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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建设单位:广西来宾市同盼牧歌养殖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柳州市圣川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一年十月目录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目 录概 述11 总则11.1 编制依据11.2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61.3 环境功能区划81.4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91.5 评价等级141.6 评价范围231.7 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25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82.1 建设项目概况282.2 影响因素分析392.3 污染源源强核算57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93.1 自然环境概况793.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883
2、.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03.4 区域污染源调查109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04.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04.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8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565.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565.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605.3 环保投资估算189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91I6.1 经济效益分析1916.2 社会效益分析1916.3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1916.4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93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957.1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1957.2 环境管理1987.3 环境监测计划2017.4 排污口规范化
3、设置2037.5 排污许可管理2047.6 总量控制2047.7 竣工验收204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068.1 项目概况2068.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2068.3 污染物排放情况结论2078.4 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108.5 环境保护措施结论2148.6 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性结论2178.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2178.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2188.9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结论2188.10 总结论218II附 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现状照片图附图 3 、项目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点分布图附图 4 、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图附图 5 、项目环境质量
4、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 6、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7 、项目场区雨污分流路线图附图 8、项目分区防渗示意图附图 9、项目所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 10 、项目在来宾市生态保护红线图中的位置附图 11、项目在忻城县生态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附图 12、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图附图 13、项目在忻城县安东乡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图的位置附图 14、项目与周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图附 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 、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附件 3、忻城县自然资源局选址意见附件 4、安东乡人民政府设施农用地批准通知书附件 5、忻城县农业农村局选址意见附件 6、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意见附件 7 、项目用地土地承包合
5、同附件 8、灌溉区土地承包合同附件 9、广西“四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报告附件 10、监测报告附件 11、补充监测报告III附 表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IV概述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概 述一、项目由来近年来, 我国生猪价格高位运行, 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给国民经济带来了 通货膨胀的巨大压力, 为了促使这一矛盾的解决, 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决定大力发展 生猪生产, 为确保市场有效供给, 维护社会稳定, 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 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
6、于促进肉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等文件,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畜牧养殖业迎来了全面发展的黄金时期。基于以上缘由, 为了形成生猪养殖产业链, 2020 年 4 月 21 日, 广西来宾市同盼牧 歌养殖有限公司在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 投资建设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 生态养殖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沙子垌、安东乡国辉村那朝屯, 分别 建设种猪场和保培场,其中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沙子垌主要建设种猪场(即“欧洞养殖 场”),该部分已建设完成并依法办理了相关环保手续;本次仅评价忻城县安东乡国辉村 那朝屯建设的保培场部分。为方便相关部门对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
7、养殖项目 的种猪场和保培场分别进行监督管理, 2021 年 7 月 7 日,建设单位在忻城县发展和改革 局进行重新备案, 投资建设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建设地 点位于忻城县安东乡国辉村那朝屯,项目总投资 13000 万元,拟建保培舍约 7 万平方米, 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 1 座,污水处理规模为 600m3/d;建设有机肥车间 1 处,包括病死 猪无害化处理间及堆肥车间各 1 个。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出栏 10 万头生猪。忻 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 建成后, 种猪场出栏的猪苗均优先提供给本项目进行育肥。二、 建设项目的特点根据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
8、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 采取的养殖技术方案、相关废气处理及废水处理措施及固体废物处置方案,拟建项目具体有如下特点:1、拟建项目仅对仔猪进行保育、育肥, 不涉及种母猪的饲养。2、拟建项目场区内设置保育舍, 仔猪保育期采取舍内集中养殖, 保育期结束后在养殖区内分栏进入育肥期。1概述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3、采用严格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污水采用单独污水管道收集,经污水处理系统处 理后,用于项目配套的灌溉区灌溉, 无废水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体,废弃物实现了资源化利用。4、猪粪、病死猪、污泥经发酵后制成有机肥后供给周边旱地施肥。三、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9、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 拟建项 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二、畜牧业 033、牲畜饲养 031; 家禽饲养 032;其他畜牧业 039年出栏生猪 5000 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 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 2500 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 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类别,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 年 3 月 23 日,受广西来宾市同盼牧歌养殖有限公司委托, 柳州市圣川环保咨 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忻城县欧洞乡欧洞
10、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 的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经研究项目相关资料,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后, 对拟建项 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 然后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明确评价重 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 收集区域环境 监测资料, 并委托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同时进行 工程分析。在取得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后, 进行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据此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得出项目建设可行的结论, 最后编制完成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 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
11、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有关规定 开展公众参与, 通过网络平台公示、报纸公开、公告张贴等方式征求了公众意见。建设 单位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7 个工作日内,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委托我单位负责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通过来宾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网 站 进 行 首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公 开 (网 址 为 后,建设单位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2021 年 6 月 29 日分别通过来宾市环境保护局网站、2概述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广西日
12、报、国辉村村委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其中第二次网上公示 网址为 期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和 2021 年 6 月 18 日共 2 次。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拟建项目环境保护相关反馈意见。四、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中“鼓励类”中第一类“农林业”中第 4 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 开发与应用”,项目已在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 2107-451321-04-05-442161),符合产业政策要求。2 、选址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
13、析(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安东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5 年调整),项目用地性质属于自然保留地;同时, 根据忻城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选址意见(附件 3),项目选址用地为一般农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林地, 用地符合规划。同时拟建项目已取得安东乡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来宾市同盼牧歌养殖有限公司设施农用地批准通知书(安政发20212 号)(附件 4)。(2)选址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各部门的选址意见根据忻城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选址意见(附件 5),“项目选址远离有毒有害气体、化工厂等生产企业及其他生产污染源, 远离医院、城市居民区、水源地等。 厂地周边生态环境优美,环境卫生条件良
14、好,满足有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符合忻城县总体规划。我局认为该选址符合养殖场建设选址条件。”根据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境保护意见(附件 6),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 原则同意广西来宾市同盼牧歌养殖有限公司在忻城县安东乡国辉村建设广西来宾市同盼牧歌养殖有限公司保培场基地。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用地符合养殖场的建设用地要求。项目选址与忻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的相符性分析;概述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根据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938 号),该报告中安东乡禁养区划定范围及其与拟建项目的选址情况详见表 1。表 1 项目用地
15、与安东乡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关系序 号禁养区名 称取水口经纬度 坐标范围描述面积 (km2)与拟建项目的位置 关系相符性1安东乡安 东村下付 屯水源地 禁养区E1085925.1,N240259.5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圆心, 50 米为半径的圆形区 域;二级保护区:东南面以取水口为圆心,500 米为半径的圆形 区域, 一级保护区除外。0.782取水口位于项目场界西北面, 最近距 离为 6.20km。符合2安东乡禁 养区E1085942.4,N2426.44安东乡建成区范围0.1411项目不在安东乡建 成区范围内符合由表 1 可知, 项目选址不在忻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项目选址符合忻城县畜禽养
16、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要求。项目选址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区域为: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城市和城镇居民 区, 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县级人民政 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在禁建区 域附近建设的, 应设在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场界与禁建区域边 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500m 。畜禽粪便的贮存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 (距离不得小于 400m),并应
17、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畜禽养殖业选址问题的回复”(2018 年 02 月 28 日):“村 屯居民区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因此, 项目周边村屯不属于该技术规范 3.1.2 规定的人口集中区。”项目最近城镇居民区为养殖区边界外西南面 5160m 处的安东乡。项目选址不涉及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区域, 养殖区边界与禁建区域边界超过 500m, 拟建项目的粪污处理区距离最近地表水体约 900m ,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选址要求。4概述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项目选址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
18、治条例相符性分析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3 号, 2014 年1 月 1 日起实施)中“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拟建项目场址建设条件与条例选址要求对比分析结果见表 2。表 2 项目选址建设条件与条例对比分析结果序号条例要求项目选址条件相符性1禁止建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 名胜区符合2禁止建设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和缓冲区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 冲区符合3禁止建设在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项目选址不涉及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 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符
19、合4禁止建设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禁止养殖区域项目选址用不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禁止养殖区域符合根据上表可知, 项目选址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3 号,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中选址要求。项目选址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忻城县安东乡国辉村那朝屯, 根据广西“四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选 址风险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 经专家组按照广西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 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表开展评估, 第 1 项(关键项) 和第 2 项(关键项) 符合, 综合得分 95 分。专家组认为,该场
20、所建设选址符合风险评估条件。 因此, 本项目选址符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桂农厅规20205 号) 中相关要求。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 3。5概述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表 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三线一单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 红线1 、根据来宾市生态保护红线专题图(见附图 10),项目不在来宾市生态 保护红线一类、二类管控区,拟建项目不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 区和脆弱区,不属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畴。2、根据忻城县生态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11),项目所在区域生态功能区
21、 划为水源涵养功能区,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 规定的环境敏感区。3.项目选址不在安东乡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相符资源利用 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将消耗一定的电、新鲜水,但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 用总量较小。相符环境质量 底线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达标区。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防护 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相符负面清单1 、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禁止或许可事项,国家 不对此类项目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2 、项目不属于广西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 行)中忻城县负面清单所列产业。相
22、符综上分析,项目与区域“三线一单”要求基本相符。五、 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针对拟建项目环境特点和所在区域的发展现状, 本次评价工作中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如下:1 、主要环境问题施工期: 主要关注施工期土石方开挖和场地平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雨季冲刷地 表形成的地表径流, 干燥、起风天气形成的动力扬尘和风力扬尘, 施工设备运行、作业产生的高分贝噪声,土建产生的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问题。营运期: 主要关注营运期的养殖区及粪污治理工程产生的恶臭气体, 项目养殖废水、 生活污水的收集及处理, 项目日常运行管理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设备运行 噪声和动物的突发叫声, 管理
23、不善诱发的沼气事故风险, 以及各项环保防治措施可行性问题。2 、环境影响施工期: 土建对生态的破坏程度, 施工废水对周边地表水体的影响, 施工扬尘的对 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固体废物堆放对土地的占用情况。6概述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营运期: 恶臭气体排放对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项目废水喷淋灌溉对农 作物及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程度,突发风险事故对人体健康及空气环境的影响。六、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包括: 拟建项目位于忻城县安东乡国辉村那朝
24、屯, 项 目选址不涉及禁养区、限养区范围,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 质量现状总体良好。项目在施工和营运过程中, 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及可能产生的环境风 险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 各项污染物排放、处置均能达到国家环境 保护的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控制范围内, 能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 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下降。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71 总则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1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法律、法规、条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
2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 2020年 9 月 1 日起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6 年 7 月 1 日实施);(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8 年 1 月
26、1 日实施);(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82 号,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2)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3 号, 2014年 1 月 1 日起实施);(13)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14)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2013 年 9 月 10 日);(15)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
27、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2015年 4 月 2 日);(16)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2016 年 5 月 28 日);11 总则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 号, 2017 年 6 月 12 日);(18)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 号, 2014 年 12 月 29日);(1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 12 月 1 日,2013 年 12 月修正);(2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
28、20 年 1 月 1 日施行);(2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22)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71939 号);(23)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17 号,2011 年 4 月 18 日);(2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26)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7)
2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环发2005130 号);(28)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0132 号);(29) 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 号);(30)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57号);(31) 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789 号);(32)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环发20154 号);(33)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34) 关于做好畜禽
30、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 号);(35)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2015 年 2 月 27 日起实施);2(36) 农业部关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医发200528 号);(37) 农业部关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 号);(38)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 号);(42)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 号);(4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1939
31、号);(44)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 号);(45)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2019 年 12 月 18日);(46)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 号)。1.1.2 地方法律、法规、政策(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桂政函2002239 号);(2)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桂政发201289 号);(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03 号);(4) 广
32、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 号);(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1 号);(6) 关于印发广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3 号);31 总则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7 号);(8)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9 年 7 月 25 日修订并施行);(9)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0)广西
33、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版)(桂环规范20198 号);(11)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62 号);(12)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大气污染防治 2016 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来政办函20164 号);(13) 来宾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来环发201818号);(1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空气质量(PM2.5 )五年(2018-2022年)达标规划的通知;(15)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6104
34、 号);(16)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5 月 1 起施行);(17)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938 号);(18)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桂农厅规20205 号)。 1.1.3 相关导则与技术规范(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5) 环境影响
35、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41 总则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9)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四版); (10)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四版);(11)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12)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2017);(13)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
36、/T92-2002);(14)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15)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物多样性影响(DB45/T1577-2017);(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18)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 43 号);(19)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20)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21)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T1169-2006);(22)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
37、肉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23)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 1996);(24)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25)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2006);(26) 畜禽粪便农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准则(GB/T26622-2011);(27) 无公害生猪生产技术规范(DB45/T917-2013);(28) 猪场生物安全体系技术规范(DB45/T747-2011);(29) 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2018 年 1 月 15 日);(30)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
38、2013);(31)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664-2013);(3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业(HJ1029-2019);(33)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5(3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 年 第 9 号)。1.1.4 相关资料6(1) (2)(3)广西来宾市同盼牧歌养殖有限公司委托书(见附件 1);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见附件 2);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1.2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1.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项目建设地点不在城镇规
39、划范围内, 根据项目特点, 并结合项目周边环境情况, 分析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见表 1.2-1。表 1.2-1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时期名称行为内容影响因素可能受影响的环境要素施工期直接行为场地平整扬尘、噪声、清理地表附着物大气、植被基础开挖扬尘、噪声、弃土石方大气、土壤构筑物建造扬尘、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大气、地表水、声环境间接行为地面受雨水冲刷地表径流地表水营运 期直接行为猪只饲养恶臭、养殖废水、猪粪、猪叫声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尾水农灌污水处理尾水土壤、植被间接行为蓄水池破损导 致废水下渗养殖废水地下水表 1.2-2 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与影响程度识别一览表阶 段影响 因素影响性质影响范围影响
40、程度短 期长 期有 利不 利可 逆不 可 逆直 接间 接累 积非 累 积局 部大 范 围小中大施 工 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 废物1 总则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标准化生态养殖项目(安东乡)阶 段影响 因素影响性质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短 期长 期有 利不 利可 逆不 可 逆直 接间 接累 积非 累 积局 部大 范 围小中大营 运 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 废物环境 风险1.2.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项目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特点及污染物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 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 结合区域环境特征, 确定本次评价因子。项目污染物评价因子见表 1.2-3。表 1.2-3 项目评价因子筛选一览表要素阶段评价因子影响预
41、测因子大气 环境现状评价PM10 、NO2 、SO2 、PM2.5 、CO 、O3 、NH3 、H2S、臭气浓 度/施工期TSPTSP营运期NH3 、H2S、臭气浓度、食堂油烟NH3 、H2S地表 水环 境现状评价水温、pH 值、 化学需氧量、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氨 氮、总磷、总氮、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粪大肠菌群。/施工期pH 值、CODCr 、BOD5 、SS 、NH3-N。/营运期CODCr 、BOD5 、SS 、NH3-N 、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地下 水环 境现状评价pH、总硬度、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总大肠菌群;Na+ 、K+ 、Ca2+ 、Mg2+ 、CO32-、HCO3- 、Cl- 、SO42-。/施工期/营运期耗氧量、氨氮耗氧量、氨氮声环 境现状评价Leq(A)Leq(A)施工期营运期固体 废物施工期弃土石方、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营运期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土壤 环境现状评价pH、汞、砷、铅、镉、铬、铜、锌、镍/施工期/营运期耗氧量、氨氮*耗氧量、氨氮*注: 拟建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 本次土壤评价评价预测 COD、氨氮在土壤中迁移、转化。参照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选取耗氧量、氨氮作为预测因子及评价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