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科技园 及周边用地(北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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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名称:暨南大学科技园及周边用地北侧项目(一期)建设单位 ( 盖章) 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日 期:中 华人民共和 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83六、结论 85附表 86附图 1 、地理位置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2 、平面布置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3 、项目四至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4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5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 . 错误!未定义
2、书签。附图 6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7 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8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 9 珠海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 称暨南大学科技园及周边用地北侧项目(一期)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 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三台石路东侧、翠微东路南侧地理坐标(113 度 31 分 41. 11 秒,22 度 15 分 1.38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M7310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 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测验) 基地建设性质新建
3、(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部 门(选填)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 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 填)珠香发改函2022297 号总投资(万 元)140135.21环保投资(万元)630环保投资占 比(%)0.4施工工期24 个月是否开工建 设否是:用地面积(m2)2885.64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根据专项原则表中说明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 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 的建设项目,应设置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本项目排放废气含有二氯甲烷
4、、三氯甲烷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 敏感目标(浩益花园、浩益幼儿园、暨珠小学、珠海市中心血站、富 康苑等),根据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属 于有毒有害污染物。在国家标准、广东省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技 术指南等现有有效标准中均无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相关的排放标准。根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中说明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 1 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因此,本项目不设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 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科研配套工程,属于自然科学研究
5、和 试验发展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珠 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的负面清单内容,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二、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三台石路东侧、 翠微东路南侧,根据珠海市香洲区A105b01、A105b02管理单元(暨 南大学科技园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可知,项目属于高校用地,详见附件3。因此,建设项目的选址于土地利用规划基本相符。三、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
6、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环202110号),“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 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 原油加工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 2 珠三角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 站,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 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本项目用电来源于市政供电,不新建燃煤燃油自备电站,不新建燃煤锅炉。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 产品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 剂型涂料、油
7、墨、胶粘剂等项目。本项目为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科研配 套工程,属于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不生产和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因此,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环202110号)的要求。四、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第五节加 快建设“ 无废城市”提出“三、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匹配化” ,完 善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基本建成分类投放、 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完善和布局危 险废物收贮、中转体系,.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源危险废物、实验
8、室废 物、农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模式,着力提升废铅酸蓄电池、废 矿物油、实验室废物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以及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杀虫剂等生活源危险废物的收集率。本项目为 M7310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实验分析过程中产生 的实验废液、实验废物、化学试剂瓶/废试剂、废活性炭(废气处理措 施)、废弃纤维(废气处理措施)、含汞废物、废培养基及污泥等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四、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3 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符合性分析表1-1 与粤府202071号符合性分析
9、序 号类别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一、全省总体管控要求1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 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 求。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 销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燃煤 锅炉、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 造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积 极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 聚。珠海市生态环境局2022 年 05 月 24 日 发 布 的 2021年珠海市环境质 量状况可知,项目所 在区域属于达标区域, 本项目不设燃煤锅炉、 工业炉窑。因此,符合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符合2能源资源利用要求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优化岸 线开发利用格局,建立岸线 分类管控和长效管护机制, 规范岸线开发秩序;除国家 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 海。落实
10、单位土地面积投资 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 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 土地利用效率。推动绿色矿 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产出 率。积极发展农业资源利用 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 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等生态循 环农业模式。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用 的资源主要为水、 电等 能源,不属于高消耗能 源项目;危险废物交由 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 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 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因此,本项目符合能源 资源利用要求符合3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管控要求优化调整供排水格 局,禁止在地表水 、类水 域新建排污口, 已建排污口 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实验废水经过自建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到 市政污水管网,符合相 关要求
11、。符合4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东江、西江、北江和韩 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 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环 境风险防控,强化地表水、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 防控,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附图6水环境功能 区划图可知,本项目不 属于加强东江、西江、 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 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 源地、备用水源环境风 险防控,强化地表水、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 协同防控。因此,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的(二)“ 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珠三角核心 区 4 5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 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 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 材料
12、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 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 项 目 实 验 废 气 经 过 “干式过滤+单级两段两 相错流吸收+ 活性炭吸 附”处理达标排放。符合6能源资源利用要求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 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试 点建设。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 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 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 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可 达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 化处置的环保要求符合7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 水格局,建立完善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惠 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化、 珠海高栏港、珠西新材料集 聚区
13、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 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 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 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 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 市香洲区三台石路东 侧、翠微东路南侧,不 属于化工重点园区。本 项目在生产、运输、处 置飞行废物过程中应落 实相关的环境风险防范 措施。符合8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 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 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 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 细化治理。本项目废气产生主要为 实验分析过程,实验分 析化学试剂使用量为痕 量。实验废气经过“干式 过滤+ 单级两段两相错 流吸收+活性炭吸附” 处 理达标排放。因此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合三、
1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9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严 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 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 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 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 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 应急处置能力。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 控单元,见附图9广东 省环境管控单元图 。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省级 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 单元。符合10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 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 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 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水环 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 单元符合 5 11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
15、、燃煤燃 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 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 气污染物项目, 以及使用溶 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 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 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 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项目不属于新建钢铁、 燃煤燃油火电、石化、 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 排放的废气为实验废气 经过“干式过滤+单级两 段两相错流吸收+ 活性 炭吸附 ” 处理后能达标 排放。符合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要求。五、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方案的通知(
16、珠府202138号),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三台石路东侧、翠微东路南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040220014,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及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2 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类别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相 符 性区域 布局 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休闲旅游、 科技信息等现代服务业。1-2.【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按 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 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管控, 自然保护 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 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 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
17、破坏的8类有限人 为活动。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 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 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 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 以及生态旅 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 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 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 种更新等经营活动。1-5.【生态/综合类】珠海香洲板障山地方级 森林自然公园、珠海香洲拱北将军山地方级 森林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 求进行管控。1-6.【水/禁止类】强化前山河流域的工业企 业监管,不得新建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本项目位于广东省 珠海市香洲区三台 石路
18、东侧、翠微东路 南侧,为暨南大学珠 海校区科研配套工 程,属于自然科学研 究和试验发展行业。 对照珠海巿产业发 展导向目录(2020 年版),属于其中优 先发展类中的“科技 服务” ,产业布局区 域合理。本项目范围 不在生态保护红线 范围,周边无自然保 护区且不属于珠海 高新凤凰山地方级 自然保护区。2021年珠海市大气环境质 量为达标区。符 合 6 织印染、制革、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目企 业,对无环评手续的企业依法取缔。1-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 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 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 大气污染物项目, 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 料、
19、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 材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 序外);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 1-8.【其他/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能源 资源 利用2- 1.【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 条红线刚性约束。项目主要为市政管网供水,不属于高能 耗行业。符 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 1.【水/鼓励引导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 旧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 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3-2.【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 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
20、替代。本项目实验废水经 自建污水处理站处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 管网,雨水经过雨水 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符 合环境 风险 防控4- 1.【水/综合类】香洲水质净化厂、吉大水 质净化厂、拱北水质净化厂、前山水质净化 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本项目严格执行风 险管理制度,从人员 培训、意外事故紧急 应变组织、意外事故 紧急救灾程序、提高 风险防范能力。保证 在风险、事故状态 下,生产装置内人员 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置。符 合因此,本项目符合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六、与珠海市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珠环201728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珠海市实施差别环保准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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