脉石英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
3、告(2020年10月,以下简称“项目土地复垦报告”)均已通过技术审查,项目规划建设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项目前期工作均已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矿山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8年4月28日修订)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业”的“137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桂政
4、发20175号),本项目所在的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为“滇黔桂岩溶石漠化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属“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中的“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大化县圣德矿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工作(详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专门的课题小组,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在对评价区域进行调查分析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法规和技术文件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特点大化羌圩乡羌圩村班之脉石英矿位于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城中心302方位,直
5、距约63km处的大化羌圩乡班之东面山坡上,矿区中心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东经1072730,北纬240140,行政区划隶属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管辖。项目属新设矿区,项目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为0.4464km2,矿区地形标高+525m+290m,设计开采标高:+525m+300m。开采矿种为脉石英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规模为9.5万吨/年。项目矿山开采对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生态影响以及凿岩、爆破、采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影响和开采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影响。结合项目对环境影响特点,本报告针对性地提出影响减缓措施,将矿山开采对周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环境影响评价
6、工作过程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依照有关程序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与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开展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同时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根据工程分析的结果在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进行影响预测与评价。在预测与评价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特点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并对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7、(HJ 2.1-2016)等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要求,本次环评重要时间节点如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时间:2020年8月5日。项目现场踏勘时间:2020年8月11日。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时间:委托河池中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8月25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对区域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土壤、声环境进行了采样分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时间:2020年8月6日2020年11月20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内部审核时间: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26日。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与产业
8、政策的相符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矿山建设不属于淘汰类及限制类,因此,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规划的相符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规划期要提升锰矿、锡矿等重点矿产的供应能力和开发水平;严格钨矿、稀土矿等限制开采矿种管控;合理控制煤炭资源开发;严格禁止汞、毒砂等矿种开发。本项目开采矿种为脉石英矿,不属于规划里的鼓励、限制和禁止开采类矿产,项目所在区域也不属于规划里的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因此本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不冲突。根据大化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9、2016-2020年),项目脉石英矿位于大化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划定的SCY009拉扛石英岩矿允许开采区范围内,属大化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设矿权,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旅游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林涵养保护区等。大化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中“四、重点任务和内容 (三)进一步优化矿山开发利用结构。明确不再新建设计开采规模3万吨/年以下方解石矿、脉石英矿、滑石矿,最低开采规模应达到3万吨/年,县城辖区新建采石场(建筑材料灰岩)达到20万吨/年,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再细化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但不能低于上级规划最低规模要求。到2020年,全县大中型矿山比例力争
10、提高到23%,实现大、中、小矿山协调发展。”本项目设计开采脉石英矿9.5万吨/年,满足大化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要求的开采规模。符合大化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及旅游规划,因此项目矿山建设规模及选址符合大化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3)与生态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8号)“四 重要生态功能区”)可知,大化瑶族自治县西部属于“都阳山岩溶山地土壤保持重要区”,该区面积1.40万平方公里,主导生态功能为土壤保持。该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为:全面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通过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农
11、村能源建设以及改变耕作方式和草食动物饲养方式等措施,恢复自然植被,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生态功能的修复;实施易地生态扶贫搬迁工程;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根据河池生态市建设规划(20092020年),本项目位于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城中心302方位,直距约63km处的大化羌圩乡班之东面山坡上,行政区划隶属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管辖,属于“II-1-3红水河流域山地农林产品提供功能区”,该功能区主要分布在大化的西部和东南部山地,该功能区主导功能是农林产品提供,该功能区以提供农林牧畜产品为主,同时兼有保持土壤、涵养水源的作用,是河池市粮食
12、基地、桑蚕基地、蔗糖基地、烟叶基地、蔬菜基地、中草药基地、水果基地、经济林基地、速生丰产林基地和特色养殖业基地。主要生态问题:耕地面积减少,水土流失严重,土地生产力下降;矿产开采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污染农田等问题比较突出;农业面源污染及城镇生活污水污染比较突出;林种结构单一,生物多样性降低,病虫害突发可能性大,生态安全潜在风险大;水利等基础设施比较差,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弱。生态保护方向和措施:实施沃土工程,改造中低产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搞好土地整理,推进标准农田建设,培养土壤肥力;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增强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大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小型水利治旱工程、灌溉渠道水毁修复及防渗
13、工程建设力度,推广地头水柜、小型提灌工程和小型溉区改造等小型农田水利;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保证农林产品安全质量;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城镇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设与城镇发展相适应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防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继续加强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建设蓄水池、水塔等,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合理开发经济林等特色林业产品,改变林木品种单一化现状;科学布局,合理采伐,实现采育平衡。项目拟开采矿山位于大
14、化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中的允许开采区范围内,主要以开采脉石英矿资源为主,且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将通过挖设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池等防治水土流失,并在矿区闭矿期采取覆土回填、播撒草籽等生态保护措施恢复矿区植被,不会破坏区域生物多样性,因此项目建设与广西区及河池市的生态功能区划相符。(4)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中有关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的规定:“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
15、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矿山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且项目不在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且项目采用地下开采的方式进行开采,不采用露天开采,因此项目建设用地不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规定的禁止采矿的范畴内,项目与该政策是相符的。(5)根据章节1.7可知,项目建设基本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
16、T 0316-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砂石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 45/T 1945-201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0号)及河池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的相关要求。(6)与“三线一单”要求相符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引用的2019年大化瑶族自治县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的达标区内,委托河池中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补充监测的TSP日均浓度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
17、其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区域各厂界及环境敏感点昼、夜声环境监测现状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地下水水质除总大肠菌群各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总大肠菌群超标主要是监测点附近主要为村庄、农田等,受人类活动、农业面源、家畜活动等影响,造成地下水表面微生物、大肠杆菌等超标。本项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及其它生态敏感区,评价范围内现存植被主要为灌丛及草本植被,无国家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类等。总体而言,项目矿区生态环境一般。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实施后只要严格落实环境保
18、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则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因此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现场调查核实,可知项目矿区不在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公益林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且不在桂西生态屏障、北部湾沿海生态屏障、桂东北生态功能区(包括都庞岭、越城岭、萌渚岭山地)、桂西南生态功能区(西大明山地)、桂中生态功能区(包括大瑶山地)、十万大山生态保护区、桂东南云开大山地及西江上游源头区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的电源、水资源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拟在大化瑶族自
19、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允许开采区范围内开采,符合当地脉石英矿矿石资源开采规划,不会对当地矿石资源造成不利影响,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采矿业的管控要求为“禁止在旅游核心区开采,限制在旅游非核心区点状开采,加工厂进入园区管理,环保达标。对现有废弃矿坑场实施复垦和生态恢复”,项目为脉石英矿开采,位于大化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中划定的SCY009拉扛石英岩矿
20、允许开采区范围内,属新设矿权,选址避开旅游核心区、水源保护区等,矿区内不设加工厂,加工厂拟设置在岩滩工业园区内,目前属于环评阶段;对生产设施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在厂区内设置沉淀池和洗车槽确保雨水、洗车废水不外排,建设排渣场防止开采产生的废土石方外排;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对环境影响不大。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矿范围经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总平面布置合理。由此可见,在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和避免事故发生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来看,与“三线一单”要求相符。(7)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
21、、地质公园、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不属于地质灾害危险区;项目矿区占地不涉及公益林地,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矿区工程地质简单,在执行要求的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后,水土流失和地貌景观破坏等地质环境问题可得到有效的防治。矿山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基本可满足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相关功能区划要求,矿区周边环境敏感度一般。本项目取消了排渣场1的设置,仅设1座位于PD3南面50m处的排渣场和1座表土场,排渣场及表土场均砌筑浆砌石挡土墙。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对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选择的环境保护
22、要求进行选址、防渗,距离表土场、排渣场最近的居民点为矿区西面的共洪屯,排渣场及表土场均无河流、小溪经过,区域地质结构稳定,地表无溶洞、无断层、无断层破碎带,不在天然滑坡和泥石流影响区,不易受采面坍塌风险影响,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保护的区域。表土场和排渣场西侧修建浆砌石挡土墙,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场内,在表土场和排渣场周边修建截排水沟,截断场外雨水和收集表土场淋溶水,雨水顺坡向自行从矿区西面和南面低洼处自然径流向矿区西面175m处和南面70m处的季节性溪沟自然排泄。表土场及排渣场的最低标高均位于侵蚀准面之上。排渣场及表土场选址、防渗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要求。综上,项目选址合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化羌圩乡羌圩村班 脉石 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