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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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泰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广东泰歌科技能源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 O 二三年九月广东泰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1 概述 11.1 项目由来11.2 项目特点31.3 评价工作程序4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5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251.6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252 总则 262.1 环境影响评价目的与原则262.2 编制依据262.3 环境功能区划312.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452.5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462.6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512.7 环境影响
2、评价范围602.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643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683.1 项目基本情况683.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683.3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703.4 四至情况713.5 平面布置713.6 项目公用工程723.7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723.8 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783.9 运营期源强分析823.10 运营期总量控制指标86I3.11 运营期非正常工况污染源强分析86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74.1 区域自然环境概况874.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934.3 地表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024.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064.5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154.6 土
3、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84.7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127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15.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15.2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15.3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465.4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485.5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1605.6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645.7 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645.8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656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666.1 风险调查1666.2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1666.3 风险识别1676.4 环境风险事故情形设定1696.5 环境风险分析1756.6 风险预测与评价1756.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4、1856.8 应急预案1886.9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91II6.10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191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937.1 运营期管线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风险1937.2 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937.3 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947.4 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947.5 运营期固废污染控制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947.6 运营期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957.7 运营期土壤环境污染控制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987.8 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1997.9 小结200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2018.1 经济效益分析201
5、8.2 环保投资估算2018.3 环境效益分析202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049.1 环境管理制度2049.2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2099.3 环境监测计划2119.4 排污口规范化214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910.1 项目概况21910.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21910.3 环境影响分析22010.4 污染防治措施22210.5 污染物总量控制结论22410.6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22410.7 综合结论224III10.8 建议225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226附图 2 建设项目平面卫星影像图 227附图 3 火车罐车收油工艺布局图 228附图 4 建设项目及周
6、边环境实景图 229附件 1 委托书 231附件 2 营业执照 232附件 3 备案证 233附件 4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34附件 5 工业管道使用登记证 235附件 6 铁路专用线环保手续 236附件 7 油库环保手续 244附件 8 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249附件 9 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346附件 10 输油管线及铁路专用线卸油设施工程竣工资料 347附件 11 原兴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兴宁静脉产业园 PPP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364附件 12 专家评审意见 365附件 13 专家评审意见回应清单 380IV1 概述1.1 项目由来1.1.1 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广东泰歌科技能
7、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泰歌”)位于广东省兴宁市新陂镇茅 塘村泥沟塘,主要从事成品油仓储、销售。目前已建成的内容包括油库区、铁路专用 线、输油管线,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组成主要为油库区、铁路专用线(卸油区除外),详见下:广东泰歌于 2018 年 4 月委托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广东泰歌科技 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分销油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取得 兴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泰歌科技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分销油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兴环函201833 号),项目已建设,但未投产。广东泰歌于 2018 年 4 月委托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
8、公司编制兴宁泰歌油库 铁路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取得兴宁市环境保护局关 于兴宁泰歌油库铁路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兴环函 201834 号)。于 2021 年 11 月委托梅州恒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兴宁泰歌油库铁路专用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完成自主验收。广东泰歌于 2021 年 1 月委托广州星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广东泰歌科技能源 有限公司成品油分销油库建设项目(改扩建),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通过梅州市生态 环境局兴宁分局审批,取得关于广东泰歌科技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分销油库建设项
9、 目(改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兴环函20217 号),项目已建设,但未投产。1.1.2 项目背景为连接广东泰歌科技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分销油库与兴宁泰歌油库铁路专用线, 确保成品油安全高效的输送,保障兴宁市及周边地区的日常用油供应,广东泰歌已于2017 年 12 月在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取得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7-441481-51-03-广东泰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016529),项目包含铁路专用线、输油管线、油库区等工程。目前上述 3 方面工程均已建设完成,但铁路专用线的卸油区、输油管线此前未开 展环评影响评价,本次广东泰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10、求完善环保手续,开展“广东泰 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1.3 评价内容根据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2023 年 6 月 20 日出具的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详见附件 11 ,卸油区和输油管线需补充环评手续。本次评价内容如下:(1)铁路专用线:已于 2018 年 4 月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完 成自主验收,原环评评价和验收内容主要为兴宁西接轨站的铁路卸油线及相关配套工 程,不包括在铁路专用线用地范围内的卸油区相关卸油设施(以下简称为“卸油区”, 目前已建成但未投产)。卸油区纳入本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1、内容,铁路专用线内的其他工程内容均已建成并验收,本次项目不发生变化,本评价不再另行评价。(2)输油管线: 广东泰歌分销油库专用输油管线起点为泰歌分销油库铁路专用线 的卸油泵房,终点为泰歌分销油库 A 罐组, 管线全程埋地敷设,管线长约 1278.11m 。 管线出铁路专用线后,沿 G205 国道旁向油库延伸,然后穿越 G205 国道,沿泰歌油库 库区北路旁向 A 罐组方向延伸, 穿越油库区南侧乡道, 进入泰歌油库储罐区, 沿南扩 坡进入 A 罐组。泰歌分销油库及其铁路专用线之间设计设有 4 根 DN250 管线,分别输 送 92#汽油/95#汽油/98#汽油/柴油,设计压力为 10bar(g)
12、,设计采用 2737mm 无缝钢管,管道管顶埋深不小于 1.2 米。输油管线目前已建成但未投产。综上,本报告的评价内容包括卸油区、输油管线,不包括铁路专用线除卸油区外其他工程、油库区。1.1.4 环评工作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等有关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广东泰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的评价内容包括输油管线(地埋式)、卸油区,对照国
13、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国统字201966 号,按第 1 号修改单修订),本项目行业类别 为 G5720 陆地管道运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环 境保护部令第 16 号, 2021 年 1 月 1 日施行)。本项目属于其中“五十二、交通运输 业、管道运输业”中的“147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 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本项目的输油管线属于线性工程,管线起点 为泰歌油库铁路专用线的卸油泵房切断阀,终点为油库区储罐,管线全程埋地敷设; 输油管线全长 1278.11m,其中 188m 位于油库区内,其
14、余位于油库区外, 输油管线周 边存在茅塘村等居民区,故输油管线涉及了环境敏感区,因此, 判定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1-1 项目环评类别判定一览表建设内容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环评分类管理名录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输油管线(地埋式)G5720 陆地管道运输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7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 (不含 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涉及环境敏 感区的其他/综上, 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建设单位广东泰歌委托广州浔峰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立即收集了 相关资料,对项目现场开展现场踏勘、调查,并
15、开展必要的环境现状监测,经过资料 整理和模式运算,对本项目投产后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提出减少环境 影响应采取的措施,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广东泰歌成品油仓储分销油库及铁路专用 线、输油管线等配套设施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23 年 7 月 21 日,梅 州市环境技术中心主持召开了广东泰歌成品油仓储分销油库及铁路专用线、输油管 线等配套设施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会后,我单位严格按照专家意 见修改完善报告,建设单位根据本次评价内容修改项目名称,最后由我单位形成广 东泰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现提交建设单位报梅州市生态环境
16、局审批。1.2 项目特点1 、现有已建项目包含泰歌油库铁路专用线及卸油区;铁路专用线至油库输油3广东泰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管线工程; 油库。 本次评价内容包含卸油区、输油管线工程。2 、本项目输油管线工程已于 2020 年 8 月建设完成,铁路专用线卸油区(主要为 卸油栈桥、埋地罐区、卸油泵房、卸油鹤管、卸油泵和工艺管线等)已于 2021 年 3 月 建设完成,属于“未批先建”。根据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2023 年 6 月 20 日出具 的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详见附件 11,要求建设单位 6 个月完善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报批手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7、及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需要配套建设的 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输油管线工程和铁路专用线卸油设施工程目前均未投产,本次补充报批手续。1.3 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在了解有关环保法规的基础上,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委托广州浔峰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承担广东泰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立即收集了相关资料,对项目现场 开展现场踏勘、调查,并开展必要的环境现状监测,经过资料整理和模式运算,对本 项目投产后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提出减少环境影响应采取的措施,在 此基础
18、上编制了广东泰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有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 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在环评互联网官网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就项目基本信 息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在编制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建设单位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分别以网站公示(梅州市环境保护协会官网)、现场张贴 公告以及登报公示的方式,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进行了为期 10 个工作日的信息公 示。公示信息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及纸质报告书的获取方式 和途径、征求
19、意见的公众范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 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主要内容及时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工作流程见下图。4广东泰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1.3-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产业政策分析1.4.1.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 G5720 陆地管道运输,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鼓励类第七项“原
20、油、天然气 ”中第 3 条“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 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 ”类,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相关要求。5广东泰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1.2 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 G5720 陆地管道运输,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禁止准入类,项目符合其相关要求。因此,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1.4.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4.2.1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21、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 通知(粤府202071 号),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兴宁市新陂镇茅塘村泥沟塘,属于 “ZH44148130001 兴宁市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环境管控单元中的一般管控单 元,对比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1 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兴宁市新陂镇茅塘村泥 沟塘,不涉及生态红线。相符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 量和强度“双控” ,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煤 炭使用量, 力争在全国范围内提前实现碳 排放达峰。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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