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恒石业有限公司人造石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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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广东美恒石业有限公司人造石生产线扩建项且 建设单位(盖章):广东美恒石业有限公司 编制 日期:2021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建设项目名称 广东美恒石业有限公司人造石生产线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2012-445302-04-05-463609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赤村村委格木桥地段(安塘石材基地)兴盛大 道 地理坐标(E112 度 10 分 19.326 秒,N 22 度 56 分 2.22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32 建筑用 石加工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 砖
2、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中的“粘土砖瓦及建 筑砌 块制造;建筑用石加工;防水 建筑材料制造;隔热、隔音材 料制造;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以上均 不含利用石材板材切割、打 磨、成型的”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944 环保投资(万元)100 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 2021 年 4 月2021 年 8 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用地(用海)面积(m2)12583.98
3、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无 2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广东云浮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07-2020);审批机关: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广东省已通过国家审核公告的各类开发区 名单的通知(粤发改区域2007335 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关于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08482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1 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规划范围为东到云 城区安塘街格木桥,南到河口街初城村委会莲洲围山边,西接河口街 永丰桥,北至三茂铁路云浮支线,共750公顷。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 区安塘
4、街道赤村村委格木桥地段(安塘石材基地)兴盛大道,因此选 址位于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规划范围内。根 据审查意见,工业园规划以发展石材加工、机械、展览、贸易 为主,仓储物流、制衣为辅。本项目为石材加工产业,因此符合广东 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产业发展方向。2 本项目基本符合广东云浮工业园区(云浮市初城民营科技园)环 评审查意见的要求,详见下表。1-1 1 结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环 境保护规划,进一步完善工业园 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优化 园区布局。应加强对工业园周边 及园区内保留的村庄、学校等环 境敏感点的保护,避免在其上风 向或临近区域新布置废气或噪声 本项目
5、位于云浮市 云城区安塘街道赤村村 委格木桥地段(安塘石 材基地)兴盛大道,属 于第二类工业用地。本 项目有机废气及粉尘采 用“水喷淋+干湿过滤器 符合 3 排放量大的企业。对工业园现存的 居住区与工业区混合带来的噪声和 粉尘污染问题,应通过调整园区规 划布局、搬迁企业或敏感点、强化 环保措施等逐步予以解决,防止园 区交叉污染,确保各敏感点不受不 良环境影响。合理设置园区及园内 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按报告书要求,园区工业用 地地块设置不少于 100 米或 200 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单个石材企 业设置不少于 50 米的卫生防护距 离,并通过绿化带与居民点、学 校等进行有效隔离。卫生防护距 离内不得
6、规划新建居民点、办公 楼和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已有 居民点、学校等不符合卫生防护 距离要求的必须通过调整园区布 局或落实搬迁安置措施妥善处理 和解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 15m 高 排气筒高空排放,周边 500m 内不存在环境敏感 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 整体布局良好,且对周 边敏感点影响不大。2 应加快工业园集中污水处理 厂及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根据 我局关于加强开发区环保工作 的通知(粤环200846 号)的有关要求,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并 动工建设,于 2010 年前投入运行。在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 成投入运行前,入园企业应配套
7、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后,园 内生活污水和制衣等企业生产废 水应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 后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排入南 山河,排放标准执行水污染物 排放 限 值 (DB44/26-2001)第 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一级标准 B 标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 要为喷淋废水,经沉淀 池沉淀后,定期清渣,废水回用不外排;员工 的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 池预处理后,通过槽运 车(详见附件 15)定期 清运,不外排。远期待 管网建成后接入污水处 理厂处理。符合 4 准中严的指标;石材企业废
8、水经处 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工业园废 水排放总量应控制在 384 万吨/年(1.05 万吨/日)内,COD 排 放总量须控制在 153.6 吨/年以 内。3 采取措施完善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园区用能以电能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为主。现 有燃油锅炉应控制燃油含硫率在 0.8%以下,并确保废气稳定达标 排放。石材企业应采取有效的粉 尘收集处理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量,控制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 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 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应符合无组 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工业 园二氧化硫排放量应控制在 3.56 吨/年内。本项目主要以电能 为主。粉
9、尘通过湿法作 业减少粉尘的排放。本 项目不产生二氧化硫。符合 4 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并采取 吸声、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降 噪措施,确保园区边界和各企业厂 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相应标准的要 求。本项目设备采用吸 声、隔声、消声和减振 等综合降噪措施减少噪 声的产生及排放。符合 建立健全园区固体废弃物管 理制度,加强园区企业固体废弃物 产生、利用、收集、贮存、处置等 环节的管理;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 利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园区固体 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提高 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危险废 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 对危险废物
10、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 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本项目一般固废及 危险固废收集于一般固 废仓库及危险固废仓 库。危险固废经收集后 存放于危险固废仓库,后委托相关危废资质单 位进行清运处理。符合 5 其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赤村村委格木桥地段(安 塘石材基地)兴盛大道,在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中,云城区属于重点 开发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 C3032 建筑用石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本 项目的行业类别为“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 砖瓦、石材等建 筑材
11、料制造 303”中的“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用石加工;防 水建筑材料制造;隔热、隔音材料制造;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 砂浆搅拌站)以上均不含利用石材板材切割、打磨、成型的”。经查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 类,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限制准入 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202071 1-1 “”广东省“三线一 单”生态 环境分 区管控 方案 生态保护 红线 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项 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区、水环境 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
12、保护单元,因此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 环境质量 底线 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全 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 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 V 类 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 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 阶段目标值(25 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 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 量稳步提升。本扩建项目废水近期经三级 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槽车清运处理,远期待 符合 6 管网建成后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过 程产生的颗粒物、VOCs 排放均满足排放 限值和总量要求。本项目运
13、营后在正常工 况下不会对地表水、大气、土壤等环境造 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 上线 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 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 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 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扩建项目营运过程 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等资源消耗,本项 目不新增废水。项目占用的资源均符合国 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要求。符合 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 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从 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 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 求,建立“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
14、单 体系。“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3”为“一 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N”为 1912 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 471 个海域环境管 控单元的管控要求。本扩建项目不属于区 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 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禁止准入 项目。符合 1-2 /优先 保护 单元 生态优先保护区:生态保护红 线、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不在生态优 先保护区内。符合 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饮用水水 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 区。本项目不在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内,不属于 水环境优先保护区。符合 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环境空 气质量一类功能区)。本项目属于空气质 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 大气环
15、境优先保护区。符合 重点 管控 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 元。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严 本项目重点污染物 排放落实总量控制要 符合 7 单元 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展环 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 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 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 力。周边 1 公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 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 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 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空间。纳污水 体水质超标的园区,应实施污水深 度处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 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 替代。求
16、。大气主要污染物、废水排放口主要污染物 和噪声实施定期监测。企业严格按照行业和企 业发展需要做好环境风 险事故防范和污染物排 放管控。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 单元。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 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改 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 量替代。以城镇生活污染为主的单 元,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有效收 集处理,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配 套管网建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 造,推动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 量和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治 污效能。本项目不属于耗水 量大和污染物排放强度 高的行业,本项目不新 增用水。符合 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 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 燃油火电
17、、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 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 步搬迁退出。本 项 目 不 属 于 钢 铁、燃煤燃油火电、石 化、储油库等项目;本 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为固 化剂、树脂符合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要求。符合 一般 管控 单元 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 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 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本项目执行区域生 态环 境保 护 的基 本要 求。符合 8 1-2 1 全市生态 保护红线面积 1334.24 平方公 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17.14%
18、;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1497.54 平方 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19.23%。以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等行业 为重点,持续推进工业大气污染 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以臭氧和 颗粒物(PM2.5)防控为核心,大力推进 VOCs 源头控制和重 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工业园 区、企业集群完善 VOCs集中高 效处理等措施,严格落实国家产 品 VOCs含量限值标准,大力 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逐步实现 臭氧稳定步入下降通道。在可 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 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和挥 发性有机物等量替代。继续推 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火 电及钢铁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 达到可核查、可监管的超
19、低排 放标准,水泥、石化、化工及 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大气 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 求。:优化调整供排 水格局,地表水、类水域,以及类水域中的保护区、游 泳区,禁止新建排污口,已建 本项目建设选址于云浮市云 城区安塘街道赤村村委格木 桥地段(安塘石材基地)兴 盛大道,项目用地不涉及划 定的生态红线区域(详见附 图 18)同时根据广东省“三线 一单”管控图,本项目位于 一般管控单元,不涉及优先 保护区。(详见附图 18)本项目使用不饱和树 脂、固化剂为低 VOCs含量 原料。项目搅拌、混料、固 化工序均位于设有废气收集 装置,废气的收集效率可达 85%以上,收集后的废气经 1 套水喷淋+二级
20、活性炭处理 后汇合成一条 15m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处理效率可达 86%以上。本项目颗粒物经布 袋除尘器处理后通入水喷进行 处理,处理效率为 70%。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 保护区范围,项目产生的生 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处 理后委托槽车进行清运处 理,远期待管网建设完成后 接入安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 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 均交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是 9 成的排污口应当实行污染物总 量控制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 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建 的排污口应当依法拆除。加大 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力度,加快 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 工程建设,确保园区污水稳定 达标排放。实施城镇生活污水 处理提质增
21、效,稳步提升生活 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提升生活污水 收集和处理效能,加快推进污 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推进镇级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 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村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硫铁矿废渣、石材废渣、中药废渣等工业固 体废物资源利用能力建设,提 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 平。强化全市 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控 制重大开发性项目建设,控制 饮用水水源周边地区农药、化 肥使用量,切实保障饮用水安 全。加强西江供水通道干流沿 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 源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 控,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管理体系。重点加强环境风险分 级分
22、类管理,建立区域联动环境 预警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 控。强化化工企业,金属矿采 选、金属冶炼等涉重金属污染行 业,工业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环 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定期 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针 对重点园区及企业建立完善的污 染源在线 石材废渣外售,因此不会对 周围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项目已建立健全风险防 范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同时不具有土壤、地下水污 染的途径。综上,项目与生 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 相符。10 监控系统,落实环境风险应急 预案。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加 快矿山改造升级,强化选矿废 水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选矿 废水原则上回用不外排。实施 农用地分类管理,依法划定特 定
23、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规范 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再开发。结合土壤、地下水等环境风险 状况,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建设项目选址,严禁 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敏感 区周边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污 染物和多环芳烃类等持 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全 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 100%,全面消除劣 V 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 到或优于类的比例达到 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 治久清。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 良,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 达标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省下达的空气质 量目标。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 好,土壤环
24、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以及污 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达到省 下达目标要求。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数据,项目纳污水体安塘河 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声环境:各边界满足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 限值(昼间65dB(A),夜 间55dB(A);根据2019 年度云浮市 环境状况公报评价范围内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中项目区 域环境空气中 SO2、NO2、PM10、PM2.5 年均值,CO 第 95 百分数位24 小时平均浓度 限值、O390 百分位数日最大 8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
25、B3095-2012 及 2018 年修 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因 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 空气质量达标区。因此项目 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 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 本项目所需资源主要为 土地资源等,根据用地证明,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 11 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 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省下达的 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加快实 施碳达峰行动计划,持续强化 碳排放总量控制,按省规定年 限实现碳达峰。地,且租赁已建厂房,未涉 及土地资源利用上限。所用 的水来自市政管网供水,不 涉及水资源利用上限。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 析 本项目为人造石生产,主要产污为废气、固废,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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