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前坂(白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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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福建福州前坂(白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编制单位:编制日期: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2022 年 6 月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7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0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8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80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97七、结论109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 建设依据、可研评审意见及可研批复附件 3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附件 4 变电站选址意见书附件 5 线路路径协议附件 6 相关工程环评及验收批复附件 7 监测资质及监测报告附件 8 类比
2、监测报告附件 9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废弃物环境无害化处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9557 号 附件 10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附件 11 危废处置协议附件 12 福州市闽清 2022 年上半年乡镇饮用水监测报表附件 13 关于闽清青云开端进前坂(白中)220kV 线路穿越胜利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段路径比选及唯一性说明及评审 意见附件 14 关于环评文件公开文本删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的删除依据和理由说明附图 1 本工程地理位置图附图 2 前坂变电站平面布置图附图 3 本工程线路路径图附图 4 环境保护目标及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 5 福建省省级重要生态功能区图附图 6 本工程评价范围
3、内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 7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植被类型现状图附图 8 本工程与云龙乡胜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 9 本工程变电站站址处及线路沿线照片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福建福州前坂(白中)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110-350100-04-01-46234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1 、变电站工程: 福建 省 福州 市 闽清 县 白中镇 2 、线性工程: 福建 省 福州 市 闽清 县 白中镇、白樟镇、金沙镇、云龙乡地理坐标1 、变电站工程:( * 度 * 分 * 秒, * 度 * 分 *秒)2 、线性工程:起点( * 度 * 分 * 秒, * 度 * 分
4、* 秒) 终点(青云侧)( * 度 * 分 * 秒, * 度 * 分 * 秒)终点(闽清侧)( * 度 * 分 * 秒, * 度 * 分 *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5_ 161 输变电工程用地面积(m2 )/长度(km)本工程变电站永久占地面积为*m2 ,围墙内面积为*m2 ,临时占地面积为*m2 ;塔基永久占地为*m2 ,临时占地面积为*m2/新建线路长度为30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部门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项目审批文号榕发改审批2021111 号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5、)*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1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电磁专题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 (HJ24-2020)附录B.2. 1专题评价要求,本工程应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其他符合性分析1 、工程建设与法律、法规符合性本工程线路路径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中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 等环境敏感区。但是本工程部分线路经过云龙乡胜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本工程线路(青云侧)穿越云龙乡胜利水库饮用
6、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长度约 1.9km ,6 基塔位于二级保护区内,线路(青云侧)距一级保护区边界最 近距离约 136m;线路(闽清侧)避让云龙乡胜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线路距一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 36m ,线路塔基距一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45m 。本工程属于鼓励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行期在采取本报告表提出 的环保措施后,电磁影响和噪声影响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水源保护区 造成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 防治管理规定、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中关于水源保护区的相关规定,具体符合情况见表 1- 1 ,详细图见附图 8。表 1- 1 水源保护区有
7、关条例符合情况名称有关规定条款摘录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 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 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 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第六十六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 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 项目;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工程线路(青 云侧)穿越云龙 乡胜利水库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二 级保护区长度约 1.9km ,6 基塔位于二级保护区 内,线路(青云 侧)距一级保护 区边界最近距离 约 136m ,线路
8、 (闽清侧)距一 级保护区边界最 近距离约 36m , 线路(闽清侧) 塔基距一级保护 区边界最近距离 约 45m 。本项目 属于鼓励发展的 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运行期在采 取本报告表提出 的环保措施后, 电磁影响和噪声符合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污 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一、一级保护区内禁止 新建、扩建与供 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 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 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 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 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 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 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 游活动和其他活动;二、二级保
9、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 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 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 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 水质标准;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符合2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三、准保护区内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 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 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 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 污负荷。影响对周围环境 影响较小,不会 对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福建省流 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 围内新建、扩建下列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 设项目:(一)印染、印花、造纸、制革、 电镀、化工、冶炼、炼油、酿造、化肥、 染料、农药
10、等建设项目;(二)产生含汞、 镉、铬、砷、铅、镍、氰化物、持久性有 机污染物、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等有毒有 害物质的建设项目;(三)其他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实行工业、生活污水 和垃圾集中处置,禁止擅自排放、倾倒。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和改变排放污染物 种类。符合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报批稿)(闽政函201870 号) 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福州市陆 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 2497.75 平方千米,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 21.06%。 福州市陆
11、域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3294.38 平方千米,占陆域国土面积的 27.78% 。 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均属于生态优先保护区。福州市陆域生态空间共划分为 152 个管控分区。优先保护单元。主要为生态环境重要敏感区域,将要素管控分区确定的生 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保护优先保护区叠 加取并集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以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依 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主要为经济重点发展区域,将涉及水、大气、土壤、 自然 资源等资
12、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划分为重点管控单元。包含城镇、工业园区、重点矿区、海洋功能区划中的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港口航运区、围填海区3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重 点管控单元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进产业 结构、布局、规模和效率优化,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为预留发展区域,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 外的其他区域划分为一般管控单元。以预留今后发展空间和潜力为主,落实生 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适度开展社会经济活动,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等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叠图分
13、析及收资可知,本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工程线路评价范围内涉及云龙乡胜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本工程线路(青云侧)穿越云龙乡胜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长度约 1.9km ,6 基塔位于二级保护区内,线路(闽清侧)避让云龙乡胜利水库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线路(青云侧)距一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 136m ,线路 (闽清侧)距一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 36m ,线路(闽清侧)塔基距一级保 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 45m 。考虑到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要求、施工过程要注意避 免对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对水源保护区应采取的具体措施。本项目是输变电 工程,为重要基础设施
14、,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环境影响,项目不开发利 用水源保护区,不改变水源保护区的性质,经本评价提出的措施后,项目施工 期可避免影响水源保护区,运营期不会对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建设工程结束 后对造成影响的区域进行生态修复,项目对原有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本工程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满足生态红线保护规划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本次环评现场调查的监测数据分析可知,本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 能够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本项目投产后正常运行不产生废气;变电站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至化粪
15、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变电站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在按照规程4规范设计的基础上,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工频电磁和工频磁感应强 度可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相关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主要利用资源为土地资源,本工程变电站站址及线路塔基占地面积较少,没有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清单项目建设区域共涉及闽清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ZH35012410004)、 闽清县一般生态空间- 水源涵养(ZH35012410005) 、 闽清县白金工业园区 (ZH35012420001)等三个环境管控单元
16、,上述三个管控单元在福州市“三线一单 ”准入清单的相关管控类别、管控要求如下:闽清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ZH35012410004)属于优先保护单元,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依据关于在国土空间规 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进行管理,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 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 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 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 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 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
17、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 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 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 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 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闽清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ZH35012410005)属于优先保护单元,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无序采矿、毁林开荒 等损害或不利于维护水源涵养功能的人类活动。禁止新建高水资源消耗产业。 禁止新建印染、制革、制浆造纸、石化、化工、医药、金属冶炼等水污染型工业项目
18、。5闽清县白金工业园区(ZH35012420001)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a.酸洗、电镀等“涉重 ”表面处理工艺,向河流排放重金属 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建材业严格控制利用阔叶林为原料的资源消耗型 木材加工项目。b.池埔限制新增非使用清洁能源的建筑陶瓷类项目。c.福建省级 保护植物油杉集中分布区,以及其他零星分布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香樟周 边划定禁建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敏感目标。d.居住用地周边预留一定的隔离防护地带,严格控制布局废气产生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涉新增 VOCs排放项目,VOCs 排放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环境风险防控:a.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境
19、风险应急预案,建 设事故应急池,成立应急组织机构,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 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b.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园区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现有陶瓷企业加快“煤改天然气 ”的进程,限制引进 以燃煤锅炉为供热装置的生产企业。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未加工生物质锅炉。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为电力行业中“城乡电网改造和建设” 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榕政综2021178 号)附件 3 第十一条闽清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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