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科学研究所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科学研究所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科学研究所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27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项目 编号:818sev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科学研究所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科学研究所编制日期:2023年10月中 华人 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5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6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13六、结论117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四至图附图 3 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图附图 4 平面布置图附图 5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 6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2、附图 7 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附件 8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图附图 9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 10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附图 11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图附图 12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附图 13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附图 14 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优化图附图 15 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陆域环境管控图附图 16 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水环境管控图附图 17 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大气环境管控图附图 18 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图附图 19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I附件:附件 1 事业单位法人
3、证书附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 3 房地产证附件 4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附件 5 排水咨询意见附件 6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 7 场地使用证明附件 8 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公示表II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科学研究所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8-440106-04-01-84914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大丰一街 1 号地理坐标(东经 113 度 21 分 41.314 秒,北纬 23 度 09 分 31.468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7330 农业科学研 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 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实验室、研
4、发(试验) 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 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6.7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9 号)及国家发
5、改委关于修改的决定(发改委令 第 49 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 主要配合科研及对来样进行检测。根 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 修订版)(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具体代码为 M7330。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9 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修改的决定(发 改委令 第 49 号),本项目不属于明文规定的限制、淘汰、鼓励类产业项目, 属于允许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修改的决定(发改委令
6、 第 49 号)的相关要求。2、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相符性分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 包含禁止 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 市场主体不得进入, 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 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对许可准入事项, 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 可要求等, 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 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 或 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本项目为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主要配合
7、科研及对来样进行检测。 根 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 ,本项目不 属于其中的禁止类和许可类, 项目属于允许类, 对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综上所述, 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的相关要求。3 、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大丰一街1号,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房地产证(穗房2地产证字第0472901号), 用地权属来源于解放前至1989年新建, 房地产证(穗房 地产证字第0472899号),用地权属来源于1970- 1982年新建, 这两宗地
8、用地证明久 远, 项目用地性质以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准, 根据广 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详见附图19),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允许建设区,项目用地合理。4、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实施严格管控, 禁止开发的基础上, 进一步划分生态、大气、水环境管控区, 限制 开发。根据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详见附图10),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大丰一街1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允许的。此外, 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实施严格管
9、控, 禁止开发的基础上, 规划中进一步划分了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水环境空间管控区。(1)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 面积约为 3055km2,约占全市陆域面积的 41%。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需编制生态建设总体规划, 开展功能分区, 明确保护边界, 维护生物多样性, 保护生态环境质量。严格落实管控区管制要求。管控区内实施有条件开发, 实行更加严格的环境准 入标准, 加强开发内容、方式及强度控制。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工业企业或扩大现 有工业开发的规模和面积, 避免大规模城镇建设和工业开发, 严格控制围垦、采收、 堤岸
10、工程、景点建设等对河流、湖库、岛屿滨岸自然湿地的破坏, 必要的建设活动 不得影响主导生态系统功能。区内禁止建设大规模度水排放项目和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项目,工业废水不得向该区域排放。强化管控区内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逐步关停区域内高污染、高排放企业, 现 有污染源实施倍量削减政策, 逐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污染排放标准, 区内现有 村庄实施污水处理与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 改善林分结构, 严格 控制林木采伐和采矿等行为。开展自然岸线生态修复, 提升岸线及滨水绿地的自然 生态效益, 提高水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开展城镇间隔离绿带、农村林地、农田林网等建设,细化完善生态绿道体系,增强生
11、态系统功能。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大丰一街1号,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图(详3见附图11),本项目不在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内, 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要求。(2)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在全市范围内,管控区 划分为三类, 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和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1)一类区内禁止设立各类开发区及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设施须限期搬离。2)重点减排区即为广州市现状 PM2.5 和 O3 高值区中
12、的 20 个工业园区,主要 分布于中心城区西部、白云区中东部、花都区南部、增城区南部、番禺区西北部和南沙区北部。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3)增量严控区即为即评价出的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源头敏感区和聚集脆 弱区, 主要包括增城区北部与从化区南部交界地区、从化区西南部和北部地区、白 云区西部与花都区西南部交界地区, 共涉及 238 个村(社区) 。区内禁止新建除热 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 禁止新(改、扩) 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 工等高污染行业项目; 禁止新建 2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 燃用生物质锅炉; 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
13、 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项目。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大丰一街 1 号, 根据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详见附图 12),本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区一类区、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 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要求。(3)水环境空间管控区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 , 在全市范围内划分4类水 环境管控区, 涉及饮用水源保护、重要水源涵养、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区。1)涉饮用水源保护管控区主要位于流溪河、沙湾水道,增江等河段及两侧, 承担水源保护功能。以保障饮用水安全
14、为本,禁止影响安全供水的开发建设行为,规范饮用水源地保护。4对一级饮用水保护区,禁止新(改、扩) 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 项目, 已经建成的, 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 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对二级保护区, 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涵养林、护 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新(改、扩) 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对准保护区及其以外的区域, 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与水源保护有 关的植被。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2)涉重要水源涵养管控区,
15、禁止新建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工业企业,现有工业废水排放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工业企业,须限期治理或搬迁。3)涉水生生物保护管控区,严格限制新设排污口,加强温排水总量控制,关 闭直接影响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的排污口, 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温泉地热资源丰富的地区要进行合理开发,禁止污染水体的旅游开发项目。4)涉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单元(现状污染物排放量超出环境容量30% 以上) ,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由各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依法处罚。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涉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 重的管控单元(现状污染物排放
16、量超出环境容量30%以上) ,主要包括西福河、西 航道前航道、市桥水道、花地水道、榄核水道。加强现有水污染源和排污口综合治 理, 持续降低入河水污染物总量, 使水质达到功能区划目标要求。区内违法违规建 设项目, 由各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依法处罚。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大丰一街1号, 根据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详 见附图13),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管控区、珍稀水生生物 生境保护区,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相
17、关要求。55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大丰一街1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号) 可知, 不在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内。6、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 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要求:全市陆域生态保红线 1329.94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 18.35%
18、,主要分 布在花都、从化、增城;一般生态空间 450.30 平方公里, 占全市陆域面积的 6.21%, 主要分布在白云、花都、从化、增城。全市海域生态保护红线 98.56 平方公里, 占全市海城面积的 24.64%,主要分布在番禺、南沙。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大丰一街 1 号, 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 (2014-2030 年) 中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 本项目不在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要求: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 城市集中 式饮用水水源
19、地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 臭水体;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海水水质主要超标因子无机氮浓度有所下 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细颗粒物(PM2.5) 年均浓度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值, 臭氧(O3)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巩固二氧化氮 (NO2)达标成效。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不能满足相应的质量标准要求, 但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 广州市近期采取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措施、6大
20、气污染治理等一系列措施后,在 2025 年实现空气质量 6 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 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 一氧化碳、臭氧) 全面达标; 地表水环 境质量现状不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但项目所在区域市政管网已铺设, 本项目生 活污水和实验室综合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观净水厂,本项 目建成后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不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要求, 但项目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同时,本项目严格环境保护及管理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 噪声均可做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可做
21、到有效处理, 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功能等级,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3)资源利用上线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要求:强化节约集约利用, 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 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其中, 用水总量 控制在48.65亿立方米以内,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5353,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14万公顷以下,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47万公顷以下。本项目用地手续齐全, 营运期间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均来自市政管网, 用电来自市政电网,本项目的土地、水、电等资源的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东省 农业 科学院 动物 科学研究所 实验室 建设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