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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集中采购合同_药品集中采购合同范本篇一:网上药品集中选购合同 XXXXXXXXXXXXXXX医疗机构 网上药品集中选购合同 甲方(医疗机构):乙方(药品供应企业): 甲乙双方依据XXXXXXXX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选购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同等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供应的选购安排在商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刚好组织配送,甲方保证单一来源选购,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甲方的需求详见附表。 其次条 合同总价款:。 第三条 乙方配送药品方式刚好间: 急救药品 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常用药品 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节假日保证配送。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2、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担当应付款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时配送,担当逾期配送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三次不配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 1.乙方三次不配送的; 2.甲方超过双方协商结算时间 天不付款的。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的说明文件: 1.XXXXXXXXXXX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选购工作实施方案;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网资料。 第九条 合同履行期限:。 第十条
3、 其他约定事项: 。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 日 2 篇二:药品集中招标选购合同 签定地点:_ 签定时间:_ 招标人:_ 投标人: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选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选购监督管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_ 产地:_ 规格:_ 单位:_ 供货价格:_ 出厂价格:_ 零售价格:_ 数量:_ 金额:_ 交货时间:_ 人民币:(大写)_ 第一条 投标人供应的药品必需符合国家的质量标
4、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其次条 投标人必需供应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需供应。 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供应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缘由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供应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
5、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供应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爱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平安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具体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别要求。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假如招标人确认须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刚好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详细要求通知投标人。假如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
6、人担当,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刚好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假如发觉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确定必需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终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依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实惠比率。该实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根据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
7、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状况招标人在实行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状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a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供应部分或全部药品; b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c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峻违法行为。 招标人依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
8、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接着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假如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实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实行或将要实行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假如投标人遇到阻碍按时配送药品和供应伴随服务的状况时,应刚好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缘由通知招标人
9、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状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如投标人无正值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律师365 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状况外。假如投标人没有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供应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方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供应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
10、终止合同, 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招标人必需无条件选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选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选购量的选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选购周期内合同选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选购周期接着选购,直到合同选购量全部完成。 招标人须根据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刚好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招标人必需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照实开据发票,并照实记帐。 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因不行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
11、行合同义务,不应当担当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本条所述的“不行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限制、不行预见的事务,但不包括有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斗争、严峻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务。 在不行抗力事务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行抗力的状况和缘由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接着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实行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行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行抗力事务影响消退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
12、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选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选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选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书目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选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托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安排送商
13、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选购安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供应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依据用药安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选购安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需严格根据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选购安排执行。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供应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供应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觉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刚好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供应的相关服务项目。
14、 假如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须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分的状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改变或修改。 第十二条 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选购中,必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选购监督管理暂行方法的规定,自觉听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选购合同的规定选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托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运用中必需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篇
15、三:药品集中选购合同 药品集中选购合同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需方(甲方): 居处: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供方(乙方): 居处: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选购工作的看法和 省药品集中选购工作实施方法(试行)等规定,并根据公正、同等、自愿、诚恳信用的原则,同意根据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见附表挂网选购药品明细表。 其次条 购销方式 甲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选购平台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 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16、第三条 质量要求 (一)乙方供应的药品必需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二)乙方必需供应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 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供应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 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需依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 日起计算,药品的运用效期必需在半年以上(特别药品除外),并且必需保证药 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四条 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供应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爱护措施进 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17、确保药品平安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具体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五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刚好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假如甲方确认须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刚好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 的详细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
18、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 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担当,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接着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挂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运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 良反应时,甲方应刚好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选购合同的接着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担当。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开造成药品的奢侈,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当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担当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
19、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担当全部责任。 (六)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 有效期,驾驭药品状况,刚好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选购,合理运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需严格根据甲方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 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 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 小时。 (二)交货地点: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20、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 第八条 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 (一)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状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供应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乙方破产终止合同 假如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实行或将要实行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三)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 1甲方依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挂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
21、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担当。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着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如甲方未按集中选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担当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值理由拖延交货,将担当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品集中选购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二)误期赔偿 1.假如乙方没有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供应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方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方法计算,违约金
22、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 ,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时应担当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选购合同项目约定,选购非挂网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网品种。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挂网药品合同选购量的选购。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 的违约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不行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由于不行抗力事务,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行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
23、况。 (二)在不行抗力事务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行抗力的状况和缘由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接着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实行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行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行抗力事务影响消退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假如乙方因不行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供应伴随服务的状况时,应刚好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缘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状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条 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合同周期不低于1年。 第17页 共17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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