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六篇.docx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六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六篇.docx(2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六篇家庭农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切实规范家庭农 场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 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农 经部门审查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第三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 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第四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 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第五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 导和监督。如有需要,本场可为每个成员建立个人账户。第九条本场成
2、员或员工享有下列权利: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获得本场的技术及经营管理培训;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场盈余;查阅本场章程、成员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 溥;对本场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场;拥有本场设立的个人账户。第十条本场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 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第十一条本场成员的义务:遵守本场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积极参加本场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场提供的技术指导 和培训,按照本场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 产;维护本场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场成员共有
3、 财产;不从事损害本场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第十二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场成员资格:主动要求退场的;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死亡的;被本场除名的。第十三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家庭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中止本场成员资格: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给本场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成员大会是本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 组成。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审议、修改本场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选举和罢免场长;决定成员退场、继承、奖励、处分等事项;审议本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
4、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 报酬和任期。第十五条本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场长提议,可随时 召开成员大会。第十六条本场设场长一名,为本场的法定代表人。场长 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场长行使下列职权:主持成员大会;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场副场长、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 业技术人员聘书;组织实施成员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代表本场签订合同等。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 照自治区农牧厅制定的家庭农场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第十八条
5、本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 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本场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实行会计委 托代理服务,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第十九条会计年度终了时,由场长按照本章程规定,组 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 及财务会计报告,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第二十条本场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家庭成员筹资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收益;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其他资金。第二十一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积金, 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第二十二条本场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
6、益金, 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文化学习、福利事业和生活改善。第二十三条本场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 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场的资金, 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场的发展。在解散、破产 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办法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 按约定办法处置。第二十四条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 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 可记入每个成员个人账户或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入账,用于扩 大再生产或周转资金。第二十五条本场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 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
7、度盈余弥补。本场的债务用本场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也可 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第五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二十六条本场与他场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 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 存续。第二十七条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场的财产作相应 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 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 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十八条本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 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本场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成员大会决议解散;本场分立或者与其他场合并后需要解散;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场无法
8、继续经营;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九条本场因前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 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解散 清算和债务清偿。逾期未能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请组织清算清偿。第三十条本场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公益债务后,按 下列顺序清偿:与周边农户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所欠其它债务;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 实施。本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 产。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场需要向成员公告的事项,直接召开成员
9、大会宣布,需要向社会公告的事项,采取报纸刊登公告的方 式发布。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 字后生效。第三十三条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提出,场长 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本场负责解释。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农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服从农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与 指导,实行科学化管理,生产优质和安全的农产品。根据上 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实行农场主负责制,设置生产 技术管理、销售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岗位,并明确工作职责。一、农场主职责负责家庭农场的全面工作,拟定家庭农场总体发展目标 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召开家庭农场会议,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
10、织生产经营活动,带动农场增收。组织实施家庭农场的各项规划,及时解决家庭农场的有 关事宜。负责家庭农场的财务审核审批。争取上级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二、生产技术管理岗职责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根据生产需要,组织提供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第六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 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 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第七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 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 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 调解决农场重
11、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 总结评比。第八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 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 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 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 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第九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 预测销售市场,广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 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 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 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 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
12、建立销售台账,及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新技 术培训、技术交流、经济技术协作。掌握农业气象、病虫草害等各种生产灾情。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 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三、销售管理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开辟销售渠 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 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四、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
13、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 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 保管。作好生产经营收支记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 送财务报告,按时进行税务登记。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 创优机制。家庭农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其在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 乡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第三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 范的流转合同,并到村民
14、委员会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登 记。第四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成员身份加入农民合作 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第五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 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第六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 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第七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 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第八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 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
15、年度报告并公示。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第九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 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 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第十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 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 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 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 总结评比。第十一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 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 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 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
16、;加强农 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第十二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 划,预测销售市场,开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 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 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 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 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 及时报告销售业绩。第十三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 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家庭 农场 管理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