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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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价单位: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03月261目录1概述61.1项目由来61.2建设项目的特点71.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7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91.5分析判定相关情况91.6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212总则222.1编制依据222.2评价目的和原则272.3评价内容和重点282.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92.5环境功能区划312.6评价标准392.7评价工作等级452
2、.8评价范围及评价时段522.9项目外环境关系和主要保护目标56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83.1建设项目概况583.2污水处理规模合理性分析663.3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分析703.4项目的组成723.5污水处理工艺论证分析873.6污染源源强核算及影响因素分析1023.7项目“三废”排放汇总1233.8清洁生产分析125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294.1自然环境概况1294.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37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62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625.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167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176.1 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2176.2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2236.
3、3环保投资估算239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241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428.1 经济效益分析2428.2 社会效益分析2428.3环境效益分析2438.4小结243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449.1环境管理2449.2环境监测规划与措施2459.3排污口规范化设置2489.4排污许可制度要求2499.5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250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5410.1工程概况25410.2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25410.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25510.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25710.5环境风险分析结论26010.6清洁生产及总量指标结论26010.7公众参与结论26010.8结论26110.9
4、建议261附件附图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 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附图3 项目纳污范围图附图4 项目水力高程图附图5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6 项目土地使用规划图附图7 敏感点分布图附图8 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9 项目收集和排放管网布置图附图10 中水回用池布置图及回用水管网布置图附件:附件1 委托书附件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件3 关于五华县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油新水质净化厂)项目房屋拆迁与安置方案附件4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5 梅州市地表水水口英勤断面监测数据附件6 专家评审意见附件7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清单索引表附件8 专家复核意见修改清单索引表附件9 评审复核
5、意见修改清单索引表附表:附表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4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5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概述1.1项目由来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制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
6、,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水十条的各项要求,突出“岭南水乡”特色,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努力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家园。为全面贯彻“水十条”,响应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7、实现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的可持续发展,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拟投资5202.73万元,建设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油新水质净化厂选址于畲华高速的东侧、油新公园的西南侧,分两期建设:一期(近期)设计处理规模0.8万m3/d,二期(远期)设计处理规模为2.0万m3/d。本报告仅针对一期(0.8万m3/d处理规模)建设内容进行评价,二期建设需另行环评,不纳入本次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版)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8、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中“新建、扩建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的;新建、扩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的”,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我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在完成工程初步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环评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五华河东绿色生态
9、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上报审批。1.2建设项目的特点本项目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选址于畲华高速的东侧、油新公园的西南侧,主要包括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油新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0.8万m3/d,拟采用 “曝气沉砂池+应急沉淀池+倒置AAO+曝气生物滤池+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消毒接触池”工艺,收集和处理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南区的大部分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及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南区东边村庄的生活污水。项目管网的建设主要包括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南区的总污水进厂管网、尾水回用管网及尾水排放管网,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南区
10、及其东边村庄的生活污水仅预留污水接口,不进行配套管网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出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类标准(即SS、粪大肠菌群数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出水标准,其它主要污染指标达到地表水类标准,TN放宽至10mg/L),部分回用于水质净化厂自用、园区内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和冲厕(回用率达到30%以上),其余通过尾水排放管道引至大嵩河排放。1.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要求,将工作程序划分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
11、段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第一阶段):根据相关文件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根据项目技术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对工程区及受纳水体环境状况开展初步调查,重点是工程涉及河段(大嵩河)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对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对环境评价因子进行筛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拟定评价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初步确定主要评价内容、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和评价标准,识别公众所关心的本工程实施的主要环境问题;开展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工作。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二阶段):通过对现有资料
12、情况复核,重新对本工程外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及资料收集,补充了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工程分析、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工程地区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三阶段):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各种资料、数据,提出本工程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监测、管理、环境保护投资概算,给出本工程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下图。图1-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影响为生态破坏、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水土流失等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影响为恶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尾水
13、排放对地表水的影响、设备噪声以及污泥处置合理性、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等。1.5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5.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水质净化厂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鼓励类第四十三大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为鼓励类项目。检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可知,项目不属于清单中禁止和许可准入类,属于该清单以外的行业,可依法平等进入。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1.5.2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符合性分析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
14、)提出:“2.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因地制宜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敏感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通道沿岸、重要水库汇水区、近岸海域直接汇水区等)内城镇、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类标准的城市区域内城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于2017年底前达到一级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全面执行一级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排入重要水库和供水通道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 III 类标准。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 20
15、20 年,敏感区域和六河流域(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内的建制镇均应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省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9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95%以上。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因地制宜选择处理工艺。切实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各地级以上市全面排查非法污泥堆放点,列出清单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 2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各地级以上城市、六河流域内的县(市、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 年底前达到 90%以上。”本项目属水质净化厂新建项目,出
16、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准类标准(即SS、粪大肠菌群数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出水标准,其它主要污染指标达到地表水类标准,TN放宽至10mg/L),严于国家一级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项目产生的污泥均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符合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2、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符合性分析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提出:“(二)强
17、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优先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运行负荷。新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运。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到2020年,敏感区域和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以下称六河)流域内建制镇应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省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本项目属水质净化厂新建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入运营,出
18、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准类标准(即SS、粪大肠菌群数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出水标准,其它主要污染指标达到地表水类标准,TN放宽至10mg/L),严于国家一级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3、与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2018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符合性分析广东省韩江流域的范围包括韩江干流、梅江、汀江、梅潭河本省境内河段的集雨面积。流域行政区域包括汕头市的汕头市区、澄海市;潮州市的湘
19、桥区、潮安县;梅州市的梅江区、梅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兴宁市、平远县;河源市的龙川县、紫金县。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2018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要求:“第十四条 流域内的城镇应当按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要求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纳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集水范围的开发区、旅游区和居住小区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属水质净化厂新建项目,属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符合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2018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4、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粤环发20174号)符合性分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
20、发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粤环发20174号)提出:“(三)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发展腾出环境容量。1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削减入河污染负荷。一是全面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5年底前,按照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的要求,流域内所有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二是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按照厂网并举的原则,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入运营。将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城市开发、旧城改造、河涌整治等统筹考虑,城市新区、产业园区和住宅小区须严格实施清污分流,老城区可采取清污分流与沿河截污相结合的方法,加快推进污水截排系统建设,切
21、实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和进水浓度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所有镇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系统,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792.46公里,其中梅州、潮州、汕头市分别新增1225.45公里、145公里和422.01公里,保障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90%以上。三是提升污水处理设施的治污效能到2025年,流域内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排水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要求。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2020年、2025年处理能力应扩大到762吨/天和862吨/天,全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置。”本项目属水质净化厂新建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并同时投入运营。项目出水执行地表水环
22、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准类标准(即SS、粪大肠菌群数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出水标准,其它主要污染指标达到地表水类标准,TN放宽至10mg/L),产生的污泥均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综上,本项目的建设可提高韩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完善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布置,且出水可稳定达标排放,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粤环发20174号)。5、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 号)符合性分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
23、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 号)要求:“继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的较严值。重点加强敏感区域和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流域内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区、县域、镇、村全覆盖,到2020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本项目属水质净化厂新建项目,出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准类标准(即SS、粪大肠菌群数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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