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旻(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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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 目 名 称:飞旻(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飞旻(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杭 州 忠 信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国环评证 乙字第2051号编制日期:2018年10月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9三、环境质量状况18四、评价适用标准21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4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3七、环境影响分析35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47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49十、结论与建议51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卫星图及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3项
2、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杭州市主城区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5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6杭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附图8公示照片附件:附件1入园申请 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土地证附件5房产证附件6租赁合同附件7排水许可证附件8危废承诺书附件9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申报表附件10授权委托书附件11审批申请附件12建设项目环保措施法人承诺书附件13环评信息公开承诺书 附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基础信息表飞旻(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飞旻(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飞旻(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260号14幢一、二层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0018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260号14幢一、二层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3589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建筑面积(平方米)95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1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1%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1.1项目由来及依据1.1.1项目由来随着全球医疗器械产业的高速发展,以及国家对医疗器械行业大力支持的前提下,人民群众不断提高口腔健康意识。在此背景下,飞旻(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租用浙江
4、正泰中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260号14幢一、二层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用面积为95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92颗种植体、2508个种植修复祭台和2508个螺丝(SC)的生产能力。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本项目分类归属于“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其他(仅组装的除外)
5、”,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交由项目建设单位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1.1.2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9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6、2008年2月28日修订,2008年6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15年8月29日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年10月29日修订,1997年3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6年11月7日修正并施行;(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7
7、.7.16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2012.2.29通过,2013.1.1施行;(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9.1施行 根据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08年8月29日通过,2009年1月1日施行;(11)环境保护部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3号,2013年11月15日施行;(12)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境保护部
8、,环发2014197号,2014年12月30日;(1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2016年8月1日施行);(14)关于印发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2016.7.15;(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7.3;(1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8.7;(17)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国家环保部,2017.11.20。2、地方法规(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2018.3.1起施行;(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
9、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1号,2016.5.27修订通过,2016.7.1实施;(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2009.1.1起施行,2013年12月19日修订;(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2006.3.29通过,2006.6.1施行,2013年12月19日修订;(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2007.2.14;(6)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2014.3.13通过并施行;(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
10、”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57号,2008.9.26;(8)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57号,2007.6.28;(9)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2012.2.24;(10)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含各市、县(市)环境功能区划,浙政函2016111号,2016.7.8;(11)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
11、浙环发201588号,2015.10.23;(12)杭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杭州市环保局,2017.1;(13)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2016年6月24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7月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14)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7250号,2017.4.28实施;(1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52号,2013.12.23;(16)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
12、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426号,2014.4.30。3、产业政策(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第21号令,2013年2月16日发布,2013年5月1日实施;(2)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浙江省经信委产业处,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年12月28日;(3)杭州市2013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杭州市发改委,2013年4月2日。4、有关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国家环境保护部;(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
13、008,国家环境保护部;(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原国家环保总局;(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国家环境保护部;(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国家环境保护部;(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原国家环保总局;(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9)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2015.06.29;(10)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杭政办函200
14、694号,2006;(11)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1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14)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年10 月1 日起施行。5、其他依据(1)飞旻(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2)飞旻(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本环评单位签订的环评委托协议书。1.1.3建设内容(1)项目名称飞旻(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
15、术开发区6号大街260号14幢一、二层(4) 产品方案表1-1 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1种植体792颗2种植修复基台2508个3螺丝(SC)2508个(5) 本项目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1-2。表1-2 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1CNC数控机床(配一套机械式油雾净化器)L20E-2M9台12喷砂机(配一套袋式除尘器净化装置)MDC-8403台13超声波清洗机M950DF台64超声波清洗干燥一体机/台15罩板包装机/台16塑料袋封口机/台17纯化水制水设备/台18空压机/台19干燥箱/台1(6)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表1-3 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材料名称年消耗量备注1
16、钛棒60kg原材料2氧化铝20kg喷砂3盐酸200L酸洗4硝酸200L酸洗5清洗助剂130L清洗产品助剂6切削油60kgCNC加工7导轨油32kgCNC加工8氢氧化钠2kg废气、废水处理理化特性:(1)盐酸:盐酸(hydrochloric acid)是氯化氢(HCl)的水溶液,属于一元无机强酸,工业用途广泛。盐酸的性状为无色透明的液体,有强烈的刺鼻气味,具有较高的腐蚀性。浓盐酸(质量分数约为37%)具有极强的挥发性,熔点-27.32(247K,38%溶液),沸点110(383K,20.2%溶液),48(321K,38%溶液),密度1.18g/cm3(2)硝酸:是一种具有强氧化性、腐蚀性的强酸,
17、属于一元无机强酸,是六大无机强酸之一,也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在工业上可用于制化肥、农药、炸药、染料、盐类等;在有机化学中,浓硝酸与浓硫酸的混合液是重要的硝化试剂,其水溶液俗称硝镪水或氨氮水。所属的危险符号是O(Oxidizing agent氧化剂)与C(Corrosive 腐蚀品),硝酸的酸酐是五氧化二氮(N2O5)。(3)切削油:油复配不同比例的硫化猪油、硫化脂肪酸酯、极压抗磨剂、润滑剂、防锈剂、防霉杀菌剂、抗氧剂、催冷剂等添加剂合成,产品因此具有极佳的对数控机床本身、刃具、工件的彻底保护性能。切削油有超强的润滑极压效果,有效保护刀具并延长其使用寿命,可获得极高的工件精密度和表面光洁度。白
18、色液体,有轻微碳氢化合物气味,熔点-48,沸点204,相对密度(水=1)0.8735,不溶于水。(4)导轨油:浅黄色的液体,可溶于大部分有机溶剂,不溶于水。它是由高度精练的石碏基础油以及精选的抗乳化添加剂配置而成。该导轨润滑油亦能防止发粘,同时它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附着性强,能在效防止磨损和腐蚀。(5)氢氧化钠:白色半透明片状固体,易溶于水、乙醇、甘油,不溶于丙酮。熔点318.4,沸点1390,相对密度(水=1)2.12。不会燃烧,遇水和水蒸气大量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与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热。具有强腐蚀性。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粉尘或烟雾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误
19、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休克。1.1.4平面布置本项目租用浙江正泰中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260号14幢一、二层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用面积约950m2,具体平面布置见附图3。1.1.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员工人数为14人,年工作天数250天,白班制,本项目不设置食堂和员工住宿。1.1.6公用工程(1)供水:本项目生活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给。(2)排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
20、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六号大街市政污水管网。(3)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城市电网供电设施提供。(4)其他设施:本项目不设食堂、不安排员工住宿,员工食宿自行解决。(5)冷热源:本项目冷热源采用大楼统一中央空调。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浙江正泰中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260号14幢一、二层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无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2.1自然环境简况2.1.1地理位置杭州市是浙江省省会,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杭州湾西端,钱塘江
21、下游,京杭大运河南端,是长江三角洲重要中心城市和中国东南部交通枢纽。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函199340号文关于设立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东部,钱塘江北岸。西起七格下坝,北起下沙农垦场北缘,距离杭州市区6.6km,距离西湖19km,江岸线总长度13.5km,地理坐标为东经1202133”,北纬301643”,总面积27km2。飞旻(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260号14幢一、二层,项目建设地周围环境(现状)见下表2-1。表2-1 建设地周围环境状况方位距离主要建筑物或道路东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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