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 - 副本.docx
《“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 - 副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 - 副本.docx(1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全面促进*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发展,根据*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以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总负担、促进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为目标,着力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布局优化、资源投入整合强化、服务内容提质增效,多层面、多维度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服务需求,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获得感、幸福感。(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精康融合行动”,基本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组成多元、服务内
2、容丰富多样、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以下简称精康服务)体系。2023年,围绕“服务覆盖年”建设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梳理民政、财政、卫健、残联等部门职责,建立市级专家组,对精康服务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按照“边试点、边推动”原则,选取梧桐街道为试点,积极探索精康服务和精神卫生防治、心理健康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融合模式。依托现有服务机构资源,搭建“中心+站点”架构,引入专业服务团队,探索双向转介信息化,摸清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意向和康复需求,有效开展康复服务,建立康复对象档案,实现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30%以上。认真总结试点工作成
3、效举措和困难问题,提出工作优化建议,探索建立技术规范和服务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推动全市精康服务。2024年,围绕“提质增效年”建设目标,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45%以上。拓展丰富精康服务形式,深化精神卫生防治、社区康复、心理健康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人救助的融合模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培育精康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挖掘志愿者,加强社区倡导,降低康复对象疾病复发率、致残率,提高康复对象生活自理能力、就业能力,增强康复对象及照料者接受专业服务的意识和意愿,社会舆论环境持续向好。2025年,围绕“长效机制建设年”建设目标,持续完善精康服务体系,明显增强服务专业性、
4、稳定性、可及性,提升社会关注度、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社会歧视现象明显减少,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引导鼓励爱心企业、慈善组织、基金会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开展公益捐赠等形式,多元筹集资金,保障精康服务长效运营。二、主要任务(一)开展精康服务体系建设布局优化行动1.科学规划精康服务体系。贯彻落实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相关要求,各镇(街道)根据实际,综合精神障碍流行病调研数据、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数量、社区康复设施状况、残疾人之家建设情况、专业人才规模等要素,统筹规划精康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依托嘉兴市康慈医院,设置具备评估转介、培训督导、服务示范等综合功能的*市康复驿站,发挥辐射带动和
5、指导功能,逐步推动康复驿站等级划分与评定。2.加快推进精康服务机构建设。镇(街道)级精康服务机构命名为康复驿站,可设在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按照有利于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交通便利、场所安全、转诊便捷、公用基础设施完善等原则设立,具备生活照料、体能锻炼、技能康复、心理咨询、运动娱乐、图书阅览、多功能活动等功能,为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免费或低偿性提供服务。面积较大、人口较多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以村(社区)为单位,增设精康服务点,满足社区康复需求。3.推进城乡康复服务协调发展。拓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辐射范围,引导精神卫生优质服务资源到农
6、村开展康复服务,通过驻点帮扶、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农村精康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托*市康复驿站,开展精康服务工作理论培训、技能指导、专业督导。支持探索和推广适合农村的精康服务模式。(二)畅通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双向转介行动1.探索精康转介信息服务。依托精康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转介平台),建立健全精神障碍服务信息化工作。推进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康服务机构及康复对象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共享,为康复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转介服务。开展精康服务现状摸底调查,建立完善精康服务机构和康复对象信息档案,提高精康服务精准管理水平。2.建立科学的评估转介登记机制。医疗机构
7、对经专业评估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提供社区康复建议,引导其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对于有社区康复需求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患者及监护人同意后,有关医疗机构通过相关渠道上传转介信息。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可通过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精康服务机构自愿提出社区康复申请,由转介服务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和登记。各类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和个人发现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需求时,可以通过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精康服务机构、全国转介平台等渠道提出登记申请。对不宜或不愿在精康服务机构进行康复的患者,由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根据病情和需要为居家患者提供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
8、和康复训练等服务。3.完善精康服务转介机制。全国转介平台接收到转介申请后,分派、转送至精康服务机构。精康服务机构及时组织精神科医生、护士、康复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对拟接受服务对象进行综合评估,出具康复意见。康复对象离开本地的,原精康服务机构应及时通过全国转介平台,将患者信息推送至其新居住地精康服务机构。精康服务机构在开展康复服务前,应与康复对象及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服务协议等。精康服务机构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绿色通道,康复对象在社区康复期间病情复发的,可快速转介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4.建立完善精康服务后转介机制。精康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康复对象的康复效果、疾病状态、生活自理
9、能力、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等情况开展转介评估,经评估符合转出条件的,按照不同需求进行推荐就业或辅助性就业、申请社区康复其他类型服务、返回社区居住等转介服务,并将精康服务后转介情况向全国转介平台登记结案。(三)实施精康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行动1.加快培育精康服务多元市场主体。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精康服务机构的运营和服务供给。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逐步建立健全服务购买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企业承接运营精康服务机构。鼓励提供精康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企业规模化、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培育至少1家以提供精康服务为主
10、,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社会影响大的品牌化精神康复社会服务机构。2.丰富发展精康服务内容。要围绕精神障碍患者多层次、多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需求,不断丰富完善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等基础服务。鼓励各地结合不同年龄段、不同类型康复对象的特殊需求和特点,探索制定基础服务方案,创新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延伸服务,满足对象的个性化康复需求。有条件的镇(街道)可探索运用5G、智能机器人、虚拟现实、数字疗法等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康复服务效果。3.推进精康服务形式多样化。要因地制宜,积极发挥不同类型服务机构作用,为精神障碍患者有针对性地提供日间训练、定时定点集中康复、一对一康复、居家支持和家庭支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 副本 融合 行动 实施方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