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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 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安装水电气的设施设备,不得私拉乱接水电气线路 或管道。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 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3、学校线路要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 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 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
2、,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 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5、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 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2、术语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 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3、引用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理管理规程4、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3. 7. 3. 2船
3、舶舱室内使用的手提灯,其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o3. 7. 3. 3手提灯为防止意外损坏。灯泡要用防护格栅、半透明罩或类似装置保 护。该装置应与手提灯灯体牢固固定,灯泡的金属部分不应外露。3. 7. 3. 4行灯的变压器不应放在金属容器内、易燃易爆场所或特别潮湿的地 方。其引线、插头、开关、熔断器、外壳等应完好无损,并应定期检查。3. 7.4其他对于其他移动电气设备,应满足gb 3883的规定。3. 8接地(零)系统3.8. 1保护接地(零)电力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接地或接零:a)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底座和外壳;b)电力设备传动装置;c)互感器的二次
4、绕组;d)配电屏与控制屏的框架;c)房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和钢筋混凝土架构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 和门;f)交、直流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和电缆的外皮,穿线的钢管等;g)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h)安装在配电线路杆塔上的开关设备、电容器等电力设备;i)控制电缆的铠皮。3. 8.1. 2低压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超过43。使用同一接地装置 的并列运行的发电机、变压器等电力设备,当其总容量不超过100千伏安时,接地电 阻不宜大于103。3. 8.1. 3为防止触电危险,在低压电力网中,严禁利用大地作零线。3. 8.1. 4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中,采用接零保护时,零线宜在
5、电源处接地, 但移动式电源设备除外。架空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以及沿线每1km处,零线 应重复接地。3. 8. 1. 5电缆和架空线在引入车间或大型建筑物处,零线应重复接地(但距接地 点不超过50m者除外),若屋内配电屏、控制屏有接地装置时,也可将零线直接连到 接地装置上。3.8. 1.6低压线路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3。在电力设 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3的电力网中,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 应超过30 3,但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零线的重复接地,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 体。直流电力网中零线重复接地应采用人工接地体,并不得与地下金属管 道等有金属连接,如无绝缘隔
6、离装置,相互间的距离不宜小于Imo3. 8. 2防雷装置3. 8. 2.1各种避雷装置在每年雨季前应检测一次,对不符合要求或损坏的避雷 装置及时修复。3. 8. 2. 2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由有资质的 单位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3. 8. 2. 3防雷装置所属责任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 工作。发现防雷装置存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电气作业安全制度4. 1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情况的生产负责人或电气技术人员担任。工作票 签发人应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在工作票上认真填写检修项目、计划工
7、作时间等 有关内容,并在工作票中注明应切断电源范围、应装设按地线及其他所有应采取的 安全措施。4. 1. 2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按工作票停电,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工作许可 人应向工作负责人交代并一起检查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指明带电部分,说明有关安 全问题、移交工作现场,在双方签名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工作负责人应始终留在现 场,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4. 1. 3在检修中,工作人员应明确任务范围、带电部位,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服 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4.1. 4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数,带领撤出现场,将工作票交给工作 许可人,并交待检修过程和检修结果,经双方签名确认检修结束。4. 1
8、. 5在下列情况作业,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a)在高压设备上作业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b)在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作业,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 措施的;c)带电作业;d)在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作业;c)在高压设备无需停电的二次回路上作业等。4. 2临时线路架设申请制度5. 2. 1临时线路的装设,应先办申请手续,经同意后由专业电工安装,不应私自 安装或先装后审批。6. 2. 2临时线路安装应确定使用期限,一般不应超过15d,如确因生产需要延长 使用期,应办理续用手续。使用期限结束,临时线路必须及时拆除。临时线要架空, 过轨道等应使用护套。4. 2. 3临时线
9、接装的开关、电动机、设备等金属外壳应妥善接地及接零保护。 保证使用期间线路完整无损,绝缘良好;悬空架设或沿墙敷设,严禁使用金属线绑 扎。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篇五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运行维护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体检合格,考试合格后,持有电工证、入网证才能上岗。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 产,专业技术知识。第二条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 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 资料。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 等),要戴绝缘手套或
10、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 季检查次,并做好检查记录。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 入。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 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 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 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第八条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 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第九条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
11、,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 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第十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 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 继续使用。第十一条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 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 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 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第十二条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 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十三条一般禁止使
12、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 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 除。第十四条工作时两人工作,互为监护人,不得一人单独工作。学会紧急就护 法,特别触电急救,人工呼吸,挤压心脏心肺复苏法。第十五条高压倒闸操作要填写倒闸操作票,低压停送电需中控通知后填写书 面记录,通知人,时间,停送电部位。第十六条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 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篇六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
13、 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 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 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Ikw以 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 源线路。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 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 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 则,必须暂停使用。五
14、、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 置。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 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七、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 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 的发生。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 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 电的安全情况。九、凡有高电压的
15、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 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 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 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 使用。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杳制度,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广2 次检查,各车间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 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 人,全体员工
16、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篇七第一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程:1、电子工业部1987年1月颁发的电气安全工作规程。2、水利电力部1978年6月颁发的电气防火规程。3、能源部1991年9月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4、本公司制定的各种有关电气安全规程、电气设备拆修标准工艺等。第二条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电工属特种作业,必须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禁忌等疾病和生理缺陷。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专业所需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4、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I,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可操作。5、凡对电气设备进
17、行安装修理、拆除工作,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电工严格按照 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进行工作。第三条电气人员工作必须遵守下列事项: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随身携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特种作业操作证 不准涂改和转借他人,丢失应立即声明,向安全生产监察部申请补发。2、未经电力主管单位批准,电气人员不得私自改装或安装电气设备。3、各单位调入电气工作人员时,必须查清是否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有还 必须在所从事电气作业岗位上跟老师傅学习半年以后,方准独立从事电气作业,否则 不准从事电气工作。第四条凡电气工作人员不准从事下列违章作业:1、私自设置临时用电设备或不经批准架设用电线路。2、让电器带病异常运行或使用
18、不合乎安全要求的器材。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不听劝阻或唆使他人违章作业,用低压测验 器具测试高压设备电源或线路。4、存在各种事故隐患、漏洞,经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拖延不改。5、值班时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擅自动用变电间、低压间的安全防护用具和灭火工具。7、在变电间、低压间内存放易燃、易爆油类及长、大及无关物品。8、对保护装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起封、起印、私自调动。9、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单人巡视高压,进入高压遮拦以及单人执行配电室开 关和线路停、送电操作或倒闸操作。10、安装手持式电动工具和安装临时配电箱不装或装不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 器。11、不严格履行停送电手
19、续、不进行检查确认而随意送电。第五条架设的临时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1、临时线路必须保证绝缘性能良好,使用负荷正确,接头处包扎完好,全线无裸 露。架设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2、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户内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 5米,户外不得低于3. 5米。架设时需要设专用电杆或专用镜瓶固定,禁止在顶棚、楼上、脚手架上或 其他不安全的地方挂线,严禁在有高压线、易燃、易爆、刺割、腐蚀、浇铸、辗压 等场地架设临时电气线路。3、临时线一般不得任意拖地,如确实需要拖地应加装可靠的安全套管,以防止 移动磨损、辗压或割断电线。4、临时线与设备水管、门窗等安全距离应保持0.3米以上,跨越交通路口不得 低于6米,
20、并用电杆和瓷瓶固定。临时线地面架设需要跨越交通道路时,必须在外面 加钢管埋置地面以下。5、安装好的临时线路,未经技术管理部、安全生产监察部同意,任何部门和人 员不得擅自改动或搭接其它临时线。第六条电气安装检修安全规定1、电气检修工作一般应停电进行。如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妥善的安 全措施,并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在电气技术人员的监督下方可带电作业。2、在停电、送电时,应严格按用电规程规定执行。3、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器检修工作前,应安装防护装置(挂警告牌和临时 接地线)。在拆装接地线时,应按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4、对高压电气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工作票制度,同时严格按
21、照专 用规程执行。5、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 人身安全,人体与带电体必须保持安全距离。6、检修机电设备时,应先由电工填写检修工作票,履行停电手续,在验电、 放电确认无误,做好封地后再拆电源,且必须在电闸手柄上挂“有人检修不准合闸” 的警示牌,防止有人误合电闸送电发生人身事故。7、检修生产设备时,必须首先由岗位工履行停电手续,将需要检修的电源确认, 并断开电源开关,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停电牌。经电工检查确认无误,由岗 位工打好闭锁,方可作业。8、巡视或维修电源线路时,无论电源线停电与否,均应视为有电或随时有来电 的可能;对线路故障点必须当有电对
22、待,必须制止任何人靠近线路断落点,在8米以 外留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上级妥善处理。9、现场接检修电源时,必须明确责任人,一种电气开关只能控制一台电气设备, 严禁一闸多用。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篇八1 .目的保证电气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电气作业人员、操作者和用电者的人身安 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程序。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单位电气安全管理。3 .定义电气设备分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系统是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 设备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下者。配电间是指厂外的变压器接入厂内地分闸送电的工作间。4 .参考5 .职责5.1 生产制造部负责对全公司各单位电能使用的归口管理;负责供
23、配电设备设 施、线路的维护保养的归口管理。5. 2生产制造部负责对电气安全使用、安装、维修、保养的管理状态实施安全 监督检查。5. 3生产制造部办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用电安全的管理。5.4 人力资源部负责电工的资格审查和员工的用安全知识培训。5.5 电工负责厂内的电气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安全管理。5. 6各设备设施使用操作人员负责按照本程序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操作。7. 7安全员负责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8. 流程图停电办理流程9. 程序9.1 电气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1 .1.1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职业禁忌或生理缺陷。7 . 1.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地方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24、后发给电气操作证才 能上岗操作。7.1. 3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后,要按工作需要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辅 助工具。7.1. 3从事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作业时,要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和专用工 具。专用工具要定期检验。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坠落事故发生。7. 2配电间的基本要求7. 2.1配电间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并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7. 2. 2不论高压带电与否,操作人员不得单独靠近变压器高压侧,若非接近不可, 则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0. 7m的安全距离。7. 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7. 3.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要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即工作票制度、工 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
25、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详见电气安全工作规 程。7. 4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7.4. 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停电、验电、悬挂 标识牌和装设遮拦,装设接地线等措施。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a.检修的设备;b.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 范围的距离小于0. 35m的设备;c.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7. 5供配电设备的管理7.5. 1配电间必须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设备、线路 安装、验收、运行、检修档案、资料应完整、齐全。7. 5. 2配电间内电力变压器、短路器等设备,安全用具等应按规定周期检修维 护。8. 6车间配电箱开关
26、柜管理7.6. 1车间配电箱、及电气线路等由电工负责日常维修、日常保养、定期检修 停电清扫和检查,并有定期检查记录。7. 7电气线路管理7. 7.1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必须由使用单位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表”, 由生产部审核后方可接线。7. 7. 2临时接线的具体要求按电气技术操作规程执行。7. 8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移动式电动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芯(单相)或四芯(三相)多 股铜芯橡套软线,橡套软线不允许有接头,并有接零装置。1.1 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 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
27、。由 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经营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4. 2经营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 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5、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5.1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 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5. 2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5. 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 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5. 4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 22. 5M;室外应23.5M;与道路
28、交叉路口跨越时应2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 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2 0. 3M。5. 5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 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5. 6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 裂。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篇三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 各部门,也适用外来公司施工的单位。一、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 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由 申请人填写,使用部门主管签字同意,
29、安全生产小组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二、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 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三、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工业及民用电气装 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四、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部门负责拆除。7. 8. 2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不超过2m,必须使用护套橡皮软线。二次线破损 及驳接口不允许超过三个。7. 8. 3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有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 季节前由企管部安排组织年检。7.9电气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按照电气设备设施保养计划实施,确 保电气设备设施处于正常
30、运行状态。7.10外来施工安装人员临时用电的管理7. 10. 1外来基建施工、外来设备安装等人员需要临时用电时,应经生产制造部 的许可,并按照要求进行施工或安装。7.10. 2人力资源部应将有关公司的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告知外来施工安装人 员。7.11. 3外来施工安装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7. 10. 4各部门应将外来人员的安全纳入本部门的安全防护管理的范畴。7. 11对用电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1. 11.1用电操作人员应进行用电安全知识培训。2. 11.2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拆卸电气线路、开关等电器设施。 如发现电气隐患或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专业维修人员。7. 12电气设备
31、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8. 12. 1人力资源部安全员,应不定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违章操作应立即 制止;发现电气安全防护措施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9. 12. 2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有关纠正和预防措施。8. 记录9. 附录10. 1停电工作票11. 2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12. 3安全隐患通知单13. 4纠正预防措施表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篇九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 度:1、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 能上岗。2、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 业技术知识。3、
32、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 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 况登记等资料。4、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 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 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5、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6、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 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7、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 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8、
33、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 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五、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 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六、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 22. 5M;室外应2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2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 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2 0. 3M。七、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 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八、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 裂。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
34、理制度篇四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电气作业的安全要求、电气作业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电气作业,控股子公司和外来施工单位应参照执 行。2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 1电气作业 electric operation指电气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操作和运行管理等作业。电气作业人员electrical workers指直接从事电气作业的电工,以及从事实际操作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电气管 理人员。有限空间 confined spaces指仅有02个人孔,即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 度大于L 2m封闭或敞口的只允许单人进出的通风不良空间。手提灯
35、hand lamp一种带有一个手柄和一根软缆或软线的可移式灯具。ii 类工具 class ii tool指这样一类工具:它防电击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依靠提供的附加的安全 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没有保护接地也不依赖安装条件。iii类工具 class iii tool指这样一类工具:它的防电击保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工具内不产生高于安 全特低电压的电压。3电气作业的安全要求3. 1对电气作业人员的规定3. 1. 1电气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 色盲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3.2 2电气作业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3 3电气作业人
36、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操 作证并按规定期限参加复审。连续中断电气作业六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培训、 考核、取证。3. 1.4在变/配电站内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体检,以后按规定定 期检查。发现患有禁忌症及生理缺陷者应予以调离。3. 2电气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3. 2.1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3. 2. 2在有监护要求的场所进行作业时,电气作业人员应不少于两人,应指定专 人进行监护。3. 2. 3严禁在雨雪天气进行露天带电的电气作业。3. 2. 4严禁手上潮湿时进行送电和拉闸作业。3. 2. 5电气作也人员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佩戴金属
37、饰品。3. 2. 6工作前应检查确认工具、测量仪器和绝缘用具是否灵敏可靠。3. 2. 7电气设备检修和线路施工,应严格按送电规定的程序进行。3. 2. 8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应用手触及。3. 2. 9工作临时中断后或每班工作前,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验明无电后方可继 续工作。3. 2.10不应带负荷进行拉闸操作。凡校验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取下 熔断器并断开闸刀,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停电警告牌应严格执行 “谁挂谁取”的原则。3. 2.11不应带电作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划 出危险区域,采取严格的安全隔离措施后方可操作。3. 2. 1
38、2用电产品因停电而停止动作或故障等情况导致开关跳闸后,应仔细检查 有关线路和设备,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上开关,不应强行送电。3. 2.13调换熔断器,一般应切断电源,若需要带电操作时,须切断负载,戴好绝 缘手套。进行熔断器调换作业的,应先切断用电负载,作业人员戴好绝缘手套后方可 进行调换作业,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器的容量应与设备和线路 容量相适应,不应使用超容量的熔断器和其他导体代替熔断丝(熔断器)。3. 2.14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接零),接地(接零) 线的接设应符合相关标准。在同一低压电网中不允许将部分的设备金属外壳采用保 护接地,而另一部
39、分电气设备采用保护接零。3. 2.15电气作业工作结束时,应整理材料,清点工具,清理场地,文明生产。3.2. 16凡地面破土、挖掘、打桩等涉及地下电缆管线时应向动力主管部门申 请,并经技术论证,批准后方可施工。3. 2.17切断电源应先断开负荷开关,然后断开隔离开关;合上电源时,先合隔离 开关,再合负荷开关。3. 2.18任何电线接头以及电气线路拆除后均不应将线头外露,应及时用包布绝缘。3. 2.19电气设备附近禁止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周围保证畅通,检修方便; 电气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应存放杂物。3. 3各电压值安全使用要求3. 3. 1 220v/380v配电和使用要求3. 3. 1. 1
40、 220v/380v供电箱、柜应固定安装,不应卧放或到处拖拉。3.3. 1.2供电箱、柜、用电设备、照明灯具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应与供电系统的 零线有可靠的连接;供电线路应采用橡套软线,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气 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当 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 电缆。3. 3.1. 3电缆中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 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应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应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 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应用作零线,绿/黄双色芯线应用作接地线,严禁混用。
41、电缆 (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3. 3. 1.4严禁使用220v移动灯具和手提灯。3. 3.1. 5严禁使用裸灯头及不封闭的碘铝灯作照明。3. 3.1. 6 220v手持电动工具应具有塑料绝缘外壳,使用220V隔离电源供电或 采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采用不大于0. 1s的漏电保护器保 护。手持电动工具中的塑料外壳止类工具(手持电动工具的分类见gb3883. 1-20xx) 和一般场所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迨类工具可不连接接地线。使用金属外壳ii类手持 式电动工具时,其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零),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置在作业场所外 面。3. 3. 1
42、.7 220v/380v分配电箱及电缆应有明显的标志。3. 3.1. 8非安全电压的电源线使用时,应进行架空并应有警示标志。3. 3.1. 9对于客户提供的超过380v电压的设备,应遵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使 用。3. 3.2 110v配电和使用要求3.3.2. 1 110v电源应由220v/380v供电系统经隔离变压器获得或由独立的发 电机供电。UOv供电系统应装设接地故障的监察报警设备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便及 时发现和排除单相接地的故障。3. 3. 2. 2 llOv隔离变压器的电源应由专用开关供电。UOv隔离变压器的次级 应装设总开关,110v的配线应装有分路开关和分支开关。各级短路保护应相
43、互配合, 防止越级保护动作。3. 3. 2. 3 HOv照明布线可采用塑料绝缘线或橡套软线悬空架设,并加强管理。3. 3. 2. 4禁止使用HOv移动灯具和手提灯。3. 3. 2. 5 HOv照明灯具可采用防雨胶木安全灯头,每一分路装接灯头数一般应 不大于25只,每一分路的最大负荷应不大于30a。3. 3. 2. 6 110v手持电动工具等用电应严禁从照明线路上接此应用橡套软线从 分支开关后面引出。3. 3. 2. 7双层底、轴隧及潮湿危险场所禁止使用UOv照明线路。3. 3.3 36V配电和使用要求3. 3. 3.1 36v供电设备应配备专用接线箱并采取防止人体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 施。3.
44、3. 3. 2 36v电压除采用单独电源供电外,如用220v/380v变压供电则应经隔 离变压器供给。电源总开关、各分路及分支开关箱应有短路保护装置,并能防止保 护装置越级跳闸。3. 3. 3. 3 36v手持电动工具等用电禁止从照明线路上接出,应用橡套软线从分 支开关箱后面引出。3. 3. 3. 4严禁利用电焊机焊接回路线接装照明灯。3. 4生产区域配电使用要求3.4. 1向船台、船坞、港池、码头、平台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线路的 终端应重复接地。重复接地可利用构造物基础钢筋或焊接地网。对于目前采用三相 三线制或三相四线制的企业,应逐步向三相五线制过渡。3. 4. 2供电箱、柜应完好整洁
45、,门盖齐全无变形,户外供电箱、柜应有防雨、防 汛、防腐蚀措施,箱柜内电气元件应固定牢靠,线路连接应无松动、无发热、无烧损, 进出电线、电缆应排列整齐,电缆端头固定良好。3. 4. 3配电开关数量应能满足生产需要,一路配电开关只能连接一路配电出线, 开关操作位置前应标明所控制设备名称、供电电压、供电容量等电气参数。漏电保 护开关每月和接电前应试跳一下,确保动作可靠。3. 4. 4配电开关应具有“双重隔离,一个明显断开点”的要求。“双重隔离,一 个明显断开点”的组合形式有:a)熔断器式刀开关;b)刀开关加熔断器;c)自动开关加熔断器;d)刀开关加自动开关。注:自动开关和熔断器应能起短路保护作用,其
46、动作值应和供电容量相匹配。3. 4. 5在易燃易爆场所安装所有电气线路以及相应设备设施应符合gb 3836. 1 中的有关规定,如存在不防爆的线路应在作业前拆除。3. 4.6户内、户外线路,特别是潮湿、高温、有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物品的车 间、仓库等场所的电气装置应符合gb/t 9089.2-20xx、aq 3009-20xx. cb 3438- 1992中的有关要求。3. 5变电站安全要求3. 5.1变电站应严格遵照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3. 5. 2变电站应做好防雨雪、防汛、防火、防小动物的四防工作,门、窗、排 风扇洞口等处应装设金属网。3. 5. 3变电站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其安全消防通道应
47、保持畅通无阻,严格出入 制度。3. 5. 4变电站应备有合格的绝缘棒、绝缘毯、绝缘靴、绝缘手套等用具并应按 规定定期检测,在实物上贴有检验合格的标志。变电站还应备有消防器材,急救 箱、手提应急照明灯等用具,应按规定定期检查。3. 6动力照明箱柜安全使用要求3. 6.1配电装置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应与接地装置具有可靠的连接。3. 6. 2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或自动开关过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应尽量接 近但小于被保护线路的负荷计算电流,同时应保证在出现正常的短时间过负荷时,保 护装置不致动作而误使被保护线路断开。3. 6. 3箱柜应有防雨的措施。箱柜内的电气元器件应固定牢靠,线路连接可靠, 无松动、发热和烧损痕迹。有可能触及的外露带电体应采取屏护隔离措施。3. 6. 4开关元器件应标明所控制的设备名称、电气参数以及熔体电流值,并与 所控制的设备相对应。3. 6. 5要害部位的动力、照明箱柜等设施,应具备应急照明的功能。3. 6. 6作业结束后应先停止设备(如电焊机等)运转,再切断电源。3. 7移动电气设备和工具3. 7. 1电焊机应严格按照电焊机使用说明书使用。3. 7.1. 2电焊机应有良好的绝缘和可靠的保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