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炜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根铸造用纸质复合纤维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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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根铸造用纸质复合纤维管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湖州炜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1六、结论43七、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3附表:附表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附图3项目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附图4长兴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图附图5长兴县生态保护
2、红线分布图附图6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7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8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9周围环境状况示意图附图10 周围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11 地表水监测数据引用点位示意图附图12 大气监测引用点位图附图13 项目周围环境照片附图14 2500m内敏感目标分布图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信息表附件2单位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土地证附件5厂房租赁合同附件6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7关于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书附件8授权委托书附件9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附近10 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11 项目涉密事项说明附件12 噪声检测报告附件1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一、建设项目基
3、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根铸造用纸质复合纤维管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330522-22-03- 11902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园区地理坐标(119 度 52 分 33.349 秒,30 度 55 分 53.484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239其他纸制品 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38-纸制 品制造223* :有涂布 、浸渍 、 印 刷、粘胶工艺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长兴县发展和改
4、革 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500环保投资(万元)28环保投资占比(%)1.86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000专项评 价设置 情况大气专项评价项目排放废气含有甲醛,甲醛属于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空气环境保护目标。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试 行)(污染型),应设置“大气专项评价”。规划情 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1 的通知、长兴县“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
5、控方案(2020 年)对“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行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于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园区,租用长兴佳一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现有闲 置厂房 3000 平方米作为项目营运用房,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 自然保护区 等生态保护区内,不涉及长兴县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3. 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章节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 量均达到相应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本项目属于 C2239 其他纸制品制造,本项目低温烘 干、热压整形废气收集后经不低于 15m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打磨粉尘收集
6、处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 15m排气筒(DA002)排放,各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因此能保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 ”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不额外占用土地,不涉及燃料使用,且所用水、电用量均较小,远低于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准入清单根据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详见附图6),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属于“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5) ”,面积2
7、.21平方公里。相关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内容及符合性分析见表1- 1。表1-1 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 控 要 求虹 星 桥 镇 产 业 集 聚序号 工作内容具体内容项目概况是否 符合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排放、环 境风险大的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 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控空间 制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布局 环境风险,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约束 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 、 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 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 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符合1本项目属于C2239其他 纸制品制造,属于新建 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 三类工业项目;项目与 居住
8、区有建筑隔离;本 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2 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5)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 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2污染 物排 放管 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 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 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 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 业国内先进水平。加快落实污水处 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 业园区(工业企业) “污水零直排 区 ”建设 ,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 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 修复。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 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 削减目标;项目污染物 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 内先进水平;项目实施 雨污分流,本项目生
9、活 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 到纳管后纳入长兴新天 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3环境 风险 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 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 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 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 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 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 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项目不属于石油加工、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 炼、纺织印染等行业, 实施后严格控制环境风 险,并落实防控措施。符合4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 企 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 业、
10、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 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 源利用效率。项目推进生态化改造, 强化清洁生产,项目仅 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 纳管后纳入长兴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5)要求。2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浙长江办201921号)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 (浙长江办201921号)文:禁止新建化工园区。禁止在合 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
11、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 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虹星桥镇工业园区,属于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不属于高污染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 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符合实施细则内的
12、相关要求。 3 3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于2011年8月24日经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属于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属于鼓励类,不属于流域内禁止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严格执行水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并悬挂标志牌,生活 污水做到达标纳管;本项目选址距离太湖岸线约16km ,不属于流域内禁止的生产项 目,不属于上述的太湖及主要入太湖河道相关岸线范围内;企业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13、。4 、项目建设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环环评 2016 190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本项目不属于“通知 ”中提到的十大重点行业和“十小 ”企业。本项目所在地水环境相关所有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 入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不会加剧环境的恶化,不触及 环境质量底线。故本项目能符合项目建设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的准入要求。5 、项目与关于印发
14、的通知相关符合性分析表1-2 关于印发 的通知 内容工作任务判断依据企业情况是否符合强化工业源污染管控优化产业 结构调整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 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加快推进铸 造、化工、建材、制药、纺织印染、 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制造 业企业技术改造和绿色专项升级,推 动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安全环 保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关闭或搬迁入园。本项目位于虹星桥镇工业园区,项目不属于铸造、化工、建材、制药、纺织印染、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制造企业,不在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 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内符合严控 VOCs行 业准入严格涉NOx、VOCs排放项目的环境 准入
15、,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 项目;确需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 胶粘剂等新建项目,使用VOCs含量本项目不生产、使用 溶剂型涂料、油墨、 胶粘剂等,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 VOCs符合 4 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配套高效治理设施。严控新建、扩建化工、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含VOCs排放项目,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需按湖州市大气源头治理涉气项目总量调剂实施办法实施倍量替代和项目预审,项目未经预审而审批的,暂停区气收集 有效处理县同类项目审批半年。 推广使用高固体分、粉末涂料和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 本项目不使用溶剂
16、型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从源 剂、清洗剂源头替代(全面实施) 粘剂等原辅材料,替代溶剂型涂 涂料、油墨、胶粘 符合头减少VOCs产生。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对含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 敞开液面无组织逸散、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等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力度。加强无组 、 本项目设置废气收集织排放废 装置,将废气收集后 符合提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效率,所有可能产生VOCs的生产区域和工段均应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将废气收集后有效处理。 以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对照全省先进地市经验标准,全面开展行业整治。20
17、21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排查出的全部1027家低效废气治理设施企业一企一策制定。结合实际选择合理高效的末端治开展重点 理设施,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行(涉) /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使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 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四性五不批 ”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 四性五不批 ”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1-3。表1-3 “ 四性五不批 ”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18、是否符合四 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园区, 选址可行;项目所在区大气环境、水环 境、声环境环境现状达标;项目环保措符合 5 施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 放标准。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各要素分析预测评估按照相关技 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 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进行符合根据“4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可满足本项目需要, 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影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结论科学符合五 不 批(一
19、)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虹星桥镇工业园区,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 划。符合(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 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 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2020年长兴县环境空气质量数据,项目所在地属于达标区。根据监测数据,2020年项目周边地区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符合(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能确保污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 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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