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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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0 年 3 月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25三、环境质量状况 36四、环境质量标准 42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8六、项目主要污染物生产及预计排放情况 57七、环境影响分析 58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78九、环保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80十、结论与建议 84附图:附图 1: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水环境功能图附图 3:项目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4:项目周边敏感点示意图附图 5:厂区平面
2、布置图附件:附件 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附件 3:企业最近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附件 4:厂区用地土地证附件 5:排污许可证附件 6:应急预案备案表附件 7:危险固废处置协议附件 8:污水纳管协议附表:建设项目基础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杭州钱塘新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高新区红十五路 9936 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1200建设地点杭州钱塘新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高新区红十五路 9936 号(企业现有厂区)立项部门杭州钱塘新区行政审批
3、局项目代码2020-330191-73-03- 105220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技改行业类别 及代码三十七 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面积 (平方米)4465.15绿化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万元)6595.15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123.5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1.87%评价经费 (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1 年 4 月1.1 工程规模与概况1.1.1 项目由来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化” )创建于 1936 年,是全国大企业集团竞 争力 500 强之一,公司拥有控参股企业十二家, 其中中外合资企业一家。公司历经了二次 搬迁,三次创业。按照杭州市政府的统一规划, 2010 年企业从滨
4、江区浦沿整体搬迁至杭 州钱塘新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司主要产品: 烧碱、聚氯乙烯、盐酸、液氯、次氯 酸钠、氯醚树脂、高纯电子级化学产品系列,高级纺织助剂系列、化学试剂系列,氢气、氧气、氮气等。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杭州格林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达”) 为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位于杭电化现有厂区内,专业从事刻光电化学 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是国内电子化学品行业的龙头企业、中国电子 材料协会和产业联盟的理事单位、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国家二级企业(危险化学品) 认定、三体系认证(ISO9001 质
5、量管理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杭州市万塘路 317 号体系、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及 OHSAS 18001 职业健康安全)。公司荣获“ 国家彩电产业 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项目” 、“ 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 、“ 中国行业 AAA 级信用企 业”、全国“重质量、守信用”企业、杭州钱塘新区 50 强工业企业(即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优势企业)等多项殊荣。目前, 国外湿电子化学品厂商不仅技术先进, 而且均建立有完整的应用实验产线, 并 具有完备的检测评价设备, 产品开发周期短, 更容易满足产线技术要求, 时效性强。因此 在产品开发中, 需要建立一定的实验技术平台, 以缩
6、短和国外厂商的差距。实验平台相关 的设备需要在特定的净化室内运行, 同时需要相应的实验配套设施,另外很多检测设备比 如扫描电子显微镜(SEM)和特殊样品也需要单独放置在特殊的房间内加以保护。为达到 产品开发的时效性, 实验及检测等需要配合紧密, 不能过于分散, 这个整体需要较大空间 及独立性,而公司目前的研发实验室条件难以满足上述需求。 为此,公司拟投资 6595.15 万元, 实施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技术中心 A 和技术中心 B 两幢研发大楼。 同时,该项目已由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赋码,项目代码:2020-330191-73-03- 105220。根据中华人
7、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 规要求, 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三十七 研究和试验发展” 中的“专 业实验室”类别, 本项目研发内容不涉及 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和转基因实验室, 须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 我单位对项目拟建场地进行 了实地踏勘, 资料收集, 根据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对污染源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报请环保
8、主管部门审批。1.1.2 编制依据1.1.2.1 法律法规一、国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 号, 2015 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 54 号, 2012 年 7 月 1 日);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杭州市万塘路 317 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第 4 号, 2009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70 号, 2018 年 1 月 1 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31 号, 2016 年 1 月 1 日);(7)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修订);(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2018 年 4 月 28 日起实施);(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6 月 21 日);(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44 号令);(1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
10、337 号, 2013年 9 月 10 日印发);(1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517 号, 2015年 4 月 2 日印发);(16)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31 号, 2016年 5 月 28 日印发);(17)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 号, 2016 年 10 月 27 日印发);(1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 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19)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65 号,2016
11、 年 12 月 5 日印发);(20)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95 号, 2016 年 7 月 15 日印发);(2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665 号);(22)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 第 3 号);(23)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 年 7 月 3 日);(24)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杭州市万塘路 317 号二、 地方(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 号, 2018 年 1 月修订);(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12、2017 年 9 月修订);(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4 号, 2017年 11 月修正);(4)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1号修正);(5)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41 号修正);(6)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2015 年 3 月 1 日);(7)浙江省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 年 1 月 19 日);(8)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0 号);(9)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环发201646 号)
13、;(10)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7250 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 号,2009 年 10 月 29 日);(1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52号,2014 年 2 月 19 日);(13)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210 号, 2012 年 2 月 24 日);(14)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函(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函2015195 号, 2015 年 6月 8 日);(15)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省生态
14、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9 年本)(浙环发201922 号,2019 年 11 月 19 日);(16)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 年)(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741 号, 2017 年 11 月 17 日);(17)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办函2018202 号);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4杭州市万塘路 317 号(18)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 号); (19)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
15、30 号);(20)杭州市 2013 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浙政办201350 号);(21)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2012 年修正)(杭州市人民政府令2012第 270 号第三次修改);(22)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2010 年修正本)(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6 号, 2010 年 4 月 1 日);(23)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条例(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2008 年 6 月 1 日);(24)关于印发杭州市“清洁排放区”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 2018 年实施计划、杭州市 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 2018 年实施计划、
16、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 2018 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85 号)。三、 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01-2016);(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HJ964-2018)(9)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7、评价技术要点(2005.4);(1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11)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10.1);(12)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2015.6);(13)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功能区划(2015 年 11 月) 。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5杭州市万塘路 317 号四、其他(1)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2)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 年12 月。1.1.3 工程内容及规模1.1.3.1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技术
18、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址:杭州钱塘新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性质:技术改造建设内容及规模:公司拟投资 6595.15 万元, 利用存量土地,拟建设总建筑面积为 4465.15 平方米的技 术中心,其中技术中心 A 建筑面积为 3381.12 平方米,技术中心 B 建筑面积为 787.32 平方米。根据项目可研报告, 技术中心 A 包括办公室、中控室、档案室和实验室等辅助设施。 技术中心 B 包括洁净室内布置的生产装置试验线、产品应用测试线等,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具体见表 1.1- 1。表 1.1- 1 本项目产品方案序号项目建设内容建筑面 积
19、m2占地面积 m2备注01技术中心 A1 幢, 6 层;包括办公室、中控室、档案室和实验室。3381.12563.52实验室 2 层,总 面积 671.0402技术中心 B1 幢,2 层;包括洁净室内布置的试 验线, 实验及测试线 13。787.32393.661.1.3.2 项目平面布置项目选址位于杭州钱塘新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高新区红十五路 9936 号,利用格 林达公司现有厂区内闲置土地实施技术中心 A(占地面积 563.52 m2 )和技术中心 B(占 地面积 393.66 m2)。本技改项目两幢主体工程均位于厂区最东侧, 其中技术中心 A 位于现有成品仓库东侧,紧邻东厂界;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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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 格林 电子 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 中心 建设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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