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运通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30000辆报废机动车再利用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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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亡东运通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 30000辆报废机动车再利用项目建设并位 (盖章): _ 广东运通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5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9六、结论 81附表82附图 1 地理位置项目图 84附图 2 项目四至关系图85附图 3 项目 500m 范围敏感点分布图 86附图 4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87附图 5 现场勘查照片 89附图 6
2、 水系图90附图 7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91附图 8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点位示意图 92附图 9 大气、声环境现状监测点位示意图93附图 10 惠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截图) 94附件 1 营业执照 95附件 2 项目备案证96附件 3 用地证明97附件 4 法人身份证106附件 5 现状检测报告107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东运通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 30000 辆报废机动车再利用项目项目代码 2209-441323-04-05-11873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太阳坳联进潭(平深路)惠兰灯饰厂区内(见附图 1)地理坐标
3、 北纬: 2257 8.06613 ,东经: 11439 50.49941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4210 金属废料和碎 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 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 工处理 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 工处理 422(421 和 422 均不含 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 55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1.82施工工期/是:是否开工建设 否
4、用地(用海) 面积(m2)21000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题评价,具体情况见下表。表1-1 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对照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是否设置 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 的建设项目项目排放的废气中不 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 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白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利用否1
5、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 储量超过临界量3 的建设项目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 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 未超过临界量,Q值1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取水口,不属于河道取水污染类建设项目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 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 建设项目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 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 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
6、导则(HJ 169)附录 B 、附录 C。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2其他符合性分 析1 、项目政策及选址合理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为废机动车加工处理项目,对废弃资源进行综合利用,依据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 生产的产品、设备、工艺均不在国家、广东省产业政策中淘汰或限制类之列,因此,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经商务部许可报 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后,项目可依法准入
7、。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及产品均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中淘汰落后名单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2)项目规划与选址合理性分析1)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太阳坳联进潭(平深路)惠兰灯饰厂 区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国土证,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且根据惠 东县太阳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项目位于二类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要求。2)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 号文,本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根据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
8、1 年修订)(惠市环2021 1 号),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和缓冲带。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工程 位于太阳坳工业城,属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项目所在地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惠州市城市建设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且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3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项目汽车拆解过程中有粉尘、少量 VOCs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固体废物和噪声产生,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工业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 处理设施处理后循
9、环利用;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白花镇污水处理 厂进行深度处理;对噪声采取消音、隔声和减震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 排放;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处置,对项目周边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合理。3)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厂区自北往南布置有报废汽车室内贮存区、报废汽车拆解车间、 小型报废车室内贮存区,固废仓、废水处理设施布设在厂区西侧,废水处 理设施围蔽设置,生产车间布置在厂区中部,排气筒设置在车间东侧,尽可能远离项目北面和西侧太阳村零散居民点,厂区平面布置总体合理。4)项目与“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 71 号)和惠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
10、境分区管控方案(惠府2021 23 号)的主要目标,项目与“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 1。根据惠 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惠府202123 号),项目 位于 ZH44132320003 惠东白花重点管控单元,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2。表1-1 与“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序 号类别对照分析项目是否满足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 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区 域,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内,详见附图 17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11、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工业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 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 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方案对重点管控单元的管理要求。是42环境质 量底线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水、声环 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工业废水经厂区自 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 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不属于严格限制新建的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 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 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是3资源利 用
12、上线本项目拆解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资源,不属 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 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 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 耗、减污 ”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灯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是4环境准 入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的 禁止和许可准入的事项。是表 1-2 与惠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序 号惠东白花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对照分析 情况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1区域 布局 管控 要求1- 1. 【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 先进制造产业、新能源
13、汽车产业等产业。1-2. 【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 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 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 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 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 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 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 目。1-3. 【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 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不冲突。本项目 为汽车拆解项 目,不属于区域 鼓励引导产业, 但符合产业政策 要求,且不属于 限制类和禁止类 产品。1-4. 【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
14、线执行关于在国 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 见中的准入要求,红线内自然保护区地核心保护 区原则上禁止认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 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 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 坏的有限认为活动。相符。项目不在 生 态 红 线 范 围 内。1-5. 【水/禁止类】禁止在白花河干流两岸最高水位 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新建、扩建废弃物堆放场 和处理场。已有的堆放场和处理场,应当采取有效 的防污措施,危及水体水质安全的, 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相符。项目直接 距离白花河干流 1.5km,且废弃汽 车均室内贮存, 不在禁止类
15、范 畴。1-6. 【生态/鼓励引导类】鼓励种植涵养水源和保持 水土功能强、寿命长、抗性强、生长快的乡土阔叶相符。项目不属 于林业种植项5树种,禁止种植不利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水质 保护的外来速生用材树种纯林。现有桉树等外来速 生用材树种纯林,要逐步实施林分林相改造,恢复 为地带性常绿阔叶林。目。1-7. 【水/禁止类】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 业。相符。项目不属 于畜禽养殖业。1-8. 【土壤/限制类】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点区新 建、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重金属总 量替代与削减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 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 格执行环保“三同时 ”制
16、度。相符。项目主要 进行汽车拆解和 分选,不涉及金 属 表 面 处 理 加 工,车内废油和 废液均设置有专 用收集设施进行 收集,生产废水 经处理后循环利 用不外排,因此 不属于涉重金属 污染行业。2能源资源利用要求2- 1. 【能源/鼓励引导类】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 消耗,引导光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相符。项目以电能为能源,符合能源资源利用要 求。3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 1. 【水/综合类】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 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防治污 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 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 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
17、废水应当分类收集 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相符。生产废水 经处理后循环利 用不外排。生活 污水经预处理后 纳入白花镇污水 处理厂, 目前厂 区与市政雨污水 主管进行接驳。3-2. 【水/综合类】统筹规划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 合的模式建设和完善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设 施,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 将有条件的农村和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垃 圾处理体系,并做好资金保障。相符。项目不属于农村环境基础 设施项目。3-3. 【水/综合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 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实施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养 殖专业户畜禽散养户应当采
18、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 粪便,污水渗漏、溢流、散落。相符。项目不属 于畜禽养殖业。3-4. 【大气/限制类】重点行业新建涉 VOCs 排放的 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新建项目 VOCs 试试 倍量替代。相符。项目不属于 VOCs 重点行业,汽车拆解过程产生的少量VOCs 经处理达 标后高空排放。3-5. 【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 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 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相符。生产废水 经处理后循环利 用不外排。项目6建成后将建立危 废暂存间,将危 险废物交有危险 废物处置资质单 位处理,不外排。4环境 风险 防控 要求4- 1.
19、【水/综合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4-2. 【大气/综合类】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加强 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生产、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气 体的企业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以及其 他对人体健康的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气体),需建 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相符。项目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不生产、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项目建成后将配备应急物资,建立危废暂存间,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2 、与相关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 2020 年第 2 号)的相符性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报废汽车
20、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 2020 年第 2 号)要求,做好以下环保设施建设、加强环保管理的基础上,项目建设与细则相符。表 1-3 项目与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情况序 号规范条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项目企业已取得营业执照,具有 企业法人资格符合2拆解经营场所符合所在地城 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 划及安全要求,不得建在居民 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内。项目位于白花镇太阳坳联进潭 (平深路)惠兰灯饰厂区内,用 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不在居民区、 商业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符合3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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