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工业X、γ射线室内探伤和X射线移动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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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工业 X 、 射线室内探伤和 X 射线移动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二二年四月生态环境部监制目 录表 1 项目基本概况 1表 2 放射源 5表 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5表 4 射线装置 6表 5 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 7表 6 评价依据 8表 7 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 10表 8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 21表 9 项目工程分析与源项 23表 10 辐射安全与防护 30表 11 环境影响分析37表 12 辐射安全管理 52表 13 结论与建议 57表 14 审批 60表 1 项目基本概况建设项目名称工业 X 、 射线室内探伤和 X 射线移动探伤项目建设单位方圆阀门集团
2、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园区大道 998 号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园区龙庆路 251 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100项目环保投资(万元)10投资比例(环保投资/总投资)10%项目性质.新建 改建 扩建 其他占地面积(m2)144应用类型放射源销售类 类 类 类 类.使用类(医疗使用) .类 类 类 类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生产制备 PET 用放射性药物销售/使用乙 丙射线装置生产类 类销售类 类.使用.类 类其他/1.1 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方圆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始建于1998年11月,前身为浙江方圆阀门
3、制 造有限公司, 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泵阀生产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 县瓯北街道园区大道998号,主要经营范围:阀门、泵、 铸件、锻件、 仪器仪表、 电气自动化成套装置和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 检测、检修服务等。目前下属五个控股子公司, 集团拥有温州、上海、丽水三大生产基地和青田铸造基地。其 中丽水生产基地即方圆阀门集团丽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厂址位于浙江省丽水 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园区龙庆路251号,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吨阀门, 于2006年7月19日通过了原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审批, 批复文号: 丽环建2006105号; 2011年1月2
4、6日通过了原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丽环验20112号,详见附件4。第 1 页1.2 建设目的与任务由来为满足周边企业无损检测的需求, 并促进公司的生产发展和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方圆阀门 集团有限公司拟租赁方圆阀门集团丽水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2号厂房一层的西南角,新建一间 探伤室,并配备2台X射线探伤机和2台射线探伤机(每台探伤机内含1枚活度为3.71012Bq的 放射源, 一用一换源周转),对公司生产及第三方单位委托的阀门进行无损检测。射线探伤机 仅限在探伤室内使用,X射线探伤机在探伤室内使用及阀门安装制造现场探伤使用;所有探伤机在探伤室内使用时均不同时运行。由于X射线探伤机和射线
5、探伤机在使用过程中分别会产生X射线、射线,将对周围环境 产生电离辐射影响,应开展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本项目属于“五十、核与辐射: 191、核技术利用 建设项目 ”,本次评价的辐射内容为使用类放射源和类射线装置,应编制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在环评批复后及时向有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为保护环境, 保障公众健康, 方圆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问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本 项目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环评委托书见附件1。评价单位接受委
6、托后, 通过现场踏勘、监 测、收集有关资料等工作, 结合本项目特点, 依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 10.1-2016)的相关要求, 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1.3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经与建设单位核实, 公司近5年内辐射活动规模,即本次辐射评价的内容为:新建一间探伤室,并配置2台X射线探伤机,分别为XXH-2505型周向机和XXQ-2505型定 向机,最大管电压均为250kV ,最大管电流均为5mA;2台射线探伤机,每台探伤机内含1枚 192Ir放射源, 最大装源活度均为3.71012Bq(100Ci)
7、,一用一换源周转。射线探伤机仅限在探 伤室内使用,X射线探伤机在探伤室内使用或移动探伤;所有探伤机在探伤室内使用时均不同时运行。1.4 评价目的(1)采用现场检测对本项目探伤室拟建址及其周围环境的辐射环境背景水平进行调查,第 2 页掌握本项目的辐射环境背景水平;(2)采用理论计算的方法, 对本项目探伤室及移动探伤投入使用时进行辐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3)对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把辐射环境影响减少到“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4)提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使该项目满足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的要求,为项目运行期辐射环境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5 项目选址
8、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1.5.1 企业地理位置方圆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拟租赁方圆阀门集团丽水有限公司的部分场所,租赁面积为144平 方米, 开展无损检测工作。该子公司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园区龙庆路251号,其 地理位置见附图1 。厂区东南侧为龙庆路,西南侧为丽水市正工阀门科技有限公司与丽水市伟业门窗有限公司,东北侧和西北侧均为空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周围环境情况见附图2。1.5.2 探伤室位置本项目探伤室位于方圆阀门集团丽水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2号厂房一层的西南角,所属建 筑共三层。探伤工作场所主要包括曝光室、储源坑、控制室、暗室和评片室等,其中曝光室东 侧为车间过道, 南侧为控制室和暗室,西
9、侧为厂区道路,北侧为子公司生产车间, 楼上为子公司的设备库房,楼下为土层, 无地下层。1.5.3 X 射线探伤机储存位置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不工作时, 全部存放在专门的设备贮存间内, 建筑面积约6.75m2 。贮 存间的东侧为走廊,南侧和西侧均为厂区道路, 北侧隔过道为曝光室,楼上为子公司的设备库房,楼下为土层, 无地下层。1.5.4 现场探伤时作业场地位置该公司现场探伤主要业务范围为丽水市,无确定的作业地点。根据承接项目的需要, 在施 工现场进行, 具体操作地点的选择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每个工作组必须要有临时存放 X射线探伤设备的场所, 临时存放场所须满足“ 防盗、防火、防潮、防爆 ”要
10、求, 并须有专人管理。第 3 页1.5.5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探伤室评价范围50m内主要为方圆阀门集团丽水有限公司的厂房、丽水市正工阀门 科技有限公司与丽水市伟业门窗有限公司的厂房等,无居民点和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其中方圆 阀门集团丽水有限公司宿舍楼距离本项目探伤车间边界约55m,距离曝光室约60m ,不在评价 范围内。经辐射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电离辐射, 经采取一定的辐射防护措 施后对周围环境与公众健康的辐射影响是可接受的。同时本项目位于水阁工业园区,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房产证及厂房租赁合同分别见附件5和附件6),周围无环境制约因素。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1.6 原
11、有核技术利用项目许可情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方圆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之前未开展过与辐射有关的工作, 尚未取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因此不存在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许可情况。第 4 页表 2 放射源序号核素名称总活度(Bq)/活度(Bq)枚数类别活动种类用途使用场所贮存方式与地点备注1192Ir3.71012Bq2枚类使用无损检测2 号厂房一层西南角的探伤室不工作时,贮存于曝光室内西北角的储源坑内拟购,本次环评注:放射源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对其要说明是何种核素以及产生的中子流强度(n/s)。表 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序号核素名称理化性质活动种类实际日最大操作量(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
12、年最大用量(Bq)用途操作方式使用场所贮存方式与地点本项目不涉及注: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和操作方式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第 5 页表 4 射线装置(一)加速器:包括医用、工农业、科研、 教学等用途的各种类型加速器序号名称类别数量型号加速粒子最大能量(MeV)额定电流(mA)/剂量率(Gy/h)用途工作场所备注本项目不涉及(二) X 射线机,包括工业探伤、医用诊断和治疗、分析等用途序号名称类别数量型号最大管电压(kV)最大管电流(mA)用途工作场所备注1X 射线探伤机(周向)类1 台XXH-25052505无损检测2 号厂房一层西南角的探伤室及现场探伤拟
13、购,本次环评2X 射线探伤机(定向)类1 台XXQ-25052505无损检测(三)中子发生器,包括中子管,但不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序号名称类别数量型号最大管电压(kV)最大靶电流(A)中子强度(n/s)用途工作场所氚靶情况备注活度(Bq)贮存方式数量本项目不涉及第 6 页表 5 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名称状态核素名称活度月排放量年排放总量排放口浓度暂存情况最终去向废放射源固态192Ir2 枚,约 6 个月更换一次暂存于曝光室内西北角的 储源坑内由供源单位回收处理臭氧和 NOX气态/少量少量少量不暂存直接进入大气, 臭氧在常温常压下 可自行分解为氧气废显(定) 影液液态/20L240L/集中存
14、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胶片固态/10 张120 张/注: 1、常规废弃物排放浓度,对于液态单位为mg/L,固体为mg/kg,气态为mg/m3 ;年排放总量用kg。2 、含有放射性的废物要注明,其排放浓度,年排放总量分别用比活度(Bq/L或Bq/kg或Bq/m3 )和活度(Bq)。第 7 页表 评价依据法 律 文 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订),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15、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 年修改),国务院令第 709 号,2019 年 3 月 2 日起施行;(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 18 号,2011年 5 月 1 日起施行;(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19 年修改),生态环境部令第 7号, 2019 年 8 月 22 日起施行;(8)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 年第 62 号 ,2005 年 12 月 23 日;(9)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
16、类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7 年第66 号,2017 年 12 月 5 日起施行;(10)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45 号,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 年 9 月 26 日起施行;(11)关于 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的通知,环发20078 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 1 月 15 日起施行;(12)关于明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6430 号,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 年 3 月 7 日起施行;(13)关于做好放射性废物(源) 收贮工作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760
17、9 号, 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 年 4 月 21 日起施行;(14)放射性废物的分类,原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防科工局公告 2017 第65 号,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6 年修订),原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16)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2018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第 8 页(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修订),原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 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18)浙江省建设项目
18、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 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号,201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9)浙江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89 号,2012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20)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 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 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 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 号,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5 年 10 月 23 日起施行。(21)关于发布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9 年本)的通
19、知, 浙环发201922 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9 年 12 月 20 日起施行; (22)关于印发浙江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9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28日印发。技 术 标 准(1)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 10.1-2016),2016年4月1日实施;(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2003年4月1日实施;(3)工业 X 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2015 年 6 月 1 日实施;(4)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 25
20、0-2014)及第1号修改单, 2017年10月27日实施。(5)密封放射源及密封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14-2006),2007年4月1日实施;(6)工业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32-2008),2008年10月1日实施;(7)射线探伤机(GB/T 14058-2008),2009年4月1日实施;(8)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 14500-2002),2003年4月1日实施;(9)环境地表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 14583-93), 1994年4月1日实施;(10)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61-2001),2001年8月1日实施。其 他(1)辐射防护导
21、论,方杰主编;(2) 辐射防护手册,李德平、潘自强主编;(3)企业提供的与工程建设有关其他设计资料等。第 9 页表 7 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7.1 评价范围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HJ 10.1-2016)的规定:“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的评价范围, 通常取装置所在场所实 体屏蔽物边界外 50m 的范围(无实体边界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应不低于 100m 的范围)”,以及本项目的辐射污染特点, 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为:室内探伤: 探伤室实体墙外 50m 的区域,评价范围示意图见附图 2。移动探伤: X 射线探伤机周围 260m 的区域。7.2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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