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泉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中转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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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杭州鸿泉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 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中转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杭州鸿泉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0 年 12 月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31三、环境质量状况 51四、评价适用标准 69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79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93七、环境影响分析 94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132九、结论与建议133专题一、环境风险评价 15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杭州鸿泉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
2、、贮存和转移 中转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杭州鸿泉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杭州钱塘新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七路 1459 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1228建设地点杭州钱塘新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七路 1459 号立项审批部 门杭州钱塘新区行政审批 局批准文号2020-330155-59-03-167680建设性质新建 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G5949 其他危险品仓储占地面积 (平方米)926绿化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 (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50.00%评价经费预期投产日期2021 年 01 月1.1 项目由来随着浙江省固体废物处置监管实施方案“十三
3、五”浙江省危险废物规 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颁布及“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开展,政府主 管部门、产废企业面临严峻考验。一方面是经济发展需要继续发挥工业经济发 展的带动作用; 另一方面是生态环境的保护需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 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对于小、散、乱企业的环保规范化治理势在 必行。寻找专业第三方有效解决危险废弃物收集难、处置难、监管难的问题,使用信息化技术打破传统环境监管模式是时代发展必然趋势。为响应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浙政办发201886 号)、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 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9
4、2 号),各地可通过经营单位在各县 (市、区) 设点收集、园区统一建设贮存设施、各县(市、区)政府统筹规划 统一服务等方式, 着力解决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通畅问题。2019 年 3 月 12 日, 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清废攻坚战 201910571- 83865121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年工作计划,明确提出开展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试点工作。2020 年 2 月 27 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清废攻坚战 2020 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浙环发20202 号) 明确了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建设工作要 求。同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
5、域“无废城市”建设工 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 号)要求,为规范工业固废分类贮存收集, 2020 年底前,各区、县(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及杭州钱塘新区各建成 1 处小微产废企业危废收集点。为响应政府清废行动及“无废城市”建设要求,杭州鸿泉环境服务有限责任 公司决定投资 200 万元用于建设杭州鸿泉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的 收集、贮存和转移中转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租用杭州诚 洁环保有限公司位于杭州钱塘新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七路 1459 号的已建闲置厂 房实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项目,租用厂房占地面积 926m2 。项目对 租
6、用厂房布局进行调整, 以满足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的相关要求。项目主要收集 贮存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 中危险废物类别有: HW02 医药废物, HW03 废药物、药品, HW04 农药废物, 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HW11 精(蒸) 馏残渣, HW12 染料、涂料废物, 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 HW16 感 光材料废物, HW17 表面处理废物, HW21 含铬废物, HW22 含铜废物, HW23 含锌废物, HW26 含镉废物, HW29 含汞废物, HW35 废碱, HW36 石棉废
7、物, HW40 含醚废物, HW45 含有机卤化物废物, HW48 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9 其他废物, HW50 废催化剂等 23 大类别。 根据浙环发20202 号文件要求, 严禁收集、贮存反应性和感染性危险废物、废弃剧毒化学品及有关行政管理部 门认为不宜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因此,本项目对于易燃易爆类、易挥发以 及具有反应性和感染性的 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除 900-409-06 外),直接从产废单位收集后到厂区内过磅,办理相关危废转运手续后,再转 移到处置单位, 不在本项目厂区内贮存。项目设计规模为: 收集、贮存、转移 各类危险废物 1.5 万吨/年; 收集、转移各
8、类危险废物 2000 吨/年(只转移, 不 贮存)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处置、加工和利用, 不涉及危险废物的预处理。20571- 83865121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 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 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 态环境部令第 1 号),本项目属于“ 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180 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
9、”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位于原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 分区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评价范围内,根据杭州钱塘新区“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 案(钱塘管办发201954 号)中“ 降低环评等级:对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 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 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可以编制环境影响报 告表; 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本项目为有 害及危险品的仓储项目,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 发性有机物)排放超过 0.5 吨/年,属于杭州钱塘新区“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改革实施方案中“环评审批负面清单: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
10、二氧 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0.5 吨/年及以上的项目”故确定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类型定为报告表。为此, 杭州鸿泉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 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我公司接受委 托后即组织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实地踏勘, 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并对项 目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 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 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 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请审批。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 号)、关于发布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 告
11、 2019 年第 8 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的通知(浙环发 201922 号)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 年本) 的通知等文30571- 83865121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件规定,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和设区市环保部门审批项目, 故本项目由县级 环保部门审批。本项目位于杭州市钱塘新区, 故项目审批部门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1.2 编制依据1.2.1 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014.4.24 修订, 2015.1.1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
12、治法,2017.6.27 修订, 2018.1.1 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修订并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修订并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 修订, 2020.9.1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31 审议通过, 2019.1.1 起施行7、关于修改 的决定,2012.7.1 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修订并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10.26 修订并施行;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13、(2018 年本),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 号, 2018.4.28 修改并施行;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1 号,2011.2.16 通过, 2011.12.1 施行;12、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11115 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1.9.16;1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6.22;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2021.1.1 起施行;15、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 号, 2015.1.8;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40571- 83865121浙江联
14、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277 号, 2012.7.3;17、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 2014.12.31;18、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环境保护部, 2016.10.26;1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10.1 实施;20、关于发布 的公告,公告 2017年第 43 号, 2017.8.29 发布, 2017.10.1 实施;21、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7.3;22、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 号, 2018.1.25;
15、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9 号, 2019.11.1 施行。1.2.2 地方法律法规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2018.1.22 修正, 2018.3.1施行;2、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修订) ,2020.11.27 通过并施行; 3、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修订) ,2020.11.27 通过并施行;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2017.9.30;5、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 年修正),省政府令第 321 号修正
16、, 2014.3.13 施行;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 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 号, 2014.7.10 发布, 2014.7.25 实施;7、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的通知,浙环发201922 号,2019.11.18发布, 2019.12.20 实施;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0571- 838651215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知,浙政发201835 号, 2018.10.8;9、关于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程序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浙环发20133 号, 2013.1.28;10、
17、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1428 号,浙江省环保厅,2014.5.19;1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86 号;1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批复,浙政函201571 号, 2015.6.29;1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浙政函2016111号, 2016.7.5;1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浙江省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1921 号;15、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92 号, 2019.1.11;16、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
18、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 号;1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函2018103 号, 2018.11.28;18、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大江东管办发201838号, 2018.8.28;19 、关于印发杭州市“清洁排放区”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 2018 年实施计 划、杭州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 2018 年实施计划、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 2018 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85 号);20、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浙环发【2020】2 号。2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
19、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60571- 83865121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复,浙政函202041 号, 2020.5.14;22、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07 号, 2020.5.23;2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杭政函202076 号, 2020.8.10;2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杭环发202056 号, 2020.8.18;2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 号,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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