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弘磊石材有限公司年产 1.1 万平方米规格板建设项目验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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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云浮市弘磊石材有限公司年产 1.1 万平方米规格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云浮市弘磊石材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云浮市弘磊石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9年08月目录一、验收监测报告表1表一3表二6工程建设内容6原辅材料消耗及水源7主要生产设备7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8表三9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93.1废水93.2废气93.3噪声103.4固体废弃物10表四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24.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124.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34.3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15表五16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165.1监测分析方法165.2监测仪器
2、165.3人员资质165.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65.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8表六19验收监测内容:196.1废气196.2厂界噪声监测19表七20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20验收监测结果:207.1废气207.2厂界噪声217.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21表八22验收监测结论228.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28.2废水228.3废气228.4噪声228.5固体废物228.6总量控制228.7建设工程对环境的影响228.8总结论238.9建议23表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24附图、附件目录25附图1:项目地理卫星图26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四至
3、情况及检测布点图27附件1项目营业执照28附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29附件3项目边角料、沉淀池清理、处置合同30附件4项目废桶回收合同46附件5验收监测报告47附件6验收组成员名单55二、验收意见57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61表一建设项目名称云浮市弘磊石材有限公司年产 1.1 万平方米规格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云浮市弘磊石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赤村村委格木桥一区地段(地号:04-02-0460)主要产品名称规格板设计生产能力年产 1.1 万平方米规格板实际生产能力年产 1.1 万平方米规格板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19年5月开工建设时间2019年5月调试时间/验收现场监
4、测时间2019年08月02日至08月03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自行设计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自行施工投资总概算(万元)25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45比例18%实际总概算(万元)250环保投资(万元)45比例18%验收监测依据1、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8月1日;2、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2日;3、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 第9号,2018年5月15日;4、转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5、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的通知 (云环函201843号),2018年1月16日;5、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云浮市弘磊石材有限公司年产 1.1 万平方米规格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5月;6、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浮市弘磊石材有限公司年产 1.1 万平方米规格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建管201966号),2019年7月18日;7、东莞市富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报告编号:FDT20190730-13)。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1、本项目颗粒物排放参照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
6、点浓度限值;总详细标准限值见表1-1;表1-1 废气验收监测排放限值监测项目排放限值执行标准颗粒物1.0 mg/m3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2、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3类标准限值昼间为65dB(A),夜间为55 dB(A)。19表二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位于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赤村村委格木桥一区地段(地号:04-02-0460),地理坐标:北纬 22.935000,东经 112.168055。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29.487平方米,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7、,主要从事石材的加工与销售,年产 1.1 万平方米规格板。项目主要建筑物为一个生产厂房,内含办公楼,厂房内主要设置有生产加工区、办公区等,同时配置沉淀池、收尘房等相关环保设施,同时配置桥切机、仿形机、磨边机、手提磨光机、天车等工序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项目场区内土地硬底化。本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工程组成、产品方案及规模、原辅材料及设备使用情况符合云浮市弘磊石材有限公司年产1.1万平方米规格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云环建管201966号)的内容一致。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见表2-1。表2-1 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型环评拟建内容实际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租用现有厂房,不涉及基建工程。厂房整体设置为一层
8、,建筑面积为673.14 m2租用现有厂房,不涉及基建工程。厂房整体设置为一层,建筑面积为673.14 m2与环评一致配套工程市政供水管网供水市政供水管网供水与环评一致市政供电管网供应市政供电管网供应与环评一致环保工程三级化粪池三级化粪池与环评一致沉淀池设1套四级沉淀池,规格:长12m宽6m深3m,容积216 m3与环评一致配套水喷淋设施、抽风机、收尘房等湿法作业、收尘房:长5m宽4m高3m,配置1套水帘柜,规格:长4m宽0.72m高2.4m,风机功率:0.75 KW -1.5KW;风机数量:3台;设备吸力:3.5-4.2m/s与环评一致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噪声减震、隔声、厂界围闭等措施与环
9、评一致固废收集场所固废收集容器与环评一致原辅材料消耗及水源: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年消耗量见表2-2。表2-2主要原辅材料及年消耗量序号原料名称环评年消耗量实际年消耗量1大理石板材8000 平方米8000 平方米2花岗岩板材3800 平方米3800 平方米注:按现实际用量,年运行300d/a计。项目主要用水为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水。湿法作业沉淀池新鲜水补充量约630m3/a,办公用水量约60m3/a。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4。表2-4 主要生产设备序号名称环评数量实际数量备注1桥切机2 台2 台与环评一致2仿形机2 台2 台与环评一致3磨边机1 台1 台与环评一
10、致4手提磨光机4 台4 台(自动磨)基本与环评一致55 t 天车1 台1 台与环评一致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2-1所示:图2-1 项目生产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生产工艺说明: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石材光板。首先通过桥切机将光板整齐切好,根据不同客户要求,将对形状有要求的部分石材,通过仿形机仿制成客户所需要形状,再将石材边缘位置有要求的部分石材,通过磨边机进行磨边。少部分石材在桥切后有磨光要求的, 需要经过手提磨光机磨光处理后再进行仿形以及下一步的处理。经历上述工艺流程后, 成品规格板可以打包出货。项目石材桥切、仿形、磨边工序均为湿法作
11、业,磨光为干法作业,生产时会产生粉尘、噪声和废水;项目设有收尘房,干法作业均在收尘房内进行作业。由于人为失误或其他原因,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石料;进入沉淀池的生产废水经过沉淀会产生沉淀渣,上层清液循环使用于生产中。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3.1废水根据项目的各个生产工艺流程介绍,结合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结合现场勘查情况,项目生产过程中水污染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1)生产废水本项目主要采用湿法作业(水喷淋),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湿法作业产生的喷淋废水,该废水的特征污染物为悬浮物(SS),项目各湿法场地硬化,并经过一定的坡度流向沉淀池,项目设置有1套四级沉淀池(规格:长12m宽6m
12、深3m,容积216 m3)(见图3.1-1)供生产废水进行沉降,项目设置有相关引水沟,将生产废水集中引排到沉淀池沉淀过滤,回用水利用水泵及回流水管回用到车间使用,不外排。 图3.1-1 沉淀池 (2)生活污水本项目雇有员工5人,均不在项目内用餐,年工作300天。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和SS。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清粪公司定期清运。3.2废气根据项目的各个生产工艺流程介绍,结合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结合现场勘查情况,项目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无组织颗粒物。项目颗粒物主要来源于桥切、磨光、仿形、磨边等工序,其中桥切、仿形。磨边工序为湿法作业(见图3.2-
13、1),湿法作业设备均设有喷水管道,可以吸收绝大部分粉尘,边切割喷水可令粉尘附在水喷淋中,加工产生的粉尘废气经过喷水处理后,会被水湿润后形成较大的颗粒,受重力沉降沉于水下,进入沉淀池。湿法区场地硬化经过一定的坡度经导流渠流至沉淀池内,同时规范员工操作管理。外逸粉尘极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磨光工序为干法作业,项目在生产作业区设有1个收尘房(见图3.2-2),配置1套水帘柜,干法作业均在收尘房内进行作业。通过抽风管道连接到收尘设备,管道和收尘设备中间安装抽粉尘的管道抽风机,利用抽风机在抽风时强大吸力,将粉尘抽排到收集收尘设备内,收尘设备内有水喷淋系统,粉尘随喷淋水经导流渠流至沉淀池内。收尘房规格
14、参数见表3.2-1。表3.2-1收尘房规格名称规格收尘房收尘房长5m宽4m高3m,配置1套水帘柜,规格:长4m宽0.72m高2.4m,风机功率:0.75 KW -1.5KW;风机数量:3台;设备吸力:3.5-4.2m/s 图3.2-1湿法作业 图3.2-2收尘房3.3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为桥切机、切边机、仿形机、磨边机、天车等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经采取墙体隔音、减振、厂房围闭等措施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3.4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生产边角料及沉淀池沉渣、空桶等。(1)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75t/a,经收集后交由当地
15、环卫部门处理。(2)生产边角料: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产生量约为17t/a,统一用收集斗收集后,由云浮市洁源环保有限公司定期清运。 (3) 沉淀池沉渣:项目采用湿法作业的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均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大部分粉尘形成沉淀渣,沉淀池沉渣产生量为63t/a,定期交由云浮市洁源环保有限公司抽取外运处置。(4) 空桶:项目会用到少量胶水,产生的空桶,交由云浮市燊和贸易有限公司定期回收。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3.4-1。表3.4-1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类型排放源名称排放量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生产工序生产边角料17/a统一收集由云浮市洁源环保有限公司定期清运
16、沉淀池沉淀池沉渣63t/a定期交由云浮市洁源环保有限公司抽取外运处置员工生活生活垃圾0.75t/a妥善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危险废物胶水空桶/交由云浮市燊和贸易有限公司定期回收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4.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1)废气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桥切、仿形、磨边工序采用湿法作业,磨光工序为干法作业。生产车间周边土地利用现状为石材厂及林地等,无居民集中居住区,且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生产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对人群及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 定期
17、清理,用作厂区周边的林地灌溉。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噪声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桥切机、仿形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590dB(A)之间。在采取基础固定、减震、隔声屏障等措施,厂房隔声及经距离衰减后, 可以确保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石料、沉淀渣和生活垃圾等。废石料和沉淀渣收集后,委托专业石材废渣处理公司统一收集、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分类处置措施并设置台账对固体废弃物进行记
18、录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综合结论综上所述,云浮市弘磊石材有限公司年产 1.1 万平方米规格板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本项目达标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4.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4.3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批复要求环评要求实际落实情况报告表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符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基本可信。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桥切、仿形、磨边工序采用湿法作业,磨光工序为干法作
19、业。生产车间周边土地利用现状为石材厂及林地等,无居民集中居住区,且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生产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对人群及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基本落实。项目颗粒物主要来源于桥切、磨光、仿形、磨边等工序,其中桥切、仿形。磨边工序为湿法作业。项目磨光工序为干法作业,项目在生产作业区设有1个收尘房,配置1套水帘柜,干法作业均在收尘房内进行作业。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 定期清理,用作厂区周边的林地灌溉。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环境
20、产生明显影响。基本落实。本项目主要采用湿法作业(水喷淋),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湿法作业产生的喷淋废水,该废水的特征污染物为悬浮物(SS),项目各湿法场地硬化,并经过一定的坡度流向沉淀池,项目设置有1套四级沉淀池(规格:长12m宽6m深3m,容积216m3)供生产废水进行沉降,项目设置有相关引水沟,将生产废水集中引排到沉淀池沉淀过滤,回用水利用水泵及回流水管回用到车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清粪公司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桥切机、仿形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590dB(A)之间。在采取基础固定、减震、隔声屏障等措施,厂房隔声及经距离衰减后, 可以确保项目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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