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丰圳鑫鞋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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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 编号:yk pcd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广州市丰圳鑫鞋业有限公司建设项且建设单位(盖章): 广州市丰圳鑫鞋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丰圳鑫鞋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7-440111- 17-01-41751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长红村仙师街 12 号首层之一地理坐标(东经 113 度 17 分 28.9 秒,北纬 23 度 15 分 30.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953-塑料鞋制造 C3525 模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
2、业 19-32 制鞋业195*-有橡胶硫化工艺、塑料注塑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 10 吨及以上的,或年用溶剂型处理剂 3 吨及以上的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租赁厂房已建成是否开工建设否 是: 本项目于 2014 月投入使用, 存在未批先建行为。项目建成投产已超2 年时间, 具体见第二章建设内容分析用地(用海)面积(m2)496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
3、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 1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制鞋业,属于 C1953-塑料鞋制造、C3525 模具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 本项目不属于明文规定的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项目,即属于允许类。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事项,亦不
4、属于许可准入事项,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 且不涉及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2、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1)与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 号) ,本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二类区,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 2018 年第 29 号)二级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环境空气一类区, 因此,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要求。(2)地表水根据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粤府函【2020】83 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饮用水
5、源保护区范围。本项目最终 纳污水体为石井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本项目外排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石井净水厂,因此本项目与水环境功能区及其相关要求不冲突。(3)声环境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穗环2018151 号)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 2 类区,因此, 本项目建设与声环境功能区及其相关要求不冲突。综上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功能区相关规划要求。23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长红村仙师街 12 号首层局部进行生产, 根据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附
6、件 12), 显示项目所在建筑为规划用途建设用地,因此, 本项目选址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4、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 1-1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相符性分析结论生态保 护红线项目选址不在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穗府20175 号)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见附图 6)。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内, 符合生 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 量底线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空气二类区(见附图 10),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7、发布的2022 年广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数据及分析结论,白云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不达标 区,超标因子为 O3;本项目生产过程外排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 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2 年广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2 年纳污水 体石井河水质受轻度污染 。本项目外排办公污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冷却水、冷却水池废水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2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进入石井净水厂处理, 达标后排放至均禾涌, 最终流入石
8、井河,对纳污水体环境影响小。本项目位于声环境 2 类区,周边声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对噪声源采取隔声、 减振等综合处理,厂界 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外排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 排放; 办公污水排入石井净水厂处理, 因此, 本项目通过区域削减替代后, 不 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控制相关政策要求。资源利 用上线本项目使用资源的主要包括水和电,其中,年用水量为 2585m3,年用电量为 15 万 kw.h/a。新鲜水由市政供水系统提供,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电,因此,本项目用水、用电均在园区 供应能力范围内,不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
9、。不突破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查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 新建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不在负面清单上综上分析,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外排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污水排入石井净水厂处理,不会加重环境质3量底线及突破资源利用上线,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上, 本项目的建设总体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5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20214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4 号),本项目与白云区嘉禾-永平-太和街道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相符性分析如下表,具体位置见附图 13:表 1
10、-2 项目所属环境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 元分类要素细类省市区ZH44011120018白云区嘉禾-永平-太 和街道重点管控单元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重点管 控单元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江河湖库重点管控岸线管控维度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区域布局管控1- 1.【产业/禁止类】单元内处于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 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 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一千米范围内, 应严格按照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进
11、行项目准入。1-2.【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产业规划、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 步退出或关停。1-3.【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 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应 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工业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1- 1 本项目距离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两侧约 4.65km,属 于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两侧五千米范围内。根据后文项 目与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
12、例相符性分析可知, 项目不属于保护条例所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 不涉及危险化学品贮存,符合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 条例的要求。1-2 本项目为制鞋业与模具制造, 不属于不符合产业规 划、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 业和落后生产能力。1-3 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根据后 文分析,项目废气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1-4 本项目不在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不属 于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工业 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符合41-5.【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应 严格限制新建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
13、项目, 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实施 VOCs 重点企业分级管控。1-6.【土壤/禁止类】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1-7.【其他/禁止类】严格落实单元内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广州第二资源热力电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相关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1-5 项目不在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且项目 未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的 工位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到楼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后排放,减少无组
14、织排放。1-6 本项目危废暂存区、仓库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流失措 施,不会对土壤造成污染。1-7 本项目不涉及。能源资源利用2- 1.【水资源/综合类】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快节水技术 改进; 推广建筑中水应用。2-2.【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 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留足河道、湖泊 的管理和保护范围, 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2- 1 本项目属于制鞋业,不属于高耗水行业。2-2 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水域岸线。符合污染物排放管 控3- 1.【水/综合类】完善龙归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管网建设,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线维护检
15、修, 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 城镇新区和旧村旧城改造建设均实行雨污 分流。3-2.【水/综合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 善,监督其有效运行。3-3.【水/禁止类】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内,严禁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部雨污混接或错接 到市政排水管网,严禁污水直排。3-4.【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敏感点周边企业加强管控工 业无组织废气排放, 防止废气扰民。3-5.【其他/综合类】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广州市第 二资源热力电厂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 部回用,不外排;运营产生的废气排放、恶臭污染物厂界 排放及炉渣综合处理厂颗粒物排放执行环境影响评价
16、文件3- 1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石井净水厂处理。 3-2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完善。3-3 项目位于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内,项目 所在地已完善雨污分流措施,雨水进市政雨水管网排 放; 项目生活污水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石井净水厂处 理。3-4 项目未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产生有 机废气的工位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到楼顶经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排放,减少无组织排放。3-5 本项目不涉及。符 合5及批复的相关要求。环境风险防控4-1.【风险/综合类】单元内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广州市第二资源热力电厂应严格按照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等相关要求, 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防止污
17、染地 下水和土壤污染。4-2.【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区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防治用地土壤和 地下水污染。4- 1 本项目不涉及。4-2 项目车间已全面硬底化,且不涉及重金属等污染物, 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符合由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20214 号)中相关管控要求。6、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穗府20175号)相符性分析表 1-3 项目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区域名称要求分析内容相符性生态生态保护红线区法定
18、生态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所属法定保护区域的保 护要求不一致的建设项目和生产活动,已经建成的无关建设项目应 拆除或者关闭退出。水源保护区等有广州市现行相关地方性法规要 求的, 遵循更高的管制要求;生态系统重要区禁止新建、扩建工业 项目, 禁止新建露天采矿等生态破坏严重的项目, 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见附图 6。相符生态保护空间管 控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工业企业或扩大现有工业开发的规模和面积, 避免大规模城镇建设和工业开发;区内禁止建设大规模废水排放项 目和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项目,工业废水不得向该区域排放。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空间管控 区,见附图 7
19、。大气空气质量功能区 一类区禁止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设 施须限期搬离。本项目不位于空气质量功能区一 类区, 见附图 8。相符大气污染物存量 重点减排区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本项目不位于大气污染物存量重 点减排区, 见附图 8。大气污染物增量 严控区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禁止新(改、扩) 建钢 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高污染行业项目; 禁止新建本项目不位于大气污染物增量严 控区, 见附图 8。62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 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
20、 述禁止项目。水水源涵养区禁止新建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工业企业, 现有工业废水排放须达到 国家规定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工业企业,须限期治理或搬迁。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水源涵养 区,见附图 9。相符饮用水管控区对一级饮用水保护区,禁止新(改、扩) 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 无关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 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禁止 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限期拆除或关闭区内 已建成的污染物排放项目,严格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控制面源污 染;对二级保护区, 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养殖 小区。禁止新(改、扩) 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依法 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对
21、准保护区及其以外的区域,禁止新建、 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禁止造纸、制革、印染、染料、含磷洗涤用品、炼焦、 炼硫、炼砷、炼汞、炼铅锌、炼油、电镀、酿造、农药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饮用水管 控区,见附图 9。珍稀水生生物生 境保护区切实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环境, 严格限制新设排污口,加强温排水总量控制, 关闭直接影响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的排污口,严格控 制网箱养殖活动。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珍稀水生 生物生境保护区,见附图 9。超载管控区加强现有水污染源和排污口综合治理,持续降低入河水污染物总量, 使水质达到功能区划目标要求。区内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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