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勤业置地有限公司大树江3号地块(镜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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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书简本仅供公众参与用绍兴勤业置地有限公司大树江3号地块(镜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本)二一四年四月目 录1 项目概况31.1 项目由来31.2 项目建设内容31.3 项目建设政策及规划符合性32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52.1 环境质量现状52.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53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63.1 项目污染物处理排放及达标情况63.2 周边环境保护目标63.3 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73.4 污染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103.6 项目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分析123.7 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23.8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理134 公众参与154.1公众参与目的
2、与意义154.2调查内容和方法154.3调查结果分析154.4 公众参与总结185 结论196 联系方式206.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206.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201 项目概况1.1 项目由来随绍兴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中北部杭甬之间,境内交通便捷,沪甬铁路、杭甬高速公路、104国道、浙东大运河横贯东西。绍兴历史悠久,名人荟萃,素有水乡、桥乡、酒乡、书法之乡、名士之乡的美誉,是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长江三角洲南翼重点开发开放城市。随着绍兴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矛盾,已被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绍兴作为浙东经济发达地区之一,这一矛盾更加突出。目前,各
3、级政府已逐步认识到这种状况导致区域产业结构升级缓慢,城乡之间产业缺乏有效分工,资源配置低下,制约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从而将推进城市化进程作为其重要任务。为此,绍兴勤业置地有限公司斥资81800万元在绍兴市镜湖新区大树江3号地块新建高品质的现代化高档小区。该项目于2013年10月由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绍兴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绍镜经备201322号)以大树江3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予以备案,后经绍兴市地名委员会名称变更后由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绍兴市企业投资项目变更通知书”(绍镜经备20145号)予以变更,更名为镜悦府。1.2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
4、818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64572.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1429.7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707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184.13平方米,配套公建等建筑面积1853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53538.03平方米,住宅类型分别为高层住宅和小高层,共计1456户,地下停车位1104个。表1-1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编号项目单位数量规划建设用地面积M264572.3规划总建筑面积M2214967.74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M2161429.71其中住宅建筑面积M2157276.34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M2108046.4小高层面积M249229.94商业建筑面积M22184.13物
5、业管理用房面积M21250.79社区用房面积M2325.71公厕面积M250.03配电房面积M2228.95开关站面积M291.54煤气调压站面积M222.22地下建筑面积M253538.03地上汽车库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M22057.68居住户(套)数户1456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06绿地率%31机动车位个1353其中地下停车位个1104地面停车位个2491.3 项目建设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大树江3号地块(镜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根据绍兴市镜湖新区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并且已竞得该用地使用权,由绍兴市规划局规划定点,则项目符合
6、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不是限制类、禁止类的工业类项目,符合该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污染控制措施要求,且项目污水接入城市管网,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同时项目建设地未涉及绍兴市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范围内,因此,符合绍兴市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要求。202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项目所在地常规监测点位于奥体中心北,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SO2、NO2小时浓度和PM10日平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
7、好,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项目所在地附近张家潭大桥监测点位水质类别为IV类水,不能满足III类水质标准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DO,超标原因为居民生活污水排入及底泥污染物释放所致。(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由监测可知,项目场界四周区域总体声环境质量较好,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2.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各环境影响因素的评价范围见表2-1。表2-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只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8、,故本次评价只做废水接管可行性分析。地下水环境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及其下游地下水,针对本项目特点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简要分析。空气环境根据周围环境状况和气象条件,结合评价导则要求,评价范围为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的边长5km的方形区域为评价范围。声环境本项目场界外200m范围。生态环境本项目场界外200m范围。3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3.1 项目污染物处理排放及达标情况表3-1 项目污染物处理排放及达标情况汇总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去向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t/d*9650965排入城市截污管网t/a3117250311725CODmg/L300/1
9、00t/a93.5262.3531.17NH3-Nmg/L35/15t/a10.916.2344.676大气污染物汽车废气CO(kg/a)12577012577地下车库汽车废气通过风机抽至屋顶排放NOx(kg/a)390003900HC(kg/a)421504215厨房燃料燃烧废气SO2(kg/a)2.6802.68居民燃料废气、油烟废气通过脱排油烟机处理,通过烟道集中排放 NOx(kg/a)357.890357.89TSP(kg/a)44.74044.74CO(kg/a)89.47089.47油烟废气油烟(t/a)3.571.781.79固废生活垃圾(t/a)189618960定期清运,综合
10、利用噪声设备噪声源强6590dB,交通噪声源强5984dB注:*废水量为项目最大日废水排放量;水污染物为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排放量。3.2 周边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区域主要保护目标见表3-2:表3-2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敏感点名称方位距离敏感性描述保护级别规模大树江小区东20m对噪声和废气敏感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2类多层住宅小区,住户约800户七排头住宅楼南430m多层住宅,住户约50户大树江、横江及其支流、 东、西、北周边距离不等对废水较敏感水环境类河宽约50350m东浦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北1100m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东北与外围控制区距离700m对生态、废水敏感国家城
11、市湿地公园总面积15.63平方公里3.3 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为避免建材堆放保存不当引起建材流失,黄沙、水泥、石灰等物资应远离河流堆放,防止逢暴雨冲刷进入水体。施工期桩基建设、地下车库挖土和浇筑水泥工段产生的废水应经简单沉淀后上层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和项目绿化,底层沉淀后泥浆干燥后作为建筑垃圾清运,粪便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处清运处理,生活污水的水量较小,且产生时间仅限于施工期间,预计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及运输时产生的粉尘和各种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本工程所在地
12、区风速相对较小,只有在大风及干燥天气施工,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将有粉尘存在。因施工期采取了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粉尘及汽车尾气影响范围预计不大。由于装修期相对较长,油漆废气的释放较缓慢,故产生的油漆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铺路沥青在出厂前的高温加工过程中废气的挥发已达90%以上,在铺路时的加热过程中挥发量已较少,因此施工期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建设单位严格控制夜间施工,确需施工时应报请绍兴市环保局批准。建设单位在工程打桩机选型上,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采用钻孔灌注桩和预制灌桩,不使用高噪声柴油冲击打桩机、振动打桩机生产工艺。同时在打桩时采用打应力
13、释放孔,取土挖防震沟等技术。(4)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建筑垃圾应及时进行清运、填埋或回收利用,防止长期堆放后干燥而产生扬尘。生活垃圾须及时联系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腐烂变质、孳生蚊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经上述处理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环境影响分析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小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下车库清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站前大道城市排污管网,最终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进管污水水质COD为300mg/L,氨氮为35mg/L,符合进管标准
14、。雨水收集系统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活用水均采用自来水,不采用地下水,同时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化粪池均做好防渗措施,生活污水不会渗入地表,项目实施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厨房燃料均采用管道天然气,经计算燃料燃烧产生的NOx、SO2等污染物量较小,烟气随同厨房油烟集中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至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和项目本身空气质量影响甚微。本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烟,地下车库烟气通过屋顶达标排放。由于汽车尾气相对与其它废气排放量较
15、大,本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导则HJ2.2-2008要求,利用估算模式SCREEN3预测结果,预测结果可知,汽车尾气中CO、NOx、HC落地浓度可以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在每幢楼前设置垃圾桶(有盖),小区内垃圾定时收集暂放于垃圾房内,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因此垃圾收集点对小区无明显影响,小区23#建筑二层东北角设有一间50平方米公共厕所,为减小公厕恶臭对楼上住户影响,则要求公共厕所进行每日清扫、清水冲洗,保持厕所内的清洁卫生, 公厕设计采用封闭式无窗体设计,统一采用室内排风方式至住宅楼屋顶排风。(4)声环境影响分析露天停车位和各住户内车库,车辆进出正常行驶噪声级
16、为61-70dB,怠速行驶时噪声级为59-76dB,鸣笛时为78-84dB,因此小区应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停放时噪声产生,同时在停车位附近种植花木,增加小区绿化,预计小区内停车场(库)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由预测结果可知,由于出入口与项目个别单元住户距离较近,为减少噪声对住户的影响,环评要求在汽车出入口处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入口两侧面和顶部铺设吸声材料,在坡道表面铺设橡胶坡道减噪,要求对1#及3#通道处安装整体隔声罩以进一步吸声降噪,同时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在出入口加强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并为受
17、影响下层住户安装中空玻璃窗,采取以上措施后,地下车库出入口对附近的住户噪声影响降到最低。机动车进入项目区域后禁止鸣笛,各车辆应进入车库固定车位,禁止随处停放。并应在出入口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管理人员应减少夜间车辆的进出次数,特别是晚上10:00后要加强车辆出入的管理;汽车安装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装置,车主应服从管理,遵守停车时间和禁鸣规定,共同创造安宁和谐的环境。使得车辆噪声的影响降到最小。本项目将设置配套风机房其平均声级分别在80dB-85dB。建设单位虽在设计中采取减振措施,但考虑到区域整体的协调性和降噪要求,建设单位将风机房设置在地
18、下室,利用地面来屏蔽噪声。地下室隔声效果较好,其隔声量能达到40dB以上,水泵房及风机房应设置在正上方非建筑位置,设置区域为19#楼南面空地以下地下室。预计项目噪声值较高的设备置于地下室内,且项目场地较大,主要噪声设备较为分散,隔声后噪声值已经很小,不构成影响。(5)固废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收集后按市环卫部门要求投放到指定地点的垃圾箱内,最终由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6)项目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站前大道截污管网,不排入附近河流,预计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项目地下车库按停车场防火设计规范,设有机械排烟、机械
19、通风系统,通风量设计按汽车库容积6次/小时换气次数计算,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经过专门的低噪声混流排烟风机和玻璃钢风管抽至内壁式竖井屋顶高空排放,经预测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噪声经治理后,场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标;固废经过合理处置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周边的住宅区影响较小。3.4 污染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汇总见表3-3。表3-3 项目实施后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汇总表措施类型主要污染因子对策内容预期效果废水生活污水:COD、NH3-N、动植物油等(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在区块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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