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倍特(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定位膜30000张、真空垫9000个、放射治疗托架100套、悬吊康复训练系统40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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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5六、结论66附表67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7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68附图 2 项目四至环境图69附图 3-1 项目平面布置图(-1 楼) 70附图 3-2 项目平面布置图(1 楼) 71附图 4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72附图 5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73附图 6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划图74附图 7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75附图 8 大气环境监测布点图76附图 9 水系图77附图 10 环境保
2、护目标分布图78附图 11 项目四至实拍图79附图 12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80附图 13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81附图 14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图82附图 15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83附图 16 广州市番禺综合发展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84附图 17 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分布图85附图 18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86附图 19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87附图 20-1 陆域环境管控单元88附图 20-2 水环境一般管控区89附图 20-3 大气环境高排放管控区90附图 20-4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91附图 20 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截图91附件 1 营业执照
3、92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93附件 3 租赁合同94附件 4 不动产权证98附件 5 排水许可证100附件 6 环境空气质量补充监测报告101附件 7 化龙净水厂公开信息截图106附件 8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108附件 9 环境影响评价协议书109附件 10 调查情况告知书110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康倍特(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定位膜 30000 张、真空垫 9000 个、放 射治疗托架 100 套、悬吊康复训练系统 40 套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7-440113-04-01-88233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路 63 号创智 20 号楼地理坐标(E
4、113 度 27 分 14.339 秒,N 22 度 58 分 42.283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584 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C3586 康复辅具制造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70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 械制造 358-其他;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 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
5、)10%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于 2023 年 9 月 6 日收到广州市生态环境 局番禺分局调查情况告 知书(No.000662)用地(用海) 面积(m2)1100m2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无1分析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 改),本迁扩建项目不属于明文规定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产业项目,为允 许类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的内容,本迁扩建项目 不在该负面清单范围内,因此本迁扩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6、规定。2 、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本迁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路 63 号创智 20 号楼,根据粤 (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7235662 号,本迁扩建项目所在的建筑土地/房屋 用途为厂房,该建筑可以用于本迁扩建项目的生产经营,用地范围内无其他城 市市政基础设施或特殊的设施限制,不涉及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控制区 域,不属于违法用地。根据广州市番禺综合发展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3-2020 年),本迁扩建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详见附图 16 。另外本 迁扩建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国 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等敏感目标,项目本身污
7、染小,通过相关措施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故选址合理。3 、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 批复(粤府函202083号),本迁扩建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广州市水源保护区, 且本迁扩建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和清净下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 排入化龙净水厂处理,排放的废水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明显影响,故本迁扩建项目符合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环2011 14号)和广州市水功能区调整方案(试行)(粤环2022122号),珠 江后航道黄埔航道为类水体,水质目标为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
8、02)类标准。本迁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 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清 净下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化龙净水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排入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只要加强废水治理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则废水能2够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的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良的影响。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 知(穗府201317号) ,本迁扩建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见附图4),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本迁扩建项目运营期的大气 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破碎工序的颗粒物和生产异味,产生量较小。
9、故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相对较小。根据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穗环2018151号)的划分,本迁 扩建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2类区(见附图7),项目执行声环境2类标准,项 目运行后,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对外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4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要求: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 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
10、单”)约束, 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 ( 三挂钩” ),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表 1-1 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生态保 护红线本迁扩建项目不在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穗 府20175号)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本迁扩建项目所在地 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附图18),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 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相符环境质 量底线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
11、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IV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项目区域 环境空气中SO2 、NO2 、PM10 、PM2.5年均值、CO 日平均浓度限值均 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 部2018年第29号) 中的二级标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未能符合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2018 年第29号)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 区。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
12、,广州市相符3近期采取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措施、大气污染治理的措施等一系列措 施后,2025年为中远期规划年,要求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标,即本迁 扩建项目所在区域不达标指标O3 90百分位数日最大8小时平均质量 浓度预期可达到160g/m3 的要求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2018修改单要求。同时本迁扩建项目 严格环境保护及管理措施,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可做到 达标排放或者有效处置,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功能等级,与环境质 量底线相符。资源利 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 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
13、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本迁扩建项目不属于高耗能、污染资源型企业,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 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项目的建设 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相符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 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 1+3+N” 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 系。“ 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3”为“ 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 “N”为1912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471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 求。本迁扩建项目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 管控和环境
14、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禁止准入项目。相符表1-2 环境管控单元详细要求单元保护和管控分区或相关要求(节选)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优先保护单元生态优先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 间项目不在生态优先保 护区内符合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属于水环境优先保护区符合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项目属于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符合重点管控单元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 区规划环评,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 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 告,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定
15、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 应急处置能力。周边 1 公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 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 境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 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 目,防止侵占生态空间。纳污水体水质超标的 园区,应实施污水深度处理,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应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 代。造纸、电镀、印染、鞣革等专业园区或基项目不属于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符合4地应不断提升工艺水平,提高水回用率,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石化园区加快绿色智能升级改造,强化环保投入和管理,构建高效、 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
16、单元。严格控制耗 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 以城镇生活污染为主的单元,加快推进城镇生 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 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动 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和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项目不属于耗水量大和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本迁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清净下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化龙净水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排入珠江 后航道黄埔航道。符合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
17、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项目不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符合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 元。/5 、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穗府规20214 号),本迁扩建项目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广州市城市
18、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穗府20175号),本迁扩建项目不属于生态红线保护区。(2)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城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水体比例达到 100%;全面消除城市 定成区黑臭水体;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海水水质主要超标因子无机 氦浓度有所下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 达标 率)、细颗粒物(PM2.5 )年均浓度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值,臭氧(O3 )污 染得到有效遏制,巩固二氧化氮(NO2 )达标成效。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上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
19、左右,污染地块安5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中各项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IV 类标准要求。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 SO2、NO2、PM10、PM2.5 年均值、CO 日平均浓度限 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 2018 年第 29 号)中的二级标准,臭氧 8 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未能符合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 2018 年第 29 号)中的二 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 质量达标规划(2016-20
20、25),广州市近期采取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措施、 大气污染治理的措施等一系列措施后,2025 年为中远期规划年,要求空气质 量全面稳定达标,即本迁扩建项目所在区域不达标指标 O3 90 百分位数日最大 8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预期可达到160g/m3 的要求,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 2018 修改单要求,特征因子 TSP 日平均浓度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项目周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 同时本迁扩建项目严格环境保护及管理措施,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均可做
21、到达标排放或者有效处置,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功能等级,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3)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迁扩建项目不属于高耗能、污染资源型企业,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 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迁扩建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优先保护生态空间、九大生态片区。本迁扩 建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和噪声经采取 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有效的分类收集、处置,对周围环境 影响较小,故本
22、迁扩建项目可与周围环境相容,且本迁扩建项目不涉及许可准入类其他行业禁止许可事项。6本迁扩建项目不涉及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5)环境管控单元总体要求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穗府规20214 号)及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截图 详见附图 20),本迁扩建项目所在区域陆域环境属于番禺区石楼镇-石碁镇重 点管控单元(ZH44011320004),水环境属于 YS4401133210002(莲花山水道广州 市石楼镇海心村等控制单元),大气环境属于 YS4401132310001(广州市番禺区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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