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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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建设单位:平南正邦大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北京华恒基业野生动植物专用标识技术服务中心2021 年 3 月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 述1、项目背景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农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 同时, 畜牧业是人类的动物性食品的主要来源, 一个工业国家的人均畜产品量也是反映国家发达程度和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全国生猪主产省(区) 之一,生猪产业已成为广西农业最大产 业, 自治区人民政府也提出要改造、提升广西生猪养殖水平, 努力加快生猪生产方式转 变,
2、继续深入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以规模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提升规模化,促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产业发展。自 2019 年以来,非洲猪瘟疫情对国内生猪养殖产生巨大影响,导致我国市场猪肉 供不应求, 为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 落实生猪恢复生产和市场保供目标, 完善和强化 稳产保供的约束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使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确保全区各地 猪肉自给率稳定保持在 10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印发广 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桂政办发2019106 号) ,鼓励生猪生产。 本项目为生猪育肥项目,可加快
3、生猪养殖速度,尽可能为市场提供猪肉,缩短市场猪肉供不应求现象, 其建设是十分必要的。本项目已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登记, 已取得了关于平 南正邦大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备案证明, 项 目代码为:2020-450821-03-03-048840。该项目仅在厂区进行生猪育肥,不在厂区进行 猪仔保育;根据实际工艺调整,项目实际用地面积为 10.96hm2,投资 30000 万元, 建设一栋六层现代化、智能化商品育肥舍, 年存栏猪 4.2 万头,年出栏猪 8.4 万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4、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 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 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平南正邦大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委托我 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单位接受委托 后,及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踏勘、调研, 收集了与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资料,并进行了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在此基础上, 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I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规定、相关环保政策与技术规范, 编制完成了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 项目总占地
5、 10.96hm2,计划建设一栋 6 层自繁自 养育肥舍,年存栏 4.2 万头,年出栏 8.4 万头,并配套建洗菜棚、生活宿舍、蓄水池、 发电机棚、中转料塔、烘消棚、洗消中心淋浴消毒及隔离宿舍厨房以及无害化烘消棚等配套设施。项目计划于 2021 年 2 月底开工建设, 2021 年 8 月完工,投资估算总金额为 30000万元。3、环境影响评价过程2020 年 9 月, 平南正邦大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 录的要求, 我单位自接受委托后, 在建设单位的配合下, 对项目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 了现场踏勘,
6、 收集了相关资料, 走访了相关部门, 委托监测单位开展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完成了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评价等级判定根据各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具体要求, 并结合拟建项目工程分析成果, 判 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B、声环境评价工 作等级为二级、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土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风险评价仅需进行简单分析。(2)相关规划符合性判定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第 29 号), 本项目为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
7、属于目录中“第一类:鼓励类, 农林业项第 4 条规定: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是国家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 号)中提出的“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增强猪肉供应保证能力”等要求;II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 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中提出的“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等要求,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与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 ”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 ”规划第四章重大工程项
8、目: 一是重点对生猪 等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清洁、高效、减排式高架网床栏舍建设或改造, 配套使用自动投 料、自动控温控湿、 “饮漏水分流 ”等设施设备, 不断提高养殖自动化水平; 二是配套 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完善“两分离, 三配套 ” (雨污 分离、固液分离, 配套建设沼气柜、厌氧罐、有机肥生产间),增加资源化,不断提高 畜禽粪污收集和处理的机械化水平; 建设有机粪肥加工间,鼓励使用有机粪肥。三是配套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本项目采用栏位养殖技术, 配套使用自动喂投系统等设施,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粪 肥生产间,配套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因此, 项目
9、的建设符合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 ”规划要求。表 1-1 项目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对照表相关规 划名称条款条款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广西 壮族自 治区人 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印 发广西 现代生 态养殖 “十三 五 ”规 划的通知附件 “广 西现 代生 态养 殖“十 三五 ” 规划 ”第四章重大工程项目一、畜禽生态养殖建设工 程:加强广西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 一是重点对生猪 畜禽养殖场实施清洁、高效、减排式高架网床 栏舍建设或改造,配套使用自动投料、自动控 温控湿、 “饮漏水分流 ”等设施设备,不断提 高养殖自动化水平。二是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 相匹配的粪污
10、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完善“两 分离、三配套 ” (雨污分流、固液分离、配套 建设沼气池、储粪房、氧化塘),增加资源化 利用灌溉管道及沼液沼渣运输车辆,不断提高 畜禽粪污收集和处理的机械化水平;建设有机 粪肥加工厂,过来使用有机粪肥。三是配套建 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本项目生产中配套使用自 动投料、自动控温控湿等 设施设备,排水执行雨污 分流,本项目采用干清粪 工艺,制成有机肥外售。 项目猪舍产生的养殖废水 收集至格栅集污池,送至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 周边农用地灌溉。项目设 置无害化处理间,用于处 理项目病死猪。符合生态养殖模式微生物+高 架网床、微 生物+半漏 缝网床+机 械清粪、
11、微 生物+地平 式+干清粪配合应用微生物发酵饲 料、微生物发酵粪污;实施雨污分流;避免用水冲洗栏舍, 避免 污水外排造成环境污染;以草本植物保健为主, 禁 止使用抗生素类作为预防本项目养殖过程中采用符 合规定的禽畜兽药;场区 不设置饲料加工场地,饲 料全部外购;废水排放执 行雨污分流制, 采用雨污 水分流方式;项目养殖废 水采用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符合III保健药物, 治疗首选草本植 物;饲料中不添加非营养添 加;栏舍内禁止使用存残留、 影响产品质量及益生菌安 全的化学消毒药。用于农用地灌溉,猪粪采 用干清粪处理, 制成有机 肥外售。(一)禁养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核心
12、景区、自然保护区的 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 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周边500米范 围内的区域;全区县级以上政府依法划定的禁 养区域;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政策规定需特殊 保护的其他区域。原有位于上述区域内的畜禽 养殖场应限期搬迁和关闭。(二)限养区:限养区严格控制和削减畜禽饲 养总量,禁止新建、扩(改)规模化畜禽养殖 场,限养区内全面实行现代生态养殖,全部通 过生态养殖场认证。(三) 适养区: 指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符合生 态养殖要求的区域。适养区范围内的养殖 场实行现代生态养殖, 并通过生态养殖认 证。根据平南县畜禽业养殖 发展规划(2019-2028), 项目地块区域养
13、殖区周边 500m范围无禁养区规定 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 缓冲区、人口集中区域等, 符合畜牧业规定条件。符合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符合性分析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0 年第 7 号令)第五条:饲养、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的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详见表 1-2。由表 1-2 可知:项目养殖区周边 500m 范围内没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 口集中区域, 符合“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 要交通干线 500m 以上 ”限养区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关于“动物饲养、养殖小区选址 ”的相关要求。与畜
14、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关于畜禽养殖场建设选址区域的规定,对项目选址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详见表 1-2。由表 1-2 可知, 项目选址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相关要求。 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3 号) 中关于IV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畜禽养殖场建设选址区域的规定,对项目选址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详见表 1-2。由表 1-2 可知, 项目选址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
15、43 号)的要求。表 1-2 项目选址与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法律法规规范名称条款条款具体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动物 防疫条 件审查 办法第二条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 市场 500m 以上;项目场地 500m 范围内无生活饮用 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 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符合距离种畜禽场 1000m 以上;距离 动物诊疗场所 200m 以上;动物饲 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 500m;项目场地 1000m 范围内无种畜禽 场;200m 范围内无动物诊所场所; 500m 范围内无动物饲养场(养殖 小区) .符合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 场所
16、3000m 以上。项目周围 3000m 范围内没有动物 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符合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 要交通干线 500m 以上。项目周围 500m 范围内没有城镇居 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 域,无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符合畜禽 养殖业 污染防 治技术 规范3.13.1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 殖场: 3.1.1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 核心区及缓冲区建设; 3.1.2 城市 和城镇居民区, 包括文教科研区、 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 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1.3 县级人 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本项目
17、选址位于乡村区域,项目用 地区域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 核心区及缓冲区, 不属于城市和城 镇居民区, 也不在县级人民政府依 法划定的禁养区域。项目选址不在 3.1 条款规定的“禁建区域 ”内, 与周边禁建区域边界距离远远大 于 500m。符合3.2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 选址应避开 3.1 规定的禁建区域, 在禁建区域建设的, 应在 3.1 规定 的禁建区域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 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 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500m。符合畜禽 规模养 殖污染 防治条 例第十一 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 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
18、景 名胜区;(二)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 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 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 止养殖区域。项目位于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周 围无保护文物、重点保护野生动植 物资源、古树名木、名胜古迹和自 然保护区等重点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场地边界最近敏感点为西南 侧 610m 的长官塘,经咨询贵港市 平南生态环境局, 项目场址不在饮 用水水保护区范围内。项目不在禁养区和限养区、水源保 护区, 风景名胜区, 以及自然保护 区,远离城镇居民区,不在法律、符合V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与平南县畜禽业养殖发展规划(2019-2028)的符合性具体划分如下:1)禁养区
19、范围:a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平南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区域、 14 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地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区域、 172 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区域。 禁养区详见表 1-3表 1-3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畜禽禁养区划表序号类型水源地名称禁养区范围1县城饮用水水 源地保护区一 级、二级保护区县城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河南水 厂饮用水水源地范围以平南县县 城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划定方案为准2乡镇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地保 护区一级、二级 保护区安怀镇水源地、大安镇水源地、大新镇水源地、丹 竹镇水源地、同和镇水源地、武林镇水源地、大鹏 镇水源地、国安
20、乡水源地、马练乡机缝冲水源地、 马练乡茶地坪水源地、大洲镇沙灵水库、东华镇盘 古水库、官成镇官成水库、六陈镇六陈水库范围以平南县乡 镇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划分技术 报告为准3农村集中式饮 用水源地一级、 二级保护区镇隆镇富藏村中团屯水源地、峙冲村峙冲片水源地、 周塘村水源地、廖村水源地、马旦村水源地、平隆 村水源地、拥平村平田片水源地、拥平村水源地、 石岭村水源地、双寨双文塘屯水源地、古带村胡村 片水源地、社垌村佛子片水源地、古带片农村饮水 工程、社垌村水源地; 大洲镇粤发村大化屯水源地、 甘岭村康冲片水源地、马王村水源地、沙冲村水源 地;大新镇安福村长安屯水源地、安福村下黎屯水 源地、大
21、平村马山屯水源地、大黎村菱塘屯水源地、 古文村古文屯水源地、大有村大化片水源地、安福 村安福上片水源地、祝宜水源地、大黎村凤凰屯水 源地 . 国安乡国安村水源地、花洲村遥冲屯水源 地、盆都村水源地等 172 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范围以平南县农 村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划定方 案为准b.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本区域包括:平南县 16 个镇 2 个街道的城镇建成区域,包括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区域,详见下表。VI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生态循环种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4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畜禽禁养区划表序号乡镇、街道社区禁养区范围1平南街道罗合、乌江、附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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