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_T 1777-2023 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安全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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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75.160CCSE3152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17772023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安全技术规程2023-12-25发布2024-03-01实施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52/T17772023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基本规定.25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调配站.46瓶装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配送站.107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运输及配送.128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用户储存及使用.139信息化系统.1410安全运行管理.1411职业卫生.15IDB52/T1777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
2、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贵州省安全生产协会提出。本文件由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省安全生产协会、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贵阳市应急管理局、黔南州值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黔南州应急管理局、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贵州龙里鑫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思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顺新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修文县皖黔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贵州醇立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万源、张强星、程化鹏、龙玉国、陈忠贵、何世禹、胡玲利、罗开、高俊、赵朝阳、赵芳芳、陈朝体、王飞
3、、向阳、姚崇灿、龚元松、曾明秀、郭钰杰、王松、雷林、舒平、陈雪、田峰波、张湘磷、邓成文、戴年根、李坤。IIDB52/T17772023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安全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基本规定、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调配站、瓶装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配送站、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运输及配送、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用户储存及使用、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和职业卫生的相关安全技术和管理。本文件适用于以甲醇为主体配制成的醇基液体燃料,供居民、商业等民用用户热力燃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
4、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12459钢制对焊管件类型与参数GB12463-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4525波纹金属软管通用技术条件GB/T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322.1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2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603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T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16663醇基液体燃料GB/T17519化
5、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18265-2019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T21447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30000.7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7部分:易燃液体GB/T37433低功率燃油燃烧器通用技术要求GB39800.2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51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
6、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1DB52/T17772023GB50316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5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48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T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50650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T50759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GB50914化学工业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HG/T20584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规范HG/T20592钢制管法兰(PN系列)HG/T20610钢制管法兰用缠绕式垫片(PN系列)HG/T20613钢制管法兰用紧固件(PN系列)HG/T206
7、14钢制管法兰用、垫片、紧固件选配规定(PN系列)JT/T617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SH/T3004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T3097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3501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022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标准SH/T3099石油化工给水排水水质标准SY/T6784钢质储罐腐蚀控制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民用醇基液体燃料以甲醇为主体配制成的醇基液体燃料,供居民、商业等民用用户热力燃烧使用。3.2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调配站具有储存原料、产品和调配、灌装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功能的场所。3.3瓶装民用醇
8、基液体燃料配送站储存、经营和配送瓶装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场所。3.4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钢瓶用于盛装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常压钢瓶。4基本规定4.1产品质量要求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其产品质量应满足GB16663和其他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2等级调配站储罐计算总容量V一级3000V15000二级1000V3000三级V1000名称燃料总重量m类站3m10类站m3注:燃料总重量按实瓶个数和单瓶灌装净重量的乘积计算。DB52/T177720234.2钢瓶要求4.2.1钢瓶液相和气相管口应设置在钢瓶顶部封头位置,所有管口均设置切断阀;液相进液管和出液管应独立设置且使用密封性能良好的专用接头,液相管应伸入距钢瓶内最低位
9、置20mm;气相管分为气相回收管和气相平衡管,气相平衡管应设置吸气阀和阻火器;钢瓶应有防止内部压力0.1MPaG的泄压措施。4.2.2钢瓶应为常压容器,单个钢瓶灌装净重量应小于50kg。4.2.3钢瓶材质选用牌号不低于S35350的不锈钢,性能应保证对介质的腐蚀率0.05mm/年,瓶体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0mm。钢瓶性能还应满足GB12463中有关运输包装性能试验的有关要求。4.2.4钢瓶上应张贴或牢固悬挂灌装标志,至少应标明以下内容:a)产品名称和醇含量;b)灌装净重量(单位:kg);c)灌装时间(年、月、日);d)产品标准编号;e)灌装单位名称、地址及电话;f)“禁止食用”、“禁止倒置”、
10、“禁止叠放”字样及警示标志。4.2.5灌装标志应含二维码或电子标识,可快速识别以上灌装信息,在灌装、配送、用户使用、回收等环节实现全过程信息追溯。4.3建设规模等级划分4.3.1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调配站按照储罐总容积分为三级,且应按表1进行划分。表1调配站的等级划分(单位为m)4.3.2瓶装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配送站按照燃料总重量分为两类,且应按表2进行划分。表2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配送站分类(单位为吨)4.4除钢瓶外接触甲醇或醇基液体燃料的材质要求4.4.1金属材料宜选用碳钢、不锈钢,不宜使用铝及铝合金、镀锌材料等;4.4.2非金属材料宜选用氢化丁腈橡胶、氯丁橡胶、氟橡胶、缩醛树脂、尼龙、聚丙烯、聚四
11、氟乙烯等材料,不宜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等接触甲醇燃料溶胀严重的材料。3序号调配站设施名称调配站等级站外建(构)筑物和设施名称居住区和公共建筑物工矿企业国家铁路线工业企业铁路线道路1地上罐组一80(40)40502515二70(35)35502515三50(35)305025152其他甲B、乙类液体设施一60(40)30382015二53(35)26382015三38(25)233820153埋地卧式储罐;采用醇气回收设施的槽车卸车设施一40(40)20251515二35(35)18251515三25(25)15251515注1:表中的工矿企业指除调配站以外的企业。其他甲B、乙类液体设施指醇
12、气回收设施、调配装置、灌瓶设施等设置有易燃和可燃液体、气体设备的设施。注2:表中的防火间距,储罐区应从储罐外壁算起;装卸设施应从作业时鹤管或软管的管口中心;其他设备布置在房间内的,应从房间外墙轴线算起;设备露天布置的(包括设在棚内),应从设备外缘算起;工矿企业,应从建筑外墙轴线或设备外缘。注3:表中括号内数字为调配站与少于100人或30户居住区的防火间距。注4:甲B、乙类液体储罐及工艺设施距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DB52/T177720235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调配站5.1选址要求5.1.1站址选择应根据建设规模、地域环境、厂站各区的功能及作业性质、重要程度,以及可能与邻近建(构)
13、筑物、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等,综合考虑站址的具体位置,并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防火安全和职业卫生的要求,且交通运输应方便。5.1.2站址应具备良好的地质条件,不应选择在有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及泥石流的地区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并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民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5.1.3应选在不受洪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一级调配站防洪标准应按重现期不应小于50年设计,二、三级调配站防洪标准应按重现期不应小于25年设计。5.1.4与站外居住区、公共建筑物、工矿企业、交通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表3调配站与站外居住区、公共建筑物
14、、工矿企业、交通线防火间距(单位为m)5.1.5调配站的储罐区与架空通信线路(或通信发射塔)、架空电力线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倍杆(塔)高;调配站的汽车罐车装卸设施、其他易燃可燃液体设施与架空通信线路(或通信发射塔)、架空电力线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倍杆(塔)高;以上各设施与电压不小于35kV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间距不应小于30m。5.1.6调配站的围墙与爆破作业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300m。5.1.7非调配站用的站外埋地电缆与站区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4序号建(构)筑物和设施名称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调配装置民用醇基燃料灌装间可燃液体罐车卸车设施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瓶库消防泵房(区)露天变配电
15、所变压器,柴油发电机间独立变配电间办公用房、中心控制室、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有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建(构)筑物及地点站区围墙其他建(构)筑物1地上立式储罐V500015191520262525382611191000V50001115111523191930267.515V100091191119151123266112地上卧式储罐(V100)91181115151123256113埋地卧式储罐(V50)78681515818204.584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调配装置121512301515302010125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灌装间121112122015403010126可燃液体罐车卸车设施151
16、111151511232311117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瓶库1212112015124030512注1:表中V指储罐单罐储量,单位为m。注2:“”表示没有防火距离要求。注3:调配站应设置醇气回收设施。注4:当调配装置设置在室内时,可与灌装间和瓶库合并为一栋建筑,之间间距不限。序号分区主要建(构)筑物或设施1生产区储罐区、灌装间、卸车设施、瓶库、检瓶间、醇气回收处理装置、事故水收集池、调配装置等。2辅助区消防泵房、变配电间、机修间、器材库、化验室、污水处理设施、柴油发电机间、空气压缩机间、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等。DB52/T177720235.2总平面布置5.2.1调配站的总平面布置,宜按生产区和辅助
17、区分区布置,各区内的主要建(构)筑物或设施,按表4的规定布置。表4调配站各区内的主要建(构)筑物或设施5.2.2调配站内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储罐与储罐之间的距离除外),不应小于表5的规定。表5调配站站内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单位为m)55.5.7地上卧式储罐的单罐容量不应大于100m;当采用埋地卧式储罐时,单罐容量不应大于50m。5.5.8地上立式储罐单罐容积大于200m时应采用内浮顶储罐,单罐容积小于等于200m时可采用固DB52/T177720235.3站区道路5.3.1一级调配站储罐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二、三级调配站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条件受限或设置环形消防车
18、道有困难的,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5.3.2调配站储罐区的消防车道应沿储罐区长边设置,且储罐至少应与1条消防车道相邻。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面积不应小于15m15m的回车场。5.3.3消防车道与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5.3.4生产区运输车道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消防车道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m;各类车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0m,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5.3.5一级调配站生产区通向站外道路的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处,且宜位于不同的方位。受地域、地形等条件限制时,二级、三级调配站可只设1处车辆出入口。生产区的车辆出入口宜直接通向站外道路,也可通过辅助区接站外道路。5.3.6运输易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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