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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一、总则坚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管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 价”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安全生 产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村级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管 理,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 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预、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 作格局,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工 作再上新台阶,为务实推进“双创战略”,开创我县富民强 县、弊革风清新局面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党委、政府主
2、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安全 生产工作负总责。各级党委常委、政府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 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 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一)县委组织部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及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 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危(wei)险化学品的环境 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 的危(wei)险化学品,负责危(wei)险化学品环境管理 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按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 危(wei)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 (wei)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
3、急环境监测。5、负责对企业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及使用情况进行 监管。6、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十六)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1、建造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控制指标以内。2、负责全县除煤矿矿井工程以外的工矿商贸企业建设 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监管(凡由其他部门颁发施工许可或者 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项目,则按照谁颁发施工许可或者开 工报告谁负责安全监管的原则,由相应部门履行安全生产 监管职责)。3、负责拟订建造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依法查处建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4、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造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 机械、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5、负责城市道路建设、养护、
4、维修和管理过程中的安 全生产管理,以及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及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各工程建造和市政 工程以及配套的路线、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实施安全监管。6、负责县域内铁路建设工程施工的属地安全监管,国 家和省铁路安全监管职责变更后,由对口部门负责。7、负责本行业领域使用危(wei)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8、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安全和应急管理。9、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10、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11、负责建造施工、建造安装、建造装饰装修、勘察设 计、建设监理等建造业和房地产开辟、物业管理、房屋征收 拆迁等
5、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建造施工企业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12、负责建造业、房地产业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 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者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 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13、负责全县已建并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登记的各 类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对城市地下空间开辟利用 兼顾人民防空工程功能场所、设施的安全监管。14、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企业和废弃 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十七)县交通运输局1、水上交通、道路交通运输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 数控制在市控指标以内。2、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6、工作。拟 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 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 路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3、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4、负责全县邮政行业(含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属 地安全监管。5、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运输路线、营运车辆、 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 全标准,指导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负 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公共 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6、负责县乡道路、水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 作
7、。指导县乡道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 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7、负责县乡道路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前的交通安全管理。8、负责指导催促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辖区内县乡道路 安全设施、标识及涵洞、隧道、桥梁施工与通行的安全管理。9、组织实施县乡道路安保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 施建设;负责查处船舶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船舶营 运等违法行为;指导或者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辆超载和打击 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等违法行为。10、指导危(wei)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 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11、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
8、训工作。12、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 者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 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3、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废弃场所)的 安全管理工作。(十八)县水利局1、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河 道堤防、农村饮水工程、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2、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 促建设单位按规定制定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事故应急预案。3、牵头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并对采砂影响防洪 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 理。4、负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5、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
9、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考核工作。6、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 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 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负责本行业领域使用危(wei)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8、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废弃场所) 的安全管理工作。(十九)县农业委员会1、负责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农业安全生 产政策,拟订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本行业领域使用危(wei)险化学品的安全监 管(涉及畜牧行业领域的危(wei)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由县 畜牧兽医中心承担)。3、负责经农业部门立项的沼气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工 作。4、负责经农
10、业部门和发改部门共同立项的农业工程及 配套工程、附属工程、农业设施的建设和农业生产环节中的 安全监管(涉及畜牧、农经、扶贫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分别由县畜牧兽医中心、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中心、县 扶贫开辟中心承担)。5、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者参 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 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涉及畜牧、农经、 扶贫方面的分别由县畜牧兽医中心、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 管理中心、县扶贫开辟中心承担)。6、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 导工作。7、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废弃场所) 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十)县林业
11、局1、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国 有林场、国有苗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单位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2、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3、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 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 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废弃场所) 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十一)县商务中心1、指导催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 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等和成品油
12、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 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3、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催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 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4、配合有关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行为进行查处。5、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废弃场所) 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十二)县文化局1、依法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 制定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2、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 性演出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文化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图书 馆、文化馆(站)等文化单位和重大文化活动、基层群众文 化活动加强安全管理,落
13、实安全防范措施。4、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 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5、负责本行业领域使用危(wei)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6、负责文化市场和文化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 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废弃场所) 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十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负责全县及厂矿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2、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管 理工作。3、负责全县职业病患者的救治工作。4、负责本行业领域使用危(wei)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以及医
14、疗机构精麻药品、医疗废物、医用放射源等有毒有 害物品的安全监管。5、协调指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对生 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6、负责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 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7、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废弃场所) 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十四)县煤炭工业局1、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总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 控制在市控指标以内。2、负责全县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地方煤矿企业和已取 得采矿许可证的煤层气抽采企业一级加压站以内(含一级加 压站)的安全监管(省属五大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煤矿隶属 的煤
15、层气开采企业除外)。3、负责全县元煤、配煤及洗选、型煤加工产品经销等 活动的行业管理及安全监管。4、负责全县煤矿矿井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监管。5、负责本行业领域使用危(wei)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6、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指导科技发展和煤 矿整顿关闭工作。7、承担煤矿安全生产准入监督管理职责,依据煤矿安 全许可相关规定,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办 理工作。8、依法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设备设施材料仪器仪表安全情况、主体 责任落实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隐 患排查管理情况等工作催促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依法组织煤矿生
16、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联合有关部门 对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分析全市煤矿生产安全事 故情况。10、负责指导和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1、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废弃场所)的 安全管理工作。(二十五)县体育服务中心1、负责全县体育设施运行的安全监管。2、负责本行业领域使用危(wei)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3、负责以体育服务中心名义主办或者承办的重大体育竞赛活动的安全管理。4、负责监督指导高危(wei)险性体育项目、有关重 要体育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发行的安全管理工作。5、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废弃场所) 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十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考核,及时掌
17、握安监干部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定期听取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报告。(二)县委宣传部1、负责将安全生产作为全县社会宣传的重要内容,纳 入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组织实 施。2、负责组织、指导建立我县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通道, 开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组织各新闻单位宣传国家和省市有 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报导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及重大安全生产活动。3、负责指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对各乡镇(富阳工 业区办事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 职责和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舆 论监督。(三)县委政法委积极参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支持负有安
18、全生产监 管职责的部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安全生 产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四)县委统战部广泛听取党外人士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 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五)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金属非金属矿、危(wei)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 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控指标以内。2、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业务指导、组织协调 工作。3、负责全县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己取 得土地使用手续的非煤矿山选矿厂、天然气长输管道、危( wei)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除建设工程项目 施工)的安全监管。4、负责危(wei)险化学品安全
19、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 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落实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参预 事故应急救援。6、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7、负责直接监管行业领域使用危(wei)险化学品的安全监 管。8、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 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管理用 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 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9、指导监督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 “三同时”工作。10、负责指
20、导、协调全市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体系建设。11、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组织指导和协 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I| 12、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和非煤矿山、 危(wei)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13、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县政府安14、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二十七)县文物旅游发展中心1、负责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对旅游 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21、对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指导景区建立具备开放的安全条件。2、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实行综合管理,配合有关 部门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租用旅游车辆等 行为。3、负责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4、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 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 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二十八)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1、严格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工商登 记。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职责分 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有关许可审批部门 依法
22、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 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 知,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 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 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 可的生产经营单位。3、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促 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4、负责对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综合 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管理锅炉、压力 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 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 工作。5、负责全县特种
23、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创造、安装、 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6、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 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7、依法负责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监督。9、负责危(wei)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 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 施监 督,负责对进出口烟花爆竹、危(wei)险化学品及其包 装实施检验。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者参 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 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1、负责指导、监督
24、全县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的 安全工作。12、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的指导、监督。13、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二十九)县总工会1、依法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反映 劳动者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企事业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2、参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开展群 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动员泛博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 监督和隐患排查,推进群防群治。3、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 查处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代表职工监督事故发生单位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4、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
25、权益的重大问题,参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 规章制度的拟订工作。5、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三十)团县委1、负责协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在青少年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将普及安 全生产科技知识融入共青团工作,并组织实施。3、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争创活 动,充分发挥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示范带头作用。4、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一)县妇女联合会1、负责对全县妇女及家庭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高泛博妇女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推 进安全生产的自觉性。2、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三十二)县规
26、划中心1、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并与安全生产规划、 综合管线发展规划相衔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环节的安 全把关。依法将综合管线建设选线方案纳入当地城乡规划管 理,根据城乡规划为综合管线建设项目核发规划许可。2、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三十三)县气象局1、负责易燃易爆场所和在建工程防雷设施检测。2、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根据天 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向各有关县市区 和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信息。负责为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3、依法履行雷电灾害安全谨防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 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检测单位资质管理,定期组织
27、联合开 展对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及雷电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测。依法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4、负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的安全监管工作。5、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6、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三十四)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和服务全县中小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废弃场所) 的安全管理工作。(三十五)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负责所属企业(含停产、半停产、废弃场所)的安全管理 工作。(三十六)县公路管理段1、负责县域内国、省道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作。监督实施公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 指导交通
28、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 理和维护。2、组织实施国、省道路安保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 设施建设。3、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三十七)县公安消防大队1、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控指标以内。2、负责对全县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消 防监督检查和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 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火灾以外的重大灾害事故和以抢救人员 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城乡消防布局、城市公共消防 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重 大火灾隐患的,提请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4、依法做好消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火灾调查、行 政
29、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5、组织开展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催促、指导、 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6、依法组织或者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统计 分析,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十八)县地震局1、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安全监管工作。2、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因地震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处置工作。(三十九)县农业机械中心1、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等农用机械作业安全监管和维修管理。2、负责指导农机登记、安全检验、农机驾驶人员培训 和考核发证工作。3、负责牵头组织农机作业事故的调查处理。4、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
30、工作。(四十)县公安交警大队1、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 数控制在市控指标以内。2、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 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3、负责城市道路、国省道路工程在验收交付使用前的 隐患排查并函告建设单位限期整改。4、负责维护学校出入口道路交通秩序。5、负责在执行职务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 传。6、依法组织或者参加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统 计分析,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 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四十一)县铁路护路办公室1、负
31、责指导、协调襄垣县境内的铁路护路联防及铁路 沿线治安信息统计上报工作。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保障铁路安全的宣传教育、 预防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调处涉及铁路的矛盾纠纷等工 作。(四十二)县供销合作联合社1、负责指导、协调供销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 监督直属企事业单位做好系统内危(wei)险化学品、农药 和烟花爆竹的运输、存储、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供销系统的安全大检查。指导、监督直属 企事业单位排查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管理措 施,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3、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废弃场所) 的安全管理工作。(四十三)县供电支公司1、负责本企业安
32、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行供电企业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2、负责制定和完善国网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 案,建立重大电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3、负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非法违法企业实施限电、 断电措施。4、负责本企业使用危(wei)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负责审核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职能配 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统筹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编制, 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六)县监察局1、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处事故涉及的 失职溺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2、催促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决定和 意见。3、负责安全生产效能监管,催促行政监察对象依法行 使安全监管
33、职责。(七)县发展和改革局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 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产业政策引导,限制安全水平低、 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发展。2、负责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3、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 制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油气管道发 展规划,统筹协调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处 理长输油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催促油气输送管道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管道安全运行。指导、监督有关部 门履行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油气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 行为。(四十四)县畜牧兽
34、医中心1、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生产环节安全监管。2、负责畜禽屠宰领域食品卫生安全监管。3、负责涉及畜牧行业领域的危(wei)险化学品监管。(四十五)县文化服务中心1、负责全县文物单位的安全监管。2、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四十六)县物资总公司1、负责催促、指导民爆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 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民爆经营企业各类安全生产大 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2、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废弃场所) 的安全管理工作。(四十七)山西省物质储备局九七二处1、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履行主体责任。2、为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自然灾害救援提供必要的人 力、物力支持。(四十八)中国
35、挪移襄垣分公司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履行主体责任。(四十九)中国联通襄垣分公司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履行主体责任。(五十)中国电信襄垣分公司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履行主体责任。4、参预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总体规划、 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 况进行监督和指导。5、依法组织或者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 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6、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的安全管理 工作。(八)县经济和信息化局1、军工、电力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控 指标以内。2、负责全县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3、
36、负责全县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的自备电厂的 属地安全监管。4、负责全县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管理和改造的属 地安全监管。5、负责军工、电力和通讯行业领域使用危(wei)险 化学品的安全监管。6、负责通信运营企业的属地安全监管。7、负责履行县政府授权的县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 企业出资人安全监管职责(煤炭、商业、粮食、物资等部门 下属企业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监管)。8、负责县政府授权监管的县属国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 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 业领导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考核。9、负责工业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 管理,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
37、条件,严格项目 安全核准。10、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运行事故的调 查处理。11、负责县政府授权监管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 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2、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废弃场所)的 安全管理工作。(九)县教育科技局1、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各类学校(含 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催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 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2、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 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 践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学校校外社会
38、实践活动的审批和备 案。3、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监督检查工 作。4、负责全县校车安全许可及相关管理工作,配合有关 部门加强对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5、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 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 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加大对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的投入,引导企业增 加安全生产研发资金投入,促使企业逐步成为安全生产科技 投入和技术保障的主体。7、负责指导催促生产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 动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8、负责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攻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项目的组织指导工作。9、负责本行业领域
39、使用危(wei)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10、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十)县公安局1、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公共 安全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流向、爆破作业 及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核发剧毒化 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对不符合民 用爆炸物品使用条件的单位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 可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民 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和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2、负责政府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公共安全管理工 作;负责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实施 安全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
40、,对安全工作的落实 情况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3、负责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 管理案件。4、依法组织或者参加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开 展统计分析,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治安防范 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十一)县司法局1、负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 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2、负责催促、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者为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受聘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工作。3、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十二)县财政局1、负责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资金,列
41、入财政预算, 保证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资金的及时拨付。2、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十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相关行 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学习 计划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领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在事 故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表彰。2、负责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 查工作,催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 监督检查劳动合同中涉及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规范企业劳动
42、用工行为;指导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3、指导职业技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 导职业技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4、会同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制 定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大 工伤预防的投入。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 会保障工作。5、制定工作时间、歇息休假政策,按照职责分工制定 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专业技 术人材、技能人材规划、培养、继续教育、考核、奖惩等 相关政策。7、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半停产、废弃场所) 的安
43、全管理工作。(十四)县国土资源局1、负责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以及擅自改变开采方式等违法违规行 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辟秩序。2、负责全县以荒山荒坡管理为名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 查处。3、负责对资源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井关闭 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相关部门组 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废弃矿井的管理工作。4、负责矿产资源开辟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实施矿产 资源规划,合理布局探矿权和采矿权。负责加强对地质勘查 活动的监督管理。5、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十五)县环境保护局1、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 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 放射性矿产资源开辟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的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辐射安全实施监督 管理。2、牵头协调相关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 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开展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 警工作。3、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 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4、依法对废弃危(wei)险化学品等危(wei)险废物 的采集、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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