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联众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与低碳新材料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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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 编号: d2ot8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 示 稿 )项目名称:鞍钢联众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与低碳新材料开发项且建设 单位 (盖章) :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编制 日 期 :广州华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鞍联(广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93六、结论9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96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98附图 2 项目四至卫星图99附图 3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100附
2、图 4 项目平面布置图101附图 5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102附图 6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103附图 7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区划104附图 8 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图105附图 9 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106附图 11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108附图 12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109附图 13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气管控区图110附图 14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111附图 15 广州开发区东区和永和东片区用地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东区范围)土地利用规划图 112附件 1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113附件 2 建设单位法人证件116附件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书119附件 4 租赁
3、合同126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鞍钢联众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与低碳新材料开发项目项目代码2304-440112-04-02-90922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联广路 1 号(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理坐标113 度 30 分 24.45 秒,23 度 7 分 49.4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 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0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 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 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4、部门(选填)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304-440112-04-02-909228总投资(万元)16746.34环保投资(万元)2885.31环保投资占比(%)17.2施工工期18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69000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1 、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穗开管201759号),广州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 、广州开发区东区和永和东片区用地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穗府埔国土规划审202011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1 、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篇章、广州 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
5、护局关于对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篇章审查意见的函(穗开建环函201694号);2 、广州开发区东区和永和东片区用地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环境影响篇章。 1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用地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开发区东区和永和东片区用地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穗 府埔国土规划审202011号),本项目所在地块为M2/M1二类工业用地兼容一类工业用地,可建设工业项目,见附图15。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一类 工业用地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二 类工业用地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
6、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本项目用地性质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要求。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对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篇 章审查意见的函(穗开建环函201694号),在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 后,具体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过程中,应关注居住用地与周边工业企业的协调 性,防止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混杂,居住用地尽量远离工业用地,在选址源头上避免工业废气对居住小区造成影响。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联广路1号(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要在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现有炉渣处理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技 改。原项目采用二级处理工艺对
7、鞍钢联众公司厂内产生的电炉渣、炉料熔化 炉渣、AOD转炉渣、精炼渣、铸余渣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冷却、破碎处理, 处理后的尾渣外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项目技改完成后将采用新工艺对上 述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处理过程均在封闭车间内,炉渣处理过程中的粉 尘外泄情况将得到极大改善。项目技改后新增一座混凝土搅拌站,处理后的尾渣作为原料用于生产混凝土,提升全厂的资源利用率。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各废气经对应废气处理设施 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附近敏感点基本无影响,因此本项目符合其规划及审查意见的要求。本项目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现根据广州科学城、永和、东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
8、篇章,从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分析本项目与其符合性,详见下表。表1-1 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类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废水东区污水汇入开发区东区水质净 化厂和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处 理,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 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符合 2 行,纳污范围内排放的工业废水、 生活污水均须处理达到广东省地 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厂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 级标准后,排入东区水质净化 厂处理后排入南岗河。
9、废气所有工艺废气必须达标排放,通 过区域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能 源结构调整等措施,实现开发区 大气环境质量目标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 染物主要是颗粒物,满足炼 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4-2012)表3中钢渣 处理的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 组织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 排放限值和水泥工业大气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 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 标准限值,车间边界无组织颗 粒物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 28664-2012)表4中有厂房生产 车间的浓度限值。本项目
10、废气 污染物(颗粒物)的总量指标 来自鞍钢联众公司现有排污 许可总量调配。符合噪声生产设备噪声源在工厂内的布局 合理后噪声源不会对厂界外声环 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本项目生产设备经合理布局、 墙体隔声及自然衰减后,不会 对厂界外声环境产生明显不 良影响。符合固废强调前端控制,鼓励工业固体废 物综合利用,回收利用率保持在 90%以上。对于危险废物,必须 交由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 心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渣钢 、 电炉渣 铁、棒磨铁、磁选铁、铁砂等 一般固废返回炼钢厂利用或 者外售其他厂商,产生的污泥 烘干后回用于AOD转炉渣二 次处理系统,产生的废布袋、 废塑烧板(一般固废)交由相
11、 关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 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一、环评文件类别的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综合 利用处理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现有炼钢厂产生的电炉渣、炉料 熔化炉渣与AOD转炉渣(包括性质相近的精炼渣、铸余渣等) ,分离出其 中的渣钢返回炼钢厂利用或外售,并将处理后的尾渣用作原料生产混凝土, 主要产品为混凝土,属于“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中的“ 103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其他 ”(
12、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及处置-产生单位内部回收再利用) 以及“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中的“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商品 3 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 ”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综合利用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厂内产生的电炉渣、 炉料熔化炉渣、AOD转炉渣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 本)及其修改单中鼓励类的第八大类“钢铁 ”中第11小类“冶金固体废弃物 (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 用先进工艺技术 ”;以及第四十三大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 第15小类“三废 综合利用与治
13、理技术、装备和工程 ”,第25小类“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装备制造 ”。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项目类型。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三、与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的相符性分析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及其2019年第1 号修改单,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对照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 (2018年版)中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限制/禁止用地项目,与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相符。四、与钢铁行业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钢铁行业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2 与钢
14、铁行业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钢铁行业相关政策政策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企业加强冶金渣、尘泥等固体废弃钢铁工业“十二五 ” 发展规划物的综合利用,加快钢铁行业资源 能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促进钢铁 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循环经济。符合钢铁工业调整升级 规划(2016-2020年)将含铁含锌尘泥综合利用列为钢铁 企业绿色改造升级发展的重点。本项目综合符合钢铁行业生产经营钢铁企业须注重资源综合利用,提利用鞍钢联规范条件(2012年高各种资源的循环利用率,固体废众(广州)符合修订)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4%。不锈钢有限 公司厂内产 生的电炉政策目标规定,按照可持续发展和 循环经济理念,提高环境保护和资钢铁发展
15、产业政 策源综合利用水平,节能降耗。最大 限度地提高废气、废水、废物的综 合利用水平,力争实现零排放建立 循环型钢铁工厂。钢铁企业必须发 展余热、余能回收发电。渣、炉料熔 化炉渣、AOD转炉渣 等,提高固 体废物综合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利用水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生态环境部关于 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 发展的指导意见(工 信部联原20226号)积极推进钢铁与建材、电力、化工、 有色等产业耦合发展,提高钢渣等 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符合 4 关于印发加快推动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 施方案的通知(工 信部联节20229号)推动工业固废按元素价值综合开发 利用,加快推进尾矿(共伴生矿)、 粉煤灰、煤矸
16、石、冶炼渣、工业副 产石膏、赤泥、化工废渣等工业固 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市 政设施建设、井下填充、生态修复、 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划化利用。加强产业间合作,促进煤炭开采、 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产业协同 耦合发展,促进固废资源跨产业协 同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无 废城市 ”建设,有条件的工业园区 和企业创建“无废工业园区 ”“无 废企业 ”,推动固废在地区内、园 区内、厂区内的协同循环利用,提 高固废就地资源化效率。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钢铁行业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五、与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1 、与“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
17、分区管控 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 项目与“三线一单 ”对照分析情况表“三线一单 ” 内容本项目对照情况是否符 合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附图 11),项目选址不在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环境质 量底线大气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2广州市环境质量状 况公报 ”可知,2022年黄埔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 3.54,达标天数比例为86.6%,污染物SO2、PM10、PM2.5、 CO 、N
18、O2 年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O3达不到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由监测统计结 果可知,本项目所在环境空气评价区域内TSP符合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 准要求。针对目前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情况,广州市政府已制定 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穗府201725号),明确近期采取一系列产业和能源结构 调整措施、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争取在2025年实现空气 质量全面达标,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92%以上,在 2
19、025年实现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标。按照该规划,本项 目所在区域不达标污染物二氧化氮年均浓度预期可达到 38mg/m3 的 要 求 ,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符合水本项目属于东区水质净化厂的纳污范围,东区水质净化 厂的纳污水体为南岗河。根据22020年度广州开发区黄符合 5 埔区环境质量年报中南岗河的水质监测数据显示,南 岗河的总磷、DO 、CODCr 、BOD5 、氨氮均超出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标准。由此可见, 项目纳污水体南岗河生活型污染较重,水环境质量现状 一般。随着市政污水管网的建设完善,
20、将减少直接排放 纳污水体的水污染物,有效改善南岗河的水质状况。声本项目位于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厂内,根 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鞍钢联众公司北面、东面厂界 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要求,西面、南面厂界昼间、夜间噪 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4a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符合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期会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电能,由当地市政 供水供电,区域水电资源较充足,项目消耗量没有超过 资源负荷,没有超过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1 、与本项目相关的全省总体管控要求:“环境质
21、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 善要求 ”。本项目纳污水体南岗河未能满足标准要求, 但本项目属于东区水质净化厂集水范围,不属于直排项 目,符合区域布局管控要求。针对目前环境空气质量不 达标情况,广州市政府已制定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 标规划(2016-2025)(穗府201725号),明确近 期采取一系列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措施、大气污染治理 措施,争取在2025年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空气质量 达标天数比例达到92%以上,在2025年实现空气质量全面 稳定达标。按照该规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不达标污染物 二氧化氮年均浓度预期可达到38mg/m3 的要求,满足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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