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州医院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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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越州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二 O 一五年六月1一、前言1.1 项目由来随着绍兴市中心的不断扩大,绍兴市群众就医成为一个社会难题,经常碰到 就医人员太多而挂不了号的现象,随着国家医疗事业可以私立建立和经营,杭州 屹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投资 8600.0 万元,成立绍兴越州医院,租用绍 兴县金红针纺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中兴南路 855 号 1-3 号闲置厂房实施绍兴越州 医院建设项目,并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经绍兴市越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的批准书(详见附件 1)。项目租用绍兴县金红针纺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中兴南路 855 号 1-3 号三幢闲 置厂房,租赁总建
2、筑面积 15451.31 平方米。项目共设床位 120 张,诊疗科目包 括: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儿科、五官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急诊医学科、病理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 年修正)的规定,该项目须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为此,绍兴越州医院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目录的类别划分,项目属于 V 社会事 业和服务业的第 2 小类“ 医院” ,目录上规定:医院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本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书。根
3、据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 年 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 录(2009 年本)以及浙江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权 限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486 号),该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及市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因此该项目属于县(区)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综上,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调研和收集有关资料及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 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请有关部门审查。1.2 评价过程和原则1.2.1 评价过程2通过对项目地周围社会、经济、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掌握项目周
4、围环境概况;通过同类医院污染源强的调查与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确定建设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和源强;对项目实施后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在上述工作基础上,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水、声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及范围;评价过程中严格贯彻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措施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提出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真正实现项目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为上级管理部门决策、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2.2 评价原则本评价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满足 环评技术导则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科学的分析工程对环境的各种影响; 尽量通过现场调查和监
5、测获得第一手数据,保证资料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时 效性,评价方法力求先进、定量、可靠,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坚持贯彻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等环保审批原则。总的评价原则:依法评价原则;早期介入原则;完整性原则;广泛参与原则。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主要结论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 废水:医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废气:医院排放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 的恶臭;3 、噪声:运营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分体式空调外机噪声、中央空调 外
6、机噪声和人群活动噪声;4 、固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 理设施污泥,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实行分类化,再定时清运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 医疗废物在场内分类收集后、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消毒灭菌后送至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置。主要结论3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 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符合公众 参与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以及国家 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适当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
7、 并实行总量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地声环境质 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环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4二、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修订版) 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3.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
8、3 年版)(2013.6.29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29);(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1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1);(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2013.5.1);(1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8.1);(1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 号);(15)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
9、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 号);(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17)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 号);(1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8.8);(19)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6.4);(20) 危 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原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 5 号令(1999.10);5(2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 287 号(2003.10);(2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第 36 号令(2003.08)。2.
10、1.2 地方有关法规(1)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2013.12.19);(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2013.12.19);(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 年修正)(2014.3.13);(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意见浙环开1999165 号;(6)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 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34 号(2007.6.11);(8)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
11、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57 号;(9)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10)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94 号;(11)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 年修正本)(2014.3.13);(1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1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 号;(14)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环函(2012)449 号(2012.11.5);(
12、1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省环保局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109 号(2005.12.6);(16)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225 号);(17)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划分方案(2005.12);(18)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7.12);(19)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2.12.28);6(20)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 年本);(21)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2010.1);(22)绍兴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9.28);(2
13、3)绍兴市环保局关于规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通知(绍市环发201150 号,2011.6.15);(24)绍兴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2006.3.29);(25)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全面实施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通知(2007.5.15);(26)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32015 年)(绍政办发2012166 号,2012.12.14)。(27)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0.11)。2.1.3 技术规范(1) 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 HJ2.1-2011 ,HJ2.2-2008 ,HJ/T2.3-93,HJ2.4-2009 ,
14、HJ610-2011 及 HJ19-2011);(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4);(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国环发2003206 号(2003.12.26);(4)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国环发2003197 号;(5)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 :2004(2004.5.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7)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2.1.4 其它依据(1)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技术合同;(2)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其他基础资料。2.2 评价因子根据本项目特点及周边
15、区域环境特征的分析,确定各环境影响要素的评价因子为:地表水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pH 、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BOD5影响评价因子:CODcr 、NH3-N7大气环境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SO2 、NO2 、PM10影响评价因子:HC 、CO 、NO2 、NH3 、H2 S噪声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等效 A 声级影响评价因子:等效 A 声级地下水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pH 、高锰酸盐指数、NH3-N 、挥发性酚类固废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一般性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2.3 评价标准2.3.1 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根据绍兴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拟建地属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
16、,因项目为 医院建设,本环评严于 1 级执行,因此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即昼间60dB 、夜间50dB;其中项目地西面为中 兴大道,属于交通干线,项目地西面距离西面中兴大道 38m ,因此西面声环境执 行 2 类标准;保护目标处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即昼间60dB 、夜间50dB。环境空气根据绍兴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项目地评 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 2.3- 1。8表 2.3- 1 环境空气
17、质量标准限值(二级)污染物 名称单位年平均24 小时平均1 小时平均引用标准SO2g/m360150500GB3095-2012NO24080200PM1070150/PM2.53575/TSP200300/COmg/m3/410HCmg/m3/2.0(一次)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 解H2S/0.01(一次)原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NH3/0.20(一次)水环境地表水环境根据浙江省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 2.3-2。表 2.3-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染因子pH 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B
18、OD5化学需氧量类标准6-956 1.0420.0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水标准,主要水质指标见表 2.3-3。表 2.3-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 除外)污染因子pH 值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类标准6.5-8.50.23.00.0022.3.2 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本项目废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接入城市截污管网,并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 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的表 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限值,废水经绍兴污 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执行污
19、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 )表 4 中其他排污单位的一级标准(绍政办发2009101 号),相关标准限值详见表 2.3-4、表 2.3-5。9表 2.3-4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日均值)序号控制项目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1粪大肠菌群数(MPN/L)50050002肠道致病菌不得检出-3肠道病毒不得检出-4pH6-96-95化学需氧量(COD)浓度(mg/L)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60602502506生化需氧量(BOD)浓度(mg/L)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20201001007悬浮物(SS)浓度(mg/L)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202060608动植物
20、油(mg/L)5209石油类(mg/L)5201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51011色度(稀释倍数)30-12挥发酚(mg/L)0.51.013总氰化物(mg/L)0.50.514总汞(mg/L)0.050.0515总镉(mg/L)0.10.116总铬(mg/L)1.51.517六价铬(mg/L)0.50.518总砷(mg/L)0.50.519总铅(mg/L)1.01.020总银(mg/L)0.50.521总 A(Bq/L)1122总余氯(mg/L)0.5-注:1 )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 ,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310 mg/L;预处理标准:消毒
21、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28 mg/L; 2 )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污水进绍兴污水处理厂中氨氮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35mg/L。表 2.3-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mg/L,pH 值除外)污染因子pHCODcrBOD5氨氮一级标准6-910070510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一 级 A 标准废气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废气排放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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