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源医院大源分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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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7四、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8六、结论 60附表6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康源医院大源分院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7-440111- 17-01- 16559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建设地点广东 省 广州 市 白云 区 大源南 102 号 地理坐标( 113 度 20 分 37.204 秒, 23 度 14 分 47.599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11 综合医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 108 、医院 841
2、;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2; 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 急救中心(站)服务 8434;采 供血机构服务 8435;基层医疗 卫生服务 842-其他(住院床位20 张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000.00环保投资(万元)200.00环保投资占比(%)6.67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3267.2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3、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康源医院大源分院为综合医院,主要进行医疗服务,属于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其第1号修改单中Q8411综 合医院。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其2021年 修改决定,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该清单中“禁止准入类 ”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 、选址合理性分析(1)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大源南102号的地块进行建设,地理位置 详见附图1。根据广州市土地利
4、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详 见附图6)可知,项目用地属于允许建设区,此外,本项目不属于基本农田和新增违法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用地规划要求。(2)与周边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 订)的通知(穗府201317 号文),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详见附图 7)。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环 201114 号),本项目受纳水体石井河为类水体(详见附图 8), 水质目标为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 通知(穗环2018151 号),本项目
5、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属 2 类区(详见附图 9),项目西面大源南路属于城市主干路,属于 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 号),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2保护区内(详见附图 10)。项目所在地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且水、电等供应有 保障,具有交通便利等条件,厂址周围无国家、省、市重点保护的 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区、 自然保护区等。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3 、与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白云区,在广州市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属于“ 白 云区人和镇-太和镇重点管控单元 ”(ZH
6、44011120008)(详见附图 11)。项目与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1 与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 析表管控 维度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区域 布局 管控1- 1.【产业/禁止类】单元内处于流溪河 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 内,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一千米 范围内,应严格按照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进行项目准入。1-2.【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产业规 划、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 退出或关停。1-3.【生态/限制类】太和镇重要生态功 能区一般生态空间内,不得从事影响主导生态功
7、能的人为活动。1-4.【水/禁止类】和龙水库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 严重的建设项目。1-5.【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 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使用高 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大力推进 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实施 VOCs重点企业 分级管控。1-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 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 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1-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 点管控区内,应加大大气污染物减排力根据后文项目与 广州市流溪河 流域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可知,项目不属于以上严重污染
8、水环境的工业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贮存,符合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的要求。本项目为综合医院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且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较大项目。项目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为医院项目,项目内均全面硬底化,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相符3度,限制引入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建 设项目。1-8.【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 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 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的工业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 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1-9.【土壤/禁止类】禁止在居民区和学 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
9、土壤污染的 建设项目。能源 资源 利用2- 1.【其他/综合类】有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本 行业先进水平。2-2.【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 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 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本项目不涉及工业生产,项目无涉及岸线占用相符污染 物排 放管 控3- 1.【水/综合类】工业企业应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对工业污水进行预处理,相关 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 害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 放口处理达标,企业废水排入城市污水 处理设施的,必须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接管要求。3-
10、2.【水/限制类】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 管控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水污染物实施区域减量替代。3-3.【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敏感点周边企业加强管控工业无组织废气排放,防止废气扰民。项目雨污分流, 项目废水经分类 处理后经市政管 网排入龙归污水 处理厂,项目不 属于工业项目, 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相符环境 风险 管控4- 1.【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 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4-2.【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区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项目将建立健全 事故应急体系, 落实有效的事故 风险防
11、范和应急 措施,项目全面 硬底化,不会对 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相符4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位于广东省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属于“一 核一带一区 ”的珠三角核心区(详见附图12)。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4表1-2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 析表类别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区域 布局 管控 要求筑牢珠三角绿色生态屏障,加强区 域生态绿核、珠江流域水生态系 统、入海河口等生态保护,大力保 护生物多样性。.禁止新建、扩 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 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 油加工
12、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 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 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 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 共性工厂。本项目不设置锅炉, 不属于限制类及禁止 类项目,不生产和使 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 辅材料符合能源 资源 利用 要求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 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 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 障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本项目不属于高耗 能、高污染企业,用 水来自市政管网,用 电来自市政供电,营 运期将贯彻节能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 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 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
13、 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 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 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大力推进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 市 ”试点建设。本 项 目 不 属 于 高 VOCs 排放的情形。项 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 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 卫部门处理,危险废 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 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环境 风险 防控 要求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体系。.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 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 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 化本项目将建立健全事 故应急体系,落实有 效的事故风险防范
14、和 应急措施,按规范对 项目产生的危废进行 收集暂存及委托处理符合5 、其他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穗府20175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属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 划(2014-2030 年)中部城市环境维护区,且不在广州市生态保护 红线区和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内和水环境空 间管控区,详见附图 13 16。本项目为综合医院改扩建项目,属于中 部城市环境维护区“实施治污减排、优化开发的调控策略,重点发展现代商贸、金融保险、文化创意、医疗健康、商务与科技信息和5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 ”中重点发展的“医疗健康 ”产
15、业;本项目 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院区内综合废水经预 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引入龙归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中部城市环 境维护区“建立完善的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生活污水三级深 度处理系统,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大幅度削减生活污染负荷 ”的要求;此外,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高风险的大气污染行业。综上所述 ,本项 目建 设符合 广州 市城 市环境 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的要求。(2)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 年)的通知(穗府201725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2022 年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广州市白云区除臭 氧因子浓度超
16、标外,其他环境空气基本污染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表 1 环境空气污 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的二级标准。为稳定实现空气质量限期达 标的战略目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 标规划(20162025 年)的通知(穗府201725 号)提出了一 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通过深化能源及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 全面推进清洁原料替代和清洁能源利用等环境空气治理措施,计划 于 2025 年完成全市臭氧日最大 8 小时平均值的第 90 百分位数小于160 g/m3 的目标。本项目污水处理恶臭采用活性炭工艺处理,符合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
17、标规划(2016-2025年)的要求。6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康源医院大源分院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大源南路 102 号建设“康 源医院大源分院扩建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康源医院大源分院为一所 综合性医院,属于 Q8411 综合医院,本次改扩建增加床位 391 张,改扩建后全院 住院床位总计 481 张,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2021 年 1 月 1 日实施)中“ 四十九、卫生- 108 、医院 841;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2;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 (站)服务 8434;采供血机构
18、服务 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842 ”中“其他(住 院床位 20 张以下的除外) ”,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受康源医 院的委托,我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现场调查和实地勘察后,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1 、工程组成本次改扩建将不对现有建筑的功能及布局进行调整,不新增建筑面积,因此 本次改扩建后全院总建筑面积不变。现有项目主要设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 内科;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肾病学科;老年病科;外科;骨科专业;泌 尿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康 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
19、像 科;中医科和中西医结合科等。项目不涉及重金属产生的医疗诊治项目。项目内不设员工宿舍和洗衣房,项目委外洗衣。扩建前项目已在康源医院大源分院门口及最近敏感点寿星城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意见或建议。项目工程组成见表 2- 1 和表 2-2 ,院区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3。表 2-1 项目建筑物分布情况建筑名称层数占地面积( m2)建筑面积( m2)扩建前扩建后增减 情况扩建前扩建后增减情况扩建前扩建后增减情 况1 号楼990226622660165701657002 号楼12120143514350142081420803 号楼- 177072672605507550703 号楼-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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