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网外线施工联合审批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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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气网外线施工联合审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提高全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网外线施工联审服务和效率,增强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等文件要求,决定深入推进我市水电气网外线报装便利化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非居民用户办理供水、供电(10千伏高压、0.4千伏及以下低压)、供气(低压10千帕、中压0.4兆帕)、供网(宽带)等单事项报装接入或多事项联合报装接入涉及的外线施工联合审批,不包括穿(跨)越高速公路、长输油气管线、铁路或铁路电气专线的外线施工。二、工作要求1.实行容缺受理制。供水、供电、供气、供网(宽带)公司(以下简称“公用事业
2、公司”)或电力高压外线接入工程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工程实施单位”)申请时仅需提供清单内的材料(详见附件2),其余相关材料在审批部门规定时限内提交即可。如占用绿地、穿(跨)越公路作业许可等事项,公用事业公司或工程实施单位应递交的占用绿地行政审批的必要材料、安全性评价和交通组织方案的必要材料,可在联审限期内补齐。2.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施工长度200米(含)以内的外线工程,公用事业公司根据规划、交通、综合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要求提交项目信息并作出书面承诺后,可直接组织施工;如工程技术简单和施工方案简便的,承诺施工过程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可直接组织施工;穿(跨)越、占用、挖掘道路(高速公路、
3、普通国道除外)施工,破绿施工,承诺破路、破绿恢复不低于原设计标准后,可直接组织施工。公用事业公司提交审批(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1)、承诺书(详见附件7)等材料后,包含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接入涉及的主要备案事项清单内的事项,根据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报装备案事项告知承诺标准(见*市企业水电气网络报装“一件事”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附件1、2)要求,可直接组织外线施工作业。3.推进协同施工。各公用事业公司、工程实施单位间应加强相互协调,同一项目按照各自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以及协同施工组织、减少重复开挖的要求,尽可能并行施工,同时开挖。因受现场条件限制或安全标准限制不能实行并行施工的,则各施工单位可根据外
4、线施工环境及施工进度分步施工、限时完工,从而进一步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减少施工对交通通行和市政设施的影响。三、办理流程(一)申请受理(0.5个工作日)。公用事业公司或工程实施单位可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以下简称“3.0平台”)或政务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外线施工联审(备案)申请表,并提供外线施工联合审批申请材料。外线施工联合审批需由公用事业公司或工程实施单位根据施工地点向市、区(县、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或者当地政府确定的联合审批牵头部门(以下统称牵头部门)提出申请,涉及跨区施工、跨级审批的项目可向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牵头部门通过3.0平台在0.5个工作日内
5、对项目资料进行初审(事项清单详见附件3),并答复受理的意见。可受理的,则向外线施工涉及的审批部门,推送申报信息和申请材料,同时向申请人反馈受理结果回执(详见附件4);不予受理的,则退办并告知原因。外线施工符合告知承诺标准要求的,可直接实行承诺备案。(二)联勘联审(2.5个工作日)。材料推送相关部门后,牵头部门当日发起联合踏勘,各部门(单位)收到联勘通知后,应即时填报人员信息。若认为不需要参与踏勘的,则填写“不需要”。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并确定最优工程路由方案。各部门(单位)应于踏勘后0.5个工作日内在3.0平台填写外线施工联合踏勘意见表(详见附件5),牵头部门
6、汇总后及时反馈给申请人,提出需要补正的材料内容(即完善后的施工方案);无需补正的,则直接出具外线施工联审综合意见。若部门(单位)未参加联合踏勘,且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同意。鼓励审批部门通过地址定位,结合卫星地图、管线数据信息、城乡规划地理信息比对进行选址判定,借助远程视频互动对场所整体、重点部位以及周边进行查看,了解用户需求并进行指导,以“电子踏勘”方式完成实地踏勘,提升踏勘效率和便利化水平。(三)补正环节(1.5个工作日)。申请人提交补正材料后,牵头部门再次启动联审流程,各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最终审批意见,逾期视为同意。牵头部门在0.5个工作日内汇总各审批部门的联审结果,出具外线施工联审
7、综合意见。(四)通知取件(即时)。联审综合意见出具后,牵头部门即时通知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推送、窗口领取或快递邮寄等方式获取外线施工联审综合审批单(详见附件6)。四、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会同市发改部门负责牵头全市水电气网外线施工联审工作,各行业监管部门具体负责联合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一)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将各部门审批办理情况纳入“好差评”监督,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联合审批工作,协调解决外线联审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定期向协调小组通报外线联审、协调、督办情况及存在问题;负责外线联审窗口的设置和管理,向企业提供水电气网外线联审相关信息和指导。(二)市发改部门负责对接省经济信息中心,优化外线工
8、程联审模块功能,督促相关部门统一使用3.0平台办理水电气网外线施工审批业务。(三)市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等。(四)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做好区(县、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所涉外线工程规划管理业务的指导工作。(五)市交通部门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等设施许可;跨越、穿越公路作业许可等。(六)市水利部门负责涉河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负责牵头供水公司的报装协调管理工作。(七)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等审批工作;负责牵头燃气公司的报装协调管理工作。(八)市能源部门负责牵头供电公司的报装协调管理工作。(九)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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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水电 外线 施工 联合 审批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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