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7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职工、调转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外进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 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主要教 育内容是党的安全作业方针、政策;安全作业法律、法规,安全作业制度、安全作 业须知、单位安全作业概况和历年来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 3.直属单位级安全 教育,由分管领导和安全员负责。主要教育内容是本单位安全作业概况、安全作业 法律、法规、安全作业规章制度、技术培训,重点是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 有关制度的教育; 4.基层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实质是职工的岗位教育。其主要 内容是本岗位的安
2、全情况、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相关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和安 全措施; 5.凡是新职工、实习、代培等人员必须100%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 格率为100%; 6.新职工安全教育逐级考核,填写职工安全教育登记簿。建立“安 全教育档案”由指定部门存查;实习、代培等人员分级存放试卷; 7.从业人员中有 从事特种作业的应持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否则不能上岗作业; 8.各类 人员教育期间,安全主管部门负责考核。新职工无安全教育合格通知单,劳动部门 不予分配工作,无安全教育档案直属单位不 31 得接受其报到。实习、代培人员无 安全教育合格通知书,基层单位不得接受其实习、代培。从业人员无安全教育合格
3、通知书不得进行从业; 9.单位内工作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 返回岗位者要履行直属单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在新设备使用前,要按新的安 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上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受教育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1、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安全监督部门认可的单位或组织进行安全教 育,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任职。对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 时;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单位的 安全主管部门会同干部、人事、教育等部门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 时。3、
4、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安全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安全 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三)日常安全教育1.要长期地、经常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日常专题安全教育及全 员安全教育情况要及时填入职工安全教育登记簿。2.通过安全活动(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开展全员安全教育。 32 3.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安全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4.利用讲座、考核等形式和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进行各种形式的安 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5.培训部门、宣传部门协助搞好安全培训工作。(四)组织管理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安全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对各岗位
5、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2、单位应将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各种档卡。3、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突出成 绩的职工,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4、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由主管部门按有 关规定给予处罚。33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身 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参 加作业资格培训。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重违章或造成事 故者取消作业资格。4.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5.加强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教育和管理。安全环保部积极认真地做 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体检工作。复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报主管部门备案、 补办。7.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六个月不从事本工作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需重新 培训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凡内部调换工作单位时,需到安全环保部 登记备案。9.凡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主管领导,以违章指挥论处,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
7、法律责任 34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一、各部门人员岗位职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 身体条件、岗位 需求的审核。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参加 作业资格培训。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重违章或造成事 故者取消作业资格。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5.加强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教育和管理。安全环保部积极认真地做 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体检工作。复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
8、失应报主管部门备案、 补办。7.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六个月不从事本工作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需重新 培训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凡内部调换工作单位时,需到安全环保部 登记备案。9.凡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主管领导,以违章指挥论处, 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 任 34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一、各部门人员岗位职责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 公司各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各级安全责任,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特研究决定建立安全会议管理制度,请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一、参加公司
9、安全会议的人员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二、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本公司总经理,主管部门为安检部,主管负责人应通过 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安全资格证书。【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1、总经理职责:安全资格证书。【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总经理职责(一)事故分类1、劳动卫生事故分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特别重大死 亡事故。2、火灾事故分一般火灾;重大火灾;特别重大火灾。3、道路交通事故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重大 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第一、安全教
10、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 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 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 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 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 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
11、位安全 管理员安全资格证。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 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 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 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 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
12、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 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三、安全
13、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 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 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 业。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 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 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 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三级教育
14、的要求:安全资格证。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 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 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 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 组的三级安
15、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 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 育。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 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 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
16、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 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 业。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 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 政策组织专项安
17、全教育培训。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 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三级教育的要求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 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 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 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 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8、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 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 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 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 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 对新入厂工人和
19、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 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 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 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
20、持职业 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 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 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管理员安全资格证。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 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 训资质的培训
21、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 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 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 教育。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 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
22、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 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 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 业。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
23、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 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 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 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三级教育的要求:安全资格证。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 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 训资质的培训机
24、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 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 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 教育。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 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
25、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 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 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 业。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26、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 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 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 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三级教育的要求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 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 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 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
27、 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 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 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 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 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
28、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 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 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 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 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 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第2 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
29、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 业,依法停产整顿。第2篇。第3篇:交通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不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杜绝和减少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 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观,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不断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式的根本好
30、 转,为促进西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安全交通保障。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方针政策。要以人为本加强各级领导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建立安全 生产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水平。三、交通局范围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交通局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协调各基层单位具体实施,充分利用行业特点及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 传教育工作。针对春运工作、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先进达 标单位等竞赛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单、标语等宣传媒体做好宣传 教育工作
31、。四、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基层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 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 训,所有单位负责人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再培训。五、一般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培训每年一次,要求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 政策、法规、制度及执行上述内容应承担的责任;懂得一般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 识,并能针对本单位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懂得怎样支持专兼职技术人员搞好安全生 产工作,明确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一次,施工、运输部门的安全 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
32、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七、各基层单位必须坚持新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经 常性安全教育、五新作业安全教育、复工和调岗教育五个方面的生产岗位职工 安全教育。八、针对各岗位的培训教育工作,对法规、文件有规定的持证上岗的岗位,必 须保证职工的持证上岗率100%,杜绝一切违规无证上岗现象发生,因此而发生安 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九、要把宣传教育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机结合起 来,搞好安全警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要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善并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强化安全生产法律
33、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形式 的稳定好转。第4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不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 识,提高社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杜绝和减少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 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观,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不断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式的根本好 转,为促进西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安全交通保障。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方针政策。要以人为本加强各级
34、领导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建立安全 生产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水平。三、交通局范围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交通局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协调各基层单位具体实施,充分利用行业特点及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 传教育工作。针对春运工作、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先进达 标单位等竞赛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单、标语等宣传媒体做好宣传 教育工作。四、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基层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 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 训,
35、所有单位负责人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再培训。五、一般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培训每年一次,要求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执行上述内容应承担的责任;懂得一般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并能针对本单位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懂得怎样支持专兼职技术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一次,施工、运输部门的安全 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七、各基层单位必须坚持新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五新作业安全教育、复工和调岗教育五个方面的生产岗位职工 安全教育
36、。八、针对各岗位的培训教育工作,对法规、文件有规定的持证上岗的岗位,必 须保证职工的持证上岗率100%,杜绝一切违规无证上岗现象发生,因此而发生安 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九、要把宣传教育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机结合起 来,搞好安全警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要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善 并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形式 的稳定好转。第4篇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 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
37、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第二条公司要根据年度安全施工生产需要,由劳人部根据安质部提报的培训 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各项目要依据本单位施工生产情况, 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第三条对从业人员(含分包队伍)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公司实行谁用 工、谁负责的原则。公司负责对公司领导、公司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经理、安全员、 技术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由项目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安全管理机构或公司
38、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4、1项目部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4、2项目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通过学习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 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 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 操作证后,
39、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6)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4、3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安全培训合格,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 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 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第二条公司要根据年度安全施工生产需要,由劳人部根据安质部提报的培训 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各项目要依据本单位施工生产情况, 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
40、教育培训计划。第三条对从业人员(含分包队伍)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公司实行谁用 工、谁负责的原则。公司负责对公司领导、公司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经理、安全员、 技术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由项目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安全管理机构或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4、1项目部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4、2项目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通过
41、学习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 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 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6)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20学时。4、3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安全培训合格,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 目、班组
42、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处理的,由饭店消防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 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予以罚款等项处理亦可同时并 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责令当事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 失。1、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单位或员工财务, 损失数额不大的。2、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3、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 损失不大的。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一)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1、在禁止吸烟
43、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或有烟灰缸不用,乱扔烟头、火柴梗的;2、擅自在楼内使用汽油洗刷桌布,地毯污迹或机械零件的;3、动用明火施工不办理动火申请的;4、班后不按规定清理工作场所易燃杂物的;5、用电不使用保险装置或乱搭乱拉电线的;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报警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以下的;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或,或使用电炉的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擅自贮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备案的。4、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5、在楼内或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
44、起报警的。6、班后不按规定关闭煤气炉管阀门的。7、楼内乱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设施、通道和防火间距。(三)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众聚集场所,并私自贮存使用 这些物品的。2、谎报火情的。3、在楼内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将要害部位作临时仓库使用的。4、将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混放一起贮存的。5、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6、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7、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制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 和影响。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门防火责任,由单位领导视情
45、节以行政并经济处罚1、火灾隐患处于紧急状态,经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说明原因 的。2、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3、刁难不配合消防监督人员执行任务,或拒绝接受处罚的。4、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1、对违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损失不大)肇事者或责任人自动坦白,真诚认 错。2、火警、火灾发生后,肇事者或责任人能积极参加抢救,免除或减轻火灾损 失的。3、对火警、火灾事故、肇事者或责任人能主动提供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清 事故原因的。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奖励1、部门领导和防火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
46、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部 门。2、一贯遵守消防法规、长期保持岗位消防安全,无火灾和火灾隐患的班组、 岗位和个人。3、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4、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5、对单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消防规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四、对重点,l二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
47、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 录并存档。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l)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 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5)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 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 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 一欢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 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 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 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l)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