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工艺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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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工艺车间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0-440116-04-01-37399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 12 号地理坐标东经 113 度 31 分 25 秒,北纬 23 度 7 分 46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 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71、汽车整车制造 361;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 364;电车制造 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
2、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黄埔区发展和改 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310-440116-04-01-373994总投资(万元)370环保投资(万元)37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4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711.5专 项 评 价 设 置 情 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 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需要深入论证的,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开展专 项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
3、所涉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具体设置原则见表 1- 1。表 1-1 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说明表专项设 置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需要设 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物质、二噁英、苯 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 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二噁英、苯并a芘、 氰化物、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 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东区水 质净化厂处理,无生产废水否1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产生。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量超过 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
4、目危险物质未超过临界 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用水为市政供水,项目不设置取水口。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 目项目染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 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规划情况总体规划:广州开发区东区及永和东片区工业用地提升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审批文号:穗府埔国土规划审202011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篇章审查机关: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5、修编环境影响篇章审查意见的函(穗开建环函201694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与广州开发区东区及永和东片区工业用地提升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 12 号。根据广州开发区东区及 永和东片区工业用地提升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东区范围)通告附图(穗府 埔国土规划审(2020)11 号)(见附图 16),本项目选址地块属于 M2 二类工业用 地 ,可作为生产用地使用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GB50137-2011),M2 工业用地主要为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与房产证的规划用途工业
6、厂房一致。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2018 年修订),按工业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程度,将工 业用地 M 细分为 3 个种类,界定工业对周边环境干扰污染程度的主要衡量因素包括水、气、噪声等,建议参考标准执行如下表。2表 1-2 工业用地分类标准(摘抄)参照标准水大气噪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 199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一类工业企业低于一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低于 1 类环境功能区标准二类工业企业低于二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
7、低于 2 类环境功能区标准三类工业企业低于三级标准低于二级标准低于 3 类环境功能区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东区水质净化厂集污范围内,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间接冷却排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与间接冷却排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东区水质净化厂,经东区水质净 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纳污水体南岗河。东区水质净化厂尾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 时段一级标准和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中较严的指标要求(排放标准为 pH69、CODCr 40
8、mg/L、 BOD5 10mg/L 、SS 10mg/L 、氨氮 5mg/L 、总氮 15mg/L),最终排入受纳水体的水质 严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9- 1996)二级标准(标准值为 pH69 、CODCr120mg/L 、BOD5 30mg/L 、SS 30mg/L 、氨氮 25mg/L)。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污染物经“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 处理后,引至 15 米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 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
9、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 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及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以上标准均严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二级标准。噪声排放标准相符性分析根据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果,噪声源昼间、夜间对周边环境贡献值最大为 48.7dB(A),低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对周边环境干扰污染程度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标准(GB50137-2011)中二类工业企业的要求。另外,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面 331m 处的规划敏感点,敏感点位于项目所在区域主导风向的侧风向。项目各污染
10、物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居住和公共环3境造成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从项目的原辅材料、污染物等方面分析可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不大。综上所述,从土地利用规划的角度分析,项目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2 、与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篇章及关于 对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篇章审查意见的函(穗开建环函201694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对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篇章审查意 见的函(穗开建环函201694 号),在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后,具体建设项 目规划选址过
11、程中,应关注居住用地与周边工业企业的协调性,防止居住用地与工业 用地混杂,居住用地尽量远离工业用地,在选址源头上避免工业废气对居住小区造成 影响。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面 331m 处的规划敏感点,敏感点位于项目所 在区域主导风向的侧风向。且本项目污染物产生量很小,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从布局规划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符合广州东区布局规划要求。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篇章要求:(1)规 划区入驻项目在可接入污水管网汇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前提下,项目污水可经预 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污水管网; (2)对
12、于车间有机废气的处理一般采用活性炭吸附方法加以治理;酸雾经碱喷淋处 理后排放。对于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大的产业,需控制各种挥发性原材料的有组织及无 组织排放,各种挥发性物质的排放量与排放浓度必须以国际先进的污染控制指标进行 控制,引进先进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技术与设备。工业企业车间拟采用集气罩收集 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被收集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由 排气筒排放。及时更换饱和活性炭,保证吸附率,必要时采用多级活性炭吸附。此外, 在车间内配置强制排风设备,保证车间内空气质量达到劳动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以 保证员工身体健康 。车间废气的外排也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3、16297- 1996)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的要求。(3)规划区现状及未来工业的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的 噪声,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减低车间噪声。例如在满足工艺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选用低转速容器和低噪音机械、设备,在适当位置设置隔音、吸音设备等,以尽量降低生4产噪声,确保生产过程的声状况满足环境保护和劳动卫生的要求。(4)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的应充分资源化。实行严格的入园标准,建立规划区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资 源利用效率,减少工业固废的排放。适时建立废物登记、交换转让及企业认证制度, 做好废物处理监督工作。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要全面推行有毒
14、有害固体废弃物排污 申报以及排污收费制度,对废物的产生、利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都要 有追踪性的账目和手续,并纳入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根据其毒性性质进行分类贮 放,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必须设置专用堆放场地,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禁止将其与一般固体废弃物混杂堆放。本项目位于东区水质净化厂集污范围内,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间接冷却排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与间接冷却排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 东区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纳污水体南岗河;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污染物经
15、“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 15 米高空排放,非甲烷总 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5 大气污染物特 别排放限值及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及表 2 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内监控点 VOCs 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 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采取一定降噪、 隔声、减震等减小噪声影响的措施,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16、类标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 妥善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从污染防治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篇章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篇章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5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生产工艺不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
17、决定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产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中的禁止措施,亦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中的“禁止准入类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2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可知,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 单元。本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中的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相符性分析如下:表 1-3 与广东省
18、“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项目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一)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区域布 局管控 要求优先保护生态空间,保育生态功能。持续深入推进产 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按照“一核一带一区 ” 发展格局,调整优化产业集群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 市功能定位与产业集群发展协同匹配。积极推进电子 信息、绿色石化、汽车制造、智能家电等十大战略性 支柱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半导体与集成电 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 新兴产业集群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集 群绿色发展水平。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引导 重大产业向
19、沿海等环境容量充足地区布局,新建化学 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入园集中管理。依法 依规关停落后产能,全面实施产业绿色化改造,培育 壮大循环经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需符 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 建设,全面实施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和 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积极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公转铁、公转水 ” 和多式联运,积极推进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燃料清 洁化,逐步推广新能源物流车辆,积极推动设立“绿色物流 ”片区。本项目不属于生态保 护红线范围。项目不涉 及文件中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相符6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积极发展先进核电、海上风
20、电、天然气发电等清洁能 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与低碳清洁能源比例,建立 现代化能源体系。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 控 ”,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煤炭使用量,力争在全国 范围内提前实现碳排放达峰。依法依规强化油品生 产、流通、使用、贸易等全流程监管,减少直至杜绝 非法劣质油品在全省流通和使用。贯彻落实“节水优 先 ”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 为刚性约束, 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落实东江、 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保 障主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优化 岸线开发利用格局,建立岸线分类管控和长效管护机 制,规范岸线开发秩序;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
21、禁 止围填海。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 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产出率。积极发展 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 能,属于清洁能源。项目不涉及文件中该条 款的其他内容。相符污染物 排放管 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优先向重大发展平台、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 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 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 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 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新建
22、、改建、 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重金属污染重点 防控区内,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只减不增;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逐步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 平。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火电及钢铁行业企 业大气污染物达到可核查、可监管的超低排放标准, 水泥、石化、化工及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大气污 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深入推进石化化工、溶 剂使用及挥发性有机液体储运销的挥发性有机物减 排,通过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实施反应活 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恶臭物质的协同控制。严格 落实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要求。优化调整供排 水格局,禁止在地表水 、类水域新建排污口,已建 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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