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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内容14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9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3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47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53七、结论 57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110 千伏振兴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跨越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环境可行性专项报告附图附图 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变电站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3 本工程路径图附图 4 环境保护目标与本项目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 5 典型生态保护措施平面示意图附图 6 监测布点示意图附图 7 本项目与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位置关系图附图 8 本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附件
2、附件 1 关于征询 110 千伏振兴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复函附件 2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附件 3 项目监测报告附件 4 类比监测报告附件 5 110 千伏振兴变电站工程环评及验收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110 千伏振兴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303-440114-04-01-883476建设单位联系人陈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变电站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南航大道以东、金狮大道东以南,输电线路 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地理坐标站址中心坐标:E 113 1135.021;N23286.393;线路起点坐标:E 113 1136.25
3、7 ;N 23 285.720 ;线路终点坐标:E 113 1141.664 ,N 23 2725.72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五、核与辐射 161 输变电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永久占地: 160m2临时占地: 670m2线路长度: 1.337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496环保投资(万元)14环保投资占比(%)0.94施工工期4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根据环境影响
4、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20)规定,本评价 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规划情况本工程属于粤发改能函2018103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发展 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项目的通知” 中规划 开展的项目(见附件2)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工程评价参照广州市城市高压电网“十三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书及其批复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城市高压电网“十三五规划 ”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情况的复函(穗环函2018145 号)进行分析,本工程与其的相符性分析见表 1-1。1表 1-1 本工程与广州市“十三五” 电网规划规划环境影响
5、报告书及其批复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 号电网规划及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本工程情况符合性分析1变电站站址选择应避开生态保护红 线、 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 区。本工程变电站站址不位 于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 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 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域。符合2变电站选址应尽量避让广州市划定 的声环境功能 1 类区,否则应采取措 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 1 类标准 要求。本工程变电站站址位于 广州市划定的声环境功 能 2 类区。符合3在居民密集区,应充分结合城市总体 规划和布局的要求,采用占地面积小 的全户内、半地下型式或者与其他主 体建筑合并建设的附设式变电站。本工程为变电站扩建工 程,为半户内
6、变电站。符合4规划输电线路路径的选择应避开自 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一级水 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 生态保护红线、陆域严格控制区等法 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本项目线路避开了自然 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 区、一级水源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 区、生态保护红线、陆 域严格控制区等法律、 法规禁止建设区域。符合5对采取了线路路径优化仍不能避开 的居民集中区,宜采取地下电缆、多 回同塔架线并优化相序排列、适当提 高导线对地高度或者局部搬迁等方 式,确保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噪声等环境影响符合环保的标准要 求。本项目架空线路不位于 居民集中区,架空路径 主要采用原有线行挂 线。符合6
7、规划可能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二 级保护区或准保护区。若无法避让, 应优化路径走向远离水源保护区取 水口,尽量将塔基调整到水源涵养林 等对保护区功能影响最小的区域,合 理优化设计,少占水域区域;禁止在 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施工营地、堆料 场;禁止向保护区内乱扔废物;施工 结束后及时恢复原有值被。本项目线路跨越花都区 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在 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建 设 2 基 塔 基 , 占 地 160m2,无破坏水环境生 态平衡活动;本项目属 输变电工程,不设置排 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源 保护区设置施工营地、 堆料场;禁止向保护区 内乱扔废物;施工结束 后及时
8、按要求恢复原有 值被。符合本工程与广州市城市高压电网“十三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是相符的。本工程属于粤发改能函2018 103 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2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发展“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项目的通 知 ”中规划开展的项目;振兴站近区电网于 2022 年供电最高负载率达 86.3% ,需进行扩建,振兴站扩建已列入广东省电网“十三五 ”规划,该项 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故未列入 2023 年 1 月6 月开始编制的广州市城市高压电网“十四五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广州市城市高压电网“十四五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 稿)要求,“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避
9、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 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因自然条件等因素 限制无法避让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 输电线路,应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对线路方案进行唯 一性论证。 ”该项目,因解口点位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故无法避让饮 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已按管理要求对线路方案进行了唯一性论证及生态可行性分析。故不是因为被规划环评认为环境不可行而不纳入十四五规划。广州市城市高压电网“十四五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前已完成 初步编制,本工程评价参照广州市城市高压电网“十四五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进行分析,本工程与其的相符性分析见
10、表 1-2。表 1-2 本工程与广州市城市高压电网“十四五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 号电网规划报告书意见本工程情况符合性 分析1变电工程在选址时应按终期规 模综合考虑进出线走廊规划, 避免进出线进入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自然公园、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工程变电站站址不位于生态保 护红线、 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 一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符合2原则上避免在 0 类声环境功能 区建设变电工程。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划定的声环境 功能 2 类、4a 类区。符合3户外变电工程及规划架空进出 线选址选线时,应关注以居住、 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 行政办公等为主要
11、功能的区 域,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电磁 和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变电站为半户内布置,变 电站及线路不位于居住、医疗卫 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 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符合4同一走廊内的多回输电线路, 宜采取同塔多回架设、并行架 设等形式,减少新开辟走廊, 优化线路走廊间距,降低环境 影响。本项目架空路径主要利用原有线 行挂线。符合5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 合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 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本项目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 已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符合3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因自 然条件等因素限制无法避让自 然保护区实验区、饮用水水源 二级保
12、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输 电线路,应在满足相关法律法 规及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对线路 方案进行唯一性论证。级保护区。线路跨越花都区洪秀 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 护区,本项目满足广东省水污 染防治条例、广州市饮用水 水源污染防治规定、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 规划、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 规划(2014-2030 年)中相关法 律法规及管理要求,报告内已进 行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相符 性分析,详见其他符合性分析小 节;本项目已进行了唯一性论证, 项目输电线路主要利用原有线行 进行挂线,详见 110 千伏振兴站 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跨越洪秀全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
13、护区二级保护 区环境可行性专项报告。6广州“十四五” 电网规划所包含 建设项目如涉及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应该首先在选址选线阶 段进行变电站站址和输电线路 路径的优化调整,尽量避让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确保工 程占地(变电站站址和输电线 路塔基、电缆沟)不涉及饮用水 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规划包含建设项目实施时因受 自然客观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 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时,应符 合以下要求:1)因受自然客观条件限制建设 项目确实需要占用饮用水水源 一级保护区时,须对饮用水水 源一级保护区范围进行适当调 整,使拟建工程占地(变电站站 址和输电线路塔基、电缆沟)位 于一级保护区范围外。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的调
14、整,应当经原 批准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 人民政府批准。2)因受自然客观条件限制建设 项目确实需要占用饮用水水源 二级保护区或准保护区时,应 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不 影响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和水环 境功能。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唯一性论 证,输电线路路径不涉及一级饮 用水源保护区,不可避免需跨越 花都区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二级保护区。本项目属输变电工程,不设置排 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 置施工营地、堆料场;禁止向保 护区内乱扔废物;施工期固体废 物即产即清,统一收集至水源保 护区以外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 束后及时按要求恢复原有值被; 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回用或自 然沉淀蒸发,不排入
15、周围水体, 不影响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和水环 境功能。7本次规划拟建变电站站址和输 电线路塔基占地原则上不涉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域范 围。临近或位于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或准保护区的塔基施项目线路跨越花都区洪秀全水库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在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内建设 2 基塔基, 占 地 160m2 ,塔基占地不涉及涉及4工时修筑临时简易沉淀池,施 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自然沉淀 蒸发,不排入周围水体,且输 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工业废水 和生活污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域范围; 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塔 基施工时修筑临时简易沉淀池, 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回用或自 然沉
16、淀蒸发,不排入周围水体, 施工期不会对水源保护区水质和 水环境功能产生影响;本项目属 输变电工程,且输电线路运行期 不产生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运 营期不会对水源保护区水质和水 环境功能产生影响。本工程与广州市城市高压电网“十四五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要求是相符的。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工程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中的“ 电网改造与建设”类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 、工程与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相符性分析广州市供电与
17、用电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除因技术和规划原因 难以实施外,在下列地区的建设用地上新建电力管线应当争取地下埋没方 式进行,现有的110千伏和220千伏电力架空线应当逐步改造为地下埋设: (一)西二环、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东二环高速公路以西,佛山水道、 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以北范围以及番禺区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 南街,花都区新华街,白云区建制镇以及上述范围以外的中心镇的中心区 范围内的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二)华南北路、广汕公路以南, 东二环高速公路以西,佛山水道、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以北范围以及番 禺区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花都区新华街,白云区建制镇的 中心区范
18、围内的220千伏的电力线路;(三)中新广州知识城、南沙新区明 珠湾区、南沙新区蕉门河中心区以及自贸园区范围内的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本工程变电站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南航大道以东、金狮大道东以 南,输电线路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输电线路主要沿原有线行挂线,满足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要求。53 、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中的 41 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名单,本项目不在所公布的 41 个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 中明确“二十一条水环境空间管控,
19、对二级保护区,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 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 动。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运输 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车辆进入保护区,确需进入的,应当事先申 请,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禁止使用剧 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禁止设 置排污口。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禁止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 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本项目线路跨越 花都区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在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建设 2 基
20、塔基,占地 160m2,无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 活动;本项目属输变电工程,不设置排污口,运营期间不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要求。4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36194.35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 的 20.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27741.66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15.44% 。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6490.59 平方公里, 占全省管辖海域 面积的 25.
21、49%。本项目变电站站址及线路工程途经区域不涉及生态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 8。(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现场调查监测数据分析可知,本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6足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章节和电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的分析结论,工 程所在区域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废水、扬尘、固 体废弃物等通过相应处理措施后,对项目周边的声环境、电磁环境、水环 境和大气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功能,本工程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
22、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工程变电站占地主要为站内用地,塔基永久占地面积约 160m2。施工 临时占地在施工活动结束后恢复为原有土地利用功能,不影响土地的利用, 工程项目利用的土地资源总量小;工程运行过程中消耗的水、电资源很少,因此工程用地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大气环境高排放类 重点管控单元“禁止新引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积极推进园区集中供热 的建设。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 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本项目属于输变电工程,无废气排
23、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要求。5 、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不在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章节和电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的分析结论,工 程所在区域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废水、扬尘、固 体废弃物等通过相应处理措施后,对项目周边的声环境、电磁环境、水环 境和大气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功能,因此本工程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7本工程变电站占地主要为站内用地,塔基永久占地面积约 16
24、0m2。施工 临时占地在施工活动结束后恢复为原有土地利用功能,不影响土地的利用, 工程项目利用的土地资源总量小;工程运行过程中消耗的水、电资源很少,因此工程用地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本项目属于 ZH44011430003 梯面镇- 花山镇-狮岭镇-花城街道一般管控单元、ZH44011410010 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1-3。表 1-3 本工程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25、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名称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是否符合区域布局管控ZH44011430003 梯面镇- 花山镇- 狮岭镇- 花城街道一般管控单元1- 1.【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产业规划、 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 较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退出或 关停。1-2.【产业/禁止类】单元内处于流溪河干 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 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一千米范围 内,应严格按照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 条例进行项目准入。1-3.【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 管控区内,应加大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 限制引入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建设项 目。ZH44011410010 洪秀全水库饮
26、用水水源 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1.【生态/限制类】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内,不得从事影响主 导生态功能的人为活动。2.【水/禁止类】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一 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 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 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 的建设项目。本 项 目 是输变 电 工 程,符合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修改 的决 定(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 本项目与流溪河支流 距离 673m,本项目建 设不属于广州市流 溪河流域保护条例 中禁止新建、扩建设 施;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 网,项目运行后不排 放废气。本项目属于 输变电
27、工程,运营期 间不产生废气。本项 目在洪秀全水库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 护 区 内 建 设 2 基 塔 基 , 占 地 面 积 为 160m2 ,输电线路运 营期间无废水、废气、 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 放。符合能源资料利用ZH44011430003 梯面镇-花山镇-狮岭镇- 花城街道一般管控单元2- 1.【水资源/综合类】全面开展节水型社 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加快节 水技术改进 ; 推广建筑中水应用 。ZH44011410010 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变电站扩建后不 新增用水。符合8污染物排放管控ZH44011430003 梯面镇-花山镇-狮岭镇
28、- 花城街道一般管控单元3- 1.【水/综合类】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推 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完善污水处理厂配 套管网建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 制农药化肥使用量。3-2.【大气/限制类】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 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 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 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 施减少废气排放。3-3.【固废/综合类】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 收集系统,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率。ZH44011410010 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本项目扩建后,不新 增废水、生活垃圾, 值守人员产生生活污 水利用原有化粪池处 理后排入城市管网, 生活垃圾由
29、环卫人员 收集处理。项目运行 期不排放废气。符合环境风险防控ZH44011430003 梯面镇- 花山镇- 狮岭镇- 花城街道一般管控单元4- 1.【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 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 施 , 有 效 防 范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ZH44011410010 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单元/变电站内已建一座事 故油池,防治变压器 事故造成的变压器油 泄露污染。符合/综合上述,本工程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6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 知(粤环202
30、110 号)中规划目标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绿色低碳发展 水平明显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本项目与规划中相关要求分析如下:(1)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强化水源地空间管控,严格限制饮用水水源汇水区内不利于水源保护的土地利用变更。本项目线路工程线路跨越花都区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 护区 1.337km ,保护区范围内新建铁塔 2 基,占用面积约 160m2 ,不位于饮用水源汇水区。(2)深入推进水污染减排推进高耗水行业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强化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类处理,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9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
31、,不属于工业类项目,扩建后,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3)严格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空间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强化自然生态空间保护,以维护生态系 统功能为主,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 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之外的一般生 态空间,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 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本项目为输变电
32、项目,建设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7 、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第四十三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排污口;(二)设置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罐、仓库、堆栈和废弃物回收场、加工场;(三)排放、倾倒、堆放、处置剧毒物品、放射性物质以及油类、酸碱类物质、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及其他废弃物;(四)从事船舶制造、修理、拆解作业;(五)利用码头等设施或者船舶装卸油类、垃圾、粪便、煤、有毒有害物品;(六)利用船舶运输剧毒物品、危险废物以及国家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七)运输剧毒物品的车辆通行;(八)其他污染饮
33、用水水源的行为。除前款规定外,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还不得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 的船舶、木排、竹排,不得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放养畜禽活动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10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 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属于输变电建设项目,不设置排放口,无任何污染饮用水水源 的行为;线路跨越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长度为 1.337km,不占用饮用水源
34、水体;线路运营期间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8 、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相符性分析第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建筑物、 构筑物及相关设施出租给他人从事直接排放工业废水或者医疗、生活污水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生产经营项目和活动。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放污染物造成饮用 水水源污染的,受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生态环境、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在收集、提供证据等方面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起诉。本项目线路跨越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施工期固
35、体废物即产即清,统一收集至水源保护区以外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 及时按要求恢复原有值被;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回用或自然沉淀蒸发, 不排入周围水体,不影响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和水环境功能。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9 、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相符性分析第十一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二、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三、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 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
36、渗、防溢、防漏设施。11四、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第十二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二、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 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本项目线路跨越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不占用水 体资源,不会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施工期固体废物即产即清,统一收集 至水源保护区以外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按要求恢复原有值被; 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回用或自然沉淀蒸发,
37、不排入周围水体,不影响水 源保护区的水质和水环境功能。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综上所述,本项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相符。10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符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第六十四条 在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第六十五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 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 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 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第六十六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内新建
38、、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 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本项目不设置排污口,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线路跨越洪 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营期间无废水、 废气、固体废物产生。不属于排放污染物的项目。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及线性工程项目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可行性审12查办理程序的通知(粤环函20151372 号),在做好环境可行性研究及唯 一性论证的前提下,线路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建设。本项
39、 目已进行了唯一性论证,项目输电线路主要利用原有线行进行挂线,不可避免需新建 2 基塔基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即产即清,统一收集至水源保护区以外指定地 点处置;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回用或自然沉淀蒸发,不排入周围水体; 不会对水源保护区水质和水环境功能产生影响。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营期间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11 、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都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30 年)的通知(花府(2021)13 号)相符性分析(1)地表水环境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粵府函201129 号)及广州市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粵府函(202
40、0)83 号) ,本次扩建项目输 电线路跨越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1.337km。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2)环境空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 知(穗府2013 17 号) ,本次扩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3)声环境根据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穗环2018 151 号) ,本项目所在区 域声功能属于 2 类、4a 类声环境功能。本次扩建项目运行过程不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划分要求。13二、建设内容地
41、理 位置110kV 振兴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变电站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南航大道以东、金狮大道东以南,输电线路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站址中心坐标:E 113 1135.021 ;N23 286.393 ;线路起点坐标:E 113 1136.257;N 23 285.720 ;线路终点坐标:E 113 1141.664,N 23 2725.720。项目 组成 及规 模1 、工程概况(1)建设内容本项目为110千伏振兴变电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采用半户内布置(主变户外 布置、GIS户内布置),变电站围墙内占地面积2849.4m2 。本次拟于站内预留位置扩 建1台63MVA主变压器(#3主变)
42、,新增126000kvar 电容器组;本期#3主变新出 1回110kV架空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约1.337km。本次主要扩建情况与现状情况具体见表2- 1。表 2-1 本工程建设规模一览表工程分类工程内容主体工程项目现状规模本期建设规模终期规模主变压器台数及容量2 40MVA1 63MVA3 63MVA110kV 出线2 回1 回3 回并联电容器2 2 4000kvar1 2 6000kvar3 2 6000kvar公用工程供水系统依托原有,由市政管网供给供电系统依托原有,由市政电网供给环保工程排水系统依托原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狮岭污水处理厂固废处理本期主
43、变扩建不新增蓄电池,不增加废蓄电池产生量;不新增人员配额,故不增加生活垃圾量。事故油池变电站站内前期东南侧已建成 1 座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储油量为40m3,满足扩建后#3 主变排油要求。本期扩建的#3 主变下设置储 油坑并铺设卵石层。事故废油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依托工程依托变电站前期已建进站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化粪池、固废收集系统、事故油池、综合楼等。(2)主要电气设备14表 2-2 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设备参数110kV 变压器容量:63MVA电压比:11081.25%/10.5kV接线组别:YN ,d 11中性点电压:66kV阻抗电压:Ud=16 %110kV GIS断路器:126kV ,2000A ,40kA(3s),100kA隔离开关:126kV ,2000A ,40kA(3s),100kA电流互感器:800/ 1A ,5P40/5P40/5P40;400-800/ 1A ,0.5S/0.2S单相电压互感器:(110/)/(0. 1/)/0. 1 kV ,0.5/3P避雷器:108/28110kV 开关柜10kV 开关柜选用 KYN28A 系列全工况铠装中置式开关柜: 断路器:变低:4000A ,31.5kA(4s),100kA分段:4000A ,31.5kA(4s),100kA电容器、馈线、站用变:1250A ,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