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人寿金穗筑福重大疾病保险条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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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银人寿2022疾病保险 023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农银农银人寿人寿金穗金穗筑福筑福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条款 阅阅 读读 指指 引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主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 15 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 您有按本主险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 5.2 您有退保的权利 7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3.2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 4.
2、1 退保可能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7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8 保险条款有关疾病的释义,请您留意 1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目录条款目录 1.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2.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等待期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3.保险金的申请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
3、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宣告死亡处理 3.6 诉讼时效 4.4.保险费的支付保险费的支付 4.1 保险费的支付 4.2 宽限期 5.5.现金价值权益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5.2 保单贷款 6.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6.2 效力恢复 7.7.合同解除合同解除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8.8.如实告知如实告知 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 9.9.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9.1 年龄错误 9.2 未还款项 9.3 合同内容变更 9.4 联系方式变更 9.5 争议处理 10.10.释义释义 10.1 重大疾病 10.2 TNM分期
4、 农银农银人寿人寿金穗金穗筑福筑福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主险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农银人寿金穗筑福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1.1 合同构成合同构成 本主险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主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或电子协议。1.2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本主险合同的成立日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为准。
5、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主险合同生效,本主险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为准。除本主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我们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1 1、保单年度保单年度2 2、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3 3均以该日期计算。1.1.3 3 投保年龄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周岁4 4计算。1.1.4 4 犹豫期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退
6、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保险合同变更申请,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有效身份证件效身份证件5 5。自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 2.2.1 1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2)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指我们根据本主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2.22.2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7、,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时止,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2.32.3 等待期等待期 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以较迟者为准)起 180180 日之内(含第日之内(含第 180180日),被保险人发生本主险合同约定的日),被保险人发生本主险合同约定的重重大大疾病疾病(见 10.1)或身故,我们不承或身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担保险责任,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收取的保险我们将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收取的保险费。费。这 1
8、80 日的时间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意外伤害6 6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1 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指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生效日在以后每年的对应日。若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对应日。2 保单年度保单年度:指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下一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的期间为一个保单年度。3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指本主险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4 周岁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 0 周岁,每经过 1 年增加 1 岁,不足 1年的
9、不计。5 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证件。6 意外伤害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体蒙受伤害或者身故,猝死、自杀以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猝死、自杀以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猝死猝死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者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 24 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猝死的认定以医院的诊断和公安部门的鉴定为准。2.2.4 4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
10、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承担保险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医疗机构7 7专科医生专科医生8 8确诊,首次患上首次患上9 9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本主险合同终终止止。若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由于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由于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意外伤害事故,事故,经医疗机经医疗机构构专科医生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重重大大疾病的,重大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疾病保险
11、金的给付以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重度重度恶性肿瘤关爱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保险金 本主险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不包含该保单周年日不包含该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上的重大疾病属于本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的第一项恶性肿瘤恶性肿瘤-重度重度,我们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外,还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重度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本主险合同终止。止。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重度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的给付以本主险合同的基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重度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的给付以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本保险金额的 50%50%为限。为限。
12、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本主险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年交保险费乘以已经过的交费期数;(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1010。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含18周岁)身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本主险合同终止。给付限制给付限制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我们仅给付身故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其中一一项项且以一次为限且以一次为限。2.52.5 责任免除责任
13、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发生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发生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责任:(1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7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除本主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指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机构:(1)指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评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前述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中的观察室、联合病床、康复病房、家庭长期护理病床除外);(2)不包括精神病院、私人诊所,以及
14、作为康复、疗养、护理、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不包括精神病院、私人诊所,以及作为康复、疗养、护理、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须急救时不受此限,但经急救处理伤情稳定后,必须转入本主险合同所指医疗机构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须急救时不受此限,但经急救处理伤情稳定后,必须转入本主险合同所指医疗机构治疗。治疗。境外理赔的有关事宜请参照“3.3 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中的相关规定。8 专科医生专科医生: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3)具有有效
15、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4)在国家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若被保险人在境外就诊并被医生确诊,则医生的资格需符合以下条件:指在境外医院内行医并拥有处方权的医生,亦指在被保险人在境外接受诊断、医疗、处方或手术的地区内合法注册且有行医资格的医生;但不包括被保险人本人、被保险人的代理人、合伙人、雇员或雇主,或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如配偶、兄弟、姐妹、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具有类似亲密关系的人。9 首次患上:首次患上:指自被保险人出生之日起第一次经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患上本主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而不是而不是自本自本主险主险合同生
16、效、复效之后第一次经合同生效、复效之后第一次经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患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确诊患上本上本主险主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疾病。10 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3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主险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起 2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毒品1111;(5 5
17、)被保险人)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酒后驾驶1212、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1313,或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无有效行驶证1414的的机动车机动车1515;(6 6)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1616,遗传性疾病遗传性疾病1717;(7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8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发生上述第(1 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除投)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除投保人之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
18、同的保人之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发生上述第(上述第(1 1)项情形)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符合本条款定义的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重大大疾病,疾病,本主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符合本条款定义的他情形导致
19、被保险人发生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重大大疾病疾病,本主险合同终止,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的现金价值。保险金的申请保险金的申请 3.1 3.1 受益人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除本主险合同另有指定外,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度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
20、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您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
21、益权。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11 毒品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12 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13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
22、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的;(5)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6)驾驶证已过有效期的。14 无有效行驶证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1)未取得行驶证;(2)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3)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15 机动车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16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
23、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确定。17 遗传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3.2 3.2 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通知 请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如果您、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24、任,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除外。3.33.3 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与重度恶性肿瘤关爱重度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保险金申请申请 在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与重度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医疗机构根据本主险合同释义中重大疾病定义,出具的被保险人的病历、必要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诊断报告或手术证明;(4)被保险人在境外发生符合条款
25、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或重度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理赔时,特殊情况下,允许被保险人委托相关人员,提供境外医疗机构出示的诊断证明、病理报告、病历等作为申请资料,申请资料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以上申请资料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出具证明的当地医疗机构及公证机构的资质须经我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5)所能够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身故保险金申请身故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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