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泰狮环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吸塑产品2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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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jv399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广州市泰狮环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吸塑产品 200 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州市泰狮环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 年 8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5六、结论77附表78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8附图 1:本项目地理位置图79附图 2:建设项目四周卫星图80附图 3(1):总平面布置图(一楼) 81附图 3(2):总平面布置图(五楼) 82附图 4:
2、本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图83附图 5:本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功能区划图84附图 6: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图85附图 7:花都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86附图 8:项目所在区生态分级控制区划图87附图 9:本项目所在地地表水水系图88附图 10:以项目边界 50m 及 500m 范围内敏感点图 89附图 11:建设项目四至图90附图 12:地下水功能区划图91附图 13: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92附图 14: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管控区划图93附图 15: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管控区划图94附图 16:项目所在地水环境管控区划图95附图 17(1):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96附图 17(2):水环境一般管控
3、区97附图 17(3):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98附图 18:广东省三线一单管控图图99附图 19:广州市流溪河流域范围图100附图 20:项目与流溪河距离图101附件 1:营业执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3: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4: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质量截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5:公开证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6:投资代码.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 7:排水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泰狮环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吸塑产品 200 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7-44011
4、4-99-01-71399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景大道北 8 号 2 栋 501 房地理坐标( 113 度 23 分 44.246 秒, 23 度 26 分 53.41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7 日用塑料制 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53 、塑料制品业 292 中的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
5、)315环保投资(万元)31.5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4500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 类) (试行)建设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照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具体见表1。表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 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 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 气保护目标2 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 要为非甲烷总烃,不存 在有毒有害污染物 1 、 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 罐车外送
6、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所在地管网已完善,不涉及直排否环境风 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 储量超过临界量3 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易燃易爆物质 储存量不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 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 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不涉及否1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 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 (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 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
7、评价技术导则(HJ169) 附录 B 、附录 C。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文号:粤环审2011211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与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粤环审2011211号)的相符性分析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将以汽车为主导,以新能源汽车、智能电 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为重点,聚合先进制造、科技研发、现代 物流、商业服务、多样居住、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建设成为创新 驱动、环境优美、配套完善、机制灵活、生态低碳的现代产业园区。 西区未来的产业发展方向是以汽车产业为主导,制
8、造业多元化、第 三产业充分发展的产业集群。南区通过改造提升纺织服装、新型建 材等产业,引导产业集聚,扶持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产品竞争力强的产业。北区大力发展以智能电子等为主的临空型先进制造业。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制品制造,生产的产品为各类吸塑产 品,主要应用于化妆品、餐饮、食品等行业。建设单位致力于生产 工艺上的创新研发,务求在该领域取得突破,与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的总体规划相符。表 1-2 项目与花都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规划区内的项目必须 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当 地的有关产业政策,避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生产的产品为各类吸塑产品,不属于严
9、重 污染和低附加值的企业。符合2免严重污染和低附加 值的企业入园,尽量体 现高科技、少污染的原则。规划区内的项目所采 取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应确保其技术的先进 性和可靠性,减少各污 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项目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生 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和冷却废水一 起经市政管网排入花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 理,尾水排入大沙河下游(机场排洪渠)。项目产生的吸塑废气(非甲烷总烃) 和生产异味(臭气浓度)通过车间整体抽 排风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于楼顶 22m 高的排气筒 G1 排放。噪声经过隔声减震衰减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本项目 排放的
10、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环境影 响较小。符合积极推行循环经济、生态工业、清洁生产的原 则。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水资源、土地 资源、能源消耗符合要求;项目由市政自 来水管网供水, 由市政电网供电,生产设 备使用电能,资源消耗量较少。符合所有污染源和污染物 均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确保其达到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指标的要求。项目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废 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水质达 到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GB/T31962-2015)B 级较严者后和冷却 废
11、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排入花东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大沙河下游(机场排 洪渠)。项目产生的吸塑废气(非甲烷总烃) 和生产异味(臭气浓度)通过车间整体抽 排风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于楼顶 22m 高的排气筒 G1 排放。非甲烷总烃能达到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 中表 5 和表 9 的浓度限值; 臭气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二级标准新改扩建表 1 和 表 2 相应排气筒高度排放标准值。噪声经过隔声减震衰减后达标排放。 各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昼间65dB(A),夜间
12、55dB(A)。固体废物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本项目 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环境影 响较小。符合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 政策即产业结构调整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符合3指导目录(2011 年),对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项目不予引入。会令第4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修订版)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有关规 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禁止在区域内建设小 型化学制浆造纸、制 革、电镀、印染、染料、 炼油、农药和其他污染严重的企业。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不属于上述污染严重的企业。符合其他符合性分 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国家产
13、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修订 版)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 类。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的决定第十三条: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也不属于广 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国土规划委联合印发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 (2018 年版)的通知(穗发改2018534 号)中禁止、限制用 地项目,生产用地符合工业用地指南相关要求。因此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2)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2 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
14、规2022397 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从事日用塑料制品制造的生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 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3)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发改规【2020】(18 号)的相符性分析文件指出: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4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将 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 及玩具等儿童用
15、品。加大禁止“洋垃圾 ”进口监管和打私力度,确 保“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落实到位。到 2020 年底,禁止生产和 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 的日化产品。到 2022 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的属于淘汰类的塑料制品项目,禁止投资;属于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主要产品为各类吸塑产品,不属于以上禁止生产内容,符合文件要求。(4)与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 年版)的相符性分析2020 年 9 月 1 日起,全省范围内禁止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且 厚度小
16、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以聚乙烯为主要原料制成 且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不可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全省内禁止 以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管理的医疗 废物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以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 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2021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以 塑料棒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为起到磨 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 5 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和牙膏、牙粉。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主要产品为各类吸塑产品,不属于以上禁止生产内容
17、,符合文件要求。(5)与印发“十四五 ”塑料污染治理污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资(2021)1298 号)的相符性分析积极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以一次性塑料制品为重点,制定绿色设计相关标准,优化产品结构设计,减少产品材料设计复杂度,5增强塑料制品易回收利用性。禁止生产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 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 日化产品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宣贯实施,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的执法监管。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主要产品为各类吸塑产品,不属于以上禁止生产内容,符合文件要求。6其他符合性分析2 、与环保政策的相符性
18、分析表 1-3 与环保政策的相符性分析序号政策内容本项目相符性1 、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符性分析收集的废气中NMHC 初始排放速率 3kg/h 时,应当配制 VOCs 处理设施, 处理效率不应当低于 80% 。对于重点地 区,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 2kg/h 时,应当配制 VOCs 处理设施, 处理效率不应当低于 80%;采用的原辅 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项目所在地为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非甲烷 总烃)最大初始排放速率为 0.071kg/h,且项目 产生的吸塑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生产异味(臭 气浓度)通过车间整
19、体抽排风后,经二级活性 炭处理后于楼顶 22m 高的排气筒 G1 排放,活 性炭处理效率为 80%。收集相符定的除外。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当与生产工艺 设备同步运行,较生产工艺设备做到“先 启后停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 或者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当 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者不能及 时停止运行的,应当设置废气应急处理项目吸塑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同步运行。 若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生产操作 会停止运行。有组织管控要求处理相符1. 1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因安全考虑或 者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 ,具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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