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县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不断把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和xx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创建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2023年在全县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创建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县总目标,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xx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二、创建目标以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为主题,2023年底前申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三、创建主体xx县人民政府四、创建步骤(一)动员部署(2023年7月底前)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项创建筹备工作。县政府适时召开动员会议,安排布置创建工作
3、,细化任务分解,达成创建共识,形成创建合力。(二)全面自查(2023年8月15日前)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综合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对照我县具体任务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评,摸排底数,深入总结成绩和亮点,查找工作短板和滞后环节。适时组织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先进做法,交流创建经验,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三)限期整改(2023年8月底前)各责任单位结合全面自查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改善创建薄弱环节逐项进行销号,提升全县整体创建工作水
4、平。(四)督查指导(2023年9月15日前)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或专项督查,对创建工作前期开展状况进行实地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对因履责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创建指标严重不达标的进行通报批评。(五)完善提升(2023年9月底前)结合我县创建进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完善、再提升,打牢创建基础。(六)集中申报(2023年10月底前)根据省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创建部署,全县各有关部门迅速开展申创资料收集整理、汇总提交,严格按照创建工作任务查漏补缺,保质保量及时上传xx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系统。(七)迎接验收(20
5、24年4月底前)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活动,营造全县浓厚创建氛围,扩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全力以赴迎接xx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集中评查、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等各项工作,常态化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五、重点工作任务(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1强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镇(街道)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规定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数,配齐配强专职执法力量。2加强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按照xx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实用手册规定,统一场所名称和挂牌标识,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x
6、x平方米,设办公室和案件询问室、行政调解室(案件听证室)、案件档案室、罚没物品管理库等业务用房。(二)加强保障机制建设3加强经费保障。各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经费一律由财政予以保障,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4切实做好业务装备配备。各镇(街道)应配备执法车辆、执法装备,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三)明确职责范围5明确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xx县乡镇职责清单暨xx县乡镇“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试行),重新梳理各镇(
7、街道)权责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四)加强培训指导6强化分级培训。县司法局统筹全县各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办理、培训、考试工作,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定期组织各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各镇(街道)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要求,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7压实帮扶指导责任。县直下放执法权限的行政执法部门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帮助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通过集中培训、提供“教科书式”执法案例和法律文书范本、咨询答疑、下派执法业务骨干、随同执法等方式,指导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熟悉相关
8、业务、法律法规、调查要点、证据标准等,熟练使用执法设备,掌握执法技能。(五)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8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各镇(街道)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人员的内部监督与管理,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评奖惩制度、人员管理、案卷管理、督查检查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项各类业务台账登记制度,形成系统完备、内容科学、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9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持xx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按照“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要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10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镇(街道)应及时在xx县党政门户网站上公
9、开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同时按要求落实好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相关工作;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应及时为各镇(街道)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11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镇(街道)应参照xx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执法设备,同时各镇(街道)应加强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管理。12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镇(街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xx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规定,明确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六)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13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每月)或不定期召开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协调
10、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确定事项,增强行政执法合力。14建立行政执法协作制度。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道)应当分别建立执法事项清单,明晰各自行使的执法权限和边界,对各镇(街道)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予以支持、配合。15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各镇(街道)应当每月进行案件统计分析,根据执法案件类型,分类抄送相关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衔接,及时将上级部门印发的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通知、解释、答复等相关文件抄送至各镇(街道),并指导实施。各镇(街道)和县级执法部门在日常工作发现属于对方管辖范围的案
11、件线索应按规定及时转交。16建立“两法衔接”机制。完善镇(街道)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两法衔接”机制,使执法更加高效、畅通、快捷。17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要主动接受上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具体由县司法局实施,各镇(街道)司法所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牌子,受县司法局指派实施行政执法监督。18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核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处罚的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根据xx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管理办法做好向县司法局备案工作。19严格落实xx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和纠错问责机制。20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畅通行政复议、行
12、政诉讼和社会监督渠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可以依法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六、工作要求(一)强化领导,落实创建任务。成立xx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x,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xx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局长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示范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
13、创建工作负总责。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二)夯实责任,健全创建机制。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强化经费、人才、宣传资源等要素保障,确保各项物资配备达到创建指标要求,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圆满成功提供坚实的保障。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创建工作专班,高质量完成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尤其是专班成员要集中精力,攻坚克难,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三)督促指导,取得创建实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示范创建各相关单位科学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对于工作安排落实不力,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不重视、拖后腿、消极对待、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由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进行督查,落实通报、约谈等相关工作机制。(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媒介,开设专栏、专题,对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工作重点和好经验、好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加强信息编辑、采集和报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为xx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