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诺新程护理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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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杭州安诺新程护理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单位 ( 盖章): 杭州安诺新程护理院有限公司编制 日 期: 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8六、结论70附表71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周围环境及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 3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4 项目给排水管线图及污水处理设施平面布置图附图 5 杭州市“三线一单 ”市辖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 6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7
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8 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9 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规划管理单元(SC02)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图 10 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图附图 11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 12 杭州市上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图附件:附件 1 营业执照附件 2 法人代表身份证附件 3 不动产权证及房屋租赁合同附件 4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附件 5 排水情况说明附件 6 噪声监测报告附件 7 医疗固体废弃物委托代处置协议书附件 8 污水设计方案附件 9 使用证明附件 10 专家函审意见及修改清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 称杭州安诺新程护理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 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
3、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暄泽大厦 1 号楼 304-316 室、401-421 室、504-515 室地理坐标( 120 度 10 分 42.542 秒, 30 度 15 分 9.145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Q8425门诊部(所)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 84 108 医院 841其他(住院床位 20 张 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 元)300环保投资(万元)45环保投资占 比(%)15施工工期4
4、 个月是否开工建 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7045.08(建筑面积)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 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 定依据见表1- 1。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 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 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 污染物1 、二噁英、苯 并a芘、氰化物、氯气 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 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2018年)的污染
5、物、 二噁英、苯并a芘、氰否1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 的建设项目。化物及氯气。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 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 水处理厂的除外);新 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非工业和污水集 中处理厂项目。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 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 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Q1,该项目环 境风险潜势为 , 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 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 自然产卵场、索饵场、 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 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未从河道取水,无取水口。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 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 项目。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
6、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 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 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 、附录C。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规划管理单元(SC02)控制性详细规 划审批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杭政函200681号规划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审批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临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批复,浙政函201388号规划名称: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7、规划审批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杭政函200313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杭州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规划(2001-2020年)第十六条的批复,杭政函2007239号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规划管理单元(SC02)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暄泽大厦 1 号楼,租用已建建筑进行经2营活动。根据不动产权证以及用地规划图,本项目土地性质为商业金 融业用地,本项目为护理院建设,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不改变土地利用现状,项目符合该地块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此外根据关于报送落实杭州市
8、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 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再次复函:对于利 用既有建筑物用于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在批准的住区公共服务设 施建筑、商业服务设施建筑和医疗卫生建筑内设置的,符合规划要求 情形,无需规划另行审批,报开办医疗机构需要审批的其他部门审批 即可。因此,本项目符合规划文件的规划情形。综上,本项目符合杭 州市上城区小营规划管理单元(SC0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功能定位以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2 、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暄泽大厦 1 号楼,根据杭州历史文化名 城保护规划,本项目位于明清杭州古城的范围内,但是不涉及历史文 化街区、名镇、名村
9、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 保护范围(详见附图 10),本项目利用已有建筑(本项目建筑不属于 历史建筑)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进行土建开挖,不破坏遗址保护 层。项目周边均为住宅区以及商业建筑,与周边建筑景观相协调。综上,本项目符合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 分析1.1与杭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杭环发2020 56 号 ) , 本 项 目 位 于 “ 上 城 区 城 镇 生 活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ZH33010220001) ”,属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该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详见下表。表1-
10、2 杭州市市辖区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三线一 单”环境 管控单 元-单元 管控空 间属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3010220001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上城区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 元管控单元分类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3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 合 性 分 析空间布 局引导除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 聚点)外,原则上禁止新建其他二 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 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 量。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本项目属于护理院建设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 不涉及畜禽养殖。符 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推进生活小区“零直排” 区建设。加 强噪声和臭气异味防治,强化餐饮 油烟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本项目
11、产生的医疗废水经化粪池+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建成后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封闭加盖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大楼楼顶高空(约45米)排放。符 合环境风 险防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 布局。本项目不属于噪声、恶臭、油烟污染物大的项目。本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小,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封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大楼楼顶高空(约45米)排放。本项目高噪声环保工程设备布置于大楼楼顶与地下室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且污水处理设施位于地下室,减少恶臭对
12、周边环境影响符 合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本项目建成后将落实各项节水措施以及意识符 合重点管 控对象上城区(湖滨街道、南星街道、清波街道、紫阳街道、望江街道、小 营街道)城镇生活区。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 市上城区暄泽大厦 1 号 楼,行政区域属于小营街道。符 合1.2与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20年修正)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附近水体为贴沙河(河岸边界距离本项目东侧场界最近距4离约为320m),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 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批复(浙政函201571号),贴沙河属于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
13、:沿岸纵深2050m ,50m范围内有道路 的,以道路为界。因此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且本项 目为护理院建设,不属于工业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经化粪池+ 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不会对贴沙河造成影响。1.3 、杭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暄泽大厦1号楼,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杭州 中河距离约为990米,本项目位于核心监控区内的城镇建成区,本项目 利用已有建筑(本项目建筑不属于历史建筑,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改 变建筑外立面,不会破坏建筑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实施护 理院建设,符合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要求,
14、本项目不位于重要景观视廊, 且周边主要为商业建筑、住宅以及学校等,与周边建筑景观协调,本 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已有建筑用地属于商业用地,综上本 项目符合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要求。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经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具体见表1-3。表1-3 与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序 号负面清单项目情况1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以及浙江 省港口管理条例的
15、规定。符合;本项目不涉及港 口码头建设2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 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 规划 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 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符合;本项目不涉及港 口码头建设5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 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 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 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3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 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 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 的岸线和河段范
16、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 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 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 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 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符合;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 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 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符合;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5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
17、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 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符合;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6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一) 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 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 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 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 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 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 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 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 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 湿地公园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符合;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
18、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7禁止违法利用、 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本项目不涉及8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 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 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符合;本项目不涉及9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 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0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 扩大排污口。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1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 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2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
19、围内新建、 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符合;本项目不涉及6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 除外。1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 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符合;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1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 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5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 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 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
20、措 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 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6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 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 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8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 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符合;本项目不涉及1.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 ”划定成 果作为报批建设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发20222080号)符合性分析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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