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英磊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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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 : le7r0g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项 目名 称:广州市英磊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处置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广州市英磊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 日 期:2023 年 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75六、结论 77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80附图 2 项目四至图 81附图 3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82附图 4 项目平面图 83附图 5 项目所在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 84附图 7
2、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86附图 8 项目所在地声功能区划图 87附图 9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88附图 10 花都区水系划图 89附图 11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 90附图 12 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91附图 13 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92附图 14 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93附图 15 地下水功能区划图 94附图 16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 95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英磊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处置项目项目代码2109-440114-04-01-82011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广源路自编 106 号地理坐标(
3、E113 度 4 分 42. 198 秒,N23 度 22 分 24.46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 水泥制品制造; N7723 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 品业 3055 石膏、水 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2商品混凝土;砼 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 品制造;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 境治理业 103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含水处理污 泥) 、建筑施工废弃物 处置及综合利用其 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
4、(选填)无总投资(万元)1500环保投资(万元)250环保投资占比(%)16.7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28000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 价依据如下:表1-1 专项评价分析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 有害污染物1 、二噁英、 苯并a芘、氰化物、氯 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 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根据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 录可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为 二氯甲烷、 甲醛、三氯甲烷、三氯 乙烯、 四氯乙烯、 乙醛、镉及其化 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
5、及其化合1标2 的建设项目物、铅及其化合物和砷及其化合物11 种污染物。本项目原材料为建筑废 弃物,会产生扬尘(颗粒物) ,不 含上述物质, 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 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 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 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 集中处理厂本项目近期所在地市政污水管 网尚未完善,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 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零星废水 委外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 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破碎生产不外 排,不涉及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因 此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 险有毒有害和易燃 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 超过临界量3 的建设项 目根据正文环境风险分析可知, 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
6、易爆危险物 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因此本项 目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 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 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 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 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 及综合利用, 由市政供水,无需新 增河道取水。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 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 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 项目本项目为陆地的工程,不属于 海洋工程。因此无需设置海洋专项 评价。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 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 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
7、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 、附录C。规划情况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规 划目标:将以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理念为引领,科学规划广州 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布局,通过源头分类、区域调配、再生利 用、无害化处置的可持续化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系统,达成排放 与消纳总体平衡,最终促进广州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 中规划,近期(2025年)综合利用厂处理规模目标为495m3 ,远期(20262035年)综合利
8、用厂处理规模目标为634m3 , 目前我区现2有综合利用厂(4家)处理规模仅为268m3 ,未能满足需求。本项 目已取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消纳)(详见附件5), 建设地点、规模等均符合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中相关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附图17“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 ”可 知,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中的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相
9、符性分析如下:表1-2 本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内容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 红线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广源路自编 106 号,根 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所在地块房地产权证(编号:粤房地证字 第 C1522406 号) 以及项目租赁合同(见附件 3 、附件 4)可 知,本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可用于生产用途,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区,不与生态 环境管控区重叠,不与水环境管控区重叠,不与大气环境管 控区重叠,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1 ”为全 省总体管 控要求对照方案,本项目符合全省总体管控中的区域布局管控 要求、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及环境风险 防控
10、要求。“3 ”为 “ 一 核 一带一 区 ”区域 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广源路自编106号,属于 “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本项目为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不属于水泥、 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 油加工等项目;项目不产生VOCs废气。根据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1)可知,项目不属于港口或公用码头建设,项目使用 的能源为电能,不涉及柴油或天然气,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 用不外排,提高了工业用水效率。项目外排的废水主要为一 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作为零星废水委外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 回用于破碎生产不外排;项目的
11、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按相关 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广源路自编106 号,不属于要求中所提的园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 集暂存于危废房,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综上,项 目符合“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中的珠三角核心区管控要求。“N ”为项目所在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但不属于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重点管控单元,不属于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不 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3环境质量 底线本项目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均能够满足相应 的质量标准,生产粉尘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经过隔音衰 减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地表水环境质 量不
12、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后 回用于破碎生产工序,不对外排放,不会加重地表水的污染; 本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符 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 上线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不需新增用地,未 涉及土地资源利用上限;经营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电能、 水资源等资源, 电力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用水由当 地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 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但不属于省级以上工 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不属于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 元,不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项目
13、执行区 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 不会破坏生态环境功能稳定。本项目属于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不属于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限制、淘汰类 的项目, 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2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广源路自编106号,项目所在 地不在生态严控区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根据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18。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消耗,但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
14、源利用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声环境、大气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纳污水体白坭河能满足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零 星废水委外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破碎生产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少,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根据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本项目位于“ZH44011420008 赤坭镇-炭步镇重点管控单元 ”,本项目与该区域管控要求相符性如下。表1-3 本项目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管控 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 符 性区域 布局 管控1- 1.【
15、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 合产业规划、主导产业、效 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 较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 逐步退出或关停。1-2.【水/限制类】严格控制高 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1-3.【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 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加大 区域内大气污染物减排力 度,限制引入大气污染物排 放较大的建设项目。1-4.【其他/禁止类】严格落实 单元内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 电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 复的相关防护距离,在此范 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住 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 建筑。本项目属于建筑施工废 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属于 鼓励类项目,与国家产业政 策相符合。本项目属于建筑施工废 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生产
16、 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属 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项目位于大气环境弱扩 散重点管控区内,产生的污 染物主要为粉尘,经喷雾除 尘后可达标排放,不属于大 气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建设 项目。本项目在广州市第五资 源热力电厂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及批复的相关防护距 离范围外,且不属于环境敏 感项目。符 合能源 资源 利用2- 1.【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 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 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 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 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 挤占的应限期退出。2-2.【其他/综合类】单元内规 模以上工业企业应采用先进 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 单位产品能耗、水耗和污染
17、物排放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 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 政府关于划定花都区河湖 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 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河涌 的管理范围为蓝线划定的 范围。未划定蓝线的河涌, 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背 水坡脚以外 6 米之间的全 部区域;无堤防的河涌,其 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 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捍卫重要城镇或者 5 万亩 以上农田的堤防,其管理范 围为内、外坡堤脚每侧外延 30 米;捍卫 1 万亩至 5 万 亩农田的堤防,其管理范围 为内、外坡堤脚每侧外延 20 至 30 米;无明显背水坡 脚的堤防,其管理范围为堤 身结构外延 30 米。符 合5本 项 目 距 离 河
18、堤 70 米,符合要求。本项目采用先进适用的 技术、工艺和装备,单位产 品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 等清洁生产指标能达到清 洁生产先进水平。污染物排放管控3- 1.【水/综合类】工业企业应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业污 水进行处理,相关标准规定 的第一类污染物及其他有毒 有害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 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理达 标,企业废水排入城市污水 处理设施的,必须对废水进 行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 设施接管要求;加强赤坭、 炭步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 保证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 标排放。3-2.【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 敏感点周边企业加强管控工 业无组织废气排放,防止废 气扰民。3-3.【其他/综合类】广
19、州市第 五资源热力电厂产生的废水 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 全部回用,不外排;运营产 生的废气排放、恶臭污染物 厂界排放及炉渣综合处理厂 颗粒物排放执行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会产生第一类 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 染物,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 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破 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厂区范围内设有 雾炮机进行降尘处理,生产 设备周围设置粉尘收集处 理装置,粉尘废气能达标排 放,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 影响。本项目属于建筑施工废 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生产 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 声均能达标排放,一般固废 和危废均交由相应的有资 质单位妥善处理,对环境影 响较小。符 合环境 风
20、险 防控4- 1.【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 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 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4-2.【风险/综合类】单元内广 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应严 格按照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等相关要求,防范污染事故发生,防止污 染地下水和土壤污染。4-3.【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 污染风险管控区内企业应加 强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 护监督管理,防治用地土壤 和地下水污染。本项目按要求建立并健 全事故风险体系,风险发生 率低。本项目按要求建立并健 全事故风险体系及防范措 施及应急物资,可有效防范 污染事故发生,防止污染地 下水和土壤污染。本项目厂区范围内已全 面硬底化防漏
21、防渗措施,可 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符 合63 、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相符性分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 年4月25日)中提出: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 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 会资源产出率,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建筑垃圾、餐厨废弃 物资源化利用。本项目核心建设就是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成再生骨料,加快完善建设广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相关规划要求。4 、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进行环保砖的制作
22、和建筑废弃物的加工利用,属 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其第1号修改单中的“N7723 固体废物治理 ”及“C3021 水泥制品制造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 其鼓励类中“ 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的第26点: “再生资源、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 ”;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明文规定禁止类产业项目,同 时项目已获得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消纳)(详见附件5), 属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范围。因此,项目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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