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河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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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目编号: 03z9de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 :增城区新河路建设工程项且建设单位 (盖章):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编制日期 :2023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3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2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1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3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65七、结论67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68附图 2 项目沿线敏感点分布图69附图 3 项目现场照片70附图 4-1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71附图 4-2 官湖河桥梁纵断面设计图(一) 72附图 4-3 矮岗河桥梁纵断面设计图
2、(二) 73附图 4-4 道路断面设计图(三) 74附图 5 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75附图 6 增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76附图 7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图77附图 8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78附图 9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79附图 10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图80附图 11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图81附图 12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82附图 13 项目所在区域用地规划图83附图 14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84附图 15 项目所在重点管控单元位置85附图 16 项目环境空气、噪声、地表水监测点位示意图86附件 1 环境质量监测报告87附件 2 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103一、建设项目基本
3、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增城区新河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7-440118-04-01-346190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创想路与新河路北段交叉口至凤凰东支路和瑶田路平交地理坐标起点:(113 度 36 分 32. 154 秒,23 度 9 分 8.451 秒)终点:(113 度 36 分 26.341 秒,23 度 8 分 35. 119 秒)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 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 行地道)新建快速路、 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长度:1044.374m (含 127.218m 改造路段)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4、)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 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207-440118-04-01-346190总投资(万元)37372.43环保投资(万元)280.29环保投资占比(%)0.7 %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 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应编制声环
5、境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 2021 年修改单,本项目属于“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 ”中的“3 、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属 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所列负面清单里的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创想路与新河路北段交叉口至凤凰东支路和瑶田路平 交,属于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本项目已取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
6、区分局出具 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53号)和建设项目道路 功能定位和等级的复函(增公建中心函2023225号),详见附件6 、附件7 ,根据建设 项目道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功能定位和等级的复函可知,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3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1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序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结论1生 态 保 护 红 线生态保护红线内, 自然保护地核心 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 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 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7、前提下, 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 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 动。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 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 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 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 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 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 动。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创 想路与新河路北段交叉口至 凤凰东支路和瑶田路平交, 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 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 符合生态环保红线要求。符合22环 境 质 量 底 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 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 全面消除劣 V 类水体。大气环境质 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 年均浓度率 先达到
8、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 目标值(25 微克/立方米),臭氧污 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 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 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施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 防治措施,随着施工期的结 束,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即 消失;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 道路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和 路面径流等,营运期采取隔 声窗、路面应及时清扫、洒 水抑尘等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会得 到最大程度的控制,本项目 的建设不会冲破区域环境质 量底线。符合3资 源 利 用 上 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 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 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 国
9、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项目营运过程中不占用 环境总量,不会突破资源利 用上线。符合4生 态 环 境 准 入 清 单“1+3”省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包括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及“ 一核一 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全省总体管 控要求为普适性管控要 求,基于全 省生态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提出项目产业准入以及重要生 态空间、重点流域等的管控要求。“N”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N”包括 1912 个陆域和 471 个海域 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环境管 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 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本方案中提出 了各类管控单元的总体管控要求。 重点管控单元总体管
10、控要求: 以推 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 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 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 题。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及 2021 年 修改单,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 中 的“3 、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2022 年本),本项目 属于许可准入类的交通运输 项目,经取得许可或履行法 定程序后,可依法平等进入。符合4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20214 号
11、)的相符性分析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20214 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 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3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本项目位于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见附图 15),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44011820004 。管控要求如下。表 1.2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2021 4 号)的相符性分析一
12、览表管控纬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结论区域布局管控1- 1.【产业综合类】园区重点发展清洁 生产水平高的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制造、 汽车零部件、显示面板、电子元器件、 半导体材料、芯片设计、制造、封装、 测试、总部经济、科技研发、医疗仪器 设备及器械制造、再生医学、现代中药 研发、医学检验检测、健康管理等相关 产业。本工程为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建成后对单元内各行业 产业有促进作用。符合1-2.【产业/限制类】开发区用地范围内 距离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 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 1 公里 的区域,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 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 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环境敏感
13、区域。本项目 1 公里范围内无生态 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 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符合1-3.【产业/综合类】新建项目应符合现 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国家和地方产业政 策及园区相关产业规划等要求。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2022 年版)(发改体 改规2022397 号)和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令 第 29 号)及国家 发改委关于修改 的决定(发改委 令 第 49 号)的要求。符合1-4.【产业/综合类】科学规划功能布局, 突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务区、 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新
14、型 城 镇化发展。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不涉及新型城镇化规划 的相关内容。符合1-5.【产业综合类】现有不符合产业规 划、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 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退出或关 停。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2022 年版)(发改体 改规2022397 号)和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令 第 29 号)及国家 发改委关于修改 的决定(发改委令 第 49 号)的要求,不属于不符合 产业规划、效益低、能耗高、符合4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和落 后生产能力。1-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 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
15、标监管,引 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 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不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符合能源资源利用2- 1. 【水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水资 源利用效率,提高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 用率和园区再生水(中水)回用率。不涉及。符合2-2. 【土地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土 地资源利用效益,积极推动单元内工业 用地提质增效,推动工业用地向高集 聚、高层级、高强度发展,加强产城融 合。本工程不属于工业项目。符合2-3.【其他/综合类】有行业清洁生产标 准的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 本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不属于工业建设项目, 不涉及清洁生产标准
16、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 1.【水/综合类】园区内所有企业自建 预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建立水环 境管理档案“一园一档 ”。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项目正常营运过程中主 要产生地表径流,项目产生 的地表径流采取相应可行的 处理措施达到其相应的排放 限值要求,本项目无持续性 产生污染物的固定工业污染 源。符合3-2.【大气/综合类】重点推进汽车制造、 高端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等产业等重 点行业 VOCs 污染防治,鼓励园区建 设集中涂装中心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 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提高有机废气 收集处理率;涉 VOCs 重点企业按“一 企一方案 ”原则,对本企业生产现状、 VOCs
17、产排污状况及治理情况进行全 面评估,制定 VOCs 整治方案。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 ,不涉及 VOCs 污染防 治。符合3-3.【其他/综合类】园区主要污染物排 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 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开发区内广州东 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讲入污水处理 厂系统工程的废水量需控制 5.46 万 吨/天以内,大气污染物 SO2 排放量不 高于 100 吨/年。当园区环境目标、产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符合5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以及 水文、气象 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动态调整污 染物总量管控要求,结合规划和规划环 评的修编或者跟踪评价对区域能够
18、承 载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重新进行估算,不 断完善相关总量管控要求。3-4.【其他/综合类】港口、码头、 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应当备有足够的 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设施。从事 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作业,或者从 事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清洗 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运营规模相 适应的接收处理能力。本工程为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不属于港口、码头、装 卸站和船舶修造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4- 1.【风险/综合类】建立企业、园区、 政府二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区域 环境风险评估和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 系建设。健全园区环境事故有毒有害气 体预警预报机制,建设园区坏境应急救 援队伍和指挥平台,提升园区环境
19、应 急管理能力。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 由建设单位与交通主管 部门制定和实施事故应急措 施,防范突发交通事故造成 的环境风险事故。符合4-2.【风险/综合类】生产、储存、运输、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其他存在环 境风险的入园企业,应根据要求编制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避免或最大程 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 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 由建设单位与交通主管 部门制定和实施事故应急措 施,防范突发交通事故造成 的环境风险事故。符合4-3.【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风险 管控区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 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用地土壤和
20、地下水污染。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工程项 目,不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符合5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符性分析与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除必要的 科学实验、教学研究需要外,禁止城镇建设、工农业生产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改变区域 生态系统现状的生产经营活动,市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其中,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法定生 态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所属法定保护区域的保护要求不一致的建设项目 和生产活动,已经建成的无关建设项目应拆除或者
21、关闭退出。生态系统重要区禁止新 建、扩建工业项目,禁止新建露天采矿等生态破坏严重的项目,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现有工业企业、矿山开发、规模化畜禽养殖要逐步6减少规模,逐步退出,推动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提高生态功能,功能受损区域实施生态恢复。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详见附图 9 。因此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中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关要求。与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 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内“原 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工业企业或扩大现有工业开发的规模和面积,避免大规模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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