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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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区级政府预案、部门预案及相关单位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以及可能发展成为重特大火灾
2、或导致其他重特大次生灾害的火灾事故。1.3.1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1.3.2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含)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1.4 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南京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园区)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火灾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2)以人为本,救人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充分发挥攻坚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专家组的指导作用,以及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3)规范程序,科学施救。规范救援程序,实行科学决策,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灭火应急救援能力。(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预防工作与灭火应急救援相结合,加强火灾预防,抓好队伍、装备建设以及预案演练等工作。2 事故分级按照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为一级火警、二级火警、三级火警、四级火警、五级火警,一级最低,五级最高。分别用绿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其中,重大火灾和特别重大火灾分别对应四、五级,分别用橙色、红色表示。结
4、合我市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类型、使用性质、生产储存等情况,将重特大火灾事故分为7类:高层建筑类火灾事故、地下建筑类火灾事故、石油化工类火灾事故、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事故、仓储类火灾事故、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事故、其他类(主要包括标志性建筑物、古建筑物、易燃密集建筑区等)火灾事故。2.1 重大火灾(四级火警,橙色):(1)有10至29名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2)火势蔓延迅猛,燃烧面积在10002000平方米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发生的严重火警等。(3)现场指挥员认为到场灭火力量及本级(支队)调集力量不足以控制的火灾。2.2 特别重大火灾(五级火
5、警,红色):(1)有30名以上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2)火势蔓延迅猛,燃烧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发生的严重的,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的火警等。(3)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需多个支队增援的火警。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3 组织体系南京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总指挥部、现场前沿指挥部、专家组、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3.1 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总指挥部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时,市政府设立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
6、或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政委)担任。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工信局、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南京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南京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本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力量,组织指挥特別重大、重大火灾扑救工作;研究确定火灾扑救方案;调用各种火灾扑救物资和交通工具;火灾调查及火灾善后工作;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和新闻报道等。市委宣传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特大
7、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维持现场秩序,确保火场附近交通道路的畅通,必要时可实行交通管制;参与事故调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在发生火灾事故时,指导事故单位及时启动灭火预案,实施自救,提供各种资料和信息,并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灾害事故现场重点物资输转和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灭火应急救援物资、药品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并根据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
8、算,审批后执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协调相关施工企业,提供灭火所需的施工机械和器材;负责组织对灾害现场燃气管线进行关阀、堵漏、维修等保障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生活困难人员的临时生活救助,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现场灭火及以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对火灾事故展开调查。市工信局:负责保障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救灾单位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用频需求,加强对现场的无线电监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南京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火灾现场中应急指挥部、专家组以及其他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应急
9、通信保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火灾现场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护保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现场封闭区外的空气、受到污染的水质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并对事件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测,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市水务局: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的市政消防用水保障工作。南京供电公司:按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对火场实施断电保障措施。3.2 现场前沿指挥部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时,处置现场设立现场前沿指挥部,由到场的消防最高指挥员任总指挥,接受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总指挥部的指令,具体指挥、协调现场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担负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前沿指挥职责,负责现场灭火救援、应急保障等工作;指挥
10、现场所有参与灭火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汇总、报送信息,提出现场处置方案;下达作战指令,保障指挥畅通有序。现场前沿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其组成及其职责如下:(1)作战指挥组。由消防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根据现场前沿指挥部的命令,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人、消除危险源、控制事态发展、现场灭火和消防监护等工作。(2)后方供水组。由消防和水务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火灾现场消防用水保障,根据需求,合理利用现场及周边城市给水系统、人工储水设施及自然水体等,满足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用水。(3)通信保障组。由消防和南京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现场有线、无线联络,保
11、证通信畅通。(4)安全警戒组。由公安机关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现场警戒、车辆疏通、疏散群众、维护治安秩序和加强防范控制等工作。(5)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火灾发生地有关医院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现场受伤、中毒人员救护、处置、防疫等工作。(6)战勤保障组。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消防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全体参战人员的食宿及救人、灭火器材和参战车辆的油料供应以及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等。(7)技术专家组。由消防、水电气、通信、化工、环保、气象、建筑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对救人、灭火、防毒、防化、破拆等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解决火
12、灾扑救过程中的技术难题。3.3 专家组及职责3.3.1 专家组组成专家组由灭火救援、建筑、生态环境、气象、化工、供水、供电、供气等方面专家组成。3.3.2 专家组职责专家组是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中的决策咨询机构。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类型,相关专家参与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协助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在现场开展应急灭火救援的单位进行技术指导。4 监控和预防4.1 信息监控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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