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键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钢结构50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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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广东华键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钢结构 5000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广东华键钢结构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4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东华键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钢结构 5000 吨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205-440403-07-02-90055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南 2988 号(厂房八)主厂之一地理坐标(113 度 11 分 32.688 秒,22 度 8 分 38.371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11 金属结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
2、33 ”中 66 结 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 其他(仅 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 非溶剂型低 VOCs含量涂料 10 吨 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o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8.33%施工工期无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9680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
3、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 于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 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20201880号),本项目不属于准入负面清单 - 1 - 产业项目;经查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本 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的要求。2 、用地规划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南2988号(厂房 八)主厂之一,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粤(2016)珠海市不动产权 第 0065358号可知,项目所在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符合珠海市 土
4、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珠海市土地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选址较为合理。3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性分析:表 1-1 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表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本项目关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一核一带一 区 ”区域发展格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 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需求,以“三 线 ”成果识别出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集 成“三线 ”分区管控要求,从区域布局管控、 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及环境风险 防控等四个维度,建立了“1+3+N ”三级生 态环境
5、准入清单体系。“1 ”为全省总体管 控要求,“3 ”为“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 控要求,“N ”为1912个陆域和471个海域 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一核一带一区 ” 区域管控要求为各片区差异性管控要求,其 中,珠三角核心区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强化 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实施更严格的生态环 境保护要求;沿海经济带一东西两翼地区打 造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着力优 化产业布局: 北部生态发展区坚持生态优 先,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筑牢北部生态屏障。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 乾务镇珠峰大道南2988号 (厂房八)主厂之一 ,为重点 管控单元,不属于生态优先 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 区、大气环
6、境优先保护区等 优先保护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珠三角核心区- 区城布局管控要求:筑牢珠 三角绿色生态屏障,加强区域生态绿核、珠 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入海河口等生态保护,大 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积极推动深圳前海、广 州南沙、珠海横琴等区域重大战略平台发 展;引导电子信息、汽车制造、 先进材料 等战略性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已有 石化工业区控制规模,实现绿色化、智能化、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311金 属结构制造,不属于高污 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 类型,项目内不设置发电 机、锅炉。项目主要从事钢 结构的生产,有机废气经 “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 附 ”处理后减量排放,与珠 - 2 - 集约化发展;
7、加快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 高端装备制造、前沿新材料、区块链与量子 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禁止新建、扩建燃 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 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 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 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 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 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 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 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 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 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 有机物共性工厂。除金、银等贵金属,地热、 矿泉水,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度开发外,限制其他矿种开采
8、。三角核心区- 区域布局管控 要求相符合珠三角核心区-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实 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新建高能 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 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率先 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快实现 碳排放达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优化调整储 油库、加油站布局,加快充电桩、加气站、 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设,积极推 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化(或实现 清洁燃料替代)。大力推进 绿色港口和公 用码头建设,提升岸电使用率;有序推动船 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 ”、“油改电 ”, 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鼓励天然气企业对 城市燃气公司和大工业用户直供,降低
9、供气 成本。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 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盘活存 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311金属结构制造,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项目内不设置发电机、锅炉,主要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与珠三角核心区-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相符合。珠三角核心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 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 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 减量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 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 理。现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的燃煤
10、锅炉加 快实施超低排放治理,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 燃煤锅炉加快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实行水污 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严格执行茅洲 河、淡水河、石马河、汾江河等重点流域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 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 项目实施减量替代。电镀专业园区、电镀企 业严格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311金 属结构制造,不涉及臭氧的 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 污水管网排入到富山水质 净化厂处理;工业固废可回 收部分交回收单位回收,危 险废物交由有相关资质处 置的 单位收集处理,与珠 三角核心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相符合。 -
11、 3 - 探索设立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 效。率先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 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大力推进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 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 ”试点建设。加 强珠江口、大亚湾、广海湾、镇海湾等重点河口海湾陆源污染控制。珠三角核心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 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惠州大亚 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珠西新 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险 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 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 案。提升危险废物
12、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 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 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南2988号(厂房八)主厂之一 ,厂区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火灾报警等应急物资设备针对于各类环境风险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内实施救援,防止事态扩大,与珠三角核心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相符合。4 、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南2988号(厂房八) 主厂之一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
13、通知(珠府202138号),本项目 属于广东珠海富山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040320006 ,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1-2。表 1-2 珠海市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类要素细类省市区ZH44040320006广东珠海 富山工业 园区重点 管控单元广 东 省珠 海 市斗 门 区重点管控单元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管控维 度管控要求相符性区域布 局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优先引进符合园区 定位的高端电子信息、先进机械制造等企业。 1-2.【产业/禁止类】不得新引入冶金
14、、印染、 鞣革、造纸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 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不得 扩建现有染整企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 造。本项目主要从事 钢结构的生产。 不属于冶金、印 染、鞣革、造纸 等企业;主要产 生大气污染物及 噪声,根据工程 - 4 - 1-3.【其他/鼓励引导类】园区与网山村、虎 山村、马山村、夏村、雷蛛村等村庄临近的 区域应合理设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制带),该范围内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 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 声影响小的产业。1-4.【大气/禁止类】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 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 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分析可知,项目
15、 对周边环境影响 较小;项目不涉及锅炉。能源资 源利用2- 1.【其他/综合类】园区内新引进项目清洁 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2.【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容积率、投资额、项目产出和税收需满足珠海市工 业用地指南(2020年本)的要求。2-3.【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鼓励采 用天然气或电能。项目为新建项 目,使用电能, 符合能源资源利用的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3- 1.【其他/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 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管控要求,即园区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 COD92.87t/a 、氨氮15.20t/a ,重金属类水污 染物排放量严格控制在镍0.33
16、4t/a 、锌0.430 t/a 、铜1.453t/a 、六价铬0.115t/a 、氰化物 0.063t/a ,二氧化硫59.66t/a 、氮氧化物45.90t/a 以内。3-2.【水/鼓励引导类】加快推进珠海市富山 水质净化厂改造。3-3.【水/限制类】电镀行业执行广东省电 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1597-2015)“珠 三角 ”排放限值。3-4.【大气/限制类】火电、化工等行业执行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5.【大气/限制类】督促企业开展含VOCs物 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 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 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
17、液面 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 3-6.【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 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 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3-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 控区内加大区域内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限 制引入“两高 ”项目。3-8.【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 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 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 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 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 三级化粪池预处 理后经市政污水 管网排入到富山 水质净化厂,废 气处理后达标排 放固废废物(含 危险废物)配套 建设
18、符合规范且 满足需求的贮存 场所,交相应单位处置处理。环境风4- 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项目建立环境风 - 5 - 险防控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 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 力。4-2.【风险/综合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 物质或涉及危险工艺系统的项目应配套有效 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 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4-3.【土壤/综合类】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 单位的须依法开展自行监测、隐患排查。险防控体系,落 实有效的事故风 险防范和应急措 施,环境风险可
19、控。5、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 ”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开展臭氧污染防控攻关攻坚:按照省工作部署,建立省市联 动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机制,推进清单编制与更新工作常 态化。针对臭氧形成的两项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细化分阶段改善目标和治污项目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 含量产品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执行国家产品 VOCs含量限值和有害 物质限量标准,原则上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原辅材料 项目。实施涉 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落实建设项目 VOCs 削减 替代制度,重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
20、 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 VOCs减排。加强 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指 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治理技术,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 等离子治理设施。实施涉 VOCs排放企业分级和清单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涉 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理台账。符合性分析:项目属于金属结构制造,不属于规划中的重点行业。本 项目含 VOCs物料主要有水性油漆,主要产生工序为喷涂工序,主 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属于对臭氧形成的两项重要 前体物之一。本项目水性漆 VOC 含量为 1.9g/L ,符合低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 T 38597-2020)表 1 水性涂料中 VOC 含量的要求,工
21、业防护涂料-基材防腐涂料-单组份- - 6 - 底漆250g/L。项目不属于规划中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 气处理系统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工艺,根据 规划“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 ”, 建议可选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指南 铁路、船舶、航空 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024-2020)附录 A 表面处理(涂 装)排污单位中的可行性技术。建议企业建立并动态更新涉 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理台账。6、与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 号)文件、广东省 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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