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联众金属类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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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鞍钢联众金属类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鞍钢联众( 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鞍钢联众金属类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305-440112-04-02-924290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 1 号地理坐标113 度 30 分 9.866 秒, 23 度 7 分 27.42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4 危险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01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 物)利用及处置,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
2、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 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1708环保投资(万元)1200环保投资占比(%)10.9施工工期18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32600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设置理由:本项目排放废气含有有毒有害污染 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 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等)、二噁英, 且厂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环境风险专项设置理由:本项目属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 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规划情况1、广州科学
3、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穗开管201759 号),广州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开发区东区和 永和东片区用地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穗府埔国土规划审202011号)。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1 、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篇章、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 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篇章审查意见的函(穗开建环函201694号);2 、广州开发区东区和永和东片区用地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环 1 境影响篇章。规划及规划 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 析1 、用地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
4、详细规划修编(穗开 管201759号),本项目所在地块为M2二类工业用地,可建设工业项目,见附图20。根据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开发区东区和永和东片区用地提升控 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穗府埔国土规划审202011号),本项目所 在地块为M2/M1二类工业用地兼容一类工业用地,可建设工业项目,见附图19。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一类工业工地指对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 的工业用地;二类工业工地指对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 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本项目用地性质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要求。2 、规划环境
5、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对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 境影响篇章审查意见的函(穗开建环函201694 号),在该控制 性详细规划实施后,具体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过程中,应关注居住用 地与周边工业企业的协调性,防止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混杂,居住 用地尽量远离工业用地,在选址源头上避免工业废气对居住小区造 成影响。本项目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 1 号,主要回 收利用厂内炼钢集尘灰、轧钢脱水污泥、铁锈皮的金属元素等资源, 项目建成后,以上危险废物(炼钢集尘灰及轧钢脱水污泥)不再需 要委托外地资质单位远距离跨省转移处理,消除危险废物转移过程 给附近敏感点带来的环境风险隐患。本项目
6、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 用,不外排,各废气经对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 对附近敏感点基本无影响,因此本项目符合其规划及审查意见的要求。 2 本项目位于广州开发区东区,现根据广州科学城、永和、东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篇章,从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分析本项目与其符合性,详见下表。表 1-1 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类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废水东区污水汇入开发区东 区水质净化厂和萝岗中 心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的稳 定运行,纳污范围内排 放的工业废水、生活污 水均须处理达到广东省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 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
7、时段三级标准后,方可 排入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 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水 淬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 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 2001)第二时段三 级标准后,排入东区水质净化 厂。符合废气所有工艺废气必须达标 排放,通过区域大气污 染物总量控制、能源结 构调整等措施,实现开 发区大气环境质量目标。本项目外排大气污染物颗粒物、SO2 、NOx 、氟化氢、镉及 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 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 二噁英等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 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 制标准(GB18484- 2020)要 求。本项目已计算污染物排
8、放 情况,颗粒物、氮氧化物总量 来自现有工程“ 以新代老 ”, 二氧化硫不纳入总量管理。符合噪声生产设备噪声源在工厂 内的布局合理后噪声源 不会对厂界外声环境产 生明显不良影响本项目生产设备经合理布局、 墙体隔声及自然衰减后不会对 厂界外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 响。符合固废强调前端控制,鼓励工 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回收利用率保持在 90% 以上。对于危险废物, 必须交由具备资质的危 险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处 置,不得随意排放。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相关 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 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其他符合性 分析一、环评文件类别的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3 本项目综合利用处置企业现有钢厂产生的炼钢集尘灰、轧钢脱水污 泥、铁锈皮,采用回转窑及环保熔炼炉综合利用厂内炼钢集尘灰、 轧钢脱水污泥,主要产品为氧化锌、铁铬镍合金,属于“ 四十七、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中的“ 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 及处置其他 ”(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产生单位内部回收再利用)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综合利用厂区内产生的炼钢集尘灰、轧钢脱水污泥,属 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本)修改单中鼓励类的第八大类“钢铁” 中第 11
10、 小类 “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 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术” ;以及第四十三大类“环境 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第 15 小类“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 术、装备和工程”,第 25 小类“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装备制造”。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的项目类型。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三、与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 年版)的相符性分析根据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其 2019 年第 1 号修改单,本项目属于N7724 危险废物治理,对照广州市 产业用地指南(2018
11、 年版)中、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限制/禁止用地项目,与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 年版)相符。四、与钢铁行业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钢铁行业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 1-2 与钢铁行业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钢铁行业相关政 策政策要求本项目符合性 4 企业加强冶金渣、尘泥等固体废 弃物的综合利用,加快钢铁行业 资源能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促 进钢铁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循环经济。钢铁工业“十二 五”发展规划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本项目综 合利用厂 区内产生 的炼钢集 尘灰、轧钢 脱水污泥、 铁锈皮,提 高固体综 合利用水 平。钢铁工业调整 升 级 规 划 (
12、2016-2020 年)将含铁含锌尘泥综合利用列为 钢铁企业绿色改造升级发展的 重点。钢铁行业生产 经营规范条件 (2012 年修订)钢铁企业须注重资源综合利用, 提高各种资源的循环利用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 94%。钢铁发展产业 政策政策目标规定,按照可持续发展 和循环经济理念,提高环境保护 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节能降耗。最大限度地提高废气、废水、 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力争实现 零排放建立循环型钢铁工厂。钢 铁企业必须发展余热、余能回收 发电。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 境部关于促进钢 铁工业高质量发 展的指导意见(工 信 部 联 原 20226 号)积极推进钢铁与
13、建材、电力、化 工、有色等产业耦合发展,提高 钢渣等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工业固废按元素价值综合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尾矿(共伴生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化工废渣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关于印发加快 推动工业资源综 合利用实施方案 的通知(工信部 联节20229 号)分提取、建材生产、市政设施建设、井下充填、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符合加强产业间合作,促进煤炭开采、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产业协同耦合发展,促进固废资源跨产业协同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无废城市 ”建设,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创建“无废工业园区 ”“无废企业 ”,推动固废在地区内、园区内、厂区
14、内的协同循环利用,提高固废就地资源化效率。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钢铁行业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5 五、与关于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20191133 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 1-3 与粤环20191133 号相符性分析审查要点本项目符合 性一、厂址选择(一)应当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广 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饮 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东 江、西江、韩江等流域水质保护条 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 广
15、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 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条例,不在东江、西江、韩江等流域,本项目占地范围 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二)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主 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 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 其他相关规划等要求,不占用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 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主 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 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等要求, 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 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 建设的区域。符合(三)应当结合采
16、用的工艺,满足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 控制标准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标 准,以及地方生态环境管理政策有 关的选址要求。本项目采取工艺满足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 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本项目不 涉及危废废物焚烧、填埋以及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符合(四)应当与学校、医院、集中居 住区等环境敏感点保持适当的环 境防护距离。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 距离。符合二、污染防治 6 (一)应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 化为目标,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 技术、工艺、装备及污染防治措施, 并具备相应的贮存能力、场地要求
17、等。(二)危险废物运输、贮存、设施 运行等应结合采用的工艺,满足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 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处置工程 技术导则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标 准的要求。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采 取密闭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 生遗撒、气味泄漏和污水滴漏。应 合理规划危险废物运输路线,避免 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三)应结合采用的工艺技术,严 格控制拟处理危险废物的来源、成 分。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 南准则,结合污染防治措施的可 行性,分析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 放情况。污染防治措施应从技术、 经济方面均可行,
18、其可行性判定优 先以同类或相同措施的实际运行 效果为依据,采用正常运行期间的 有效监测资料。本项目使用的炼钢集尘灰、轧 钢脱水污泥、铁锈皮存放于专 用的仓库及料仓,使用先进的 回转窑、环保熔炼炉系统,其 中回转窑内进行 SNCR 脱硝, 窑尾尾气经重力沉降室、冷却 系统、布袋收尘器、脱硫塔处 理,环保熔炼炉尾气经过冷却 系统、布袋收尘器处理后,可 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水全 部回用,不外排。符合符合符合本项目运输、贮存、设施 运行等应结合采用的工艺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等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危险废物通过厂内传输带进入 回转窑处置系统,不涉及饮用 水源保护区等
19、敏感区域。本项 目不涉及危废废物焚烧、填埋。本项目回收利用的危险废 物炼钢集尘灰及轧钢脱水污泥 在厂内运输,运输过程采取密 闭措施。本项目对每批次、每种类别的 废物进行特征分析。按照采用 物料平衡等计算方法核算污染 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污染防治 措施有效性评估方面均采取国 内相关工程实例的监测数据进 行了类别分析,论证有效性。 7 (四)各类废气应有效收集、处理。 危险废物装卸、贮存和处理设施等 应当尽可能采取密闭或负压措施, 减少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排 气筒高度应结合采用的工艺,满足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 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
20、染 控制标准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等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要 求。采用复合型工艺项目的污染物 排放应执行相应行业标准、综合排 放标准的较严值。应根据环境影响 论证结果,设置一定的环境防护距 离,若环境防护距离内存在环境敏 感点,应提出调整项目选址、布局 或搬迁敏感点的建议,并提出环境 防护距离内禁止布局新建学校、医 院、集中居住区等的规划控制要 求。(五)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 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 的原则, 合理设置废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 统,减少废水排放量。渗滤液、清 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应 进行收集处理,确需外排的废水应 满足相关排放标准等要求。应根据 水文地质条件、环境敏感
21、程度等, 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有效防范地 下水、土壤环境污染。(六)应尽可能采用低噪音设 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并采取有 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厂界 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排 放限值。(七)应提出项目产生固体废物 的分类处理处置要求。需外委处理 处置的危险废物,应结合有相应资 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分布情 况、处置能力等,提出外委处理处 置的途径建议及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炼 钢集尘灰及轧钢脱水污泥在厂 内运输至仓库、料仓后,通过 密闭传输带进入回转窑处置系 统,可有效避免危险废物洒落 从而引发扬尘。污染物排放、 排气筒高度满足危险废物焚 烧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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