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排洪渠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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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 8fh5v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 类)项目名称: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排洪渠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单位(盖章): 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编制日 期: 2023年5月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生 态 环境部带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8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1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7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41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0七、结论 51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四置环境及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 3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4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 5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6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2、7 项目声环境功能区划附图 8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分布图附图 9 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 10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 11 项目现场照片附图 12 项目与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附图 13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 14 项目与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关系图附图 15 项目与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关系图附图 16 项目与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图附图 17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 18 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截图附件:附件 1 立项文件附件 2 项目信用代码证书附件 3 用地意见的复函附件 4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实测)附件 5 项目代码回执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
3、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排洪渠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代码2020-440118-48-01-08274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三联村荔城大道地理坐标东经 113 度 45 分 52.279 秒,北纬 23 度 17 分 1.546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127防洪除 涝工程-其他(小型沟渠 的护坡除外;城镇排涝河 流水闸、排涝泵站除外)用地面积(m2) /长度(km)27728.05m(41.59 亩)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广州市增城区
4、发展和改 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穗增发改投批2020 217 号、 穗增发改投批2022 104 号总投资(万元)13126.07环保投资(万 元)75.83环保投资占比(%)0.58%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 包 含水库的防洪除涝工程项目需设置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本排洪防涝 项目不涉及水库工程改造,故无需设置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及用地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为防洪除涝项目,根
5、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 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第 49 号) ,本项目不属于明文规定限制及淘汰类产业项目; 也不在国家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负面清单内, 属于允许准入项目。 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主体工程为原工程的占地,其他的全部为临时占地。因此,本项目与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相符。(3)与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 年)符合性分析根据广州增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 年) , 本项目所在 地用地规
6、划主要为允许建设区以及一般农田发展区等,本项目为防洪治涝 工程项目, 主要沿现状河涌进行中整治,不占用基本农田以及一般农地、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等用地, 因此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符合性分析(1)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第十五条可 知,生态保护红线是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按照“ 不能越雷池一步” 的总体 要求,实施严格的生态用地性质管制, 确保各类生态用地性质不转换、生 态功能不降低、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除必要的科学实验、 教学研究需要外,禁止城镇建设、工农业生产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改变区域
7、生态系统现状的生产经营活动,市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三联村荔城大道,整治总长度为 1.19km。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 区内, 项目罗岗高排渠西支渠(北段) 、广汕公路北渠(逸翠庄园西南段) 及广汕公路南渠(执信小学段)位于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范围内,本项目 属于防洪除涝工程项目,项目建成后将会改善河涌的水质环境, 提高河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符合2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要求。(2)根据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本项目所在位置不涉及水
8、源涵养区、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珍稀水生生物生境保护的管控区。但 本项目位于饮用水管控区二级保护区内,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 (2014-2030 年)第二十一条第(2)点可知,涉饮用水源保护管控区主 要位于流溪河、沙湾水道, 东江北干流等河段及两侧, 承担水源保护功能。 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本,禁止影响安全供水的开发建设行为,规范饮用水 源地保护。对二级保护区,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 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 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 便的车辆进入保护区,确需进入的,应当事先申请,经有关部门批
9、准、登 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 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建设畜禽 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本项目属于防洪治涝工程,项目建成后会提高区域整 体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因此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要求。(3)根据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 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大气污染物增量严 控区,且本项目属于防洪治涝工程,项目建成后不会产生污染, 不会对周 边大气造成影响。因此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要求。3、与饮用水
10、水源保护区规划相符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 府函202083 号) ,项目周边的水源保护区为百花林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本项目距离百花林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边界 2.9km,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范围内, 不会对百花林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不良影响。因此, 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要求。34 、与东江流域的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 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 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 府函2013
11、231 号) 的规定: “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 强化涉重金属 污染项目管理;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合理布局规模化禽 畜养殖项目; 严格控制支流污染增量” 。 另外, 根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建设项目, 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 但 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增城区,选址位于东江流域内。项目不属于上述严格控制 重污染项目、涉重金属污染项目。另外,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项目工程 完成后,无废水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属于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综 上,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
12、污染项目建设进一 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粵府函2011339 号)、广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 号)相符。5、与环保法规相符性分析(1)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排放 污染物;严禁在生态功能保护区、依法设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等特殊保护区域内采矿、采石、采砂、取土,以及进行其他污染 环境、破坏生态的活动。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所在位置不属于以上规定的区域范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是相符的。(2)根据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批复(粤府 函2
13、02083 号),距离百花林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边界 2.9km,本项目不涉及水源保护区范围,本项目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政策要求。(3)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施行) 第二十八条规定“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4水,防止污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 不得直接 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 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 不得稀释排放。” 以及第五十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在东江流域内, 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 还禁止新建农药、 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
14、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 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 严 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 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 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项目不属于以上禁止 项目,故本项目的建设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施行) 是相符的。6、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
15、),项目属于珠三角核心区, 应按“(二) 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 1.珠三角核心区”要求进行管控, 具体位置如附图18所示,具体管控要求分析如下表所示。表 1-1 项目与(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对照表管控 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是否 相符区域 布局 管控 要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 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 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 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 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 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 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 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
16、广应用低 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 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不涉及所列禁止建设内容及 行业。相符能源 资源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 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 不直接取用江河湖库或地下相符5利用 要求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 长;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 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 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水水量,不会对项目所在地 生态流量造成影响。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行
17、业标杆管理,严格执 行茅洲河、淡水河、石马河、汾江河等重点 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 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大力推进固体废物 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本项目建成后不会产生废 水、废气、固废等。相符环境 风险 防控 要求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高 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 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 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 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 街道三联村荔城大道,不属
18、于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 风险防控区域。项目建成后 不产生危险废物,不涉及该条管控内容。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2)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本项目涉及ZH44011820010增城 区荔城街道三联村、罗岗村等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相关管控单元具体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 1-2 ZH44011820010 管控单元具体管控
19、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 维度管控要求项目对照情况是否相符区域 布局 管控1- 1.【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产业规划、 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 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退出或关停。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不涉及该条管控内 容。相符1-2.【水/禁止类】增江荔城段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 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增江荔城段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相符1-3.【大气/禁止类】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 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 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 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 程,不属于餐饮服务项
20、目,不涉及该条管控内容。相符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 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 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工业建设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 程,不属于严格限制新建 的项目,不涉及该条管控相符6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 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内容。1-5.【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 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使用高挥发性有 机物原辅材料项目,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 制,实施 VOCs 重点企业分级管控。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 程,不属于严格限制新建 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 辅材料项目,不涉及该条
21、管控内。相符1-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 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 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本项目建成后不产生废 气,不涉及该管控要求。相符能源 资源 利用2- 1.【水资源/综合类】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快节水技术改进;推广建筑 中水应用。本项目建成后不产生用水及废水,不涉及该管控 要求。相符2-2.【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 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本项目周边为陆域,不涉 及该条管控内容。相符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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