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普环保再生资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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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巴普环保再生资源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福建巴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巴普环保再生资源技改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平林村郭田地理坐标( 117 度 5 分 16.320 秒, 25 度 10 分 52.439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 合利用业 4285、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 工处理 422废塑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
2、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 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 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闽工信备2022F010008 号总投资(万元)300.00环保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占比(%)6.67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 是:用地(用海) 面积(m2)0(无新增占地)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无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 分析1.1“ 三线一单” 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1)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
3、区管控的通知符合性分析项目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 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 12号)相关要求分析详见表1-1。表1-1 与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适用 范围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全省 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 、石化、汽车、船舶、冶金、 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 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 2 、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 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增 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3 、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 和符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 项目,以及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 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关 于促进我省氟化
4、工产业绿色高 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园 区,在上述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 化工项目,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规模。5 、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 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 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 再生塑料颗粒的 生产,项目所在 区域水环境质量 能稳定达标,项 目建设与空间布 局约束要求不相冲突符合污染1 、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 排放量应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倍1、项目用地属于 一般管控单元。符合2物排放管控量替代。涉及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要求实行总磷排放量 倍量或等量削减替代。涉及重金 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重 点重金属污染物应按要求实行 “ 减量置换”或等
5、量替换 。涉新 增VOCs排放项目,VOCs排放实 行区域内等量替代。福州、厦门、 漳州、泉州、莆田、宁德等6个 重点控制区可实施倍量替代。2 、新建水泥、有色金属项目应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钢铁项目应执行超低排放指标 要求,火电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3、尾水排入近岸海域汇水区域、 “ 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湖泊、水库 等封闭、半封闭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A排 放标准。项目涉及VOCs 排放,龙岩市暂 未对一般管控单 元涉VOCs排放 实行区域内等量替代。2、项目主要从事 再生塑料颗粒生 产,不属于水泥、 有色金属、钢铁、火电项目。3、项目生活污水 经预处理后用于 周边林
6、地浇灌, 不排入近岸海域 汇水区域、“ 六江 两溪”流域以及 湖泊、水库等封 闭、半封闭水域。(2)与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项目与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2172号)相关要求分析见表1-2。表1-2 与龙岩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适用 范围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龙岩 市空间布局约束1.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州工业 园区张白土片区、东宝山片区、福 建永定工业园区、漳平工业园区富 山禁止引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 石化、冶金、水泥、平板玻璃等重 点产业。2.龙岩经济技术开发
7、区、龙雁经济 开发区、漳平工业园区、禁止引入 以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重本项目从事再 生塑料颗粒的 生产,不涉及 氨氮、总磷等 主要污染物排 放,项目选址 属于一般管控 单元,项目建 设与空间布局符 合3点行业工业项目。长汀经济开发区、 上杭工业园区、连城工业园区严格 控制新、扩建增加氨氮、总磷等主 要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行业工业项目。3.龙岩市闽江、九龙江、汀江流域 两岸严格控制新、扩建增加氨氮、 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闽 江、九龙江禁止新建、扩建铬盐、 氰化物生产项目。汀江流域范围禁 止新、扩建制浆造纸、印染、合成 革及人造革项目。4.龙岩市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 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
8、增产能,新增 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合 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及 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 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氟化 工产业应布局在上杭蛟洋工业区、 漳平市新材料产业园具有氟化工产 业功能,且已开展规划环评、配套 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完善的园区,园区外现有氟化工企 业不再扩大规模;禁止在水环境质 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 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 工业项目。5.严格控制审批高耗能、高污染和 资源型行业(钢铁、水泥、铁合金、 多晶硅、铜冶炼、有色金属矿山、 煤矿、稀土等)新增产能项目。约束要求不相 冲突符 合污染物排
9、放管控九龙江流域:1. 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 西溪桥以上,新建水污染型项目应 实行水污染物排放量倍量削减替代。2.全流域大力推进粪污资源化 利用。北溪上游严格控制畜禽养殖 总量,继续开展畜禽养殖场标准化 建设。3.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 设与提标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逐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1、项目选址属于九龙江流 域,从事再生 塑料颗粒的生 产,不属于水 污染型项目、 畜禽养殖场。 厂内实施雨污 分流,生产废 水循环使用,4符合定期用槽罐车 运输至龙岩市 城市污水处理 厂委托处理, 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1.强化石化、化工、冶炼、危化品 储运等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2.建立和
10、健全重点管控重金属及危险化学品泄露等环境风险防范体 环 系,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境 3.上杭蛟洋工业园区、连城朋口工 风 业集中区、漳平新材料产业园区(含 险 漳平华察化工集中区)、新罗生物精 防 细化工产业园应建设园区事故应急 控 池。4. 九龙江北溪流域禁止新、扩建电 镀项目。全市新建电镀项目应集中 布局在上杭金铜新材料循环产业园,并严格控制重金属的排放量。本项目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平林村郭田,不属于石化、化工、冶炼、危化品储运等企业,电镀项目,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已建立联防联控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演练(3)小结项目“ 三线一单” 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3。表1-
11、3 项目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文号 类别 项目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性(符合)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生态功能规划,项目 所在地属于“新罗中心城市外围农业环 境生态保护生态功能小区(250980201) ,生态 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保护 湿地、生态公益林、重要自然与人文景 符合红线 观、文物古迹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项目用地红线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 “ 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环评201695号)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12、;周边地表水环境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 质量 底线符合5(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根据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污染排 放影响预测可知,本项目运营后对区域 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 有水平,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资源 利用 上线项目用水、用电为区域集中供应,项目 运行过程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 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 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 措施,以“ 节能、降耗、减污” 为目标, 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 线。符合
13、环境 准入 负面 清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福建省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 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龙岩市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 三线一单” 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龙政综 202172号)的要求;不属于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禁止准入类的项目。符合1.2 相关行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 信息部公告 2015 年第 81 号)(2016 年 1 月 1 日)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的环境相 符性分析见表 1-4 ,由表 1-4 可以看出,本项目的建设符 合
14、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部公告 2015 年第 81 号)(2016 年 1 月 1 日)要求。表 1-4 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符合性分析项目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企(一)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本项目企业类型为塑符6业的设立和布局是指采用物理机械法对热塑性废塑料进行再生加工的企业,企业类型主要包括 PET再生瓶片类企业、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以及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料再生造粒企业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二)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 所涉及的热塑性废塑料原料,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
15、等特种工程塑料本项目原料为废旧的日用生活类、生产类塑料制品等,不涉及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三)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废塑料加工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规划。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的设计要求,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及生产装备本项目为改造废塑料加工企业,于 2022 年 2月 25 日通过新罗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备案工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四)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本项目位于福建省龙 岩市新罗区
16、铁山镇平 林村郭田,不属于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 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 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生产经营规模(七)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30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20000 吨;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 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3000 吨本企业为塑料再生造 粒类企业,生产规模为 年产 6000 吨塑料颗粒(八)企业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厂区作业场地面积企业占地面积 2400m2,现在现有厂房内建设 1条生产线,作业场地满足生产需求7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九)企业应对收集
17、的废塑 料进行充分利用,提高资源 回收利用效率,不得倾倒、焚烧与填埋本项目收集的废塑料能回用的全部回用于生产,无法回用的外售废品回收站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十)塑料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的综合电耗低于 500千瓦时/吨废塑料本项目综合电耗 150kwh/t 废塑料(十一)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 0.2吨/吨废塑料本项目综合新水消耗 量 0. 18 吨/吨废塑料工艺与装备(十三)1.新建及改造、扩建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采用 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提 高废塑料再生加工过程的自 动化水平。2.废塑料破碎、清 洗、分选类企业。应采用自 动化处理设备和设施。其中,
18、 破碎工序应采用具有减振与 降噪功能的密闭破碎设备;清洗工序应实现自动控制和 清洗液循环利用,降低耗水 量与耗药量;应使用低发泡、 低残留、易处理的清洗药剂; 分选工序鼓励采用自动化分 选设备。3. 塑料再生造粒类企 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 相适应的预处理设备和造粒 设备。其中,造粒设备应具 有强制排气系统,通过集气 装置实现废气的集中处理;过滤装置的废弃过滤网应按 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处理,禁止露天焚烧1.本项目废旧塑料造粒 生产线为机械化和自 动化作业,采用的工艺 在国内得到广泛应用, 具有比较成熟的生产 经验。2.本项目破碎、 清洗等应采用自动化 处理设备和设施。其 中,破碎工序采用具有
19、 减振与降噪功能的密 闭破碎设备;清洗工序 无使用清洗液,采用循 环水泵和回用系统,实 现清洗废水循环利用, 降低耗水量;3.本项目 造粒设备具有强制排 气系统,废气通过集气 罩收集后,采用“水喷 淋+活性炭吸附”净化 装置处理,实现废气的 集中处理;废过滤网收 集后交由垃圾焚烧厂处理环 境 保 护(十五)企业加工存储场地应建有围墙,在园区内的企业可为单独厂房,地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按照要求设计,厂房设 有围墙,地面进行硬化(十六)企业必须配备废塑 料分类存放场所。原料、产 品、本企业不能利用废塑料 及不可利用废物贮存在具有 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的本项目原料、产品、废 弃物分类贮存在厂
20、房 内,无露天堆放现象。 厂区实行“ 雨污分流”8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露天堆放现象。企业厂区管网建设应达到 “ 雨污分流” 要求(十九)再生加工过程中产生废气、粉尘的加工车间应设置废气、粉尘收集处理设施,通过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废气通过集气 罩收集后,采用“水喷 淋+活性炭吸附”净化 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二十)对于加工过程中噪 音污染大的设备,必须采取 降噪和隔音措施,企业噪声 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控制高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符合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2012年 第 55 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废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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