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配套卫生填埋场)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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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配套卫生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广东和信环保咨询有限公司2022 年 4 月目录1 概述 11.1 项目由来11.2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71.3 相关政策、规划相符性分析7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291.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292 总则 302.1 评价总体思路302.2 评价原则302.3 编制依据302.4 本项目所属区域环境功能区区划352.5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452.6 评价标准462.7 评价工作等级522.8 评价范围622.9 评价重点652.10 主要保护目标
2、653 现有工程回顾评价683.1 现有工程683.2 现有工程组成及总平面布置733.3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填埋场现有填埋情况 803.4 现有工程项目污染物治理措施813.5 现有项目运营期常规监测情况873.6 排污许可证、危废合同及危废转移联单1173.7 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建设内容落实情况1173.8 现有项目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233.9 现有项目环保投诉问题1234 项目工程分析 1244.1 项目概况1244.2 填埋飞灰固化物分析1294.3 工程设计内容1484.4 施工及填埋工艺分析1754.5 水平衡分析1814.6 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1834.7 运营期
3、污染源强分析1844.8 封场期污染源分析1924.9 项目污染源强汇总1934.10 污染物总量控制 1965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975.1 区域自然环境概况1975.2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005.3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125.4 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与评价2645.5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735.6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2755.7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295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97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2976.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3026.3 封场后环境影响分析3517 环境风险评价 3537.1 风险调查3537.2 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4、3557.3 环境风险识别3557.4 环境风险分析3597.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3617.6 应急预案3667.7 分析结论3688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370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3708.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3729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3929.1 环保投资估算3929.2 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3929.3 小结393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39410.1 环境管理目的 39410.2 环境管理 39410.3 污染物排放清单管理要求 39710.4 排污口规范化 39810.5 环境监测计划 39810.6 信息公开 40310.
5、7 环保措施验收要求 40311 评价结论40611.1 项目概况 40611.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40611.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40811.4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40911.6 总量控制结论 41011.7 公众参与结论 41011.8 综合评价结论 4101 概述1.1 项目由来近年来为妥善解决汕尾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问题,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分别推动并建设了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填埋场项目(下称“填埋项 目”)及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项目和二期工程(下称“焚烧项目”)的建设,其各自的建设概况如下:(1)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
6、填埋场项目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填埋场于 2010 年启动前期工作,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填埋场选址于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可新村双贵山,并获得汕尾市国土资源局以关于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用地意见(汕国土资函201142 号)同意该项目用地选址。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填埋场的建设内容为:总占地面积 266.5 亩(含进场道路),设计垃圾填埋面积 60067m2 ,总 库容 160 万 m3 ,预留远期用地 34871m2 ,日处理生活垃圾 250 吨,总使用年限为 16 年,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设计总投资 14594.5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519.1
7、7 万元。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填埋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 2012 年通过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汕环函201225 号,附件 2),于 2012 年 3 月开工建设, 2015 年12 月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填埋场投入试运行。期间,鉴于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建设并投产,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故原用于填埋生活垃圾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更改用于填埋焚烧飞灰固化物,日填埋量约 20 吨/天,只间隔北区区作为垃圾应急填埋区,由于填埋场的功能发生变化,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填埋场已批复的环评中并未论证填埋场接纳焚烧飞灰的可行性,因此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
8、限公司委托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1月编制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填埋场项目补充论证报告对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填埋场进行专题论证报告,作为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参考。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填埋场第一阶段已建设内容包括飞灰固化物填埋区、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填埋场调节池、地下水导流系统、雨污分流系统、进场道路工程等。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填埋场项目于 2017 年 3 月通过了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汕环函201772 号,附件 4),原则同意1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填埋场建设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 填
9、埋场(第一阶段)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范围为北区填埋场,分为飞灰固化 物填埋区和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即北区区)两个功能。 2020 年 11 月,汕尾市生活 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填埋场建设项目(第二阶段)通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 会,验收范围为南区填埋场,主要为飞灰固化物填埋。2021 年 1 月,汕尾市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中心填埋场建设项目(第二阶段)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进行备案。(2)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首期工程项目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项目于 2010 年由广东省发改委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粤发改资环20
10、101111 号)批准立项,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 2100 吨,首期日处理规模为 700 吨。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2 年在海丰县可塘镇筹建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以下简称“首期工程”),焚烧厂总占地面积 110975 平方米,配置 1 台 700t/d 往复式炉排垃圾焚烧炉和 1 台 15MW 汽轮发 电机组,年运行时间 8000 小时,年处理生活垃圾 25.55 万吨,年发电 7019.10 万 kWh。首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3 年 3 月获得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汕环函2013126 号, 附件 5),
11、于 2013 年 12 月开工建设, 2015 年 9 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5 年 12 月投入试运行, 2017 年 5 月通过了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汕环函2017109 号, 附件 6),现有项目的环保手续齐全。(3)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随着汕尾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存量垃圾整治工作的推进,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首期工程已无法满足服务片区的生活垃圾处理需求。为保障汕 尾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首期工程汕尾市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项目预留用地内,建设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 发电厂二期工
12、程(以下简称“二期工程”)。二期工程建设 2 条 700t/d 垃圾焚烧处理线,配置 2 台 15MW 凝汽式汽轮机和 2 台 15MW 发电机,每条焚烧线配置 1 套“SNCR活性炭吸附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布袋除尘”烟气净化系统,并同时配套建设恶臭防治工程、污水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22018 年 6 月,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 年 8月 7 日,原汕尾市环境保护局以“汕环函2018195 号”文出具环评批复(见附件 7)。2018 年 8 月开始建设, 2019 年 12 月
13、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基本建成,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取得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 号: 91441521581400554A001V),详见附件 8 。2020 年 4 月,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整体开始调试运行。 2021 年 2 月进行了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环保设施现场验收。(4)本次项目-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配套卫生填埋场)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配套卫生填埋场)(以下简 称本项目),为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
14、配套项目,根据 汕尾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核 准的批复(汕发展201861 号),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 程包括了 2 台 700t/d 往复式炉排垃圾焚烧炉及其相匹配的公用及环保设施的主体工程, 以及为彻底解决二期工程飞灰出路的卫生填埋区(即本项目)。鉴于前期的项目推进需 要,二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未对卫生填埋区进行评价,并明确待后续项目系统 推进时完善。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已通过招标确定为 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为系统推进二期工程的建设,汕尾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委托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
15、限公司负责该填埋区的相关手续完善及后续的建设 运营。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配套卫生填埋场)仅接收填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不接收一般工业废弃物、医疗废物、放射性废渣、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其它废物的填埋。 项目总投资约 1800 万元 ,总占地面积 53193m2 ,填填场占地面积为 52193m2 ,填埋区占地面积为 32379m2 ,本次项目填埋场 的总库容为 90 万 m3 ,均为飞灰填埋区,填埋区有坝隔开分为两个库区,其中库区一 库容为 60 万 m3 ,库区二库容为 30 万 m3 ,在填埋区占地范围外配有一个 1000m2 飞灰 固化物暂存间。主要建设内容
16、包括:填埋库区、填埋场道路、场区绿化、淋溶液及地下水导排系统、坝体工程。项目位于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卫生填埋场项目远3期预留用地内。经现场踏勘,本项目场址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 地等特殊敏感生态区,也无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 林、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 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场址周边除较近的双桂山村和双贵山 水库等敏感目标还包括朱厝坑村、平龙水库周边区域环境空气一类区及缓冲区、箖投 围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箖投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朱厝坑村位于项目西面 1
17、165 米处, 箖投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与本项目场界最近距离约为 1975m ,一级保护区的最近距离为 2250 米, 一类区和缓冲区与项目用场界距离分别为 740 米、 80 米。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废 物代码为 772-002- 18。而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 附录“危险废物豁 免管理清单 的规定,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填埋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根据关于生活垃圾焚烧灰渣填埋场工程环评执行标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 201472 号)
18、,详见附件 12,原环境保护部在函复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生活垃 圾焚烧灰渣填埋场工程环评执行标准的请示中明确:1、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8-2001)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 求,焚烧飞灰可以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但是两种填埋场 在选址、设计与施工、运行、封场、后续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环境监管和对焚烧飞灰 的入场要求不同; 2、焚烧灰渣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既可以执行危险废物填埋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也可以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但焚烧飞灰应满足上述两项标准中对
19、应的环境监管和入场要求。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论证报告,本项目填埋场的设计、施工等均执行生活 垃圾填埋场相关要求,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按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进行分析,并要求进场填埋飞灰满足对应的环境监管和入场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 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本项目属于: “ 四十八、公共设施管理业 106 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 采取填埋方式的 ”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 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我司承担该
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4评价单位承接任务后,即成立了专项课题组,并组织课题组成员赴现场收集资料、进 行现场踏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以及现场踏勘情况,评价单位依据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相关规范编制了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 二期工程(配套卫生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 年 3 月 31 日,项目在汕尾市海 丰县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经修改后形成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配套卫生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5图 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91.2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
21、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图 1.2- 1。图 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 相关政策、规划相符性分析1.3.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飞灰固化物填埋处置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属 “第一类鼓励类 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0、城镇垃圾及其他 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因此,本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相符。(2)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本项目为汕7尾市生活
22、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配套项目,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已获得汕尾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汕发展201861号),飞灰固化物填埋无需获得相关许可准入措施即可运营,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相符。(3)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 的相符性分析意见中提到:“根据焚烧厂服务区域现状和预测的垃圾产生量,适度超前 确定设施处理规模,推进区域性垃圾焚烧飞灰配套处置工程建设;加强飞灰污染防 治。在生活垃圾设施规划建设运行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飞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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