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4号泊位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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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 4 号泊位 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福建罗源湾鲁能海港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十一月1 概述1.1 建设项目背景4 号泊位项目由原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建设、运营和管理,原华能(福建) 海港公司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和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目前,福 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公司签署资产重组协议,收购华能海港码头 51%股权,实现了对 4 号、 5 号码头一体化经营,重新组建福建罗源湾鲁能海港有限公司。目前罗源湾北岸 10 万吨级航道工程已经实施完成,码头前沿即为 10 万吨级航道,设计水深- 13.5m,设计宽度 200m,目前正在办理相关验收工作。
2、随着罗源湾北岸临港产业的发展、港口企业竞争的加剧、船舶大型化发展的需求, 4 号泊位 5 万吨级的靠泊等级已不能适应目前及将来发展的需要。根据福建罗源湾鲁 能海港有限公司的要求,在 4 号泊位吞货种、功能定位等均不变的情况下,将码头靠泊船型按照停靠 10 万吨级散货船进行扩能改造。1.2 项目概况本项目扩能改造后泊位等级由 5 万吨级提升至 10 万吨级, 吞吐量由 280 万吨/年 提升至 350 万吨/年,其中镍矿 250 万吨、 铁矿石(粉)50 万吨、 煤炭 50 万吨,新增 70000DWT 和 100000DWT 散货运输船,到港船型以 20000DWT100000DWT 为主;
3、码头前沿总疏浚量为 48.5 万 m3 。扩能改造前后水工结构及陆域面积均未发生变化,陆域总面积为 27.07hm2。1.3 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 通知”(环办201552)中规定:“码头工程泊位数量增加、等级提高、新增罐区(堆 场)等工程内容”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此,本项目需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建设单位福建罗源湾鲁能海港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委托我司开展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 4 号泊位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在罗源县政府及我司网站上发布了
4、环评第一次公示。此后,我司组织了多 次现场踏勘,经初步工程分析,制定了本工程的环评工作方案,进行了相关的环境现状调查和资料收集等,经工程深化分析、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分析等,于 2018 年 61月完成了环评报告书初稿编制,由建设单位于 2018 年 8 月 3 日在罗源县政府及我司网 站上发布了本项目简本和环评第二次公示,并在项目周边村庄张贴了环评第二次公示 信息。第二次公示及简本公示期满后,建设单位就项目环境影响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 我司按环评导则规范要求编制了本次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供环保主管部门审查。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本工程扩能改造后为 10 万吨级通用码头, 货
5、种仍为红土镍矿、铁矿石及煤炭,仍 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区域相关规划以及相应的规划环评,项目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污染物可以实现有效收集和排放,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要求。1.5 主要环境问题工程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包括:(1)项目营运期因散货吞吐量增加,引起的粉尘污染源增加,需考虑货种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2)项目运营期因到港散货船舶等级提升,相应的船舶污水产生量也增加,需妥善收集并有效处置;(3)扩能改造项目到港船舶提升至 10 万吨级, 因此,到港船舶若发生溢油事故, 则溢油影响可能更大,本评价将提出涉及溢油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风险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及应急措施;(4)针对增加的污
6、水、 大气污染源, 需分析相应的环保设施、 规模的适用性,判定环保措施是否有效,避免事故排放。1.6 主要结论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 4 号泊位扩能改造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福州港总体规划(修订)及相应规划环评等相关规划,项目在工艺技术与设备、资 源能源利用、污染物排放指标和环境管理水平方面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用的各项环 保措施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可达到当地环境 功能区规定要求,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总体可控,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 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
7、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22 总论2.1 编制依据2. 1.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 年 11 月 5 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07 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 8 月 2
8、9 日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2 月 29 日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 年 1 月 1 日;(11)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7 年 3 月 1 日修正;(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 年 4 月修订;(1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561 号令,2010 年;(1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2017 年 3 月 1 日修正;(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53 号, 2017 年 10 月 01 日);(16)中华人民共和
9、国港口法,2015 年 4 月 24 日;(17)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1999 年 12 月 10 日;(18)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 2003 年第 5 号令;(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安全监督行政处罚规定,1997 年 11 月 26 日;(20) 关于印发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08367号;(21)经 1978 年议定书修正的 1973 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73/78 防污公约或 MARPOL73/78)及其附则(2015 年 3 月 1 日修正);(22)关于船舶压载水及其沉积物管理和控制的国际公约,2004 年
10、 2 月 13 日;3(23)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 年 3 月 29 日;(24)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16 年 4 月 1 日修正;(25)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6 年 4 月 1 日修正;(26)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2016 年 9 月 30 日。2. 1.2 部门规章及政策(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 9 月 1 日执行);(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1 号, 2013 年 2 月 16 日;(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 34 号令,2015 年 6 月 5;(
11、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7)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013年 9 月 10 日。(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 号);(9)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10)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闽政201550 号);(1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1
12、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6 月 14 日);(13)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2. 1.3 相关规划、功能区划及规范性文件(1)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2012 年;(2)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12020),2011 年;(3)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 年2020 年),2011 年;(4)福州港总体规划(修订)及其规划环评;(5)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 年 1 月;4(6)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2. 1.4 中国加入的有关公约(1 ) 经 1978 年 议
13、 定 书 修 正 的 1973 年 国际 防 止 船舶 污染 海 洋 公 约(MARPOL73/78)(国际海事组织);(2)MARPOL73/78 相关附则;表 2.1.1 MARPOL73/78 附则 说明表附则号附则名称附则生效时间我国生效情况附则 I防止油类污染规则1983 年 10 月 2 日已生效附则 II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1987 年 4 月 6 日已生效附则 III(包括修正案)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质污染规则1992 年 7 月 1 日已生效附则 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2003 年 9 月 27 日已生效附则 V(包括修正案)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1988 年 12
14、 月 31 日已生效附则 VI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2005 年 5 月 19 日已生效(3)1990 年国际油污防备、响应和合作公约(国际海事组织), 1990 年;(4)关于船舶压载水及其沉积物管理和控制的国际公约(国际海事组织), 2004 年 2 月(注:该公约为压载水管理和控制提供了国际上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 目前尚未生效,各国开始为实施该公约进行准备工作,我国将会开展更多的有关压载水管理的活动);(5)国际防止废物和其它物质倾倒污染海洋公约。2. 1.5 技术规范5(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5、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2016);大气环境(HJ2.2-2018);地面水环境(HJ/T2.3-93);声环境(HJ/T 2.4-2009);生态影响(HJ/T19-2011);(6)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14);(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8)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 105- 1-2011);(9)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 149-2018);(10)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11)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国家海洋
16、局 2002 年);(12)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13)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14)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15)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 451-2017)。2. 1.6 相关资料(1)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 4 号泊位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书,2018 年 5 月 18 日;(2)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 4 号泊位扩能改造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报批稿),2018 年 04 月;(3)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 4 号、5 号泊位扩能改造工程可研报告(方案)审查会议纪要,福建
17、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11 号;(4)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 4#泊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04 年;(5)“福建省环保局关于批复罗源 5 万吨级通用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函 ”,闽环保监2004109 号;(6)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 4#泊位变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1 年 3 月;(7)“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复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 4#泊位变更环境影响报告的函 ”,闽环保评201154 号;(8)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 4#泊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9)“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 4#泊
18、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闽环评验20134 号);(10)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2.2 评价目的、重点及内容2.2.1 评价目的通过对扩能改造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因子的分析,确定工程主要污染物产生环 节和污染物产生量,确定工程应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原批复的环保措施是否满足扩能 改造工程要求; 在对环境空气、海洋、噪声等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及评价的基础上,预测工程扩能改造后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 论证工程环保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合6理性,提出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及减轻或防治污染的建议,为本工程环保设施的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2.2.2 评价重点根据抓主要矛盾,突出重点的原
19、则,结合项目的污染特征及周围的环境特征,本 评价将以工程分析、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评价等作为评价工作的重点。具体内容如下:(1)本项目工艺分析及污染控制水平;(2)项目扩能改造后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其影响;(3)项目扩能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其影响;(4)项目采取的环保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5)项目环境风险分析。2.2.3 主要评价内容根据工程污染物排放特征及周围环境特点,确定本次评价内容为:(1)收集和调查评价区内海洋、大气、声等环境现状资料,对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分析和评价;(2)分析项目扩能改造后的主要污染因子、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源强,分析扩
20、能改造后源强及影响程度;(3)预测评价扩能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及大气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并提出对策措施;(4)分析环保工程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事故风险分析;(5)清洁生产分析,总量控制分析;(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和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2.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污染因子确定2.2.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是指建设项目(主体)对环境要素(受体) 的直接和间接行为。 影响识 别即明确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和生产运行等不同阶段的各种行为与可能受影响的环境 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影响性质、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对各 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
21、与生态影响,包括有利与不利影响、长期与短期影响、可逆与不可逆影响、直接与间接影响、累积与非累积影响等,对建设项目实施形成制7约的关键环境因素或条件,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2.2.4.2 施工期环境影响工程扩能改造后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停泊水域、回旋水域疏浚引起的悬浮泥沙入海影响、施工船舶等的尾气、噪声、固废影响。2.2.4.3 营运期环境影响根据工程和环境特征,变更后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因素详见表 2.2.1。表 2.2.1 工程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结果时段环境要素影响因子工程内容及表征影响程度施工期海水水质SPM、COD、石油 类水域疏浚挖泥程引起悬浮泥沙入海-2S施工船舶舱底含油污水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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