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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委托个人委托书篇1兹有我司需办理(办理的事项)等 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 ,性别: ,身份证 号码: ,前往贵处(司)办理,望贵处(司) 赋予接洽受理为盼!法人单位名称: (盖章)代表(签字):年月日公司委托个人委托书篇2兹授权我单位(此处填写受委托人姓名)担任(此处填写受 委托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 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工作实施组织管理,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 责,保证做到不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工程,不以任何理由要求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对
2、因其违法违规或者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 量事故或者质量问题愿承担责任,愿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 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本授权自委托之日起生效。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月 日附件:被授权人基本情况表附件:被授权人基本情况注:本表一式三份,需正反面打印,除签字、盖章、日期、 黏贴处外其余均电子版填写;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再次复 印无效条形章,切勿压盖身份证上头像,签字处需按手印;标题 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三号宋体,不可随意变更字体格式。公司委托个人委托书篇3兹授权我单位(此处填写受委托人姓名)担任(此处填写受 委托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
3、工、监理)项 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工作实施组织管理,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 责,保证做到不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工程,不以任何理由要求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对因其违法违规或者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 量事故或者质量问题愿承担责任,愿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 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本授权自委托之日起生效。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日期:年月日公司委托个人委托书篇4致 公司:本人(,身份证号码:_)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前往贵司办理项目货款
4、结算事宜,请予以办理。委托人: 公司授权收款委托书公司现委托下述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贵公司办理货款(合同 号:)结算事项中,作为我单位的代理人,代理与贵公司办 理银行转账支票、承兑汇票等货款结算的手续。附:受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公司委托个人委托书篇5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 住址。(委托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9t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 住址。(被委托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委托人因(写明案件性质及对方当事人)一案,委托X为 (一审、二审或者再审)的代理人(或者辩
5、护人),代理 权限如下:(委托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只写“为被告人X (姓名)X 一案第X审进行辩护”)(委托经济、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须写明代理权限, 特殊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如代为起诉、提出反诉、 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被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有时候在最后加一句:本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起生效。公司委托个人委托书篇6致: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单位, 授权其代表我单位与贵公司进行代收款工作。在代收款过程中, 该代理单位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代理单位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代理单位名称:法人:地址:税号:开户
6、行:I_帐号:二电话口委托单位:日期:年月日公司委托个人委托书篇7委托人:受托银行:委托人 与 (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合同编号),承包 工程。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 (建设单位)预收备料款(或者工程款)元。为此,委托人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 (受托银行)申请预收款退款担 保。委托人与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受托银行出具有(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受益人为, 担保金额 元人民币。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三、委托人应将预收款项存入受托银行,并接受受托银行的 监督。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前,委托人应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 (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以
7、受托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 保,(或者以可转让的有资产价值 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并向受托银行提供反担保函(或者与受托银行签定抵押协议)。五、受益人凭保函、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及委托 人将预收款项用于合同规定之外的用途的证明,要求受托银行承 担担保责任,受托银行经审查无误后,应首先从委托人结算保证 金帐户划付。结算保证金帐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 帐户划付。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托银行垫付。六、受托银行垫付资金后,有权向委托人追偿。委托人应在 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日内,归还垫付资金。受托银行对垫付 资金按建设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 款加收20%利息。七、受托银行垫付资金后,有权要求第三方反担保人代委托 人归还垫付资金及利息(或者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并从变 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八、委托人应按受托银行担保金额度的%。按年交付 担保费用,并于每年 月 日交纳。九、本协议自 年 月 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本协议 任何条款的修改及本协议的解除须经双方允许。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 行办法办理。委托人(公章):受托银行(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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