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联平木业有限公司年产440万张建筑模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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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桂平市联平木业有限公司年产440万张建筑模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桂平市联平木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二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2六、结论54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 广西桂平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4广西桂平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产业布局规划图附图5广西桂平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
2、20-2035)-污水工程规划图附图6 项目与周边距离最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7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引用)附件:附件1项目环评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证明附件3入园证明及招商引资文件附件4营业执照附件5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引用)附件6胶水检测报告单附件7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胶合板生产项目行业类别的函附件8成型生物质燃料测试报告单附表:附表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桂平市联平木业有限公司年产440万张建筑模板项目项目代码2020-450881-05-03-05484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
3、龙门工业园区地理坐标东经109度56分49.224秒,北纬23度17分6.94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021胶合板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4、人造板制造202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020-450881-05-03-054845总投资(万元)12500环保投资(万元)25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R是:已建厂房及综合楼用地(用海)面积(m2)3359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名
4、称:桂平市联平木业有限公司年产440万张建筑模板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专题。设置原因:本项目厂区内贮存的甲醛、苯酚存储量超过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的临界量。规划情况依据行业:板材加工和家具制造规划名称:广西桂平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广西桂平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贵环评2021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
5、分析龙门工业区新的产业体系,包括两大主导产业(板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一大鼓励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以及五大配套产业(木工机械、造船、造纸及上下游配套、化工、水泥建材)。结合产业体系,本次规划在空间层面形成四大产业板块,包括资源循环绿色建材板块、板材加工板块、家具制造板块、造纸及造船产业板块。项目属于板材加工,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号),本项目位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园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优
6、先保护单元,符合贵港市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下表:表1-1 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项目、设施的排查摸底,对红线区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项目加大整治力度,明确时限要求,及时关闭、拆除原有违法违规项目,同步做好生态修复,确保红线区域的生态质量稳步提高。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符合要求。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造纸、化工、冶炼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污染项目以及排放有毒有害物等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增规划岸线,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要
7、求,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现有码头开展清理整顿。本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内,符合要求。3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就地改造达标、搬迁或关闭退出。本项目为人造板制造行业,位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园区,不在城市及城镇人口密集区内,且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要求。4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本项目为人造板制造行业,位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园区,且符合园区规划。符合要求。5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南山东湖风景名胜区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
8、管理条例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在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南山东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改建、扩建的制浆造纸、煤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煤电等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总量的要求,确保环境质量达标。本项目为人造板制造项目,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区域总量的要求,环境质量达标。2新建、扩建、改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设置总量,符合要求。3推动实施火电、钢铁、建材、铸造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本项目属于人造板制造项目,且规划配套挥发
9、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要求。4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火电、化工、制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清单。本项目为人造板制造项目,符合要求。5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能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禁止进口洋垃圾,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本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对固废进行管理,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符合要求。6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加快高效VOCs收集治理设施建设,大力提升VOCs排放收集率、去除率和治理设施运行率。加强木材加工、汽修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完善化工、加油站、油库、油罐车等
10、VOCs收集系统,控制VOCs排放强度。本项目属于人造板制造项目,且规划配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7推进全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进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园、粵桂园)、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桂平市龙门工业区、平南县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实时监控。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要求。8提高工业企业水循环利用率,加强废水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提高农业废物综合利用率,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本项目生产用水可循环回用,无生
11、产废水外排,符合要求。9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水平,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建设城市“污水零直排区”。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要求。10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储运处理效果,防止渗滤液的泄漏和直排,城镇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定期排查制度,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监(检)测与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稳步推进单一水源的县(市、区)备用水源建设;加快
12、不达标饮用水水源治理或替换。本项目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符合要求。2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开展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推行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建立新污染物清单。已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建立新污染物清单,符合要求。3完善市、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待批复后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符合要求4加强西江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医药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行业项目环境风险的评估。加强西江干流流域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逐步建立一体化的流域综合防治体系。本项目已
13、设置环境风险专题评估,风险等级为三级,运营期采取污染联防联控措施后对区域环境风险可控,符合要求。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健全市、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大力推进农业、工业、生活等领域节水。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水量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不涉及地下水资源开采。2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园区用地利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3矿产资源:严格执行市、县(市、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效
14、率的目标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本项目为人造板制造项目,不做评价。4岸线资源:涉及岸线开发的工业区和港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实施,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岸线利用效率。本项目为人造板制造项目,不涉及岸线利用及开发,不做评价。5能源资源:推进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系统改造。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消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开展贵港“风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电站和贵港江南水电站建设项目。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本
15、项目为人造板制造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不做评价。2、供热情况根据广西桂平龙门工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021年11月),龙门工业区规划集中供热设施由热电站和园区北面集中供热生物质锅炉组成。龙门工业区热电站锅炉规模为2130t/h+2220t/h高温高压CFB燃煤锅炉(其中1220t/h备用),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规模为2130t/h高温高压CFB锅炉,二期规模为2220t/h高温高压CFB锅炉(其中一台220t/h备用);园区北面集中供热生物质锅炉供热量规模为340t/h。龙门工业区供热管道管径为DN150、DN200、DN250、DN350、DN6
16、00,主管网沿中心大道敷设,支管网沿次干道进行敷设。本项目所在区域尚未铺设集中供热管网,本项目近期采用生物质锅炉进行供热,远期待项目区域实现集中供热后,本项目采用园区集中供热。3、与贵港市木材加工企业环保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表1-2 本项目与贵港市木材加工企业环保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类别准入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分析生产规模生产规模符合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允许类,已取得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450881-05-03-054845相符工艺与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及设备,鼓励机械化和
17、自动化作业,减少手工操作。本项目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及自动化设备作业。相符项目选址新建(迁建)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建设,且必须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原有项目扩建、改建时,应进入工业园区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否则不得新增污染物,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园区,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相符环境保护厂区要求企业厂房用地、配套设施用地及路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原辅料、燃料、产品贮存间(场)及固体废物暂存间,应采取防雨、防风、防渗等措施,禁止露天堆放。企业厂区雨污管网建设应达
18、到“雨污分流要求。本项目厂房用地、配套设施用地及路面全部硬化;原辅材料、产品及固废等采取防雨、防风、防渗等措施;厂区雨污分流。相符原辅料及燃料要求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应达到相应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供热原则采取集中供热;集中供热区外燃料(能源)应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燃料。本项目使用低VOCs环保脲醛树脂和酚醛树脂;锅炉燃料采用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远期采用园区集中供热。末端处理环保要求1.废气有组织排放要求:(1) 制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要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冷凝回收再经活性炭吸附+焚烧处理等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
19、排放。(2) 热压、施胶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要通过收集措施收集后再经“光氧处理器+活性炭”或多级活性炭吸附吸、UV光解等灵活性较大且占地小、投资小、运行成本低的治理技术处理稳定达标后排放。(3) 喷漆工位需在独立、封闭的喷漆房进行,所有开口呈负压状态,收集总风量确保开口处微负压,确保所有喷漆过程废气有组织排放。产生的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净化处理。低浓度、大风量的VOCs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再净化。(4)木业加工粉尘应在设施上方安装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采取袋式除尘器或静电除尘器等高效处
20、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简排放。2.废水企业应具有相适应的废水预处理设施,经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入厂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3.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废胶水桶、废油漆桶、废胶渣、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不得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合,应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内保存。危废暂存间要有明显标识牌及警示标志,危废暂存间应符合
2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危险废物存储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必须按时交由持有相应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4.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1.废气(1)本项目制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器+喷淋塔(吸附)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本项目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苯酚、甲醛、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4m高排气筒排放;(3)本项目不涉及喷漆工序。(4)锯边工序产生的粉
22、尘,通过吸尘软管集中收集后经同一个布袋除尘系统统一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经过24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桂平市龙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代替GB18599-2001);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4.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55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工程组成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园区,根据项目总平面图布置图,项目总占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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