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_T 2006.4-2023 劳动用工保障 第4部分: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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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080.01CCSA12DB42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2006.42023劳动用工保障第4部分: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SecurityoflaboremploymentPart4: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specificationofmigrantworkerswageinformationsupervisionplatform2023-11-29发布2024-01-29实施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42/T2006.42023目次前言.III引言.V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15建设原则.16平台功能
2、.27管理要求.3参考文献.5IDB42/T2006.4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42/T2006劳动用工保障的第4部分。DB42/T200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范;第2部分:流动仲裁庭工作规范;第3部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范;第4部分: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第5部分:劳动人事争议庭前调解工作规范。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郧西县劳动保障监察局
3、、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戴静、王剑峰、姚佳、邓希妍、蔡星生、刘星恒、向阳、杜星辰、李昌盛、张再华、胡昊天、何昌记、王亚东、徐新根、丁家盛、何苗苗、张启明、锁莙钊。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027-51828267,邮箱:hpy136244131;或者牵头起草单位,联系电话:0719-6236561,邮箱:yxxxlb。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郧西县劳动保障监察局,联系电话:0719-6236561,邮箱:yxxxlb;或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4、联系电话:027-87811019,邮箱:hbbzhc。IIIDB42/T2006.42023引言2021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包括“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等。2021年9月,人社部印发关于人社领域贯彻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77号),要求“加快制修订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用工保障、社会保障卡管理等一批急需短缺的标准规范”。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工作部署,
5、进一步健全劳动用工保障体系,全方位提升劳动用工保障能力,探索劳动用工保障经验,加强经验总结推广,促进劳动用工保障提质增效,制定本文件。DB42/T2006拟由五个部分构成。第1部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范。目的在于规范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第2部分:流动仲裁庭工作规范。目的在于规范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流动仲裁庭办案工作。第3部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范。目的在于规范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第4部分: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目的在于规范湖北省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第5部分:劳动人事争议庭前调解工作规范。目的在于
6、规范劳动人事争议庭前调解工作程序。VDB42/T2006.42023劳动用工保障第4部分: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基本要求、建设原则、平台功能和管理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5273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农民工migrantworkers为工程建设
7、领域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包括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人员以及为施工作业提供配套服务的其他人员。农民工工资migrantworkerswage农民工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后应获得的劳动报酬。监管部门regulatoryauthorities按照各自职能权限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注:人社部门负责整个监管平台的管理、权限分配、信息监测和指挥指导等相关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负责本领域内项目的信息监测、信息维护等相关工作。4基本要求人社部门牵头建立或完善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平台应接入工资代发银行及住建、水利、发改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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